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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红尘几度醉-第31章

小说: 红尘几度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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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过了一会儿,少年轻轻掩上房门,走了过来。
  “怎么样了?”中年男子转过身去,稍微有些紧张,眉头都皱成了个川字。
  少年站在他身旁,看向屋檐下被飞溅的雨珠砸出来的小洞,叹了口气,“得去找药了,娘没药的话……”少年话没有说完,便沉默了。
  中年男子脸上闪过一丝郁色,低声道,“如今去哪里能找,恐怕连皇城都找不齐那么多药材配全一方药了。”
  少年缓缓低下头去,“药王谷,或者云山。”
  中年男子看了看旁边的少年,伸手拍拍他的头,“你先别多想,我们再想办法。你今天又冒雨出去了吧?总是不听话,先去泡泡热水,好好休息一下。”
  转身又进去陪着妻子了。
  少年独自一个人站了一会儿,才转身向自已房间走去。
  屏风后的木桶已经装满了热水,还冒着腾腾热气。
  少年扑过去,欣喜的弯了嘴角,趴在木桶边上,抄起水来玩了几下,才站起身来,脱去外衣。
  接着,是中衣,内衣,再然后,将缠在胸上的白布一层一层解开,原来玲珑有致的身材便展现出来。
  少年轻轻偏头,解开了束发,一头青丝如瀑布撒下。
  原来这少年郞,竟是个清丽的女子。
  她跨进了木桶,靠在桶沿上,一侧头,便看见了水中倒影。
  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伸手摸摸脸,不知道若有一日再见到他们,还会不会再认得她。
  恐怕,是再也认不出来了吧?
  少女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靠着。
  她想起那日在雪玉冰床上醒来,大仙含笑而立。
  她原本要行礼请安,却在立地而起之时,愣在了当地,因为她发现自己的身形外表,完全变了,映在冰壁上的人影,连她自己也陌生。
  大仙告诉她,“紫草,你幻化成人的肉身已毁,是那魔界少主影刹以其魔魄之力,护住了本元,因此三魂六魄归于紫草之中。如今以洗髓水洗去你身上的气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这一世,你要陪他们二人历劫,直至功德圆满,方可回归。”
  大仙还说,“洗髓水洗过之后,他们再不会认出你来,如今放你应劫重生,自是另有用意,你断不可冒然相认,也绝不能有一丝一毫暗示之意。否则,收回天命,你即使有护咒保住本元,也只能再做回一株无知无觉的紫草,泯然于众生之间。”
  她当时呆愣了很久,才道,“那如果是别人认出我来了呢?”
  大仙慈祥的看着她,“只要不是你故意透露,自是天意,另当别论。”
  接着大仙手指一点,她就被一片黑暗笼罩,等到醒过来,却是一个人站在丛林之中。
  她正呆愣着不知身在何处,却被一突然冒出来的妇人抱住。
  “天儿,天儿,是不是你?”妇人抱着她,脸上又是笑,又是眼泪。
  “思杰,你快来看,我找到天儿了。”妇人一边紧紧的抱着她,一边高声喊道。
  不过片刻,便有一中年大叔如风而至,先是看见她的脸之后,神色微变,再然后,去看那妇人,“小宁,他不是天儿,你认错人了,来,我们回家。”
  “才怪,他就是天儿,你看看,这眉这眼,我绝不会认错的。”妇人却把她搂得更紧了。
  那男人神色一怔,接着,仔细的看了那妇人一会,才道,“小宁,你认得我了?”
  “胡说什么,我怎么可能连你都不认得,思杰,你是不是发烧了?”那妇人嗔道。
  那男人大喜,伸手抓住她胳脯,“小宁,你真的认得我了,你刚刚就是在叫我的名字,是不是?小宁,你病好了,你认得我了!”
