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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刹那回首你还在+番外 作者:风老板(晋江2013.08.12完结)-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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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她真的不记得了,这真不能怪她嘛。
  
  双颜戳着手指很无奈,尴尬地朝赵泽斌笑一笑,“小洁的男朋友就是我的男朋友……不是不是,”看到两边投射来的警告和危险,连忙纠正,“……嘿嘿,就是我朋友……,”指指旁边的顾溪道,“这我……呃……男朋友,顾溪……你们,认识认识吧……”
  
  看来她还是不太习惯在别人面前介绍……男朋友,啊。
  
  “顾双颜,你怀里抱着的小孩是什么情况?”
  
  “哦,”双颜想起来忘了介绍Vincent了,“这是我儿子,大家多多关照。还有最近他在学中文,烦请你们与他交流务必使用正确语言,谢谢!”
  
  看着这一帮快惊掉下巴的表情,双颜想不起来,是谁说要送神秘礼物来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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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平沙漫漫春无边完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乃们应该知道陈元培去法国的正事是什么了吧。。。
  全章完。好了,正文也就这么完了。下一卷贴三个番外。。然后再是结局
  过两天要出一趟远门,尽量在这之前完结。。尽量。。。。。。
  



☆、双颜·庄生晓梦迷蝴蝶

  阿萱总说我是上辈子好事做尽,这辈子才会修来这么条好命。
  可是唯一让她想不明白的一点是,傍着庄生这么大一棵摇钱树,我却不愿多加利用,宁可陪着她一起做记者这份苦差事。
  
  “诶诶,专心点呐!”我敲了敲她的后脑勺,右手抓起鼠标依次点开去,“呐,这句话你再仔细分析看看,你的遣词造句美归美,可是大姐你写的是一篇报道,可不是在写散文。”我扔过去一记大白眼,心里却是叹息了一声,这丫的在这一行少说也混了五六年了吧,这么简单的道理竟会不懂?
  不待我按下清除键,那丫头眼疾手快一把抓住我正要动作的手指,下一秒一只胳膊已然压上我的左肩,语调还是一贯的跳跃:“小颜,你莫急莫急。本小姐是为了打破传统思想,开辟创新之路,说不定将来有一天给我颁发个什么诺贝尔创新奖呢!”
  我晕。
  不过看她一脸向往憧憬样,也不好再泼冷水了。
  
  晚上回家,庄生还没回来。
  和他一起半年多,我倒也习惯了他这样早出晚归的作息,有时候适逢双休,他的人影出现在屋内或者屋外等等但凡我的视线范围之内,反而会让我感到不太适应了。
  庄宅内外下人们对我倒是尊敬的很,把我尊为女主人;这样的尊敬和客气倒让我十分的受用,光是这些我便觉得生活如我这般田地,也算得上幸福完满了。
  
  在我印象里,庄生总是忙忙碌碌的,即使是闲适在家,也总会引来一些个客人前来拜访,有时候一个,有时候来两个或三个四个的,稀稀落落地坐在大厅中央,他们聊些什么我从来没有兴趣打听,只想着能躲多远躲多远,因为满屋子的烟雾氤氲实在让人压抑不已。
  
  我和庄生是怎么开始的呢?
  我已经全没有记忆了。听他说他对我是一见钟情。
  “那么我呢?我对你是怎么样的呢?”我问他。
  他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从烟盒内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合拢两手,燃起,用力猛地吸一口,吐出一个个烟圈,然后便是坐着不动了,一双眼睛专注地盯住那蓝烟缭绕,似在透过它看到了什么,是什么呢?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却是什么也没有。
  穿过烟雾看他的脸,烟气上升,他的面色显得冷峻异常。
  
  “那么我呢?”我又问了一遍。
  他被我这一问,身体猛抖了一抖,烟灰从那猩红的烟头上掉落下去,厚实的地毯顿时烧出一个洞来,我想它定也是从那回忆中跳出来的吧。
  他笑了一笑,两指夹住烟,用另一只手来揉乱我的头发,“当然也是一见钟情。”
  “也就是说很好追咯?”我讪讪道,一双手纠结着衣服下摆的褶皱处。
  他笑弯了眼,一双蕴含深意的眸子在灯光下愈发的有神和动人,不知是那灯光太亮还是他的眸子中裹挟的深意太浓,那一刻间竟恍花了我的眼。
  
