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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年轻时我们都是傻逼-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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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我们都是傻逼》作者:舒二
【文案】
蛋碎青春纪——————

直接上九把刀的《那些年》了

又回到最初的起点
记忆中你青涩的脸
我们终於来到了这一天
桌垫下的老照片
无数回忆连结
今天男孩要赴女孩最后的约

又回到最初的起点
呆呆地站在镜子前
笨拙系上红搜索色领带的结
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穿上一身帅气西装
等会儿见你一定比想像美

好想再回到那些年的时光
回到教室座位前后 故意讨你温柔的骂
黑板上排列组合 你舍得解开吗
谁与谁坐他又爱著她

那些年错过的大雨
那些年错过的爱情
好想拥抱你 拥抱错过的勇气
曾经想征服全世界
到最后回首才发现
这世界滴滴点点全部都是你

那些年错过的大雨
那些年错过的爱情
好想告诉你 告诉你我没有忘记
那天晚上满天星星
平行时空下的约定
再一次相遇我会紧紧抱著你
紧紧抱著你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花季雨季

搜索关键字:主角:思哲 ┃ 配角:唐秋白、小夏、程晗 ┃ 其它:

第一章 
我叫思哲,哲思的思,哲思的哲。
故事从零七年夏说起,那时,我进入A中。
我还记得那时自己行装的颜色,暗灰色画板包,深灰色行李箱,一身乳白夏装,与那个活泼亮丽的年纪有着不大协调的黯淡感。刚进校园我便走得快,没有太多心思想去多了解这所有七八十年历史的学校。小夏跟在身后,不停地说着些什么。
或许是叫我慢点,或许是叫我等她,或许是别的什么。总之,我满心想的是找到宿舍,我要休息一会。从进入A中开始,我和小夏,都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寄宿学校的生活。
我走得快,却也同时想象着身后小夏嘟起嘴的样子,埋怨中带着点可爱。我和小夏从小一起长大,从穿开裆裤到会玩泥巴,到上学读书,一直腻在了一起十几年,没未分开过。
从初中时开始,我跟一位年轻的美术学老师学画画,这完全是出于兴趣。每到空暇的周末,我便背上画板包和小夏去河边写生。我坐在大树下安静地画画,小夏便躺在草地上,一遍遍地唱《同桌的你》。
河对岸有黄得明亮的菜花,一片紫色泼出的鸢尾,轻轻地摇曳在我的眼睛里。那是,一段时光。
等找到宿舍的时候,我和小夏的宿舍在二楼,很旧的房屋。因为很旧,所以心情落魄。究竟落魄这个词形容得准不准确,我不知道。抬头,房顶上有积着厚厚灰尘的彩色纸鹤和假花,而窗外,是一条马路。
没有耽搁,我和小夏找了两张相邻的上铺。小夏一直不明白我为什么喜欢睡上铺,其实,我也不明白。有安全感,似乎是个很奇怪的藉口。有安全感,不会被摔死的地方,是下铺。收拾好床铺,说是休息,我和小夏却从倒在床上开始,就在聊天。
“哲哲,你说,我会不会也像小说中那样撞到个帅哥。然后,我们就有了交集。然后……”
“小夏,不是说了让你少看点青春小说吗?”我没等小夏说完就打断了她的话。
小夏撇撇嘴,嘟哝道:“我已经很久没看了。”
之后我们就躺在床上一直胡扯,忽略了那些即将和我们成为室友的陌生人,一直到窗外的路灯亮着暗红的光。
次日清早,学校里的空气清新透凉。我跨出宿舍楼后就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睁眼看看四周。学校的风景很好,打眼看过去一整片绿的那种好,可以清晰地闻到生命的气息。我和小夏草草地吃了早饭,开始用早读前的时间去熟悉校园。
A中不算很大,却有不少经历过很多个岁月洗礼的树木。校园中央是一棵粗壮的银杏,有着浓密的干绿色叶片,四周围着及膝的乳白色栅栏。而我最喜欢的是校园角落里的一棵小小的合欢,细长墨绿的叶子,花却是柔嫩的粉色。
然后,稍戏剧性的一刻发生了。但,却是只有戏剧的开头,没有戏剧的延续。
在去教室的路上,小夏被绊。她身体惯性前倾,于是我伸手扶了她。等我抬起头来时,微怔。绊到小夏的是个男生。留着立落的短发,黑边框眼镜。怔不是这男生帅亦或符合想象,只是,小夏因为小夏随口一说的事情居然真的发生了。
