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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魔临-第4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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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在当晚深夜时分,

    周县内一家客栈二楼客房的窗户被从里面推开。

    郑伯爷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伸了个懒腰。

    此时的郑伯爷早已褪去了戎装,换做一个商贾打扮。

    在郑伯爷身后床上坐着的是熊丽箐,她正端着烛台,引着蜡油向下滴淌。

    是的,

    郑伯爷和公主,还在周县。

    四娘阿铭一路,薛三领另一路,已经分别开赴齐山和蒙山准备“逃亡”。

    而他们,其实都是诱饵,郑伯爷没在其中。

    因为逃亡之路,注定会很危险,注定会有太多太多的意外,凶险万分。

    不少电影,整个篇幅,其实都是在逃亡以及讲述着逃亡途中的种种。

    所以,郑伯爷选择反其道而行之,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选择先留下,让楚人的注意力都被那两支人马给吸引过去,最好围追堵截各种方式都用上,使劲折腾去吧。

    此时,

    看着天上的月亮,

    郑伯爷还真有种自己已经跳出三界不在五行中的感觉。

    “嘶……”

    公主嘴里传来一声低呼。

    郑伯爷转过身,看着正在给自己滴蜡的公主,滚烫的蜡油,正滴淌在她光滑的手臂上。

    好在郑伯爷不傻,并不认为公主那端庄贤淑的外表下居然隐藏着这么重的口味。

    他看见公主手臂滴蜡那个位置的标记了,那应该是传说中只有皇室核心成员才能拥有的火凤印记。

    她正在暂时封印那道印记。

    郑伯爷就这么一直看着,看着公主将这些步骤做完。

    做完后,

    公主斜靠在床上,

    身上有汗,

    头发散乱,

    嘴唇泛红,

    衣衫不整。

    郑伯爷笑了。

    公主看着郑伯爷,问道:

    “是不是感觉像是被用强了一样?”

    郑伯爷点点头。

    公主笑了,

    道:

    “刚陪你私奔出来,你就这样对我?”

    郑伯爷耸了耸肩。

    公主咬了咬嘴唇,恨恨道:“我手臂被烫得好疼,快跟我再说说遗诏的事,让我舒服一些。”

    “呵呵呵。”郑伯爷长舒一口气,道:“谁会给上了狗的鱼儿继续喂饵料呢?”

    “所以男人都是这个样子,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了?”

    郑伯爷走到床边,坐下,摇摇头,道:“不至于。”

    公主叹了口气,看着自己手臂上的蜡油凝固痕迹,道:“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居然会主动遮蔽这道印记。”

    这道火凤印记,是皇室的象征,也是大楚皇室的骄傲。

    “就这样子的话,能保险么?”

    公主开口道:“应该能暂时封闭住一段时间,除非有巫正就在附近进行探查。”

    “那还就是不完全保险。”

    说着,

    郑凡将一块红色的石头从怀中取出,丢给了公主。

    “将它带在身上,可以完全遮蔽你身上的火凤印记气息,就是巫正从你面前走过去,他也发现不了。”

    “………”公主。

    良久,

    公主拿着这块红色石头,侧着脸,看着郑凡,问道:

    “所以,我刚刚在滴蜡的时候,你怎么不早说?”

    “因为滴蜡时你脸上那略微痛苦的表情,我觉得很美,想多欣赏一会儿。”

    “平野伯!”

    “哎。”

    “郑总兵!”

    “在。”

    “郑凡!”

    “有。”

    “臭男人,王八蛋!”

    “呵。”

    “你非得要本宫跟你的第一天晚上就后悔么?”

    其实,公主还真是错怪郑伯爷了。

    郑伯爷一开始没敢将魔丸直接丢过去的原因在于,他担心魔丸会控制不住,冷不丁地飞出来给公主脑袋砸碎。

    一直以来,郑伯爷都清楚魔丸对自己的杀机;

    同时更清楚,魔丸对自己身边亲密异性的杀机,更重!

    谁想当我妈我杀谁!

    犹豫权衡之下,见公主自己都不能保证这个方法可以完全遮蔽火凤气息,郑凡才下决定将魔丸给出去。

    因为根据墨菲定律反推的话,明显是一个巫正恰好距离你很近的概率小,魔丸忽然暴起杀后妈的概率大。

    所以选择魔丸,就当是反奶一口自己吧。

    另外,郑伯爷心里也不禁埋怨,人燕国皇室一直在大力饲养繁育貔兽,楚国皇室倒好,忙着给自家核心子弟身上装导航定位。

    “那两拨人马,就这样被你卖了?”公主将红色石头收起后问道。

    “话别说得那么难听。”

    “但他们确实是在为你冒险,甚至,很多人都会为你而牺牲。”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你不愧疚?”

