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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军婚诱宠 作者:沧浪水水(潇湘vip2013-11-20正文完结)-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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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过两天我们一起回家,我向岳父请教几招,回来给你们展示。”宋书煜一副重任在肩的模样。

大家都心照不宣地笑了。

“小婶婶,继续啊,咱们继续玩。”宋家瑾觉得很有必要联络好和小婶婶的感情,顺便学个一招半式的,也轩轩然地把暗杠掰着往外丢。

刚刚她那两把牌的奇招,让他敬佩得五体投地。

“哥,不打了,太坑人了,压根儿就不一级别,难道你洛奔上瘾了?”宋家宝帅气地一拍桌子起身。

“家宝,坐下,咱们小婶婶日后绝对是宗师级别的高手,放弃了学习进步的机会,你可不要后悔。”

宋家瑾煞有介事地提醒他。

“好了好了,不要闹了,这都几点了,开饭,都下去吃饭。”张云萍看看时间,提醒他们下去。

桑红被宋家瑾拉着手缠着要她教口诀,无奈地随口给他编了几句粗浅的口诀,于是众人都支棱着耳朵,笑眯眯地散伙往下边吃饭了。

宋书煜双臂环胸,一脸幽怨,怎么这丫头一转眼,就变得前呼后拥的受欢迎,他连衣服角角都挨不到了。

大家都围着大圆桌子坐了,宋书杰匆匆赶回,这次拜访除了桑红有些疑惑为什么没有见到准公爹之外,其余亲近的人都见到了。

这顿饭吃得笑语熙攘,宋大有许久不曾这么高兴过,今儿竟然被逗得这般开心,很为能有这样一个孙媳妇骄傲。

酒饱饭足之后,又聊了一会儿,小孩子们拉着桑红去健身房里疯,看到桑红拿起什么东西都能和他们玩得像模像样,不由更加的崇拜她了。

宋书昊进到健身房的时候,就看到三个小子猴子一样地在和桑红玩柔道。

空调开着,他的眼镜片立刻就雾蒙蒙的,当即取下眼镜,擦了擦镜片捏在手里,眯眼看看和孩子们玩作一团的桑红。

这丫头当真是特别,率性直爽,丝毫没有常见女人的骄矜之态。

看了一会儿,他走过去道:“你们仨是在向小婶婶请教柔道还是在群殴啊,一群小流氓无赖。”

“她都是要当特种兵的人了,一个人一定得顶三个人用,我们帮她训练提升哪。”宋家瑾看到爸爸,不由顽皮地吐吐舌头狡辩。

“你们三个去换衣服去。”宋书昊说着摆摆手。

三个小家伙顿时往更衣室跑去。

“今天累惨了吧,这些鬼机灵烦人着哪!”宋书昊和她随意地聊着。

“都很可爱,我喜欢和小孩子玩,凡是不需要用心眼应付的地方,我都不会觉得累。”桑红笑意盎然地说着。

宋书昊瞧着她那活动后的小脸,上边带着粉扑扑的汗气,一双古雅如水的眼睛,满满的盛着笑意,脸上那几个红色的点点丝毫都无损她的长相,反而让人觉得她的脸很有特色。

他呵呵地低声笑了:“难怪那家伙喜欢你,你这小丫头的性格本身就很讨喜;

今天认识你,家里的人都很开心,看得出来他们挺喜欢你的,老三那家伙生怕大家给你出难题,瞧他那工夫做到什么程度了,不过就是告诉大家,他这辈子就认定你了;

你呢?

不要因为他太容易就让你摸到脉,就有轻视之心,他已经在努力地学着普通的男人怎么去讨好女孩子了,不要说你,我们也很多年都没有看过他这样轻松随意的真性情了。”

他说完看着桑红。

桑红闻言轻笑着眼睫低垂,道:“他今天这样确实是让我很吃惊的,不过,也让我觉得他更真实更容易亲近了,原来他也是有弱点的,呵呵。”

“他的弱点是什么?你当真明白?”宋书昊轻笑着问。

额——桑红纳闷抬头,满脸疑惑。

“他遇到你才有了弱点,而且还是致命的,好好待他,爱情的缘分,夫妻的缘分,都是需要一点点地修来的。”

宋书昊说着对着那几个换好衣服的小家伙招招手:“不早了,上去和太爷爷、奶奶道别。”

“不嘛,我们想和小婶婶玩嘛。”群小撒娇。

“呵呵,等周末了咱们再一块玩,好不好?不然该睡觉不睡,明天上学就没有精神了。”桑红柔声地哄着。

竟然有人打起呵欠来了,当即宋家瑾就老成在在地问桑红的手机号码,拨通她的手机后存下了:“小婶婶,你要是想我们的话,就给我打电话。”

说完他期待地看着桑红眨眨眼,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让桑红不由心软,干脆道:“行,我这就存到手机上,你想我的话也可以给我打电话哦!”

