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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拐个老婆当总裁-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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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妈妈眼里闪过震惊,可是我没管,拉着哥哥往楼上去了。在那以后,我的小学生活过得并不算好,虽然我有几个朋友,我也很受欢迎,但在我眼里,就是不算好。哥哥倒是对我越来越好了,他终于学会了替我爬树看小脑儿,小河抓丁丁鱼给我玩儿,但随着我们年岁渐渐增长,我对那些幼稚的事情的兴趣也渐渐淡了。

我小学毕业那天,爸爸叫我说个愿望,他说保证帮我实现,我说我想去找英国找傲宇哥哥。妈妈很惊讶,哥哥却用目光对我表示了赞同,我知道他也很想去找傲宇哥哥。

我知道他在威斯敏斯特中学,过了这个暑假,他应该念初二了。

见到他的时候,是他下学回到家中,估计是上补习班什么的。他从车上下来,单手插兜,走在前面,后面有佣人替他拿着书包。

他长高了,比哥哥这种在我眼里发育过快的男孩都高,他的发型不再是小时候的西瓜头,而是利落干净的短发,高鼻深目薄唇,脸部轮廓完美到不能用任何一个词语来形容,可以想象,再过几年,他将会帅得如何惊天动地,当然,那是也帅得惊天动地。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的。

他从容地往屋里,我和哥哥的方向走,眼眸里的,是我们那个年纪的少年没有的睿智与凌厉。他以后,大概会成为我妈妈所说的,很厉害的人。

他看到了我们,呆了两秒,随即惊喜地露出好看到可以闪瞎最亮的星星的笑容,大张着手臂,朝我们而来。

他也和我们一样,从来没有忘记我们,那一刻,我敢肯定,哥哥也和我是一样的想法。

我以为他会先抱我,但他却先抱了哥哥,而且是紧紧地抱着,好久好久。轮到我,就只是虚虚地抱了一下。

我以为他是因为男女之别,不方便抱我,所以也就不计较,能有再相聚的一刻,我的兴奋之情掩盖了一切。

可他跟哥哥相谈甚欢,对我却只是礼貌客气的招呼,这让我很失落,也有点生气。

“早想来找你了,emal里,你总说英国多么糟糕,多么讨人厌,我就不相信了,想着要来看看。想跟我爸提,可又没敢,最后,竟然是金铃提出来要来找你。这小丫头,可真敢,大喇喇地就直说‘我要去英国找凌傲宇’,也不怕我爸以为她早恋了。我还以为她早把你忘了呢,没想到她还记得你!”哥哥跟他勾肩搭背,调侃道。

“原来你们早就在通邮件了,为什么不告诉我?”我站起来吼道。

“哦,那时候你还小,小孩子嘛,健忘是本能。况且,后来你不是也有新朋友了吗……”

“什么健忘,我根本从来没忘记过……”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怎么能这样大喇喇地就说出口了呢。

果然,哥哥有些困惑地看了我一眼,像是要从我眼里看出些什么。

“额…是我的错!”作为主人的傲宇哥哥有些尴尬地向我道歉,“主要是我以为你把我忘了,对不起。没想到小金铃妹妹居然还记得我,我很感动呢。这样吧,作为补偿,你在这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去哪里玩我也一定奉陪!”然后像我眨了眨他已经初具迷人风情的桃花眼。

我那个时候虽然听得出他是在客套,但也因为年纪还小,体会不出来他话语中的敷衍,反而以为他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情谊,只是以为我忘了。所以,我傻傻地笑了,开心的点头。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他那番话其实很直白地表明了我和他早已隔了桑田沧海,若他真记得我们小时候的情谊,他会很自然地就提起小时候送我吃的和玩具,帮我打架,帮我爬树看小鸟儿,下河抓丁丁鱼的事情,而不是完全以主人招待客人的架势,说要陪我吃陪我玩。

那时,我大概被他那一双桃花眼刹那释放的迷人风情给迷惑了。

他果真陪我吃陪我玩,给我买了好多好多东西,只是无论何时何地,我哥哥都和我们走在一起。其实,是无论何时何地,我都跟他们走在一起,只是那时,我傻傻地认为这是他顾忌男女有别,就像第一天见面,他热情地拥抱了哥哥,却只是虚虚抱了一下我。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他为了陪我们,翘掉了很多课,我亲耳听见他在电话里和他爸爸吵架。

“我就只剩这两个朋友了,不想你儿子得抑郁症,那你就想办法把他们弄回家,随便你!反正我对你来说,也只是个机器而已,学习的机器,以后赚钱的机器,替你接管傲世的机器!”他吼完就把手机重重摔到了地上,摔成了很多很多片,就像他的心一样。

原来,这些年,他一个人在英国,过得一点都不好。他还说,他只剩这两个朋友了。这两个朋友,是哥哥和我!