“没见过帅哥,这样看我。”男生突然冲我笑,露出两个酒窝。
“你这样的算帅哥”我有点自言自语式地嘀咕,接着自然地把脸转向一边。然后小夏很紧张地道了歉,拉我离开了。
“你处事原则不一直都是淡定加沉默吗?今天怎么了?那么没礼貌地回敬人家。”小夏紧张得莫名其妙。
“我习惯性地自言自语,哪有怎样?”
“那他生气我们不是就惨了?”
“为什么会惨?”不过就是闹个不愉快而已。
小夏无语,我说拜拜,她说再见。我八班,小夏九班。
早读并不冷清,却没有象样的读书声。熙熙攘攘熙熙,第一天该是自我介绍互找团队的日子。我百无聊赖地看窗外,楼下花坛里是一片洁白的花朵,还有黑色的鸟在跳动。同桌在看饶雪漫的小说,班主任却一直没现身。
之后现身了,却说:“下午三点操场上集合,举行开学典礼。”然后教室里传出一阵猪吼狼叫。因为,开学典礼会在足球场上举行。因为,这时的天气足可以热死一只光地上的蚂蚁。
一直不喜欢夏天的焦燥感,却也不太愿意去皱眉。习惯于在陌生的环境和陌生人面前保持沉默,俗称慢热。
开学典礼于下午三点,如期举行,大家哀怨地排队走向操场。坐下后,我拿着在桌肚随便翻出的一本杂志,用它挡住投射在脸上的阳光。奏国歌、升国旗、唱校歌,典礼开始。黑压压的人群坐在橡胶草坪上,头顶是热辣夺目的太阳。
主席台上穿白衬衫的领导们一直在广播里涛涛不绝,却很少有人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同学、同学…”伴随声音的是在我眼前不断晃动的一份报纸。
我困惑地抬起头,接下报纸说:“谢谢。”在这里除了小夏,我不认识第二个人。接下后,我挡了阳光,继续看杂志。
然后有人员错动,然后好像有人问我:“你不认识我了?”
我又抬头,“我应该认识你么?”
“不是吧!今早你才撞的我。”
我想了一下,记起来了,于是一点也没有该有的恍然大悟的样子,自然说:“撞你的是我朋友,不是我。”
“不是记得么?我叫唐秋白,交个朋友?”
“哦。”我呆愣愣一应,然后觉得好像反应不对,就礼貌性笑了一下。
“你的名字呢?”
我低下头,用笔在书的封面上写下“思哲”,然后递给他。他拿笔又在书上写了些东西,才还过来说:“我姐。”
我看看了书,他在我名字前面加了个唐字:唐思哲。我用怀疑的眼光看了看他,说:“你要认我做姐?”
唐秋白脸上一囧,“我姐,叫唐思哲。”
我脸上微一尴尬,又应了一个字:“哦。”
唐秋白是小夏外,我在A中认识的第一人,而缘分却是小夏撞出来的。我和唐秋白的关系自然而然到有时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慢热的毛病在他那一点都没有体现出来。他会毫不忌讳地叫我唐思哲,而我也就一直莫名其妙地答应着。
时至期中考试后,唐秋白的生日,他邀请了我和小夏。小夏和唐秋白之间除了第一次的碰撞外,再没有过其它火花。果然,青春小说很多时候都是骗人心动的。到生活中,心动就怎么也出不来了。
那个周日,我和小夏换下了宽大的校服。阳光很好,轻柔却明亮。空气中有着丝丝凉意,我和小夏穿上外套,就动身去了。唐秋白给了我们他家的地址,让我们自己找去,说加深记忆。我当时只想说一句:幼稚加没人性。可是没说。
我和小夏没有坐车,我们悠闲地聊天、漫步。在一家饰品店门前小夏突然停下来。饰品的招牌是柔嫩的粉色,上面是淡蓝的“卡哇伊”三个字。我困惑地看小夏,她理所当然地说:“买生日礼物啊。”
这种生日礼物的买法,十分女孩心思。我没有跟小夏进去,而是去了隔壁的书店。我知道如果我买个卡哇伊的礼物送给唐秋白,那简直太不像我了。可是,我送什么才像我,我也不知道。
隔壁的书店不是很大,我在三排书架间浏览书名。在看到一本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时,伸手抽了出来,压太紧的书本一齐散落。有关我的那些戏剧的开始和延续,都是从这时开始的。
书本散落出的空洞中,是一个男生的四分之三侧脸。想他是正在靠着书架看书,所以没有注意到书架这边的我。而我,可耻地看呆了。直到我人敲我脑袋,我以为是小夏,转过头却是笑得很诡异的唐秋白。
“看帅哥呢?”他不怀好意地笑。
我压着心跳,忙地别过脸去,“给你物色礼物呢。”
唐秋白没有理会我,而是清了清嗓子敲了下书架,说:“帅哥,过来。”
唐秋白刚说完,我真的有种想把唐秋白掐死的冲动,可是,那个男生居然真的冲他笑了一下,放下了手里的书。脸上开始烧起火,我把脑袋贴在书架上,不敢出声。
“面壁思过得回家。”唐秋白小声说完,一把拉过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思哲,程晗。”
“你好。”互相微笑以对,算是认识了。