宋家瑾眼巴巴地看着她把号码存上了,这才放了心,抬手捂着不停地打呵欠的小嘴巴,嚷嚷着困,于是一行人去了大客厅坐了片刻,宋书昊和宋书杰就带着一家老小回了。

桑红趁机也示意宋书煜提出告辞,那货显然很留恋这里,犹豫了一下,准婆婆张云萍就过来跟他们小声说:

“今儿天晚了,你们就住下好了,即便不为自己方便着想,也照顾一下老人的情绪嘛,白天闹哄哄的,一下子就清净下来,老爷子估计会很不适应。”

桑红一想也是,就抿唇连连点头。

宋书煜欢喜地笑道:“我这就叫张嫂把我以前住的房间收拾出来。”

“宋大哥,你陪爷爷说说话,我陪阿姨过去找张嫂好了,顺便看看你以前住的地方。”

宋书煜抬手摸摸头道:“去吧去吧,女人之间的话总是说不完的,我去陪爷爷唠嗑了。”

桑红很乖巧地过去挽住了张云萍的手臂,只觉得虚虚地挽着的那根手臂僵僵地绷紧了片刻,却并没有找借口抽开手,反而渐渐就变得松软随和了。

桑红心底暗笑:她这也算是一种认可和接纳吧。

心底松了一口气,今天这一关算是过去了。

房间由张嫂常年打扫,哪里有一丝灰尘,不过听到他们留下来住,当然开心得不得了,从柜子里拿了铺盖三个女人说说笑笑地把他的床整理好。

转而到对面去整理桑红睡的客房,虽然都心照不宣地知道她和宋书煜早就一起住了,不过,女孩子第一次到家里拜访,只整理一个房间明显就有些轻慢了。

张云萍自然明白这道理,叮嘱她说:“一旦夜里怕,就出声,书煜就在对面睡,他会听到的。”

桑红点头,心底暗想,这话是关心她的意思吧,不过,像她这样身手和唯物论者,能怕什么呢?

噩梦吗?呵呵,倒是可以用做噩梦来把那家伙勾搭到自己房间里;不过,那习惯抱着她睡觉的家伙,会不会不等她吭声就偷偷溜过来呢?

张云萍看看时间该走了,桑红就和张嫂一起陪着她去向宋大有告别,然后送她上车道别。

张云萍到离别的时候也有些不舍了,她抬手拉住桑红的手,拍拍她的手背:

“红红,阿姨很喜欢你,明天书煜带你过去看看,认认门,以后就常来常往,当这里和我们那里是家好了。”

“嗯嗯,我会常来看望爷爷,也会常去看您的。”桑红的小嘴很甜。

于是,张云萍上车,和她们摆摆手道别。

张嫂也直接回到右侧小楼的职工住处休息了。

宋大有静静地坐着,宋书煜在给他捶着背,显然两个人的谈话很投机,时不时的有笑声传出来。

听得脚步声,宋书煜招呼桑红过来。

桑红进来陪他们坐了,因为是晚上,时间又不早了,她也觉得这连茶都可以不喝了。

“爷爷,讲讲你年轻时候的事情,行不?我以前没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总是很羡慕那些有老人讲故事的小朋友,今天好容易有了亲爷爷,你不讲我可不愿意哦。”

桑红想了想就缠着他讲故事。

宋大有看着她问:“今天上去挑的礼物是什么,我看看。”

“呵呵,你不说我都忘了问,这个是什么东西?”

桑红说着抬手从宋书煜的上衣口袋里取出来一个小东西,质地是木头,椭圆形的泪滴状,下边印章似地刻着一个图案。

宋大有接过去,宋书煜殷勤地拿了放大镜递给他。

宋大有看着那小东西,良久一动不动,神色怅然。

“怎么,你也不认识?这可是在你上边藏宝阁的抽屉里翻到的,这木头闻着好香哦,做吊坠带着很古雅漂亮的。”

桑红说着眼睛钩钩地看着那小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看到就喜欢得不得了。

“这是许多年之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各地流浪着寻找活路,在四川无意中得来了一小段干成根精的桔梗花根,这是好东西,要知道桔梗根是药材,那时候的人可怜,食物缺乏,都是当做菜来挖着吃;

晒干的话,材质稀疏,很难用于雕刻;

传说上百年的桔梗花根可能会有这么一段成精了一样的结晶体,被人们称为‘根精’,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宝贝。”

宋书煜和桑红对视一眼,对这样的开头很满意。

“我现在记起来了,那时候我十八岁,拿着一把小铜号闯天下,后来又流浪到了一个著名的小城,沈从文的故乡凤凰,那里的山水真美啊!

