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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此生共城池 作者:穿游泳衣的小鱼(言情小说吧vip2013.6.06完结)-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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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忧,你这孩子真是死心眼。”李凤玲娇嗔地笑道,眼梢瞪了一眼自己的儿子,真是一点都不争气,连一个身子骨娇弱的小姐都搞不定。

    藏在衣袖下的双手紧紧地握成拳头,迟星宇隐忍着,他一定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凭什么他可以拥有那么多!他刚回来就接管了恒远集团代理总裁的职务,可是他呢?在迟家当了这么多年的儿子,他那么努力地讨好父亲,给公司创造的效益是每个人都看得见的,可是迟暮一回来,他就只能成为他的跟班。

    不,他不甘心!他要证明他迟星宇才是迟家最合适的继承人!

    “爸,大哥这几天真的很忙,刚收购的华泰还需要整合一段时间。”迟星宇笑着说道,敛下了眼底的那一抹复杂。

    迟天野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他,目光移向旁边的佣人:“好了,开饭,不用等他了。”

    水无忧的嘴角扯出一丝苦涩的笑意,转瞬即逝,从小到大,她一直仰慕他,看着他从男孩儿一步一步蜕变成光彩夺目的男人,她追逐着他的脚印,从丑小鸭一样的小女孩走到今天。她的身体从小就不好,受不了大起大落的刺激和打击,有时候她恨自己一点都帮不上他的忙。

    桑榆,为什么你等的那个人是他?

    她痛苦,却不愿意放弃,即使已经知道他们三年前就成为了夫妻。

    “无忧,我觉得你应该主动出击,干脆把那个女人约出来谈一谈,然后在公司买通几个喜欢八卦的女人,让她们随时给你报告最新消息……”

    伊澜在电话里不停说着自己的提议,生怕她受到一丁点的委屈。

    水无忧抿抿唇,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无忧,阿暮哥的魅力你又不是不知道,以前那么多女人追着他,他可从来都没有动过心,可是这一次……无忧,你要有高度的警惕心,千万不能让那个女人得逞了。”

    “我听说,她现在就在阿暮哥的公司上班,而且还被升为阿暮哥的私人助理。”榆桑板新奋。

    ……

    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大黑了,她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关机了,连忙找到找到充电器,刚一开机,短消息的提示音连续不断地响了起来,“嘀嗒,嘀嗒……”

    其中有一条是未央发给她的,她说,她现在在机场等顾扬,很快他们会飞到马尔代夫。

    桑榆,祝福我吧!我不知道这一份幸福能够维持多久,但是我想一直走到幸福的尽头,或许有一天我会离开他,但是此时此刻,我做不到。

    剩下的全都是迟暮发过来的,她没有逐个看一遍,直接将手机扔在了茶几上充电。

    纤瘦的身体陷入柔软的沙发,电视里播放的是超狗血的偶像宫斗剧,那些复杂缠绵的剧情就像是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又长又臭。她拿着遥控器不停地换着台,心里莫名的有一丝燥意,索『性』关了电视,顺手从一旁的架子上取下一本书,翻到书签所在的那一页:

    我听见爱情,我相信爱情

    爱情是一潭挣扎的蓝藻

    如同一阵凄微的风

    穿过我失血的静脉

    驻守岁月的信念

    桑榆的目光静静地落在这一片,她想不出泰戈尔当时写下这一段诗句的时候,他的心情是怎么样的?爱情,之于很多人,等同生命一样重要……

    突然,门口传来细微的脚步声,脚步声在离她很近的地方停了下来。她住的地方属于老式的小区,房间的隔音效果一般,所以只要有声音,她都会很快发现。

    桑榆不由得微微皱眉,透彻的眸子掠过一抹疑『惑』,连忙穿上可爱的卡通拖鞋走到门口。

    “是我!”迟暮站在门口,俊美无铸的脸庞落满了柔和的灯光,他的手里还拿着一串钥匙,其中就有一枚是她一直放在窗台上备用的。

    桑榆没有搭理他,也没有将他赶出去,又折回去半躺在沙发上。

    “阿榆,我饿了。”迟暮朝着她『露』出一个惨兮兮的表情,他从来都不会忘记,眼前的这个女人是她的妻子,是他此生最爱的女子。

    如果让他回到三年前再选一次,他还是不会改变自己的心意,他想给她最好的,让她可以无忧无虑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没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桑榆狠心地将脸别到一旁,眼不见为净,她担心自己会招架不住他的软磨硬泡。

    “阿榆,你真的忍心见我饿着肚子?”某男继续装可怜,不管什么时候,这一招百试百灵。

    桑榆腾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她忍无可忍,没好气地瞪他一眼,打开冰箱,结果冰箱里只剩下一袋方便面,她记得以前他最不喜欢吃的东西就是方便面,吃一次胃痛一次。

