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苟仙-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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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悦子道友,你觉得如何。”洛风问道
明悦子回味了一下,将微言大义的书用这种形式表达出来,虽然低俗,但是,但是………这玩意它爽啊,回味无穷啊!
“东西是好东西,但是小道认为有些贵爵和老修士接受不了。”
明悦子担忧道
洛风淡然一声:“老百姓喜闻乐见,他们算老几。”
“你觉得,说书戏曲一旦展开,即便官府下令,民间能禁得了吗?!”
明悦子坚定地摇摇头:“没有能抗拒这种东西。”
洛风颔首道:“不错,小说戏剧不仅仅民间喜欢,那些达官贵人也是正常人,也会喜欢。”
“有了他们的支持,小说戏剧不会被禁止,反而会疯狂扩张起来。”
“一旦扩张到大雄全境,我们就成功了。”
明悦子还是有点疑惑,脑子转不过来,舆论高地,话语权对他而言,有点超越时代。
洛风悠悠道:“春秋战国之时,有三人成虎,曾参杀人,可见流言可畏。”
“在遥远的西方流传着一句话,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
舆论的高地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去占领。
洛风这个大雄未来的敌人,就要占领民间的舆论高地。
当戏曲,小说,书籍,都有某个宗门出现,出演各种重要角色,百年千年积累下来,可以想象其影响力。
第三十章赚上山来(1/4)
明悦子倒吸一口冷气,结合自己的常识,他明白洛风想做什么。
这是造神,造星运动,抬高自家身价,将自家宗门打造为一个仙宗,让百姓向往崇拜。
这种手段,自古有之,其中最为显赫就是郡望世家。
通过造福乡里,惠及百姓,从而让他们感激,争取官府的话语权,只不过郡望世家影响力只是在一个郡县之内。
而唱戏说书这种东西,一旦展开,面对则是所有百姓。
“朝廷不会坐视不理的。”
明悦子提出自己的担忧,大雄朝廷内有许多官僚,但是不能否定精英的存在,一定会有有识之士,看出说书唱戏,乃至报纸的重要性。
“朝廷要就给朝廷。”
洛风洒脱道
明悦子一脸惊愕,连忙道:“真人,那可是朝廷,我们……”
洛风认真看了看明悦子,语重心长道:“你是谁?我是谁?!”
明悦子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
洛风自言自语道:“你是大雄治下的宗门长老,我是大雄治下的宗门掌教。”
“我们都是大雄良民,大雄忠臣啊!!!”
“说书唱戏报纸,宣扬一家宗门名声,有问题吗?没有,我们都是大大的良民。”
明悦子脑袋僵硬,还能这么玩的?!
“可是我在天行司留下记录。”明悦子不知道是开心,还是挣扎呻吟,幽幽道了一句
洛风肃然道:“披上梦兽皮,谁知道你是谁?一个流民而言,我们可以为你办一张户籍。”
户籍?!
一时间明悦子的眼睛亮了,大雄户籍对于大雄百姓而言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对于他们这种游走于黑暗角落,灰色地带的狼狈之徒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的存在。
如果有一本户籍,明悦子可以大大方方在一座大雄城池扎根住下了,只要不接触郡级以上的官吏,就没有暴露的风险。
然后,再过个几百年洗白身份,徒子徒孙说不定都能在大雄当官了。
洛风含笑从一侧掏出一枚银晃晃的东西,递明悦子。
意味深长道:“此为正义之物,拥有此物咱们就是正义之士。”
都是雄法严苛,但是雄法严苛能严苛过明法。
朱元璋在世时,不论哪级官员贪污,只要数额超过了六十两,那么,就一律砍头游街,还要剥皮实草以儆效尤。
甚至出带着枷锁贪官坐在堂上审判即将获罪贪官的景象。
可如此行事,能杜绝贪腐吗?!不能,该贪还是得贪,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这个道理。
只要有门路,一个户籍算是什么,一百个,一千个都能办下来。
至于是不是反贼,不好意思,文卷上写得是流民。
至于审查问题,你们找我干嘛,去找有关部门啊。
明悦子有些恍惚,洛风淡然一笑,如果换做刘道人,想来适应得极快。
同样给明悦子师徒安排一间宅院,享受与刘道人的同等待遇。
“真人,咱们这门派名字叫什么。”
“嗯,青山星汉教!”
