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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黄金公主 作者:刘晓御(晋江2014-02-16完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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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厨房里飘来一阵小笼包的香味,杨幕凌端着早点出来,他说:“你怎么了?脸上的表情跟被砖拍了似得。”说完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欣赏她扎成马尾的头发,他的宽广的胸膛在昏黄的光线中显得十分宽广。
  “听说你跟人表白了?”她的眼神中有些鄙夷,也有些愤怒。“蓝嫣丽?富二代···”
  “哦···”
  她冷笑了一下:“还被人家哭着拒绝了是吗?”
  王敬萧低着头没说话。
  她咬着齿继续说:“你也太轻浮了点···对一个只认识了不到五个月的女孩说‘我爱你’,谁知道你不是荷尔蒙冲上头顶,智商输给猪···”
  “你觉得我是个随便的人?”
  “难道不是吗?你以为你有多沉稳?你就是一辆一心向前的赛车,横冲直撞,让周围连同你自己也遍体鳞伤······”
  王敬萧说:“十几年的时间,我们认识十几年,你连这点信任都不给我,每次你看到我失落你就很高兴,从小你就是那副表情···就因为你多认识我两天,你就认为自己看透了我···”
  “你忘了当年你是怎么让自己心爱的英语老师被排挤的,如果不是你,她也许能在学校多待几年···”
  “我是认真的!”王敬萧肯定地说。
  “难道上一次你在开玩笑?”
  她居然嘲笑他?杨幕凌嘲笑他!她敢!王敬萧咬牙切齿地站起来,拉着她的手臂把她推出门外,杨幕凌在门外对他说:“你把我扔出去,你也得不到那个女孩···”然后她转身走出楼道,融入这座城市漫漫的大雨中,她不想回头,这个男孩,这个和她相伴了十几年的男孩子,居然能狠心到把她赶走的地步,她在一个屋檐下停下来,望着这个城市浩瀚拥挤人群和车流,想起了家乡,她想回家,灼热的眼泪划过被风吹冷的脸庞,转身时看到王敬萧撑着伞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雨在他们之间拉起了一层帘子,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在风雨中,他锋利而柔和的侧脸回荡着淡淡的光芒,如同平静海面上荡漾的月光。
  王敬萧走过去,抓起她的手拿住伞,然后离开。
  以后的时间,当那些清癯的老人们颤颤巍巍在广场上运动时,杨幕凌独自走过了繁华城市的日日夜夜,有时候会看到公园里手挽手漂亮的男男女女,闻到秋天茂密树木的清香,从城市边缘的褶皱上升起的融金般的太阳,一切一切,都在她脑海中回味很久,那些美景,让她心中有种从未有过的惆怅。
  这个世界上再美的风景,没有你陪我一起看,又有什么意思?
  所以每次当她到王敬萧的房间时,给他的那几脚,也特别用力。她想着,我心里难受,你也别想舒服。
  王敬萧不在公寓里睡觉的时候,就在图书馆椅子上睡觉,手里握着本《梦的解析》,这本书告诉他,人活着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j□j。
  有时候,在图书馆坐下不久,美女就在他对面不远的地方坐下来,大眼美女拿一本《志摩的诗》,向他眨眼,她周身散发着短暂流星般的光芒,让他看到了圣母玛利亚,他意识模糊地笑了一下,倒下头,继续睡觉,美女拿着书懊恼地转移到一边,当他醒来,擦干桌上的口水,美女已芳影难寻。
  这样的艳遇发生过多少次,但王敬萧一次也没抓住,有时候他真不知道这些女孩子在想些什么,虽然都是帅哥,但他永远也不能像程亦城在陌生女孩面前那样健谈,或许生命中来来往往这么多人,他真正在乎的,也就只有那么一两个。
  图书馆的美女都有种清秀淡雅的气质,她们低头的瞬间总垂下柔软的头发。就像现在这个女孩,嗯,这个美女真有些漂亮,恩,我喜欢她的侧脸,温柔恬静,又有些丰满妩媚,嗯··这···这不是蓝嫣丽么?王敬萧连忙坐起来起来,像一个上紧发条的木偶直起身,脸上又浮现出那种招牌式的迷人笑容,像蓝嫣丽甩甩头发,轻盈的黑色卷发很好看,她的大眼睛对她笑一笑,从保温杯里倒出一杯咖啡,捧在手心里,对着咖啡杯吹吹,王敬萧对她这样子完全没抵抗力,看着她微微翘起的嘴巴,有种异样的感觉。
  他想起曹大师写的那曲《枉凝眉》: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她;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她是千金小姐,而他只是个买部iphone也要兼职很久的穷小子。他身边不乏杨幕凌这般凶悍“土豪”,每个月的生活费够他交一年学费,终日晒自拍,中国地图上都找不到她在哪儿。而同一片天空下的另一些同学,却为明日的生活奔波。
  二十岁之前他一直问自己信不信命,得到的答案都是NO,二十岁以后,他再没勇气问这个问题,人总不能对自己这么残酷。
  他看得出神,杨幕凌把一本《品牌VI设计》重重地摔在他对面,鼓着一双白眼瞪着他,一条Gucci灰色丝巾遮住了她的尖下巴,她说,你就睡,睡死你。
  王敬萧揉揉眼睛。
  为什么美女都不喜欢睡觉流点点口水的帅哥呢,她们不觉得很可爱吗?