    “你在家里等我一会儿,我去附近的超市买点菜回来。”

    =

    小鱼:亲爱的们,给力一点哦!三更在十一点左右。

正文 056 逝去的岁月沉淀了他们的爱情(5000字)

    “我陪你一起去。”迟暮笑米米地瞅着她,那一双幽深的瞳孔就像是探不见底的深潭,让人止不住地想要沉溺下去。

    天『色』很暗,漆黑的夜幕连一颗星子也没有,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沉闷的气息,就好像是一场大雨即将来临。

    有风,轻轻地抚过,穿过城市的每一条街巷,枝头的枯叶脱离枝头,缓缓地凋落下来,就像是失去了生命的枯蝶。

    超市就在附近,走七八分钟就能到,也就没有开车。

    他们并排走在一起,挨得很近,却又隔着不可捉『摸』的距离。迟暮趁她不注意的时候,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包裹在他的掌心,桑榆一愣,连忙挣扎着,却换来他的一记白眼。

    “怎么穿的这么少?”迟暮皱眉,松开她的手,将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她拒绝,“披上!”语气低沉透着一抹让她无法抗拒的魔力。

    桑榆紧紧地抿着唇角,在心里自嘲地笑了一声,突然觉得自己有些矫情了,看到他明明是那么欢喜的,可是却还要将他往外推。

    超市里的人不多,他们直接推着购物车去了卖菜的地方,她从货架上拿的东西全都是他喜欢的吃的,等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下意识地抬起头,却撞进了那一双如墨般的凤眸里,微微一怔,手指紧紧地抠住购物车的横杆。

    迟暮好笑地『揉』了『揉』她的长发,说道:“阿榆,谢谢你。”

    桑榆一声不吭地沉默着,敛眸,她只记得他三年前的口味,可是却不知道他这几年的变化,也许他早就不喜欢了,也说不定的。

    “喜欢吃什么自己拿!”良久,她才闷闷地说了一句。

    “你做主就好!”迟暮笑得温润如玉,深邃的眸子浓如墨一般。

    付完款走出超市的时候,外面已经下起了大雨,黄豆般大小的雨珠噼里啪啦地砸落下来,溅起一地清冷的水花,路上的行人纷纷躲在屋檐下,暗骂这该死的天气竟然下起雨来了。

    夜风很凉,带着『潮』湿的雨雾,透过身上单薄的衣物,一丝丝的凉意紧紧地贴在皮肤上。桑榆紧了紧身上的外套,眼角的余光睨了一眼站在她身边的迟暮,唇角缓缓地透出一抹极浅的笑意,她折回超市,再走出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一把伞。

    “我们走吧!”桑榆淡然一笑,轻声说道。

    迟暮很自然地从她手里接过雨伞,一大半都遮在她的身上,而他丝毫不在意自己身体的另一边被雨水淋透了。

    回到家里的时候,她的身上依旧干爽,只是鞋子湿了一大半,他却湿透了,单薄『潮』湿的衬衫贴在皮肤上,将他结实的身材完美的勾勒出来。

    桑榆的脸颊腾地一片绯红,连忙说道:“你先去洗个澡吧!别感冒了。”扔下这句话,她就钻进了厨房,双手紧紧地捂着怦怦『乱』跳的胸口,秦桑榆,你又不是没看过,害什么羞啊!伸手捏了捏自己的脸颊,没什么稀奇的,他的身子都已经被你看光了,要脸红也不是现在啊!

    浴室里很快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桑榆敛下眼底的那一抹尴尬,熟练地收拾起买回来的菜,她记得他的胃不是很好,从来都不吃辣椒,买的菜全都是清淡爽口的。

    “阿榆,需要帮忙吗?”一个清浅带笑的声音轻轻地在她的耳畔响起。

    桑榆愣了一下,侧过脸,那一抹微笑就那样硬生生地撞入她的心口,紧接着,她的脸颊迅速蹿红,一直红到了耳后根,就像是喝了酒一样。急忙转过身,没好气地抱怨:“迟暮,你怎么不穿衣服就出来了?”

    呃;迟暮满意地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仅仅只用浴巾在腰间围了一圈,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他可是连美人计都用上了,要是她再拒绝的话,那他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我的衣服湿透了,所以才不得已借了你的浴巾,这样我觉得挺好的,总比『裸』 奔强很多。”

    “房间的衣橱里,第二个柜子,里面有你以前穿过的衣服。”他一定是故意的,桑榆在心里气愤地想着,暗骂自己一点都不争气,不就是『裸』着上身吗?就算是全果出镜的镜头也看过,可是她偏偏招架不住他的美『色』。

    迟暮勾唇一笑,深邃如夜般的凤眸流光溢彩,依旧倚靠在门框上,湿漉漉的发丝有几缕落在额前,从发梢上滴落下来的水珠不偏不倚地落在他的胸膛,然后缓缓地往下滑落,一直被围在腰际的浴巾吸干。

