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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9章

禁区猎人-第4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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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婆罗洲岛上两个最重要城市的交通连接,这条公路代表了东南亚国家最高的修路水准,道路整体而言还不错。

    只可惜七色麂子闹起来之后,这条路显然是很久没人养护了,路边的植物没人修整,路面上有不少肆意生长的藤蔓。

    车子碾过去,时不时会颠一下。

    车子每颠簸一下,林朔所在的车厢里面,震天响的呼噜声就会稍稍顿一顿,让林朔的耳朵能够暂时清静个三四秒钟。

    林朔这辈子做人办事,都是认认真真,思虑妥当之后,落子无悔。

    可今天这趟坐到这辆车上来的选择和举动,让他快把肠子都悔青了。

    医院骑士团这次来蹭车的三个骑士,那个个都身怀绝技。

    女骑士歌蒂娅明明看自己不顺眼,还愣坐在自己身边。

    这姑娘身材丰满健硕,前凸后翘,穿得还挺凉快。

    但凡车子颠一下,她身上挂着的肉也就颠一下。

    其他地方的肉颠了也就颠了,主要胸前那两块,颠得幅度还特别大。

    可是再大,林朔也没法看。

    他眼神根本就不敢往车厢里瞟,只能看着车窗外。

    窗外景色是还可以,原始森林,可大大几百公里看下来,看多了也腻歪。

    眼睛受罪也就罢了,耳朵也是。

    老骑士埃尔文昨晚估计是累着了,睡得那叫一个香,呼噜震天响。

    而且这呼噜声还种类繁多,一会儿像拉锯,一会儿像汽笛,一会儿又憋住了,林朔还担心他就这么死过去。

    要说这会儿林朔最受罪的,那还是鼻子。

    林家人天生嗅觉灵敏,林朔这方面的天赋又特别突出,从小就训练,否则也没有闻风辨位的本事。

    可这会儿,林朔宁可这本事不要了。

    这三个骑士,都是欧洲人,体味儿天生就比东亚人大一些。

    歌蒂娅和埃尔文倒是还好,林朔能接受,关键是那个身材魁梧的中年骑士,罗伯森。

    他咯吱窝里面的那股味道,林朔生平仅见。

    估计罗伯森自己也知道自己这毛病,身上喷了古龙水,遮一下。

    可这两种味道一混合,在别人鼻子里什么样林朔不清楚,反正在他自己鼻子里,那就是一场场密集的核爆。

    车里的空调已经不顶事儿了,林朔让老魏开了车窗,这才算稍微好一些。

    坐在车厢里,享受着听觉、视觉、嗅觉的三重虐待,林朔被自己给气笑了。

    自己到底抽得哪门子风,跑这儿来坐着。

    可现在要是就这么换车走人,也不合适。

    因为歌蒂娅正在跟自己说话,讨论一个很严肃的话题。

    华夏猎门的林家传承,跟欧洲兰斯洛特家族的传承,到底谁偷谁的。

    这个事儿林朔本来不想跟她辩论,因为事实在他眼中是很清晰的。

    欧洲的兰斯洛特家族,确实是欧洲比较大的修行家族,先祖是圆桌骑士之中最著名一位,就叫兰斯洛特。

    这位歌蒂娅的祖先,是不列颠亚瑟王手下的首席骑士。

    他跟狄兰家的管家高文那支的祖先,是同僚,算是圆桌骑士中最出名的两个。

    这两位祖上之间的恩怨情仇,欧洲那边有无数个版本的传说,都是无法考据的,总之都挺荡气回肠。

    传说中兰斯洛特的能耐,确实很大,不过他所处的年代,也就是公元一世纪左右,距今两千年。

    那会儿华夏是汉朝。

    公元二十五年,刘秀称帝建立东汉。

    那时候林家的某位先祖,正在伏波将军马援手下做一名亲兵,得授马家锤法。

    这门锤法传到今天,就是林朔抡动追爷的能耐。

    而这门绝技,只是林家在历史长河中,整合兵家战场杀敌之术、铸就一炉传承的若干小事件之一。

    就林家传承形成年代而言,这事儿还不算远的,往前还有很多。

    马援这个人,华夏历史上有明确记载的,位列历朝历代的武庙七十二将之一。

    而兰斯洛特,包括他效力的主子,亚瑟王,那都是不列颠的上古传说。

    那时候的欧洲,南边罗马附近有文字,北边包括不列颠,全是凯尔特人和日耳曼人,说白了就是两个蛮族,还没有形成文字呢。

    所以两种传承的源头说法一比较,歌蒂娅就是以卵击石,根本不值得一辩。

    欧洲这支林家传承到底怎么来的,林朔也是清楚的,大唐初年的事儿。

    那时候林家收了一批胡人学徒,传了能耐。

    这批胡人学徒,有几个后来顺着丝绸之路,保着商队去欧洲行商。

    紧接着安史之乱,大唐失去了对西域的控制,这些胡人学徒当时有留在欧洲的,就再无音信了。

    至于歌蒂娅家里的记载,那应该有不少杜撰的成分,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

    这在华夏也是一样,但凡姓岳的,都想往岳老爷那支去靠,但凡姓秦的,没人会说自己是秦桧的后代。

    欧洲那边经历过黑暗的中世纪,文明严重倒退,整个历史记载都断代了。

    后来人知道的欧洲历史,那还是从阿拉伯文献里找过来的。

    所以歌蒂娅家里的家族记载,肯定是不靠谱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传承这个东西,不仅是身上的能耐,更是历代祖宗的心血。