    “如果我没活着回燕国,才是对他们付出的最大愧疚。”

    况且,

    郑伯爷觉得两路人马,一来有范府的布置,二来那里还有预先留的蛮兵做接应,三来每一路都有魔王在带队,可能会有人牺牲,但应该是能回去的。

    自己之所以不跟着他们一起,是想做到万无一失。

    诚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郑伯爷怕死。

    “你的脸皮真厚。”

    郑伯爷回答道:“当我在你寝宫里将你抱在怀里时,你应该就知道了才是。

    再说了,我们是相过亲的。

    民间相亲,男方去女方家,也就是见个一面,女方偷偷躲在窗户后面瞅一眼男方,再双方父母嫁妆彩礼谈拢后也就定下了。

    咱们俩,见面的次数多,互相了解的,也多,不是么?”

    “但父母之命呢?”

    “等我带着你回去后,会修书一封给摄政王陛下,大楚国书肯定会斥责我,但私底下摄政王陛下应该会给我送来一封亲笔信,叫我贤妹婿。

    你哥是皇帝,皇帝这种人啊,最现实。”

    “我,现在是整个大楚的罪人了。”

    “相信我,等以后我率军进入大楚时,今日那些在场的贵族们,会匍匐在你脚下,将你当作最大的救命恩人和希望。”

    公主咬着嘴唇,看着郑凡。

    别说,

    这神情还挺可爱的。

    郑伯爷躺在床上,枕着自己的手臂,道:

    “在这里再待两天,然后我们就启程回去。”

    公主不言语,

    少顷,

    她下了床。

    郑伯爷抬起身子看着她,问道:

    “干嘛去?”

    “打热水,给你洗脚。”

    “哦?”

    “是不是很有贤妻良母的感觉?”公主问道。

    “加上‘本宫’俩字,会更有感觉。”

    “呸。”

 第两百六十一章 夜路

    司徒雷是一个传奇,哪怕算上其晚年在雪海关的连番败仗使得野人入了关,也依旧无法完全否定其这一生的精彩。

    而传奇的出现,总是需要垫脚石的,也,总是需要衬托的。

    司徒雷的发家之地,就在镇南关。

    这个一开始不被看重的庶子,在镇南关靠着对楚人的连场胜利,积累了丰厚的军功和威望,这才得以重回颖都去和自己的两个哥哥们在庙堂斗争中一决雌雄。

    镇南关所对应的,正是楚人的上谷郡,这里,也是楚人和司徒家曾经数次交锋的战场,因为战事频繁的原因,上谷郡的人口以及各行各业,都不算发达,很多地方,甚至可以说是极为荒凉。

    不仅仅是晋人杀进来要掳掠他们,楚军出征时,也会频繁地征调当地百姓为大军服务,这种敌我双方的双重剥削之下,上谷郡还能富饶起来那才叫真见鬼了呢。

    原本,在楚人拿下镇南关同时一路青鸾军入晋之时,上谷郡的百姓可谓是喜极而泣,以为自己终于不用再受战事纷繁之苦,作为边境百姓的他们也能摇身一变享受一下腹地百姓的待遇了。

    谁知前线战败消息传来,前期颓势战败的燕人,忽然将野人击溃,又将玉盘城攻陷,最后,燕人兵马兵锋直指镇南关。

    燕楚大战的一触即发,这种氛围,彻底打蔫儿了上谷郡百姓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热情。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

    在这座开在驿道旁的客栈里,老板在没精打采地敲着算盘,伙计靠在那里打着盹儿。

    客栈里不是没客人,但客栈里的客人,也一样是这种情绪。

    朝廷下令征粮,支援前方大军。

    为了省事和节约成本,采用了以盐引换粮食的方式,意思就是鼓励楚国的商贾们从各地采购粮食再组织运输过来,到边关后你交粮食朝廷就给你盐引,等于是给了你一定份额的卖盐资格。

    这自然吸引来了很多的商贾组织商队运粮过来,但当大家辛辛苦苦拉了粮过来时,朝廷却忽然变卦了,原本说好的盐引,一下子掉了近四成,同时剩下的六成里,还得加上其他东西去填充。

    好家伙,这样一来,这些商贾们刨除了成本后,居然还变成净亏的!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楚国名义上盐铁是专卖的,但实际上,各地大贵族在封地里,其实有着盐铁的自我开发权,甚至有些还能私自铸钱。

    楚国朝廷刚刚从夺嫡之乱中恢复过来,一番内耗后国库里本就空虚,户部米尚书本就是想用这个法子来降低朝廷对前线支援的压力,但户部划拨的盐引,名义上是朝廷的盐场,但实际上却大部分是大贵族封地之内的。

    这下子贵族们不干了,马上开始鼓噪,迫于压力,户部不得不修改了方略。

    大贵族们觉得自己可以为国“毁家纾难”,认了一半,已经算是无比良心和忠君的了,也是给了朝廷和摄政王的面子;

    户部一番斡旋之下,好歹保住了一半的盐引份额,也算是将事情继续了下去,维系了朝廷的体面;

    至于这些负责运粮的商贾们是赚是亏,就不是大老爷们所关心的了。

    亏,是肯定亏了,但你真没地方说理去,朝廷朝令夕改,需要征求你的同意?