…………
半日之后,从玄安帮的宅院递出一份信件,转入一间森严府邸,然后又转入一府衙。
府衙小吏抬头看了一眼,见是内府自人家发出的,看也不看,直接盖了一个印章,存入文库当中,改日复制一份,呈送上头。
悠悠三月,繁花似锦。
玄安帮内共分两大势力,一个以帮主为首的世家白手套代表,一个以洛风为首的不安分代表。
两者的关系,若即若离,暧昧难分,帮主雷蒙需要仪仗洛风出谋划策,更要仪仗洛风的先天站力,坐稳本县第一大帮的位置。
洛风也需要仪仗雷蒙身后的世家关系,用来隐瞒身份,躲避官府追查,另一面玄安帮的私盐生意越发壮大,滚滚而来的利润,让人不能舍弃。
行走江湖什么最重要,钱最重要,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自古以来,王朝灭亡都离不开一个钱字,没钱就是没军,没兵,没武器。
同样造反,也需要耗费大量的钱财。
培养嫡系力量,开设孤独园,建设堡垒暗道,打造船只……哪一样不需要用到钱啊。
日后的说书,唱戏,看报纸,组织运营成本极大,再加上关系到舆论话语权,为了防止有识之士将报纸一举纳入官府,行事也要极为谨慎,一步步来。
每到一处地方,都要打点好上下官吏。
只要不倒赔钱,已经算是上等买卖了。
总之一句话,先前的玄安帮,雷蒙离不开洛风,洛风也离不开雷蒙。
两人保持默契,玄安县归帮主雷蒙,金沙县归长老洛风,名义上两县都是玄安帮的地盘,实际上各自安排嫡系。
而现在,青山宗遗留者,大雄朝廷的敌人,道门修士,造反积极分子,明悦子道人上了梁山,做了第二把交椅。
另外有怀才不遇者,天蓬法传人,刘道人做了第三把交椅。
明悦子师徒与刘道人已经开始融入金沙县玄安帮,不说如鱼入水,做到忠心耿耿,起码开始做事。
如此一来,局面大不一样。
刘道人笑眯眯递给一卷文书,上面写得都是一些亲朋故友的名字。
例如,明崖县一位武馆教头身手了得,并且善于教弟子,另外曾经拖欠刘道人五两银子,刘老六念他是一条好汉,可以赚上山来。
当然最后一条,刘道人没有写上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洛风翻开了文书,看着十几个名字,暗暗点头,紧接着翻到最后一页。
只见一页纸上只写着一个名字,不禁好奇问道:“这位豪杰是何方神圣。”
刘道人拱手:“好教真人知晓,这金公明,字玄坛。原是沂水县商人,使得好双鞭。因善于商贾之道。人都唤做小财神,前几年不慎入狱,被小道搭救,乃是故人。”
洛风若有所思,然后问道:“这小财神因何入狱。”
刘老六叹息一口气:“也是公明不知收敛,只不从何得来一种琉璃与香皂配方,赚得个盆满钵满,被一家燃姓郡守盯上,因性情刚烈不肯交出,从而打入牢狱中。”
“若不是小道搭救,早就死于非命。”
洛风抚掌含笑道:“这真是天造的缘分,听刘道人之言,那财神爷也是一条好汉。”
“不如将其赚上山来,同参反雄大计如何?!”
第三十一章洛水曾逢(2/4)
洛风心宽地忽略一些细节,直截了当问道:“这公明兄弟,富商出身,想来是锦衣玉食惯了,如何肯上山造反。”
现在问题是,咱们怎么把金公明赚上山。
要知道,造反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事情。
普通人不建议参与,像混混乞丐,倒是可以试一试,他们一无所有,在造反革命中失去的只是性命,一旦成功,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天下。上一个成功的例子叫做朱元璋。
开局一个碗,空手打天下,是兄弟就来砍我。
现实永远比小说魔幻诡异。
只不过,成功的概率是亿万分之一,相对于低概率事件,做一个快乐富商不香吗?!
刘老六,刘道人闻言嘿嘿一笑道:“真人有所不知,那燃灯太守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公明兄弟下狱,公明兄弟饱受屈辱,甚至丢了传家之宝二十四颗东海夜明珠。”
“自此公明兄弟对那官府痛之入骨,只是身单力薄,又苦无没有门路,只要在他县做个正经生意人。”
“若是联系上,说明我们的意愿,想来公明兄弟会鼎力相助啊!”
