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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086、[历史小说] 大唐盗帅 作者:盗帅二代(起点vip2012.5.15完结)-第4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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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丝绸之路也即将达到预料中的目的,可以想象在不久后的将来,海上丝绸之路将会与路上的丝绸之路一样,成为大唐的经济支柱。

可见杜荷的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最后都得到了证实,并且给大唐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如今杜荷如此费尽心思的为讼师说项,李世民即便对此还有些怀疑,依然决定了暂时采纳。就如杜荷说的一样,这不是打仗。失败了,不会给大唐带来多大的危害。既然如此,尝试一下,又有何妨?

满朝的文武,让杜荷说服的有一些,听了杜荷辩论,保持中立的又有一些。如今加上李世民的支持,此事也就此决定了下来。

最后,李世民高声道:“长孙爱卿的《律礼》集前朝之长,妙不可言。小杜爱卿的《律》,创意百出,各种制度,简单明了,亦是高明。朕决定,将此两书合为一体,集彼此所长,为我大唐今后治世依据,这新成的书,就叫做《唐律疏议》吧。至于编辑人选,自然由两位为主,弘文馆的学士任由你们调配,尽快将《唐律疏议》完成。”

流传千年的律法宝典,震惊中外的朝时代法典,在李世民的这一声号令下,即将面试。

因为长孙无忌的身份地位更在杜荷之上,成书后主编人,以长孙无忌为先,杜荷为后,但是只要稍作了解的人都清楚。这本《唐律疏议》,杜荷的存在,要胜于长孙无忌许多。

也因如此,在若干年之后,但凡编辑《唐律疏议》,杜荷的名字,永远都位于长孙无忌之前。

便是杜荷本人,也想不到自己在未来的千年里,他就如《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死死的踩在了周瑜的头上。

当然,这是后话。

在唐朝的宫殿上这一场无硝烟的战争,刚刚结束。

在遥远的西南方,真正的战争,却拉开了序幕。

松赞干布将头盔挂在马鞍上,任由漆黑打卷的头发散乱地披在肩膀。他仰望天空,浮云正在飞快地聚合,即使是最勇健的鸟儿也不见了踪影。风很大,卷过连绵起伏的群山,摇动层层叠叠、郁郁葱葱的林海。漫山遍野的沙沙声越来越大,逐渐汇成海啸般的巨响。

这位吐蕃的赞普身材高大、肌肉蟠虬,雄壮威武有如猛狮。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五官配合得恰到好处,散发着异族男儿粗野豪放的魅力。只是眼神冷如坚冰,眉宇之间带着一股逼人的寒气。

他眉头紧锁,使得英俊绝伦的面容有些阴沉。

在他的下方,杀声震响。不同阵营的双方舞动着兵器利刃,展开殊死搏斗。

他们所在的西南地处青藏高原附近,这里多山,地势北低南高,丘陵沟壑纵横交错,环境十分复杂。故而与唐朝所经历的战场多有不同,部队根本无法形成整齐而密集的方阵,是小股部队发挥所长的地方。

在这种地形下,地采取部队小编制进攻是最明智的选择。

吐蕃军就分作二十多个纵队,不断的向他们的敌人象雄国展开攻势。

当初杜荷祸水东引之计,可坑苦了松赞干布这位西南方的霸主。

他们依照杜荷的计划,对南诏展开了征伐战。

南诏实力远远比不上吐蕃,但南诏就如秦汉时期的南蛮,那里的人蛮横骁勇,地势又极其恶劣,纵然有兵数十万,在山林中,也难以发挥。

松赞干布用尽所有计策、办法都难以取得理想中的战绩,互有胜负,与南诏拼了一个两败俱伤。

松赞干布毕竟不是常人,很快就察觉了进攻南诏绝对不是什么高明的策略,改变了方法,与南诏讲和。

松赞干布不仅会用兵,会打仗,内政、外交也是一把手。抓住了了南诏处于山地,交通不便的弱点,利用通商等互利条款,与南诏结盟,潜心发展吐蕃,休养生息。

一直以来,松赞干布心中就有一个疑问,禄东赞是他的老师,是他的吐蕃的诸葛亮,算无遗策,怎么会劝说他攻打南诏。直到侯君集的出现,一切疑问,方才解除。

这一切都是大唐,都是杜荷搞的鬼。

松赞干布气极,却也无可奈何。大唐如此强势,纵然他有争雄之心,也无争雄之力,只能以扩展自身实力为先。经过年余的发展,到这一天,松赞干布终于绝对向自己的宿敌,西南方唯一能与吐蕃较劲的象雄国开战。