    同时,你不卖还不行,难不成还要将这些粮食再运回去,那亏得就更大了!

    而这座客栈里,现在所坐的,基本都是运粮过去的商贾,大家伙都很是垂头丧气。

    “这饭,吃得习惯么?”

    坐在角落里,一男子对坐在身边的俊俏小厮问道。

    “还成,我没那么娇气,以前你送来的窝窝头我不也吃下去了?”

    饭,是一种介乎于炒菜和蒸饭之间的存在,还不是热的,应该是早早地就蒸了一大锅一碗碗盛出来的。

    饭上面还铺盖了一层大酱,齁死个人。

    问问还有没有其他吃食,店小二说没了,且还笑着说他们东家已经准备再过个一旬日子就将客栈先关门,连厨子都已经开掉了,店小二之所以还留在这里是因为他和东家是同乡,得一起回去的。

    也因此,客栈里现在只提供这种饭食以及茶水,连酒都没了,因为粮食贵了,酒坊价格也上去了,掌柜的担心进来后来不及卖。

    好在,

    公主是真的不娇气;

    从周县一路过来,先是自己雇人走,再是跟随着其他运粮商贾队伍一起走,一路谈不上风餐露宿,但也算是车马劳顿,公主也没一句怨言。

    每晚睡觉前,还都记得给郑伯爷打个洗脚水帮他洗脚。

    公主吃得慢条斯理,

    抬头一看郑伯爷,

    问道:

    “你怎么不吃啊?”

    “我吃不惯。”

    “………”公主。

    这一刻,

    公主真的很疑惑,到底自己和他,谁才是公主?

    吃了饭,外面天也见黑了,郑伯爷就带着公主上了楼。

    因为客栈快要关闭东家准备避难的原因,所以客房里,已经没被褥了,得自己自带,至于客房钱,也就象征性地收了一点点。

    铺好了铺盖,郑凡掏出铁盒,抽出一根烟,放在鼻前。

    “想抽就抽呗。”

    公主是知道这是烟草的。

    郑伯爷摇摇头,道:“会在身上留下味道。”

    “你可真谨慎。”

    “还不是为了我们能平平安安地回去。”

    “是呢,我的伯爷。”

    “等明早,我就找人将我们带来的粮草给交割掉,然后我们就进山吧。”

    镇南关,是晋地至楚地的咽喉之处,但并不是说不走镇南关就完全过不去。

    过,还是能过得去的,就是路很难走,根本不适合兵马通行。

    “恩呢。”

    公主乖乖地躺了下来,开始休息。

    郑伯爷也躺了下来,闭上眼。

    因为身边除了魔丸,没其他魔王在了,所以很多事情都得郑凡自己去考虑和安排,这个运粮商贾的身份,是范家之前安排好的,但往东行进的路上,郑伯爷就没有再联系范家的人了。

    一来,越往东,范家的势力影响力就开始不断降低;二来,郑伯爷现在不相信任何人。

    这时,闭着眼的公主开口道:“据说,山里野兽很多的,还有群盗。”

    “问题不大。”郑伯爷说道。

    这一点自信,还是有的,不管怎么样,自己也是个六品武者。

    “嗯。”

    公主真的开始休息了,呼吸也变得均匀起来。

    郑伯爷也将脑子里其他思绪抛开,睡了过去。

    翌日清早,郑凡就起来了,找了个同在路上的商贾,交割了自家的粮食,也和从周县一路跟来的力夫结了账,让他们归去。

    随后,郑伯爷就带着公主从这里直接向北不向东,进了山。

    中途偶尔休息,大部分时候还是在赶路,等到入夜时,郑伯爷才找了个山洞露营。

    青蟒游动过来,张开嘴,落下一大块鹿腿肉。

    前些日子,郑凡和公主在路上行进,青蟒则在林子里远远地跟着,待得进山后,倒是可以显露出来了,只不过它真的不喜欢郑凡,所以丢下鹿肉后就转身又游荡开。

    郑伯爷升起了火,将鹿肉简单处理后,就开始烧烤起来。

    公主则在检查自己的脚掌;

    “出泡了?”郑凡问道。

    “嗯,有点。”

    郑凡取出一根针,放在火上烤了烤,递给了公主,道:“自己小心点挑。”

    公主接过了针,不禁有些埋怨道:

    “今天应该走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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