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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遥-青涩世纪1-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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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已是法定成年人,但他们的人格还都没有定型,成长道路里的磕磕碰碰和外力打击往往会导致人性的扭曲偏差,能够用足够韧性承受一切残酷考验的人,他人生旅程中的风景会比常人的来得更为美丽。
  
  今日见到她他才明了,原来在同样的折磨面前,他选择的是逃避;而相比处于更恶劣的环境中,她却选择承受。他不知道这女孩是否已经参透了什么深奥的人生哲理,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她的人生,会比他的更轻松。
  
  “看什么啦!”崔晓蕊在他面前挥挥手,不自在地阻隔他的视线。看什么啊,他不知道女生让帅哥凝视是会得心脏病的吗?尤其是不漂亮的女生。
  
  笑笑没理她,周佾磊低头喝茶。
  
  “哎,你真的比我大吗?”凉菜上桌了,她夹了一口五味黄瓜,为那酸甜辛辣的口感幸福地缩紧脸。
  
  “真的比你大。”他看着她的吃相随口乱扯。嗯,这顿饭光看她就够了,根本不用吃就能从她的表情上体会到那种美绝人寰的味道。
  
  “吃啊吃啊,别客气。”崔晓蕊非常不好意思被别人赤裸裸地观赏,连忙给他夹过一块松鼠鲑鱼转移注意力,“你比我大,叫名字不太好,就叫你哥吧。”开玩笑,他都叫她恶心吧啦的晓晓了,想她也不可能被允许叫他全名。而与其再恶心回去,倒不如就叫哥哥干脆。
  
  “好,正好我也没有妹妹……”还没说完,他的话就因为来人而停住。
  
  “崔晓蕊!?”惊异万分的男声在桌边响起,“真是你!”
  
  差点被鱼刺卡到的崔晓蕊亦惊异地抬头,迎上一张久违的脸,“呃,方……”唉,她这个高中同学叫方什么来着?
  
  “我是方仲群,”男孩笑开来,阳光笑容光芒四射,晃得座位上的两人直用手挡。“在这里碰上你真是太巧了!”
  
  “是啊是啊。”她点头起身陪笑,“这位坐着的是我哥,”她给双方介绍着,“哥,这是我高中同学。”
  
  “你好。”方仲群草草打了个招呼,目光仍兜回到崔晓蕊身上,“崔晓蕊,我们后来的同学聚会你为什么没去?”
  
  “哦,聚会啊,”她干笑,“那天我正好病了,抱歉哦。”
  
  方姓同学遗憾地顿了下,又立刻活跃起来,“那我们再组织一次你去吗?”
  
  拜托,当然不去。“有空当然会去啊。”她笑靥如花,还略略偏头制造可爱效果。下一刻,便果然看到此人被这无与伦比的纯真可爱眩得五迷三道。
  
  “方仲群,你的同伴还在那边等你呢,快过去吧。”她挥舞着迷魂棍,指引尚未回神的傻瓜回到原来的位置。咦,他那桌坐的不是她们班班花吗?原来她和方仲群好上了啊。
  
  看着阳光男孩瞬间变成白痴,一直没出声的周佾磊感叹地在心中点头。还好他这妹妹能坚持自己的意愿,不是那种只知道天真的笨蛋,不然他会为她心有辱焉。
  
  终于送走了瘟神,崔晓蕊坐下继续咀嚼大鱼大肉。嗯,新鲜的虾子就是比冷冻的好吃啊。
  
  “咱们在一个大学吧?”看她见到同学后减了生趣,周佾磊随手抓了个话题过来活跃气氛。
  
  “是啊,不过我在中文系,你是医学院的吧,”把螃蟹腿嚼得咯吱咯吱响,她给他一个轻描淡写的微笑。“我分低,就给分配到了中文系。”
  
  周佾磊耸耸肩,低头吃自己的。看来她是真的不爽,那就随她去在那堆壳肉里发泄吧。
  
  “这顿饭真的很好吃,谢谢你。”回家的路上,崔晓蕊低着头踩自己的影子。午后两点,地面温度几近五十度,都能在上面摊鸡蛋吃了。
  
  撑伞人闲适地掌控着两人的步伐,不再将手搭在她的肩上,“我是你哥了,还谢什么。”
  
  “对哦。”她抬头给他一个傻呵呵的笑,复又垂下头。
  
  “知了——知了——”,道路两旁的杨树槐树上落满了蝉,齐齐发出声音加剧炎夏的燥热。空气中一丝水气都没有,干燥又酷热,像是要把整座城市烤裂了一样。有时候认真想想就会觉得,这座没山没水没风景、环境又恶劣到彻底的城市被定为几代京畿实在是没道理。
  
  地表的空气被高温烤得扭曲,太阳也越发晒得人眼发花。别墅区树荫遍布的小道上,两人仍旧慢慢走着。树荫下的温度比光溜溜地站在太阳底下要低上很多,虽然空气同样干闷,身上却好受多了。而且,他们刚刚吃完饭,走快了对肠胃也不好。
  
  不意间,周佾磊感觉一只略带凉意的手轻轻攀住自己的胳膊。
  
  “谢谢你,哥。”来自耳下低低的声音,细细柔柔若隐若现的;夹在知了让人心烦的叫嚷中间,格外惹人心疼。
  
  没多说话,他看看天色稍微加快步伐。
  
  还是快点回家吧,女孩子不经晒。
  第三章
  “哥!哥——”午后,三层蓝白相间的别墅里,夺命连环CALL女声版正在上演。“快给我看看它怎么老是死机!”
  