  杨幕凌手中拿着一只铅笔,夺过王敬萧身前已经揉烂的《法律文史研究》,十分熟练地画了一只沉睡的狮子,王敬萧说,谢谢你夸奖我,我就是一头狮子。杨幕凌指着那副画推到我鼻尖上,叫到,傻子看清楚,这是猪,睡到死的猪头!
  蓝嫣丽冷冷地说,王敬萧同学,你女朋友很漂亮哟!
  王敬萧着急地说,不是不是,这是我朋友,···恩···小生姓王,名小凡,本贯贺兰也,年方二十,正月十七日子时建生,并不曾娶妻,无女友或男友,无不良嗜好······
  杨幕凌在桌子下用力踢了他一脚,摆出那种不屑的表情,小声嘀咕道:“你这个色狼···”然后转过头对蓝嫣丽露出一个笑容。
  王敬萧疼得咬紧了牙,但依然保持着那迷人的笑容,他锋利的侧脸像是从橱窗外望见的暖暖灯光,散发着温柔,他从来没对一个女孩这么上心过。
  蓝嫣丽低着头不由自主笑笑,古小力连忙用手肘碰碰她。
  杨幕凌把书递给前来收书的大三图书管理员,说,帮我放一下,阿姨······然站起来推开椅子转身就走。
  大三学姐厚厚眼镜下的眼睛放出豹子般的光芒,敬萧连忙对她说,小妹妹,帮哥哥把书也带回去。
  蓝嫣丽低着头悄悄对他竖起了大拇指,敬萧说,我去去就来。
  然后他穿过宽敞高大的图书馆大堂,向杨幕凌追过去。
  又怎么了,大小姐?王敬萧追上她。
  杨幕凌的手臂避开他的手,转身用书狠狠拍了他一下,她的眼睛有些发红,不知道是不是被冷风吹的缘故。
  然后很安静地看着王敬萧,王敬萧双手放在口袋里,他穿着一件浅蓝色的毛衣,颀长的身体显得胸膛十分宽广,白皙颈部的喉结不由自主地滚动了两下,看来她刚刚打在他手臂上的一下没造成多少伤害。
  而这小子又翘起嘴唇,黑色明亮的眼眸弯得像两片月牙。
  还笑得出来。她给了他一脚。
  然后他一瘸一拐得陪着她走到了停车场,她那只都快比她高的纯种金毛猎犬一下来车就扑倒了扫地的阿姨,王敬萧一边安抚躲在他身后受到惊吓的阿姨,一边指着校门的方向平静地说,杨幕凌,你给我滚!
  我们去吃饭吧?带着我的敬萧。她伸手摸摸那只叫“敬萧”的金毛。
  你他妈滚!
  我请客!
  滚!
  她把狗狗拉上车,生气地开着车走了,留下了一坨狗屎,保洁阿姨指着狗屎说,王敬萧,这个狗你也要负责!
  事实上如果不是王敬萧拦着的话,小妮子是很难从他们学校安然脱身的,她闪亮登场,很幸运地碾碎了校门大花坛里的前两排花,用那辆父母作为她二十岁生日礼物的奥迪。他也该庆幸她在这里找到了想要的绘画书,否则她会将整个图书馆的女孩变成口中的“阿姨”,这让他想起高中他那辆心爱的白色山地车放在楼下车棚挺好,第二天提着灯笼都找不到了,后来杨幕凌指着一辆邋遢黑色的山地车对他说,就是这辆。他后来知道,她失恋之后,提桶黑油漆把无辜的白色山地车涂黑了···
  你失恋和我的车有关系么?他说。心里努力对自己说,理智,理智,冲动是魔鬼···
  我心情糟糕,你还骑着白色山地车耍帅,多不协调还弄脏了我一条裙子呢!她特别委屈地说,敬萧蹲在角落满脸黑线,想象着把她提起来狂扇一嘴巴让她爹妈祖宗八代拿着DNA鉴定结果都不认识······
  作者有话要说:  


☆、花言巧语

  敬萧回去时蓝嫣丽已经不在了,他的《法律文史研究》安静地躺在桌上,偌大的图书馆的桌子上已经亮起了许多台灯,那些带着厚眼睛的男孩子摆出一脸无谓,把眉毛拧成了李宁的标志盯着手中的书,他们的白色尼龙袜子看起来挺舒服的。
  王敬萧抬起头望着从图书馆高大的玻璃窗上照进来的光柱,沉沉的乌云压在这座城市的上空,微风夹杂着寒冷的雨,在玻璃窗上划下波纹,如同一个人在镜子里落下的眼泪。
  他想起蓝嫣丽的眼泪,手指上似乎还有她温软的香味,她的眼泪如繁星划过温暖的夜空,落入他世界尽头的地平线以下,重重地跌落入他的心底。
  那是他第一次见她流泪,后来他才明白,无论是穿着十二厘米的高更鞋一脸优雅高傲的职场女强人,还是在家中足不出户的家庭主妇,她们的眼泪都是流不完的。而她为他流的眼泪比她下半生所有眼泪的总和还要多。
  蓝嫣丽关上灯,门外传来敲门声,然后古小力就拿着一瓶红酒和两个杯子飘了进来,她脸上满是兴奋的表情,钻到蓝嫣丽的被子里。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窝在一个杯子里谈心了。
  “他真的对你说了‘我爱你’?”古小力一脸的惊奇。
  “是的,他真的说了,而且说得很认真。”蓝嫣丽回忆起来,他向她表白的那天她逃到教室,发了好一会愣,然后旁边的女孩问她:“你上课对着窗外笑什么?”
