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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瞬芳华-第1章

小说: 那瞬芳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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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瞬芳华
作者:那瞬

第一章 ☆那瞬芳华☆ 一

前言
终于结束了,我燃上一根烟,坐在这里发个完整稿,并非是想搞什么格式,我知道有朋友想这样观看这部小说,而我自己,也从来还没有仔细的完整看过自己写的这个东西,那么就方便一下自己也未尝不可。
动笔写这个小说之初,并没有太多的想法。所以开始的时候写的非常顺,一天可以出好几篇。慢慢的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明里暗里给了我很多好的建议,在这里我不一一提名字,真诚的说声“谢谢”。是你们的支持使我没有半途而废,终于坚持到了最后。
我知道很多人在猜测小说中的主人公呵呵,用自己的ID做女主角的名字难免会给人这样的感觉。私下里很多朋友问我,是小说还是生活啊?呵呵,在这里我想说,你可以任意的去看待它,这里面的故事时时刻刻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熟悉它,它就是生活;我们对它陌生,它就是小说。
以前是很相信爱情的,相信那一见钟情的美丽,相信那白头到老的传说,也相信亘古不变的痴情和专一,可现在,并不十分的相信。
画眉说的是没错的,爱情对于男人来说,不过是生活的调剂品,而对于女人,却是全部,所以,沉醉在爱情中不能自拔的往往是女人。在这里我极力的想把天涯描绘成世间少有的痴情男人,可惜水平有限,真的是很失败,我无法把他脱离生活的重心,最终还是把他留到了凡尘中,独自去忍受一切误会和痛苦,我的心里,其实也是很不安的。
写这个是为了什么呢?我的身边很多朋友每日里重复着上演着关于爱情的一幕幕悲欢离合,看的多了,总想写点什么下来。自己本身也想给自己留下些什么吧,那么就留一个美丽的爱情传说来感动自己,感动别人,这也许就是我的本意了吧。
在写的过程中,很多人给我了中肯的建议,我确实是没有接触过小说,对我来说,这是个陌生的领域。所以在写的过程中我犹豫彷徨,接纳的意见很多,可是真正做起来却还是很难。索性一咬牙,就这样写到底吧,总的把它完成了不是。我甚至不敢去看别人的小说,看完了,回来后自己不敢动笔,闷头写到今天,总算给自己了一个交代。
还说什么呢?一时竟然想不起来呵呵。对于阿通的赏识我是战战兢兢接受的,在文笔方面我如此稚嫩,不是谦虚,是真的知道自己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上。但是我知道,这部小说倾注了我多少的心血,我几乎每个夜晚都在后半夜才睡去,有的时候甚至到凌晨,这对于生活一向很规律的我来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是我无怨无悔,这是我的一个梦,我要完成它。
那么,就这样结束了吧,虽然爱情不过是生命中的那瞬芳华,当我们老去的时候,又何尝不是一件回忆?有些事,只能去回忆不是么?那么,就让我们在回忆中渐渐老去任芳华飘渺,窈窕无踪…… ……再次感谢支持我的所有朋友们。
(一)
那瞬转头的瞬间,耳边的碎发在她修长的脖子随意的点缀着,一抹不经意间流露出浓浓的性感让门外的天涯看呆了。那瞬的脸微微发烫,一抹娇羞的淡淡红晕;不知不觉地爬上了细嫩若脂的脸蛋上;连晶莹圆润的小巧耳垂都彻底的红透了,她没想到天涯会在这个时候回来。后来那瞬在他怀里常常问他是什么时候起爱上她的,天涯就想也许就是那瞬转头那一瞬间他爱上了她。