  端着大玻璃碗慢吞吞地晃进自己的房间,周佾磊觉得自己已经对电脑前的那个人绝望了,“你没动我存的资料吧?”
  
  “没啦,我在玩新剑侠,”崔晓蕊从座位上跳起来,灵巧地抢过他手中的大碗沙拉,“不支浩它为合么老是死一。”满嘴的水果沙拉。
  
  “是不是你上网乱保存的那些东西占硬盘空间太大了?” 周佾磊摸摸电脑哀怜它的命运。本来他自己用得好好的,可晓晓却死活要和他共用,还上网打游戏什么都干,结果就给共用出一堆毛病,还时不时地死机。
  
  “才不是乱保存,那些CG图片可是千金难求的,好容易找到了当然要保存下来。”坐在床沿,她举着勺子大声纠正,得意地看着他面带痛苦地打开机箱检查。
  
  来这里住一个星期了,他们越发熟络起来,还出乎大家意料地相处得融洽。虽然有时难免出现一些小摩擦,两人也会同时退一步,小心地不让矛盾变大。
  
  毕竟是重组的家庭,孩子间单纯的小矛盾随时有被大人牵扯过去的危险。小心为上的前提下,他们慢慢摸索着如何相处。
  
  不过,崔晓蕊有时会得意地想,因为周佾磊是哥哥,所以出问题的时候十有八九都是他由着她胡来造成的。而每当被她搞成了乱子,他都会咬牙切齿地给她收拾烂摊子,却也不多说一句。
  他这哥哥真的很照顾她,而且稳重得丝毫没有同龄男生的浮躁。所以说,她捡到宝了。
  
  “你真能干,这回给它彻底玩坏了。”周佾磊看了半天,断定自己修不好复杂的仪器,“赶明儿找人来修吧。”
  
  “哦,抱歉哦。”丝毫没有愧意,她把玻璃碗递给他,“作为补偿,我来刷碗好了。”每天中午都是她做饭他刷碗的,那样分工合作也算公平。
  
  周佾磊有气无力地甩给她一个斜眼。“谢谢啊,不用了。”得了便宜还卖乖,明知道他不可能让她多干活的。
  
  “铃……铃……”客厅的电话刚一响起,便见从床上弹起来的崔晓蕊像风一样呼啸着下楼去,留下他见怪不怪地继续吃自己的沙拉。
  
  “喂?”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声线的平和,崔晓蕊接起盼望已久的电话。
  
  “……蕊蕊吗?”有些犹豫的声音在彼端响起。
  
  “嗳,是我,妈。”她踏下心来,感觉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我给姥姥家打电话您怎么都接不着?”
  
  一个星期以来,她拨了无数电话给姥姥家,每次都是舅舅接来说妈妈出去了。而当问到她去了哪里的时候,一向疼她的舅舅却总是遮遮掩掩的转移话题。她费了老劲旁敲侧击,却还是怎么都问不出来,怪哉。
  
  “嗯,我出去了。”杜爱华和自己兄弟统一口径,“你在那边住得习惯吧?”
  
  “嗳,还行。您在家吗?我什么时候回去啊?”她开口便询问着自己的归期,悄悄撇开心头那些许的不舍。虽然在这里住着是比筒子楼舒适很多,但她更怕母亲孤身一人,她不要妈妈像离婚之前那样傻傻地独守空房。
  
  “哦,我还住你姥姥家呢。你要是住得合适就一直住着吧,反正以后住校就少回来了。”
  
  崔晓蕊为她的回答怔了下,“啊,哦。” 妈妈的语气很是轻快,仿佛没有产生她所预料的孤独感。为什么呢?“妈,有什么好事发生了吗?”
  
  轮到杜爱华顿住,“……没什么,哪儿有什么好事。对了,你的衣服带去得够穿吗?”
  