  男人显然有些语无伦次。
  妇人拍了拍阿佑的脸蛋,很是愉悦,“天儿回来了,我什么病都好了。”
  那男人上下打量了阿佑一会儿,才不动声色的道,“对啊,天儿回来了,这下你该高兴了吧。”
  就这样,阿佑便成了余思杰和方宁的孩子。
  原来夫妻俩原本膝下育有一子名天佑,却在八岁时不慎跌入湖中溺亡,方宁一时承受不住,竟然得了失心疯。
  阿佑与那孩子有几分相似,方宁当日一见到身着男装的阿佑,便坚持认定他是长大后的天佑,一高兴,疯病居然好了。
  此后,一直拉着阿佑不肯放手,居然一点不记得幼子溺亡的事,只当自己是生了一场病,一病好几年,故而孩子都已经长大了。
  余思杰爱妻心切,求阿佑暂时帮着扮演天佑,以弥补方宁丧子之痛。
  阿佑原本是无根而生,从未享受过亲情之福,顿时答应下来。
  却不知这一相处,竟然极为融洽,方宁对他爱之入骨自不必说,便是那余思杰,也看这少女乖巧懂事,再兼着与早夭的儿子确有几份相似,不知不觉,也是真心的疼爱了。
  自此,阿佑便做了余天佑,以少年的身份行走于世。
  这余思杰天文地理,文滔武略,竟是毫不保留,对阿佑倾囊相授。
  阿佑学东西自来专心,这一番得被称作父亲的人指点,更是刻苦用心,进步飞快。
  偷偷打听过大人和楚影的消息,知道他们还好好的活着,又记着大仙的教诲,便安心住在这偏远小镇。
  这一住,便是四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方宁这一病,或许还能再继续住下去。

  出门

  夜已经很深了,阿佑将未来几日里父母要吃的食粮准备妥当,才伸伸懒腰,准备走向自己的房间。
  卧房里,一灯如豆,方宁还坐在床上缝制着衣服,不时咳嗽几声。
  余思杰却是在东翻西翻的收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边自言自语的说着什么,一边把有用的东西放进桌上的包袱里。
  听见方宁的咳嗽声,抬起头看看她,轻声道,“天佑的的衣服够多了,你别再给他做了,也不怕压坏他的小身板。实在不够穿了,外头也能买到,可别再累着了,天佑比谁都心疼。”
  听见这最后一句话,方宁忍不住的弯了嘴角,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她的天佑,真的是极为孝顺的。
  “外面买衣服怎么成,那又不是当娘的做的。也不知道料子好不好,刮痛了阿佑的脖颈怎么办?”
  余思杰正将几绽银子放进包袱里,笑了一声,“天佑哪有这么脆弱?”
  方宁瞪了他一眼,在她心里,当然巴不得要给儿子最好的,抖开了手中的衣裳,想像着它穿在儿子身上的样子,不禁笑开了眼,“思杰,你看这个衣服好不好看,天佑会不会喜欢?”
  “只要是你做的,一块抹布他都喜欢。”
  方宁也忍不住笑了开来,想起她第一次做的衣服那惨不忍睹的样子,天佑可怜兮兮的接了过去,又在她期待的目光套上了身,结果,结果衣袖居然被缝死了,阿佑费力了一半天还是穿不进去,只能歉意的对她笑笑,还说,“娘下次会做得更好的,这件,留给天佑做个纪念吧!”
  她的孩子,就那样清清浅浅的笑着,她忍不住的一把把他搂到怀里,有想哭的冲动。
  她的孩子,是天底下最最可爱最最英俊最最乖巧最最迷人的少年。
  而站在屋外的阿佑,却因着这一段对话,任笑容爬上了眉梢。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世间还有这样一种感情,能叫人放了心去依靠,去相信。
  他们说,这叫亲情。
  让她的心里,暖烘烘的,都不想走了,她将头靠到墙壁上,咧着嘴笑了。
  这屋里住着的,是她的爹和娘。
  爹说,他的儿子要多去历练历练,才能真正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阿佑小声的应着,眉眼弯弯,爹是把她当成真正的儿子了,却忘了啊她还是个小姑娘。
  所以自从她武功小有所成,便一直跟着镇上的一家小镖局走南闯北,这两年来,懂得了很多人情世故。
  也知道了当年的自己,是怎么也不可能安全的待在那个地方的,若不是,有他的保护,或许早就已经死了吧。
  第二日一早,阿佑看着爹娘花费一晚上收拾出来的东西,不由得苦笑。她以往也有出门的,虽然行李的东西是稍微比别人多了那么一点,可也不像这次这么离谱,看着面前堆着的三个大包袱,阿佑眨巴着眼睛,她只有两只手,拿不过来的。
  余思杰稍为理智一些,一看到阿佑脸上那表情,便反应过来了,自个儿看看桌上那一堆,也是愣了一愣,半天,才说,“好像是多了点,我再重新收拾下吧。”
  看着男人转身去忙去了,方宁才小心拉着阿佑,转到了门外,“天佑,你这次的是不是要去京城?”