那瞬今年32岁,是研究所里迷人的单身少妇。那瞬的老公出国淘金,淘到一个金发碧眼的白种阿姨,留在了那个美丽的国度里。扔下了年轻的那瞬和刚出生不久的儿子那林,那瞬在离婚的第二个月就把儿子的姓氏改了过来。
“那瞬,把电脑的网线递给我。”说话的是办公室的头煦,比那瞬大三岁,一个器宇轩昂的男人。
研究所把每个科室都上了网线,自此原本在那闲置的电脑才真正开始运转起来。那瞬对电脑一窍不通,这常使她心里暗自着急。所里懂电脑的同志越来越多,那瞬的专业与电脑联系不大,再加上她一直没有从离婚的打击中恢复过来,所以她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这个。科室里一共四个人,除了煦,连同那瞬在内的三个人都没有编制,大家业务水平不相上下,那么能竞争的也只有网上作业这一块了。
那瞬是个单纯的女人,她只想有个安稳的工作,有份稳定的收入,然后把那林抚养长大就可以了。至于自己的感情,她到也不是没考虑过,不过自从老公变了心之后,她对爱情两个字嗤之以鼻。
那瞬和老公是大学同学,相恋了五年才结的婚。两地分居的煎熬也没有使他们分开,直到那瞬的家人被迫点头才结了婚。后来老公在他的城市给那瞬找了接受单位,但是条件是关系必须自己办理。那瞬知道调转工作的艰难,想当初她要把老公调往自己居住地的一所大学里教书,那瞬的爸爸拉下老脸联系了一个昔日弟子,只要他一句话,老公就可以落编。那天爸爸逼着那瞬提着礼物登门,要不是为了早日团聚,那瞬不会去求人,她生平最讨厌的就是那一套。
“那瞬,你爸爸打电话来了,你这个事不太好办。”
“喔,我知道的,裴哥,您看这事该怎么走动,您尽管吱声,下一步该怎么办听您的。”
“其实这事也好办,就看你怎么想”,说话的人手已经摸上了那瞬的肩膀。
那瞬懵了大约两秒钟,她听出了话外之音。
那瞬的鼻子上溢出了汗珠,临来之前她千般估计万般猜测,可是这电影和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场景怎么会在自己身上发生了?在这有限的两秒钟内,那瞬已经想了N种可能:他把她就地放倒在沙发上或是拽进卧室里去?然后他要她该怎么办?是万万不能束手就擒的,电影里怎么演的了?先假装服从,然后趁其不备,对着他那命门来一记回旋腿?不对,不是回旋腿,是高抬腿?
就在那瞬胡思乱想的当口,说话人的手已经开始又半包围向全包围靠拢,那瞬一阵恶心,猛地站起了身,一把打掉了那只色迷迷的魔爪:“对不起,裴哥,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那瞬急忙去推门,她想好了,他要是不放她走,她就直接来猛的,她已经瞥到茶几上有一把水果刀。
什么也没有按那瞬担心的那样进行,屋里的人讪讪的把门打开,那瞬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走出好远之后才想起礼物没有带出来,好几百块钱的东西呢,就当喂狗了,那瞬心里直心疼。
出了这样的事,那瞬也不好意思和爸爸讲,只说是怕没希望了。自然是没有下文的了。于是那瞬只能把团聚的心愿寄托在老公那一头了。虽然没有编制,可是到底人先进来了,其他的以后在说吧。
那瞬原先单位的同事常常在她面前说起那些因为两地分居而被第三者插足的例子,活灵活现的,就好象她们亲眼见过一样。说的多了,那瞬心里自然也会有几份紧张。老公1米8的个头,仪表堂堂,身边一定不乏示爱的女人。没编制就没编制吧,家庭重要。
可是那瞬决想不到在自己离乡背井来到这个城市之后,还是剩下了孤家寡人一个,哦也不全是,还有她的宝贝儿子那林。
夜深人静的时候那瞬常常想男人是什么?那洋婆子的照片她见过,她猜至少比老公要大15岁左右,也好,正好可以继承遗产了。昔日的海誓山盟就这样灰飞湮灭了?
离婚的头一年里是最难熬的,白天忙忙碌碌的到也罢了,一入夜这寂寞就如影随形的深入骨髓,叫人辗转难眠,谁不渴望身边有个强壮的男人可以依偎呢?