洛风听着听着,嘴角一抽,金公明,字玄坛,听起来颇为耳熟。
还有燃灯太守,你连名字都不改一下,是不是太随便了点。
深吸一口气,再吐出一口浊气。
洛风一脸淡然笑意,作为一个成熟的洪荒神仙,哎呀,他是不会在意这点细节的。
众所周知,他洛风,岂是那种不便之人,向来心胸宽广,为人和善,从不会记账小本,亿万年后再算帐。
不管你什么来路,不管你背后是谁,不管你是何方神圣。
只要你反雄国,咱们就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来来来,上咱青山星汉教做一把交椅。
就像刘老六与明悦子一样,看起来是洛风自家心血来潮救下的人才,实际上是什么,谁知道呢。
恰如刘邦为亭长时,四周的小伙伴看起来普普通通,一旦起事,瞬间化作丞相将帅之才。
不能不让人感慨一句,天命,天意。
金公明所在的沂水县距离金沙县,有三万里之远,中间间隔数个郡。
大雄是玄幻版世界,山河广大,有时候一个人一辈子连一个县的地盘都出不去。
也正是这种原因,金沙县位于边缘地区,洛风暗自发展势力,没有人发现。
想要穿越三万里的区域,有三个办法。
一个修成大能,自己走出去,还有一个是借用朝廷的空间传送阵,直接传送赶过去。
这是官员贵爵的路子,洛风这等大雄平民百姓,要做大雄设立在各个郡县的巨鲸坐骑前往。
巨鲸,山海异兽也,大若山,性情温顺,能飞,大雄一统天下之后,迅速用于各个郡县的交通联系,类似大雄公交车。
巨鲸广场人来人往,有兵丁维护秩序,也有小吏登记,另一侧宛若山峦的巨鲸温顺趴在一方。
同行的刘老六见转不禁感慨一句:“真是太平盛世。”
一边的明悦子闻言,不知是该喜,还是该哭。
大雄仙朝是太平盛世,万民地位卑贱,但是得以温饱,这种局面,怎么去造反。
反而显得他们是反派。
洛风不紧不慢道:“太平盛世好,若是能一直是太平盛世最好。”
明悦子回收目光,暗暗点头。
太平盛世自然是不可能造反的,大家都是大雄良民,朝廷忠臣。
唯有世道昏暗,才能上应天命,下顺民心,从而举事。
这个时间点是什么时候,洛风重复了无数遍,五千四百年后,祖龙死而地分。
英明圣武的雄始皇陨落,继承他位子是一个谋逆杀兄的昏君。
届时,天下英雄并起,清君侧,诛邪逆,历史潮流如车轮滚动,浩浩荡荡,势不可挡。
“起鲸!”
“起鲸!”
“起鲸!”
一只只巨鲸腾起,四周法阵竖起,结成防御球。
一声号升起,巨鲸化鹏如鸟,直入青冥,荡气九万里。
速度绝对不逊色于任何的飞机,直升机。
悠悠半日,巨鲸落下,洛风一干人来到沂水县。
进城盘查一番后,三个大雄良民进了城。
紧接着,一打听金公明的住处。
不料一侧的小哥精神抖擞道:“几位,也是来找金大善人的。”
“要知道,我们金大善人最为和善,这年造桥铺路做了不少。”
“诸位若有所求,想必会心满意足。”
说着,就引着三人前往,金大善人,金公明所在的宅院。
一处坐落于南城的大院落,三进三出,看似华丽,实际按照民间格局打造。
看门的也不是什么精壮汉子,而是一个枯瘦老苍头。
三人对视一笑,看来金公明的日子不太好过。
依靠名声度日,时时刻刻都小心谨慎,不敢有半点破绽。
换了名帖,让老苍头前去禀报。
不一会儿,一道爽朗笑声传来,远远望去一个黑须中年人,面相和善,体态丰盈,让人心生好感,一见就知道是个富贵员外郎。
“哈哈哈,刘道兄,多年不见,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啊!”
金公明踏步向前拉起刘老六的手,寒暄几句。
刘道认同样感慨道:“多年不见,物是人非啊。”
紧接着转身过金公明介绍洛风与明悦子。
金公明看向明悦子倒没有什么,见到洛风却是眼前一亮,抚掌笑道:“这位兄弟,我似乎见过。”
洛风微微一笑:“公明哥哥住沂水,我住金沙,相隔万里怎么可能见过。”
金公明神秘一笑:“不是在沂水,是在洛水!”
洛风一愣,若有所思,正想接着问下去。
金公明打了一个哈哈,糊弄过去,然后请三人入了内院。
进了内院,刘老六也不含糊,将自家的目的说了一遍。
金公明顿时大喜:“这不是巧了吗?!”
“我早有反雄之心,只是苦无没有门路。”
“将来举大事,一定要叫上我。”
洛风同样大喜,两行清泪流下,激动道:“我得公明,犹如雄皇得李斯,张子入雄国。”
“公明真乃我贴心知己啊!”
一侧的刘道人和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