  那天晚上她失眠了很久,她从来都是卸妆后躺在queen size的床上倒数十秒就会甜甜地进入梦乡,任谁也不能叫醒,所以她的哥哥在她的房间的各个里放了三只闹钟,以免闹钟只叫醒她的手指。
  那天她总是睡不着,闭上眼睛全是王敬萧的影子。
  “这小子根本不知道我们的爱情代表了什么···”古小力说,她靠在蓝嫣丽软软的肩膀上,她喜欢在别人的床上睡到一半,突然惊醒,然后回到自己床上继续睡。
  第二天蓝嫣丽和王敬萧在学校那颗巨大的榕树下相遇时,她走在他前面,他望着心爱的女孩的背影一脸懊恼,他心中一个声音说,上去抱她啊,去吻她···然而她不会知道他心中的挣扎,就像隔着一道坚实的玻璃对着对面喊话,歇斯底里地发出声音,然而她依然听不见,他用尽一切办法都冲不过来。
  “哼哼”他假装咳嗽了两声。
  “感冒了就去看医生!”她说。
  “去了,医生说,这种病是因为缺少关爱形成的···”他说,她望着他年轻脸上浅浅的笑意鼓起嘴巴,小声说:“骗人!”转身就走,他跟着她走,她说:“你干嘛跟着我走?”
  “送你啊,看到心上人独自走在校园里孤单的背影,你不会理解那是一种怎样心疼的感觉···”他煞有介事地说,那张满含的笑意如同散发着光芒的暖暖太阳,他漆黑的瞳孔望着她,她知道那其中有某些东西说她所没有预料到的,两个人都像陶瓷娃娃般漂亮,两个人都心有底线,只是他爱得比她深一点,所以他备受折磨。
  “你知道我要去哪儿么?”
  “没关系,天涯海角我也送你,陪着你···”他轻松地说。
  她有些不敢看他的眼睛,给他打上了“花言巧语”的标签,然后就钻进了女生保健室。
  王敬萧回到寝室时卫一鸣,李湘洲和程亦城正像三只疯狗一样被众人拉住不上去相互撕咬,说:“你们两个混蛋,别再缠着苏美琪!”
  王敬萧说:“别这样,都这么好的同学,为一个女的犯不着!”
  李晨远在一旁说:“你们呀,没看清她的本来面目,她本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三个在气头上的男孩发现了共同敌人,同仇敌忾,盯着李思远狠狠地说:“你敢侮辱苏美琪!”纷纷向他举拳。
  李晨远叫了几声:“我的妈呀!”淹没在四位大男孩的拳脚中,一阵鸡飞狗跳后,法学专业男生不同程度被咬,王敬萧后背了两拳,没被打脸,比较幸运,坐在板凳上看着程亦城那张李逵的脸和绿巨人变身时的狂乱头发。李晨远的脸上有些淤青,刚买的眼睛碎在地上,哭丧着脸。
  敬萧浮起李晨远,晨远骂了一句,三个混蛋!
  三个混蛋平静后,蹲在一起闷闷地抽烟,互相讨论起来。发现每人向苏美琪告白时,她总是相同的台词,相同的表情和相同的肢体语言。
  三个混蛋的脸都有些像是日本漫画里的纯真小孩,如果他们能把双手放在耳朵上大叫:“我不要听我不要听···”
  苏美琪作为一个温柔甜美的姑娘出现在男孩中时,接男生电话的声音甜蜜到可以让对面的人患上高血压。大一时,她和男生说话,疑问句的最后一个语气词不是“呀”就是“得啦”,用“人家”代替“我”的位置,电话里说:“人家不知道你是谁得啦!”、“你说为什么呀?”而且一张有些童真的笑脸,露出上排洁白细密的牙齿,和佳洁士广告无差,卫一鸣,李湘洲和程亦城被迷得七荤八素,前仆后继,如狼似虎,一个接着一个拜倒在其超短裙下。他们发动了所有男生女生在每次选举时为苏美琪投票,于是她每次都高票当选为二班团支书,李思远是预备党员,脑袋木鱼般,认死理,和苏美琪势如水火,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男生一致认为这是李思远的问题,因为他一个大男人居然不能容忍可爱的小姑娘比他更有能力,而他总是警告三位同学不要被一个女孩的外表所迷惑,特别是被女大学生的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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