我虽怀念他,但他走后,我好歹也有了新朋友,爸爸妈妈哥哥都很宠我,把我当公主一样养着。而他,在这里,却一直都没有交到朋友,一直都是这样被他爸爸当机器一样在生活着。

那一刻,属于女生天生的同情心和爱心被激发了出来,我觉得心口好疼。也或许,也有我喜欢他的成分在里面。但那时,我还懵懵懂懂,不具备识别自己其实已经情窦初开的能力。

真正意识到我喜欢上了他,是在我上初二的时候,有男孩子追我,他向我表白,说:“我长得不差吧,一直考第一名,篮球打得也不错,我还组了一个乐队……有很多女孩子都暗恋我哦,不过,我只喜欢你,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喜欢上你啦,你高贵得像公主一样!”

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你的意思是说,你是王子,只有我这个公主才配得上你。哼,你跟傲宇哥哥比起来,差远了!”

话一出口,我便陷入了沉思。我这样,这样,算是喜欢上了傲宇哥哥了么?

的确,任何一个男生都比不上傲宇哥哥,他那么优秀,已经跳级到高一,好几篇经济论文已经上英国权威经济报刊《经济学家》,辩论赛,演讲什么的获奖无数。这些,都是她密集地给他发邮件,然后从他偶尔的回复中得知的。

他大概很忙吧,也应该和同为男生的哥哥比较有话聊。所以,更多的消息,是我拐弯抹角,不着痕迹地从哥哥口中套出来的。

原来,我早早地就喜欢上他了。

既然喜欢,就要去追!

我是个很勇敢的姑娘,就像连哥哥都不敢说去英国找他,而我却把这个想法当成毕业愿望大声说出来一样,这次,我确定了自己喜欢他,就要想各种办法去他身边。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学习很刻苦,到初三下学期,我的成绩申请他所在的高中已经绰绰有余,我向爸妈提出我想去剑桥附属中学念高中,如我所料,他们都很惊讶。

“小学毕业后跟哥哥一起去英国探望傲宇哥哥,感觉他受的教育比我和哥哥的要好太多了,国内的高中只知道追求升学率,每天课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学一车死知识,作用却不大,我想去那里学习,回来好接管金氏企业啊。你们都把我当公主一样宠着,我会永远长不大的。”

爸爸虽有担忧,但明显他很高兴我有这样的想法,“这还像娇养的公主啊,简直就是女强人啊,金氏后继有人啰。哎呀,我的小女儿不知不觉就长大,都这么懂事了。”转过头又对我哥哥说:“你看妹妹比你还懂事呢,你作为哥哥,可不要输给妹妹啊,不然,作为金家的男子汉,很丢人的!”

妈妈却好想不大乐意,只是爸爸都这么说了,她也不好当场表现。只是晚上入睡前,她来了我房间。

“金铃,你去英国念高中自然是好,国内的高中是很讨人厌,看你哥哥就知道了。只是,我只担心一点,就是凌傲宇。哦,不,是他父亲。他父亲…不是个好相与的人。你要记得,不可与他走得太近,千万不要打扰他的学习,不然,他虽会顾忌金氏,但也还是不会给你好脸色。严重了,让你只能打道回府也不是不可能的。

说起来,傲宇那孩子,也真是可怜,从小没有妈妈,那么小就被他父亲强硬着送去了英国学习。”

“从小没有妈妈?”我惊问。

“是啊,他从没告诉你和你哥哥吗?”

“我和哥哥从没去过他家,他从没邀请我们,我和哥哥都晓得他父亲很严厉,也都不说要去。原来,他不请我们去他家玩,还有这个原因,怕我们发现他没有妈妈!”

 71 一个人的爱情 (金铃)03

“嗯。哎,总之你要小心啊!英国那边的别墅你爸爸刚才已经打电话叫人过去打扫整理了,你已过去就可以住,我和你爸还有你哥哥一有时间就会去看你,暑假我们全家都去那里住。好长时间没逛过欧洲了,很怀念呢!”

我窃笑,其实妈妈也不是不想我去英国的。爸爸一直很忙没有时间陪她游欧洲,这下她可以心愿得偿了。

再见到他时,他果真和我想象的一样,帅得惊天动地。哦,不,是比我想象的还要惊天动地。他更高了,似乎有一米八了,英国湿润缺少阳光的气候让他的皮肤尤为的白,却又不是那种很娘气的白,而是那种紧绷,极具阳刚气质的白。

当他看向我时,我只觉得,我都快被他那双墨蓝色的眸子给吸进去了,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眼睛?怎么会有这么深邃又高贵又带有十足男人气质的眼睛。