  他掐灭了烟,自后方轻轻环住了我,下巴搁在我的肩上,呼吸清浅均匀地打在我的面颊处,濡湿带着些微的痒意透过皮肤渗入进细胞里面,chanel de bleu 的香味与那烟草的味道融合的恰到好处,说不出的诱人沁脾。
  然而,却是这样暧昧的境况之下,我却咯咯的笑出声来。这自然怪不得我,着实是因为他的下巴搁着我的肩膀,头发触及我的脖颈,在这样窸窸窣窣似有若无般的“挑逗”之下,万般无奈,我又痒得厉害,实在把持不住便笑了个满怀。
  他无奈地看住我,不待我笑停,他的面色却凝重起来,“不,一点都不好追。”语气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笑声戛然而止。
  “欸?”
  他再次将我拉入怀中,似是叹出一口气来,又似乎只是我的幻觉,然而他的声音却清晰入耳,“所幸还是被我追到了。”
  
  我洗完澡,休息之前去了一趟婴儿房看Vincent。关于这个孩子,听庄生说是有一次与我外出游玩在一棵树下捡到的,我看他实在可怜央求他收留这个孩子,于是他便以我的名义收养了他。
  
  我很喜欢这个孩子,说不出为什么喜欢,总觉得那是一种神奇又神秘的联系,那么小小的一点点的孩子,你每天看着他,看着这个小小的生命每一点每一滴最细微的成长与变化,这其中的感觉美妙的难以用语言阐述。
  
  索菲说我越来越有母性味道了,我想那都是Vincent的功劳。哦,忘了告诉你,索菲是Vincent的奶妈,她是一个健康结实的中年妇女,性格爽快,做事利落干净,听说她在来庄宅做事之前曾是一个木材厂的工人。这里的人都管她叫索菲娅,而我更喜欢称她索菲,总觉得这样的称谓会让我们的关系更亲密一些,我会有这样一种想法可能是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对我恭恭敬敬的,只有索菲对我不一样,她会直呼我的名讳,责怪我不应该大冬天的把孩子抱到外面晒太阳,或者挑剔我泡的奶粉太稀,在她眼里我就是不折不扣的“饭桶”,可是即便她这么认为,却还是一点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程度。
  当索菲说我变得有母性的时候,我特别想告诉她其实我心里一直存有一个梦想,梦想着有一天等孩子真正长大,我们一家三口手牵着手漫步在夕阳下,在林荫里,在喷泉池边,任由云卷云舒,日影倾斜,将影子慢慢拉长。
  
  从婴儿房出来,回到卧室,庄生还没有回来,对这样的情况我早已经习以为常,但是必要的睡前晚安还是要说的,于是我捞起身旁的手机,顾不得爬进被窝。犹豫一下,还是决定给他发条短信比较妥当,万一扰了他的工作岂不罪过?
  没有两分钟,手机短信提示音响起,拿起一看,是他回我的短信,“记得喝牛奶,盖好被子,别感冒了。”
  只寥寥几字,彷如他关切的话语就在耳旁,心里只觉一暖,也顾不得冷了,光着一双脚盘起坐在软软的天鹅绒被褥上,支起两手,一个字一个字输进手机里,输完全部,看一遍,觉得不妥,删掉,重输。这样来来回回重复了四五遍,方觉得满意了,发送。
  发出去没过一会儿,手机就响了,这一回并不是短信提示音,而是可爱的《三只小熊》,阿萱曾多次因为这个嘲笑我,我坚持着“我们的审美不在同一水平上”这一准则,对她的这样或那样有意或无意的嘲笑挖苦打击,统一持无视态度。
  
  我愣了一愣,接起。
  
  “喂”字还没出口,他低醇浑厚的声音已然透过话筒,一字一句稳稳地落在我心上,让人瞬刻间安下心来。
  “我在车上,准备回家。”显然是在回答我短信上的问题。
  “嗯。”想起了什么,我补道,“你开车小心。”
  那里传来一阵轻笑,透过话筒,挠的我的耳朵一阵一阵的发痒,稍离了离手机,才觉得好些。
  他的语调还隐隐透出些笑味,似在有意的狠狠地压抑着那笑。眼前好像忽地出现他的面容,他笑弯的眉眼,闪烁着动人的光泽。
  “这么晚还不睡,是不是在等我?”那磁质浑厚的嗓音裹携着低低压抑的笑味,带着某种诱惑般的魅力。
  
  其实对于他这样的问话我完全可以用诸如“去你的”“你做梦”等等一系列的简短又暧昧的话糊弄过去的,可是不知怎么搞的,当最后一个字落音之际,我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那日他在我耳旁说话的情景,那濡湿缠绵的气息拂过我耳畔我的发丝的一刻,全身的毛孔不知为何倏地张开,那一团红潮刷地一下蔓延开去,直冲向脖颈。
  手里还握着手机,耳朵也紧紧贴着那扩音器,呼吸的频率还算正常,我偷偷瞄了瞄四周,心里不由出了口大气,还好还好,房里没有别人。
  他听我许久没有反应,以为我已经睡着了,像是低低叹息了一声,随即掐断了电话。
  