  “嗯。”又来了,和舅舅用同样拙劣的手法转移话题。“都够穿的,反正也不出门,穿不着什么。”算了,妈妈不想让她知道,她就不要知道了吧。
  
  “那我就放心了……”又拉拉杂杂扯了一些母女的贴心话,过了二十分钟才放下电话。
  
  叹口气,崔晓蕊把自己摊平在柔软的长沙发上瞪着天花板寻仇。妈妈对她也有不说实话的时候了,烦。
  
  自从父母分手后,她和妈妈一直相依为命。两人都是对方唯一的浮萍,互相抓抱着谁也离不开谁,那样紧密的联系自然使她们母女的关系比先前亲密许多。所以她以为,她和妈妈会永远过那样知无不言的日子;所以她以为,她永远会拥有完整而透明的妈妈。
  
  可是现在,妈妈却像有了自己的事情了……那,接下来,她是不是就要渐渐把她的女儿隔在自己的圈子外边了?——呵,蕊蕊要被妈妈抛弃了,蕊蕊就要真正成为没人要的孩子了……
  
  站在楼梯口,周佾磊将手插在口袋里,俯视躺在沙发上那茫然可怜的女孩。晓晓的表情,似曾相识。很久很久之前的一个夏天,他也曾见到过那样的眼神,从一面后来被他弄碎的镜子里。
  
  像平常一样缓步下楼,他轻轻坐在她头侧。修长的手指想要覆上蒙住眼睛的手,却反被抓住,然后直接按在那双湿热的眼睛上。
  
  可怜的女孩,他的妹妹。原来,她也不是那么坚强的;终究,他们也不过是几株娇柔的小苗。
  
  “行了,起来吧。爸妈晚上不回来吃,咱们出去吃饭。”他低声唤着,有些怕惊吓到她。唉,他还从未这么照顾过别人呢,何况是个猫儿般的女孩,时阴时晴的。
  
  “……”呜里呜嘟的一句回话。
  
  他长叹,“行行行,成都小吃你请客。”真服了她。
  
  “嗯……难受——”傍晚,商店餐馆林立的街道上,一个吊在身旁年轻人手臂上的女孩哼哼唧唧地蹒跚走着。女孩本有一张可称甜美的脸蛋,无奈却被不知珍惜的主人给皱成一团包子褶。
  
  周佾磊无言地拖着她压马路,丝毫不给任何同情。“让你吃!”明明都撑着了还在强吃,肚子要是好受才怪呢!
  
  “哎哟……浪费粮食可耻你懂不懂……还不都是你,不许我打包……”捂着肚子的崔晓蕊冤枉极了,整整剩了一屉蒸饺诶,难道就放任人家拿去扔掉吗?会遭天遣的哎少爷!
  
  周佾磊面无表情地勾着手臂继续做拖拉运动。他算是知道了,昂贵的海鲜和廉价的包子对她的舌头来说完全没差,只不过别人请客她剩下一整桌都没关系,但要她自己付钱吃饭,非得往死了吃把钱吃回来不可……这臭丫头!
  
  “慢点走啦,”她拖住他的胳膊,放缓脚步环视四周,“咱们这是上哪儿啊?”
  
  “您不是交待要遛遛食吗?”冷笑。
  
  “那咱们去逛街吧,”假装看不见,她开心地随手一指,“好久不去王府井了,去逛东方新天地吧——哥~”也不管王府井还得坐地铁去。
  
  狠狠、狠狠地磨牙,“遵旨。”
  
  王府井大街,也被称为金街,听说是北京最出名的商业景观。一条笔挺光亮的步行街从北到南,每天披红挂绿地接待来自天南地北的游客。曾有一位台湾人在自己的书中讲,王府井给人的感觉就是大陆的土地给人的感觉,平坦、豁亮又大气。地面上的方砖平整而严密,没有高低不平的坑洼,让人能放心抬首游走在步行街上。有时候,一眼向上望去,便好像天都高了。
  
  然而,就像在上海的南京路里买东西的本地人总是少于外地人,王府井于北京本地人来讲,闲暇时遛弯去处的功用则更多些。
  
  王府井坐落在东城区,老北京胡同的聚集地。一条条或窄小或宽敞的胡同并排出现在道路两旁,虽然不见得每个都认识,却几乎是都能走穿的——本就是方方正正的城市,连道路也方正地贯通着。
  
  “你来过这里吗?”徜徉在东单的马路上,崔晓蕊不觉靠在他的胳膊上,减轻自己的重量。
  
  “没怎么来过。”周佾磊由她像块牌子一样吊在自己身侧,感受到她轻松舒展的气息。白日里惟我独尊的太阳现在只剩一个弧形挂在西边,苟延残喘地无法再嚣张起来。天气更是凉爽了许多,空气中竟然也隐约含着些水汽了。
  
  “对哦,我忘了你一直在海淀区上学。”崔晓蕊闭上眼被他牵着走,抬起来的脸上浮现一片怀念的温情,“我初中是在这里上学的,当时对这片可是熟到烂呢。”
  
  “东城区本来就小,学校也不如你们海淀区的多,可要是碰巧扎堆了,那可是挺大一帮学生——从东单到安定门这一大片正好就是。”
  
  慢悠悠地走到了米市大街,周佾磊发现亮起五彩霓虹的街上,喧哗的只有汽车的喇叭。一些行人在赶路,一些在翘首等着公共汽车,偶尔,路旁的水果摊老板会招呼两声。除此之外,也就没什么人声了。
  
  “你不知道吧,这一带的中学可多了。”崔晓蕊拥紧他的手臂,笑容洋溢在脸上。“从那边的一二五,到这边的东堂子里的二十四、灯市口的二十五、一六六和景山,哦,还有宝钞胡同的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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