他没有向我打招呼,只是笑着朝我招了招手。

“挺惊讶的,你居然会跑到这里来念高中。我拼了命地想回去,你却拼了命地跑到这里来……”他的神情,几分调侃,几分嘲讽。

“我是为了…”还好我及时收住了那个“你”字。

他也没注意,自顾自地说:“走吧,我先带你去教务处。你哥哥千叮咛万嘱咐叫我照顾好你,我就算再怎么惨遭老头子的蹂躏,也得招待好你啊。”他和煦地笑了笑,墨蓝的眸子里闪烁着的光芒让我的心跳顿时错漏了一拍。

我很开心地跟上他。

几乎每走几步就会有一个或者几个女生那那种恨不得想杀死我的眼光瞪着我,不过,我一点也不害怕或者仇视她们。

因为,能这样正大光明地和他并肩而走的是我,能得他照顾的也是我,而且,以后也都会是我。

填好了学籍卡,办好了各种手续,他轻轻松松地拎着我的一大堆课本,带我去我的教室。

才进教室,就有女生上前来拉他的袖子表白:“Iheardthatyoufinallyhaveagirlfriend,isaagirl。Oh,justbehindthegirl,nother,whereIretty,youshouldloveme”(我刚听说你终于有女朋友了,是个中国女孩。哦,就是你身后的这个吧。不,她没有我漂亮,你应该喜欢我。)

我看见他的表情一下子阴狠了起来。

阴狠?

他……

果然,他盯着那个漂亮得堪比安娜王妃的女生的手,像是恨不得把它砍掉,只不过,他在极力忍耐。

“Yes,Iloveher,sheisthemostbeautifulinmyeyes。So,anyofyougirls,don';tteaseme。Ifyoudaretobullyher,Iwillletyouaftertastebeforethemeans。”他指着身后的我道。(是,我喜欢她。她在我眼中是最漂亮的。所以,你们任何一个女生都不要再纠缠我。若我知道你们谁欺负了她,我会让你们知道我曾经的手段。)

我知道他是在拿我挡桃花,可他那样信誓旦旦的语气,霸气的表情,不容置疑维护,还是让我心花怒放。

我大着胆子,上前搂住他的胳膊,“Yes,Iwashisgirlfriend,wesaidofboysandgirls”(对,我是他女朋友,我们青梅竹马。)

我感觉到了那一瞬间他想把胳膊从我手里抽出去的愿望有多么强烈,我讶异地看向他,他像是忍耐了两秒,最终还是没有抽回手臂,只是看向那个女生的表情更加讽刺了。他将我一直送到了座位上坐好才走,我感觉教室里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以更狠毒的目光看向我了,尤其是那个女生,只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来找我的麻烦。

“Yourboyfriendisafreak,especiallydon';tlikegirlsandtouchhim,beforesomeofthegirlsattempttousebeautyseducehim,touchhimseveraltimes,heshouldwanttoalsodonotwanttohitpeople,notlostteethisoffhand。So,justyourboyfriend';stoughtalk,theynoweveowanttokillyou,butdidnotdaretoyouhow。Youholdhisarmhedidn';tshake,look,heisreallyloveyou。。”(你男朋友有洁癖,尤其不喜欢女生触碰他,之前有些女生企图用美色勾引他,碰了他几下,他竟然想也不想就打了人家,不是掉了牙就是断了手。所以,刚才你男朋友放狠话,她们现在就算恨不得想杀了你,但也不敢对你怎样的。你抱着他的胳膊他竟然都没甩开,看来,他是真喜欢你。——考虑到有亲会不耐烦看英语,我还是翻译出来好了,这个不计入正文字数的。)

矮矮胖胖的男同桌对我说。

我心花怒放,差点就自恋地以为他是真的喜欢我了。保持冷静,保持冷静……

不过,他怎么可以这么酷,对那些勾引他的女生这么冷漠,这么无情,简直就是洁身自好好男生的典范嘛。

可我忘了,他对别的女生冷酷,对我,也会冷酷。

我是在第二次大着胆子去挽他的手臂,却遭到了他立刻反射性地拒绝,才明白这一点。

也恍然大悟,原来,那天他真的只是那我当挡箭牌,替他挡掉桃花而已。

“对不起啊,刚才失礼了。不过,我是真的不习惯别人碰我,没办法,我自己也控制不了。走吧,去我家,我做饭给你吃,我的手艺绝对不比那些西餐厅的大厨差哦。”

我的脸立刻多云转晴,哇塞,做饭给我吃耶,我肯定是他对一个这样对待的女生。

没关系,我总会追到他的,我总会让他喜欢我挽着的。

“有朋友陪着真好,这种感觉,就像是从机器人变回了正常人。”他大块朵硕的间隙,感慨道。

“嗯嗯,以后还会变成开心幸福的人。”至于,那个让你开心幸福的人,当然就是我啦,我在心里补充道。

他没听出我的话外之音,继续大块朵硕。

我却觉得他的吃相有些…不文雅,和他沉稳内敛,气场极佳的气质极不相配。

我低头小口小口的吃着,即使他做的料理实在让我想大口大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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