第二章 ☆那瞬芳华☆ 二

到研究所报到的那一天,那瞬穿了一件绿色的高领半袖,下面一条米黄色的长裤,一头褐色的卷发用两个深赭的小发卡别在耳朵后面。她对着镜子左照右照了好久,挑剔的眼睛不停的捕捉着任何一个微小的瑕疵。镜子中的人面红齿白,标准的鹅蛋脸上镶嵌着一双杏核眼,左边的眉毛似乎画高了,那瞬用眉笔又细致的修了修。一直想纹眉,可是看见纹过眉的那些女人的眼睛上象趴着两条毛毛虫,哪里有半分美丽的样子?不过听说现在美容技术越来越先进了,好象可以种眉或者绣眉什么的,似乎很逼真。但是那瞬还是下不了决心,眉毛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是一个人的颜面,一个女人的眉毛可以决定着她的整体面部的气质,那瞬可不敢拿自己的脸冒这个险。
高领半袖在夏天穿稍显热了一些,但是那瞬就喜欢这种高领衣服,包裹在那修长的脖子外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雅致。事实证明,那瞬的这种穿衣风格确实是成功的,很多时候她在不经意间引领着单位女同胞们的穿衣潮流,很多人都纷纷效仿她。可是一样的衣服穿在不同人的身上效果是不一样的,那瞬从来不担心和大家撞衫,没有人能把衣服穿的象她一样的有味道,相反却更加突出了她的特别。对是特别,那瞬是特别的,那浓浓的书卷气下包裹着苗条秀丽的身躯,古典文静的气质使她飘渺的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想当初在大学里就是这份与众不同抓住了老公的心,力排万难才走在一起,谁知道国花没有洋花香,还是输掉了他。那瞬想到这,幽幽的叹了一口气,看了看墙上的石英钟,时间快到了。她随手拿起淡绿色的包包,转身出了门。
那瞬没有手表,结婚的时候老公送了一块,400多元的一个黑色的女装表,很别致,那瞬喜欢的不行。她甚至想把这表当作传家宝留下来,将来送给孩子做纪念。老公讥笑她的小家子气,又不是浪琴,还传家宝呢。可是那瞬喜欢,那是她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她也送了老公一块手表,和她那块的颜色一样,冷丁一看和情侣表没什么分别。
去年春节两个人去水上公园滑冰,回来的时候老公的表不见了,沿着原路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那瞬因此心里堵了好久,总觉得不吉利。谁知道过了两个月,那瞬家里来个农村的亲戚,在她的房间住了一夜,走了之后那瞬自己那块表竟然也不见了。那瞬气坏了,冲着妈妈一顿喊:“都是你那些穷亲戚,一定是她们拿的。”妈妈心里也不得劲,急忙打了电话去询问,大人是否认的,又去问自己那同来的孩子,孩子死不承认,这事也就不了了知。那瞬晦气了好一阵子,老公到没说什么,可是埋怨是少不了的。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那一切都是预兆,分手的预兆。表先分开了,然后是人。
研究所离市区很远,那瞬打了一辆摩托车。这个城市真有意思,摩托车竟然可以出租。那瞬刚到老公这里的时候,一天走到街上,不停的有摩托停在自己身边,问她用不用捎一段。当时那瞬心里着实美了一阵子,想不到自己的魅力这样大,走到街上竟然有人主动搭讪要捎自己一程。只可惜这些摩托骑士没有几个帅气的,各个都土了吧唧的。当然那瞬都是拒绝的了,谁知道你能把我捎那去?可别把我给卖了。
回家跟老公一讲,老公笑的不行:“傻丫头,那些是出租摩托的,你以为他真捎你呀?是要给钱的哈哈哈。”,“呵呵,我说呢,我魅力咋这么大,到处有人撩闲,原来是这样。”那瞬心里也觉的好笑。后来她把这事说给天涯听,天涯也笑的不行,越发觉的这女人简单的可爱。
现在那瞬迷上了坐摩托。也许每个女孩子都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梦想,那就是象'天若有情'里的吴倩莲那样坐在潇洒的刘德华的摩托后面,长发随风飘动,闭上双眼,任凭心上人把自己带到海角天涯。可是老公没有摩托,他一直想买,婆婆不同意,那瞬也不同意,骑摩托车出事的例子还少么?那瞬可不想因小失大。现在有了这种坐车方式可真不错,本来就晕车,这回好了,又快又省事,不晕车还过了坐摩托的瘾。唯一可惜的是不能把手象电影里那样紧紧搂住骑车人的腰了。
摩托很快,七扭八拐中到了研究所的门口。那瞬下了车,一块刻着“市工业化仪表研究所”牌匾首先印入眼帘,稳身望去,依稀见得到几栋半新不旧的楼房,院里还有几棵银杏树。这个时候的她不会想到自己在这个新的工作单位会遇到天涯,一个完全俘虏了她心的中年男人。知道能怎么样呢?这一步早晚的迈进去,没有回头路了。即使离了婚,原单位也是回不去了,听说她的位置已经被人顶替了,前面的路在崎岖,也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第三章 ☆那瞬芳华☆ 三

研究所在当地是比较有名气的单位,主要研究屏蔽电泵和磁力泵阀无泄漏流体系统设备领域的一些产品的设计,工作量不大,技术含量颇高。当地人说起研究所的时候都是肃然起敬,认为在那里面工作的人都是做学问的,加上待遇也不错,比一般地级单位工资相对要高一些,所以虽然没有编制,可是那瞬对能进来还算满意。她站在门口,犹豫着是该先去报到,还是先找大志。
大志是老公的朋友,当初所里有空缺的消息就是他透漏给老公的。那瞬是在省城和老公一起进修的时候认识的大志,在她认识的男人中还从没有见过大志这样的人物,所以她暗自留了心的观察过他:大志高高瘦瘦的个子,眼睛很小,牙齿突出,黑黑长长的脸,猛一看就象一只没进化好的大猩猩,他总是板着脸很严肃吓人的样子。不过那瞬后来见过他温柔的一面,对她一个人的温柔,那是后话,在此不提。大志听说是学体育出身,体态健美,他常年梳一板寸头,象刚从监狱出来似的。不过那瞬觉的大志是她见过的男人中最有男人味道的,男人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不苟言笑才吸引人。
进修的日子里,那瞬常常去找老公,大志和老公住在一起,对他很是照顾。三个人一起在街边吃过盒饭,虽然没说上几句话,可是也算是旧识,按理说应该去先见见他,顺便打听一下研究所的大致情况,心里也好有个底。
进了楼之后,那瞬又改了主意,这里这么大,去哪找他?这么多科室,总不能象个傻子似的到处去打听,初来咋到的给人留下轻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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