我就是在那里遇到了我心爱的姑娘——你们的奶奶;

她是当地一个驻军司令的女儿,长得很漂亮,那一年我去的时候正赶上五月端午赛龙舟,一个寨子的选手突然出事无法参赛,我刚好碰上,就跟着去凑了数;

我们最后竟然得了冠军,那十里八乡的姑娘都喊着让我唱歌,年轻嘛,自然毫不怯场,轻易就唱了,还和她对歌唱动了心;

于是,就向她父亲提亲,她父亲当然不会答应,就骂了我一顿,把我赶走了,她原来就有一个追求者,是当地富裕的水户把总,后来,我凭着手里的那把小号和嗓子,愣是把她唱得动了心,最后跟着我趁着夜色乘着小船逃走了;

她跟着我走的那一天,我的身上只有十几块大洋,付了船资又买了只小毛驴,带着她一直跑到很远的皇城根,隐藏在那曲曲折折的胡同里生活;

成婚的那天,我连给她一件新衣服都买不起,想把这东西卖了换钱,又觉得它实在是可遇不可求的宝贝,所以,就给她讲明了送给她,她要换钱,我就拿去卖;她要不换钱,我就给她雕刻成一个新婚礼物;

她当然不舍得了,于是,我就用刻刀一点点地给她刻了这个坠子,它带着能驱各种虫子风邪,对女人的身体有很大好处,这下边我就刻了一朵桔梗花,年轻的时候,她曾经用它沾了胭脂按在眉间,漂亮得像菩萨一样。”

宋大有的眸子充满了一种神往,似乎回忆起往昔的甜美生活。

“爷爷,你好浪漫哦!”

桑红用仰慕加敬慕地目光望着这个男人,他果然是极品,竟然能够凭着一把小号就能把司令的千金给拐带私奔了,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宋大有看看桑红,笑得和蔼:“谁都年轻过,谁都可能有老的那一天,许多认为永远都不可能忘记的事情,都被时光冲洗得干干净净,唯有那个刻在心底的人,永远都在你的心里,天天都出来和你说话;

她走得早,留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活着,有时候想着,如果用情不那么深,就还有能力喜欢上其他的人,怎么会这么苦?

书煜这孩子在这一点上像我,桑红啊,你们俩好好的在一起,这东西既然你能看上眼,就送给你好了。”

“谢谢爷爷,不过啊,我倒是听说过有关桔梗花的神奇传说,说不定可以帮你实现一个梦境。”

桑红道了谢,看着他们那兴味盎然的目光,就继续道:

“传说中,把桔梗花采摘下来,仔细地捣碎,然后均匀地涂抹在中指和拇指的指甲盖上,把双手四个手指拼成菱形睡觉,心中想念的那个人就会进入你的梦境;

如果你中途可以醒来,把那棱形的手指放到眼前,就可以看到朝思暮想的那个人,也可以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宋书煜看看一脸沉思的宋大有,撇撇嘴道:“爷爷,你可不要信她胡说,桑红,你不要瞎忽悠人啊,她就是这样的傻丫头,她是无神论者,怎么可能会记住这样的传说?”

第114章 跟她回家

宋大有抬眼笑道:“小丫头比你会安慰人。”

桑红得意地对着宋书煜吐吐舌头做鬼脸,眼睛一骨碌一步跳到他跟前,把自己的双臂伸出,左手心向里,右手心向外,拇指和中指扣成菱形,速度缓慢地一点点地往前推,一直到放到了他的双眼前。

宋书煜困惑地看着她的动作一动不动,然后他的眼睛透过她手指做成的那个菱形的框架,看到她扭着头,顽皮地对他笑,不由也勾了勾唇角。

“你有没有见到心中想的那个人?”她嘟着唇形对他无声而语。

宋书煜顿时粲然一笑,抬手拉住她的小手,干脆地评价道:“古灵精怪!”

宋大有笑了道:“好了,时候不早了,桑红今天一定累了,你送她先去休息吧。”

宋书煜看看桑红,和她相视一笑,等桑红恭敬地道了爱去,他拉着她的手转身离开了。

踩着柔软的地毯走着,桑红抬头偷偷地看一眼宋书煜。

宋书煜即便走得目不斜视,那眼角一瞭,轻易就抓到了她的目光:“怎么?”

“唉,感觉爷爷就好像一个传说,你说,我拿的这个吊坠,会不会就是他最喜欢的?真的好内疚哦,可是,还回去又不太合适,你说怎么办嘛。”

她说得犹犹豫豫的。

本身她挑东西时就存着鬼心眼,专门挑了这个坐在那个软皮凳子上随手就能看到拿到的小东西,因为,一般主人最喜欢赏玩的宝贝就是最有价值的。

宋书煜莞尔一笑道:“不用介意的,他这辈子送给奶奶的东西多得数不清,而且都保存得很好,爷爷一贯有收藏的眼光,赚钱又是行家里手,不差这个小东西;

既然他给了,你就收着,不是说带着对女人的身体很好嘛,你就好好带了,这是那什么——植物的根几百年才能长出的精华,比金银玉器对你来说,更实用;

你能设想自己带着玉石镯子在地上打滚训练?

呵呵,桔梗的根是中药,这根精那不更是无价的良药了?”

桑红听他这么说,不由又把手里的吊坠攥得紧紧的,那个女人拥有它就能有着那么完美永恒的爱情,希望她也能沾上这样的福气,能和身边的这个英武静默的男子幸福地生活下去。

宋书煜站在走廊中间,看看左边,看看右边,抿抿唇,抬手拧开了右边的房间:“红红,这是我小时候住过很多年的房间,今晚,咱们住这里好了。”

桑红觉得脸蛋有些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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