    “可是,我还是觉得这样比较舒服!”低沉的嗓音透着说不出的暧昧。

    桑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来,可是到嘴边的话还未说出口,脸颊已经无可救『药』的红了一大片,几乎能滴出血来。

    迟暮笑得像是一只狡猾的狐狸,斜斜地勾起唇角,呈现出一抹最优雅的弧度,似笑非笑:“阿榆,你的脸红了?是不是太热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桑榆觉得自己快要被他气炸了,双手捂着脸颊,就连眼睛也捂上了,朝着卧室跑去,从柜子里找出三年前他穿过的衣服,从里到外,一件都没有少,全都塞在他的怀里。

    “穿上,要不然的话……”她想威胁他,可是到了嘴边却又硬生生地被她吞了回去。

    迟暮勾唇,浅笑:“好,听你的。”

    听到他答应下来,总算是吁了一口气,可是有一丝连她自己都未察觉的失落在心底很出蔓延,秦桑榆,你一定是中毒了!三年前你把他当成宝,三年后,你竟然还对他那么上心。很久以后,她总是觉得自己对他的那一种爱,早已经渗到了骨子里,喜欢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影子。陪我子颗孔。

    晚上的时候,她睡床,他睡沙发,可是睡到半夜醒过来,又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人,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轻轻地将她抱在怀里,那样小心翼翼的姿势,生怕把她惊醒。

    “是不是我把你吵醒了?”耳畔响起沙哑嗓音。

    桑榆愣了一下,说道:“没,是我自己醒的。”

    “睡吧!时候不早了,明天还要上班!”迟暮慵懒地笑了一生,语气说不出的宠溺。

    “能不能……”放开我!她想这样说,可是这句话却硬生生地梗在喉咙里,只听到他轻柔却又透着坚毅的语气:

    “不能。”

    桑榆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卧房里有昏暗的壁灯,借着柔和的光她看到那一张俊美无铸的容颜,他的眼睛波光流转,甚至还透着一抹熠熠的光芒。

    他的眼神令她一阵阵的心疼。

    这样的他一如初见。

    “那,睡吧!”她轻轻地说道。

    一夜无梦,再醒过来的时候,身边早已经没了那个身影,简单地洗漱,从浴室里钻出来,却看到站在门口手里提着早餐的他。

    “你最喜欢吃的香菇鸡肉粥,还是以前老地方买的。”迟暮笑『吟』『吟』地走进来,将手里的东西全都放在餐桌上。

    桑榆的心里莫名的有些燥意,想都没想脱口而出:“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吃!”

    迟暮微微一怔,幽深的瞳孔下意识地缩了一下,飞快地掠过一抹黯然之『色』,却又淡然一笑,说道:“没关系的,这里还有一份皮蛋瘦肉粥。”

    “我也不喜欢吃!”她扔下这句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

    看着他的眼眸黯然失『色』,心脏某一处的柔软就像是遭到重物的抨击,痛得她倒吸了一口气,双手紧紧地捂着胸口,她告诉自己,没有他同样可以过得很好。

    迟暮愣愣地站在原地,涔薄的唇缓缓地勾起一抹弧度,似是自嘲,又似讥诮。

    “阿榆,早餐放在桌上了,记得吃过东西之后再去公司,胃是你自己的,如果你不想让我对你好,那你就自己对自己好一些。”他站在门口,轻声说道。

    桑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没有作声。

    良久,她都没有再听到他的声音,打开门走到客厅,房间里早就已经没有了他他的踪迹,两碗热腾腾的稀粥摆在餐桌上,旁边还放着她最喜欢吃的狗不理。心,猛地一颤,非常地朝着阳台上跑过去,她看到那一抹身影来开车门走了进去,然后那一辆大奔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绝尘而去。

    她一直站在阳台上,一直到那辆车消失在她的视野里。

    打开早餐,是她曾经最熟悉的香味,软糯,细滑,热腾腾的稀粥一点点地填充了她空『荡』『荡』的胃部,眼睛一片湿润。

    是谁说的,眼泪淌下来只有两步,第一步,抬头,第二步闭眼,泪水会顺着眼角滑落下去。

    她慢慢地将他买来的所有早餐吃干净,一直吃到撑得想吐。

    那么多的回忆,不是一句话就可以彻底抹掉的。

    

    桑榆回到公司的时候,她办公室所有属于她的东西都已经搬走了,那一层楼只有三个人,迟总,还有一个叫曾小黎的秘书,还有她。

    曾小黎看起来很好相处,但绝不是那种没有原则的人,据说她跟在迟暮身边三年,以他对人的挑剔,能够跟这么长时间的人,一定有她自己的一套生存方式。

    “桑榆,迟总今天心情好像不是很好,你千万别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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