象雄国历史悠久,论人口兵力并不亚于吐蕃。

不过吐蕃在松赞干布的英明领导下,上下一心,文臣不贪,武将无惧。而象雄国的国王年老体弱,麾下数子都是碌碌无为之辈。唯一拿得出手的,仅有一个,而且还是一个女的。

满朝的文武也没有几个有真才实学,松赞干布有绝对的自信能够战胜象雄国。

不过战事并非如他所料,象雄国因为与大唐拉上了关系,装备有了改善,加上历史悠久,兵卒百姓有着少见的凝聚力。

这正面交锋,象雄国所表现出来的实力,毫不输于吐蕃。士兵们在茂密的林木和灌木之间遭遇,拼杀得异常惨烈。

不到半个时辰,三千八百名士兵,就这样消失在这片吃人的山林当中。

便在这时,象雄国后方突然一阵混乱,松赞干布那张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第十九章西南、东北之事

第十九章西南、东北之事

松赞干布见象雄国后方大乱,心知“钦陵”成功了。

这个钦陵正是吐蕃诸葛亮禄东赞的长子,此人与父亲一样,是一个极其优秀的人才,是吐蕃的后起之秀,但论及用兵才华,松赞干布都有些自愧不如。当然熟知历史的人应该知道钦陵这么一个人物。

他是吐蕃的战神,战无不胜的薛仁贵即是在大非川败在了他的手上。在他的颠峰时期,先是灭薛仁贵的十万唐军,后又全歼李敬玄、刘审礼的十八万唐军,深受当时的唐王朝忌惮。因为有他的存在,吐蕃才能力压那个时期的大唐王朝。

当然现在的钦陵还很年轻,只有二十五岁,但此刻的他已经初露名将之风,大将之器。

此次与象雄国对决,钦陵即在战前出谋划策。

他在决战之前,前后二十次率千余兵马游击,袭扰象雄国驻军。他派出千余人,但撤回时却只有九百人,余下一百人藏于密林。如此反复,聚少成多,在象雄国的后方渐渐凝聚成一支两千以上的奇兵。

象雄国对此还无察觉,最终钦陵率领的这只奇兵在象雄国与吐蕃死战之时,一举踹掉了象雄国的军营,与正面的吐蕃军展开了前后夹击之势。

此战象雄国大败,五万大军,几乎尽数被歼。象雄国最高军事统帅战死疆场,通往象雄国的门户已然打开。

前线战败的消息,很快就传入象雄国。

象雄国上下举国震动,草木皆兵,惶惶不安。

在象雄国王宫,满朝文武都在为此事忧心,象雄国国王一手扶着脑袋,阵阵剧痛刺激着他的神经。

今年他已经七十六岁了,疾病缠身,根本没有心力在处理国事,坚持在这一刻,只因后继无力,后世子孙没有人能够继承他的位子。偌大的国家,只能依靠他来支撑。

象雄国国王发现到了此刻,他竟然找不出一个可用之将,一个能够挽救象雄国与水火的英雄……

默然心想:“存在数百年的象雄国,即将倾塌了吗?”

这时刚毅沉稳的脚步声响起,高挑的身影出现在门前。阳光洒在她的身上,仿佛为她披上了一层黄金色的战甲。

王宫里杂乱的声音瞬间停息,来人是一位女子。她的身材高大苗条,容貌美丽,身上穿着火红色的皮制战甲,腰间悬挂着一柄长长的配剑,一身的英气勃勃,仿佛刚从战场上凯旋回来将军一般。战甲覆盖下的**修长健美,而双臂也显然是充满了力量,长长的手掌按在腰间的佩剑上,隐含的威势从她身上透了出来,不怒而威。

她高傲的就如一只孔雀,无视着朝中的文武,高声道:“父王,既然无人敢战,就让女儿去吧……”

高句丽。

在高句丽长白山脚下有一个奇特的族群,他们个个姓轩辕,相亲相爱,互为一家,形成了一个被称之为“轩辕村”的大型村落。

轩辕村的村长是一个年过六旬老者,叫轩辕客。

轩辕客之名,放眼整个高句丽都是赫赫有名,他被高句丽人称之为长白山参王,是高句丽最大的人参商贩,黑白两道通吃。依仗着长白山上的丰富物资,隐隐有高句丽第一富豪的架势。

这日,轩辕客招来了自己的孙子轩辕天。

轩辕天今年二十五岁,穿着一身皮裘,魁梧壮硕,健步如飞,英气逼人。

“爷爷……”

轩辕天来到了轩辕客的面前,那英武的脸庞浮现一抹笑意。出人意料的是,他这一声“爷爷”,叫的是最纯正的汉语。

轩辕客看着如自己儿子一模一样的脸庞,眼中流露伤感之情,转瞬即过,表情在轩辕天来的那一刻,以是万分严肃。

轩辕天自幼丧父,年少老成,见爷爷露出少见的表情,也收敛了笑容。

轩辕客沉声道:“天儿,你还记得自己是哪里人……”

轩辕天毫无犹豫的道:“爷爷、父亲的教导,天儿永不敢忘,我轩辕村上下,皆是来至中原,我们是华夏人……实是因为当年隋帝伐高句丽战败,百万大军几乎全灭。爷爷领着残余兵马乔穿着高句丽百姓,方才逃过此节。当年,爷爷暗自聚集流落在各地的隋兵,为的就是为惨死高句丽的华夏兵卒复仇……只可惜,事与愿违。”