  阿佑点了点头,“嗯,京城里看看有没有您的药,如果还是配不齐,回来的时候再到药王谷去看看。”
  方宁“嗯!”了一声,摸摸少年的头发,每看一次,就止不住心底涌上的骄傲,这样风神俊秀的少年,是她的儿子。
  “天佑,娘是要你悄悄到护国将军府中去看看,看看那里怎么样了。”
  “护国将军府?”阿佑不明所以。
  方宁回头看了一下丈夫还在里屋忙碌着,才极快的将一封信塞到天佑手里,“你路上慢慢看。”
  阿佑坐在镖车上发呆,一时之间冲击太大,她还回不过神来。
  原来爹是护国大将军独子,当年也是英勇善战之辈,却不想,在一次从边关回京途中,遇上了敌国的一名普通女子,动了心,动了情。
  大将军气极,扬言他不离开那女子,便将他逐出家门。
  余思杰苦求两日未果,又发现父亲政敌有以此为借口,在皇上面前陷害余府的打算。于是趁夜带着方宁离开了京城,隐居在这小山中,这一走,便是十七年。
  虽然余思杰从来不说,但是夫妻连心,方宁自然也知道夫君心中对老父的愧疚和担忧,日日夜夜不息。
  如今刚好趁此机会回去看看,或许能能稍解夫君心中思念之苦。
  阿佑苦着脸,偷偷回去看看可以。
  可是最好不要碰上那个大将军,看娘信上写的语气,应该似乎是不太好相处的样子。她真的是没有什么能力去摆平一个老爷爷啊,想想那个时候师父都经常被她气得胡子一抖一抖的。
  晚上到客栈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小小的麻烦。
  小镇上的镖队,本来就没什么名气,排场也不大,那镖旗看起来也是破旧寒酸得紧。一大堆货物,摆在客栈门口,小二的斜着眼,大声吆喝着他们通通靠边站,不要挡了客人的路。
  镖队中有个脾气暴躁的小胡子,蹭地就跳出来了,“我们不就是客人?你这什么态度?”
  “您是客人,可是还有别的客人,都给我挪开点,挪开点,别挡住路了。”小二衣袖一拉,叉着腰站到台阶上嚷道。
  “哎,我说你……”
  一时之间,客栈门口你推我掇的,乱成一团。
  “住手,住手!”掌柜的铁青着脸跳了出来,看着眼前乱成一团的人,“几位客官另寻住处吧,本店不招待了。”
  “你怎么这么做生意的?”镖局的人吼道。
  “我就是这样做的,怎么样,我自已的店,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掌柜也火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状态,可是这掌柜出了名的护短,一看自已的伙计被围在一群乡下小子中,被拉得衣衫不整,顿时那火就噌噌噌上来了。
  可是这偏僻之地,哪里还有第二家客栈,镖局领头的也犯难了。连忙陪着小心过去,想要说几句好话。
  那掌柜却不耐的一扬手,“什么都别说了,给我走。”
  想他在江湖上混的时候,这堆小子还不在哪个肚子里爬呢,今天居然敢在他的地头上欺负起他的人了。
  “掌柜的,”一个清秀的少年从最后面的镖车上跳了下来,声音不大,却很清脆,他脸上带着笑,初初一看,还有那么几分腼腆的样子,他走到了面前,说道,“后面都没有别的客栈了,掌柜的要我们去哪儿呢?谁都是讨生活的,一日下来,自是身心俱疲,免不了几分烦躁,所以小二哥才不耐烦的说了那么些不太适宜的话,镖队里的诸位大哥也都是些直来直去的率真性子,因此才反驳了那么一两句。”
  “既然掌柜的亲自迎了出来,我相信,我身后的这几位大哥也不会再计较先前小二哥的不敬了。”
  脸上,还带着温文的笑意,那少年往后伸了伸头,“这客栈看起来收拾得很温暖呢,都让人想家了,前几日我出门的时候,我娘还抹眼泪来着呢,要是早知道我们能住在这样的客栈里,那些担心都是不必要的了!掌柜大叔,您这儿有没有热水啊?”
  “当然有,可别小瞧我这店,小归小,东西那是足的。”掌柜一瞪眼,“小四,给几位客人准备热水去。”
  另一名小二应了一声,转身急急的跑进里面去了。
  少年笑眯眯的行了个礼,才转头道,“许哥,还不快让大伙把东西都搬到后院去,可别挡住其他客人的路了。”
  大堂里,一名黑衣的男子,从头看到尾,不由得多看了那少年几眼。
  相不到他年纪轻轻,竟然有这样的玲珑心思,三言两语就扭转了局势。先是不经意的说明了事端是由那小二挑起的,再接着,趁对方不注意,两句话就把对方套到了不利的局面,先暗示对方有罪,再来表明自己的大度。紧接着,再采用温情攻势,趁着对方心神不稳之时,又采取了个不大不小的激将法,顺利的将结果导向了自己想要的方向。
  短短几句话,竟似是用了最上等的兵法。
  “小兄弟,介不介意过来喝杯酒?”登时就起了结交之心,一看那少年就要踏上楼去,才扬声招呼道。
  那少年转过头来,有些不解,却还是愣愣的指着自己的鼻子,“你在叫我?”
  男子举起手中酒杯,遥遥示意。
  “我叫商文仲,不知道小兄弟如何称呼?”
  “我叫余天佑。”阿佑坐在了桌前,还是有一点诧异的。
  商文仲笑了笑,看出他的不自在,也不点破,只说道,“天佑不必拘礼,只是为兄适才看你小小年纪,却能随机应变,因此,想要认识一番,别无恶意。”
  阿意也跟着笑了,接着才道,“其实我以前也一直嘴笨得很,是爹和娘总说我太单纯,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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