  一阵忙音。
  
  我将手机放置床头柜,心里想着,让他误以为睡着了倒是最好不过了,以我这张笨嘴,再加上做贼心虚的心理,这种事情只会越解释越糟糕,最后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临下班的时候,阿萱凑过身来,露出整颗头搁在挡板上,恰好我正抬起头作着一系列扭脖子动胳膊的经络舒张活动,一看到她这副样子,吓得差点没从椅子上跳起来,努力地忽略同事们转向这边的注意力,我压低声问道,“阿萱,你这样子,是作何为?”
  “我赶稿子赶累了,靠一下休息一下。”有气无力的样子。
  “好吧。”我扶额。对于这样的阿萱,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的,可是有时候还是不免被她搞得一惊一乍,尤其当你猝不及防、毫无知觉的当儿,她便给你来个惊喜,让你不接受也不行。
  “下班我们去哪里搓一顿?”她已经调整姿态,改为两只手肘支在挡板上,半个身体向我这边倾了过来。
  似乎有点力气了,看来吃饭的诱惑比较大。
  “老地方。”我看也不看她一眼,眼睛顺着光标下移。
  “不要吧,那里的东西都吃腻了。”很明显的撒娇体。
  “撒娇没有用。”继续手里的工作。
  “……”
  长久的沉默。
  没有声响。
  我有些惊异,以那货的性子,死缠烂打她有一套,可是这样轻易放弃绝对不是她的作风。
  于是,抬头,定睛,果然……
  
  那厢的某人正用无比可怜无比猫咪的眼神看住我,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本就大,现在几乎可以挤出一滩水来,被她这么瞧着,妈呀!我感觉我就是白雪公主里那无恶不作、万恶不赦的后妈呀后妈!
  这厢,我索性暂时抛开手中的工作,手掌撑着下巴与她对峙良久,终觉敌我力量悬殊,她那必杀技我实在吃不消应对,不可攻,那自然只有守的份了。
  
  最终,我还是败下阵来。可是输归输,节操还得保住,至少气度上咱不能输,于是乎,我特豪迈特大气的说道,“准了。”
  
  适值下班时间,所以阿萱那“哦耶”的欢呼声即便叫得再惊恸天地也没人愿意理会。然而我却觉得她像是刚被打了鸡血,随时准备英勇奋战一番,可是刚刚不知道是谁趴在那里作奄奄一息状的呢?
  
  我摸摸酸胀的脖子,不愿作多想,对于这个半疯子,我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呢,实在是头疼啊,摇摇头,挽着阿萱的手走进电梯,出了报社大楼。
                      
作者有话要说:  尝试了一下用第一人称,唉,果然不顺手啊,脑子转换不过来。
  写第一人称果然比第三人称累啊~~
  其实这么看看吧,两年前的顾双颜和后来的变化还是很大的
  
  这首诗用在庄生身上最好不过了。。。。。。我敢说这不是巧合,这绝对不是巧合。
  
  由于行程变迁,明天出门,大概三四天以后才回来,这后面两篇番外等回来再贴。。。。。。
  
  然后大家可能比较重视的关于这个小孩问题会在下面两章中有所阐述的,其实。。大家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初见

  2007年秋末,天气逐渐转凉。
  F大邮件收发室里,陈元培收到了一个来自美国纽约的包裹,回到寝室拆开一看,里面是一本黑色硬壳手录笔记本。
  
  一星期前的一个晚上,陈元培与顾溪打越洋电话时无意间提到双颜最近修法文,不过那丫头明显天资不够,顾溪在那头听着,没什么反应的样子,直到陈元培开玩笑说以顾双颜那种猪脑袋学一辈子都未见得有进步时,他才淡淡说了一句Don’t go to far。
  
  然后就在三天前他突然收到顾溪的短信,说是寄了一个快件给他,让他带给双颜。很简洁的信息,却让陈元培无比好奇是什么重要的东西非让他特地寄过来。
  
  这本书陈元培熟悉,几年前他受顾溪之邀去美国期间,那小子正在学法语,案前搁着几大摞的书让陈元培咋舌,更让他佩服不已的是顾溪把所有的研究学习感悟却都记录在这个本子里,当时他就跟他提以后万一他也学法语了一定要向他借这本宝贝的。
  
  陈元培觉得可惜,这么好的东西给顾双颜简直就是浪费啊。
  
  吃完晚饭,给顾双颜去一个电话,本想约个地点把东西直接给了她,可是她的手机提示欠费,没辙,只好给阮小洁打电话,没人接听。只能先放在他处,有时间碰上双颜再给她,正想着,忽听门口有人叫他,抬头之间那人已经从敞开的门走进来,原来是他围棋社里认识的一个学弟。
  
  两人闲聊几句,陈元培眼角扫过桌上的书突想起一件事来,问他认不认识人文学院历史系01班的顾双颜。那位学弟回他说顾双颜他不认识,但是认识同是学生会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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