记起往事,轩辕客以是老泪纵横。

他本姓王,叫王客。在杨广第一次征伐高句丽时,与军中担任一个小小的校尉,全无名声。但与北地长大,热情骁勇,满怀豪情壮志,一心想效仿历史上的北地群豪,护国安邦,凭借自己的能力干出一番事业。

那时候,隋朝一百一十三万三千大军,遮天蔽日的杀往高句丽。但是来护儿所率的江淮水师,在平壤郊外受到伏兵的袭击,败退。陆路的三十万隋军,也在平壤城下,受到了攻击,全军大溃,三十万兵马,仅二千七百人退还辽东。

王客就陷入其中,受到了追杀,有国难回。

王客领着残余兵马,在高句丽蛰伏下来,利用高句丽地广人稀的特点,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立足,收编那些流亡在各地的隋兵败卒。依照王客当时的心思来说,他料想杨广不会甘于失败,一定会卷土重来。

他们在高句丽潜伏,一来可以了解情报,二来在关键时候,能够形成一股决定性的力量,拿下高句丽,为那些死去的战友报仇。

他的想法不错,只可惜,全无用武之地。如他想象的一样,杨广并不甘于失败,卷土重来。但是第二次征伐高句丽,杨广只是打到辽东,根本就没有杀入高句丽的真正领地。双方在僵持的时候,杨玄感乘机反叛,迫使杨广不得不撤军回师。第三次征伐高句丽,来护儿率水军直趋平壤,战还没开打,高丽王就投降了。

王客的算计,再次告吹,失去了用武之地。

这一回真的是悲剧了。

王客为人刚直忠义,不然也不会在战败之后,依旧想着复仇,覆灭高句丽。

此时他已经聚集了一千多号人,现在眼看目的无法达到,自己却背负起了一个重大的累赘。王客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他觉得人是他聚集起来了,就要对这一千多号人负责。

王客最初有意返回隋朝,但最后放弃了。

他们这一票人太过显眼,一但成群而行,必然受到灭顶之灾。不得已王客领着这一千多号人在长白山脚下开荒,经过漫长的发展,依仗长白山上的丰富物资,一行人已经融入了高句丽。

虽然如此,王客始终不忘故土,改姓为轩辕,目的就是要警示自己是炎黄子孙。

余下的人也是故土难离,纷纷效仿。

轩辕村也因此而得名。

轩辕客属于北方的热血汉子,对仇恨看的很重,小恩不忘,有仇必报,午夜梦回,常常梦见平壤城下那尸横遍野的惨景,即便已经在高句丽立足,也不忘此恨,立志复仇,搅乱高句丽。

不过他能力有限,一直以来都是小打小闹,并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动作,直到最近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面对轩辕天的答案,轩辕客很是满意,颔首道:“做人最关键是不能忘本,我们的根在中原,即便是离得再远,也要死记这一点。”他顿了一顿,方才说起正事:“昨天我入城采办,遇上了荣留王……”

轩辕天眼中闪过异色,他对于高句丽的国情有着一定的了解。

荣留王是高句丽的国王,但是他这个国王有些有名无实,军权全部都掌握在高句丽莫离支渊盖苏文的手上。若荣留王是阿斗类型的君王,那两人之间,将会相处融洽。可惜荣留王也有自己的雄心抱负,要与渊盖苏文一较高下。

两人最近却演越烈,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境地了。

虽然荣留王是一国之主,但看好他的却没有几个。在这个年代,拳头就是硬道理,坐拥高句丽绝大部分兵权的渊盖苏文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轩辕天心中一动,追问道:“荣留王想跑?”

轩辕客眼中透露这欣慰的神色,道:“你猜的不错,荣留王前些日子纠集了一批大臣,想要暗杀渊盖苏文,只是消息走漏,渊盖苏文逃过一劫。渊盖苏文经此一事,已经与荣留王撕破了脸面,兵围王宫。荣留王见势不妙,已经由密道逃脱,现藏身与平壤城中。他希望借助我们的商队前往辽东,投奔他的叔叔。打算依仗辽东兵马与渊盖苏文一决高下。他的要求,我同意了……你可知道缘由?”

轩辕天毫不犹豫的答道:“爷爷是想制造荣留王、渊盖苏文内斗,好让中原趁势覆灭高句丽。”

轩辕客舞动起了那苍老的拳头,激动道:“你说的不错,我这些年无时无刻不关注中原的动向,发现现在的中原今非昔比。他比隋朝更加伟大,更加强大。君王也远远不是当年的隋帝可以相比的。只要高句丽内乱,以唐朝半年灭薛延陀的威势,破高句丽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他越说越兴奋,眼中洋溢着泪光,以他现在的财富地位,想回故土,那是轻而易举的。可他并不甘心这样回去,他要亲眼见到高句丽的灭亡,然后在风风光光的离开。

这一日,似乎即将到来。

“明日我便暗送荣留王往辽东,而你立刻前往中原,求见唐皇,表明一切,请他做好准备,兵发高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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