第二章

唐秋白家,我和小夏坐在沙发上等待饭点。唐秋白的妈妈是一位烫着一头卷发的阿姨,那卷发卷得颇有些像方便面。她热情得让人不知所措,而唐秋白的爸爸因为工作的关系没有回来。我也刚好见到了传说中的唐思哲,长及耳垂的短发,保持很好的身材。但她一直在哄她的小孩,和我们交流不多。
我并不焦躁,却总想去洗手间。我想,我这样是因为程晗。我从沙发上起身,低头走去洗手间。接着就正面碰上了程晗,很近的距离。难道,我真的可耻地一见钟了?没有问号,我是可耻地一见钟了。
“吃水果。”他把手里的盘子放到我眼前,我连忙说不用,钻进洗手间。
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也是个庸俗的人,也不知道一见钟情的戏码会发生在我身上。到底是被什么吸引了?这些东西到底是说不清的。可是,我清楚地记得唐秋白的话:程晗是大他一个月的表哥,他的女朋友叫周梓严。
于是,你想,就算是一见钟,又还能有我什么事儿呢?
唐秋白会烧菜,这是我最没料到的。他在厨房忙了好一会,才叫我们开饭。他围着一条蓝底白点的围裙,竟没有丝毫违和感。我一直笑着看他,他脱下围裙坐到我旁边,看着我说:“怎么?突然觉得哥很帅是不是?”
“嗯哼,确实不错。”我实话实说。
大家都笑了笑,开始吃饭。我和小夏都喝了点酒,我没醉,当然也就不会有酒后吐真言的那一出戏。很值得高兴的就是程晗好像和我很是投缘,像我最初和唐秋白的关系一样。他很自然,而我,装着自然。
我和程晗的朋友关系是从那天建立起来的,而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在他们眼中我只适合做朋友。程晗是,唐秋白也是。而这样也似乎是最合理的剧情,如果是众星捧月般的设定,必然不是青春,也必然就是玛丽苏了。
于是,我把那些本不该有的心思都藏了起来,甚至,没有对小夏说。
学期末,我们开始分科。我毫不犹豫地选了理科,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只觉得自己应该很合适。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合适,感觉就是感觉,感觉是最说不清道不明的。
“唐老,你选了什么?”我转身问唐秋白的时候,他正在没水准地玩一魔方。
他抬起头推了推眼镜,慢悠悠地说:“为什么不在唐老后面加个鸭?”
“等你接客的时候我再加。”我一本正经地说。
他抬手照准我的脑门就扇了下来,但只有中指指尖碰到了我的头发,他说:“小姑娘不学好。”
我说:“你到底选的什么?不说我可不问了。”
“史政。”他看着我,表情像在跟谁较劲。我想跟谁呢?应该不是我吧。
于是我耸了下肩,转过身不理他。
放学后,我没去餐厅吃饭,也没有随小夏回宿舍。而是坐在学校标志性的老银杏树下的椅子上,听着广播里柔弱的女声,发着呆。你问我为什么要做这些看似文艺,实则十分矫情幼稚蛋碎的事情?哦,那时年轻吧。
“一个人做这干吗呢?”有人拍了我的肩膀。
我回过头,是程晗。他把手里的外套挂在椅子,坐在我旁边。我没敢看他,心跳却又没出息地开始加速。他头发微微地湿着,眼睛明亮,透着笑意,嘴角似乎永远地轻轻上翘着。整个人笼罩在快掉下地平线的夕阳中,给我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
“听歌呢。”我说。
“哦?分科选的什么?”
“理化,你呢?”我终于还是看向了他。
“美术。”他轻轻笑着。
我困惑了,他却没有解释什么。在大天朝教育所能触及到的地界,美术通常都是老师逼那些高考成功率低的孩子们选的。又或者,真的是特别喜欢。天朝教育设定如此,也是叫人不解的,废了多少有才华的孩子。
程晗名列前矛,我也不知道他喜欢美术,所以,我想不出合适的理由。
“走,吃饭去!”他突然拉起我,向餐厅的方向走去。我没有出声,让他拉着我的手腕。这是我的私心,超出朋友以外的。
晚上,我洗漱完毕后躺在床上,想着一个人,完全地。小夏过来挤到我的身边,我挪了挪身体腾出地方。小夏说着话,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我不知道她具体都说了些什么东西,我只记得关于程晗的部分。我跟她说,程晗居然选了美术,我怎么都想不明白。
小夏说:“真有个性,真帅。”
我怔怔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一学期淡而无味地转瞬而过,零七年,无疾而终。零八年,有很多东西是我们忘不掉的,于是,都刻在了脑海里。我依旧在我的小生活圈里打转,然后,探出头去关注一下那些陌生的生命。
零八的第一场雪制造了很多大家共同拥有的哀伤的回忆,可是,我的生活依旧平淡。我和小夏看电视,一起移入别人的悲伤。生命多半时候都脆弱得令人无奈,继而只剩感伤。有关生命无常的伤感,是人世间最入骨髓的伤感。
除夕将至,寒假中唯一的乐趣就是到小夏家串门,我们窝在一起看电视或者听歌。有时候我们会拿个小板凳,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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