    能一脉相承的传下来,这么多年没断了,这就很不容易。

    所以她身上的这份传承,林朔还是尊重的。

    欧洲的这支林家传承,是林家当年正经传授给那些胡人的,一个愿意教,一个愿意学,没什么毛病。

    拿谁是正宗来说事儿,林朔认为大可不必。

    都是祖上传下来的本事,你接住了就是自己的,文字到底是怎么记载的,其实不是很重要。

    可架不住她一直在耳边碎碎念,再加上车厢里如今环境恶劣,林朔心情欠佳,实在是被她整烦了。

    于是林朔说道:“这样吧,这事儿光靠嘴说,我看谁也说服不了谁。”

    “干嘛,你想动手啊?”歌蒂娅虽然气性大,但终究不是个没脑子的,小姑娘一脸提防,连连摇头,“不行,你这是欺负人。”

    “不用动手。”林朔也摇了摇头,“有一个办法大体能验证。”

    “什么办法?”

    “你家的传承,你是不是练全了?”林朔问道,“有没有什么漏下的?”

    “虽然程度有限,但已经练全了。”歌蒂娅点了点头。

    “我家的传承,我其实没练全。”林朔叹了口气,“太多了,我和我父亲挑了一些适合我的,大概占林家传承里的六成到七成。”

    “然后呢?”

    “我们回头可以展示展示,看谁的本事多。”林朔说道,“传承这个东西,有继承有发展,多的未必就早。

    可既然我们谁都说服不了谁,那就看谁的本事多就好了。

    谁多,至少就证明,谁把这份传承继承得更好。

    这样,不是更有意义吗?”

    歌蒂娅沉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嗯,好像有道理。”

    ……

 第四百五十九章 疑似三房

    这趟旅途的后半程,比前半程舒服不少。

    因为老骑士埃尔文睡醒了。

    他这一醒,不仅鼾声停下来了,起床气还不小,怪罗伯森身上味儿太大,熏得他没睡好。

    两人抬杠拌嘴呛上火了,罗伯森愤然下车,跑后面那台车上去了。

    一个醒了一个走了,再加上身边的歌蒂娅也终于听劝不闹腾了,林朔总算是得救了。

    车队打头的两辆车,司机是苗成云和魏行山。

    这两人开车那都是胆子大的,车技也好,在陌生的路面上敢提速。

    原本林朔坐在苗成云那辆车上,这辆车是领头的。

    结果还没出码头呢,林朔就换车了,坐在了魏行山这辆车上。

    按理说,林朔在哪辆车,那辆车就是领航车,至少魏行山是这么认为的。

    可苗成云不这么想,因为向导金问兰在他车上,他觉得自己这辆车是领头的。

    苗成云在神农架救过魏行山的命,可魏行山兄弟王勇的死,苗成云起码要负一个领导责任。

    两人关系还挺复杂,平时就喜欢拌嘴。

    一路上魏行山打指向灯示意超车,苗成云没理他,别着道,不让。

    老魏的驾驶技术,要说开飞机那差点儿意思,也就能开个武装直升机,战斗机是玩不来的。

    可地上跑的汽车,他在部队里是个王牌驾驶员。

    苗成云不让道,魏行山一个油门就超过去了,两辆车的后视镜也就差了几毫米。

    苗成云不干了,憋着要超回来。

    前几年苗大公子还是个花花公子的时候,就喜欢赛车,达喀尔拉力赛还参加过几站,拿过名次。

    有这两个家伙开着车在前面领着,车队速度不快才怪呢,五辆六轮大悍马这一路是风驰电掣。

    也幸亏是路上有点儿藤蔓,算是变相的减速带,否则这俩货能把车开天上去。

    六百多公里的崎岖道路,车队八个小时不到就走完了。

    下午两点多,婆罗洲的西部重镇,古晋,这就到了。

    车队开进市区,速度就不得不慢了下来。

    这座城市,跟斯里巴加湾这座空城是完全两回事,街道上有行人。

    热闹肯定是没以前热闹了,因为游客们不来了,但本地人大多还在,日子还是要过。

    比起斯里巴加湾市作为国家首都的地位,古晋的政治地位逊色一筹。

    但作为东马来西亚最大的城市,古晋拥有人口八十万,比斯里巴加湾市要大得多。

    林朔车队率先驶入的,是砂拉越河的南岸,这是一片老城区,也叫南市。

    这里,是当年英国殖民时期的市中心。

    比起如今的市中心,也就是河对岸的北市,南市的建筑大体低矮老旧一些,但规模气度并不逊色。

    林朔坐在车上走马观花,只见东西方建筑交替呈现,新旧不一,另有河渠纵横,绿水悠悠。

    装满橡胶、椰子、胡椒的小船穿梭在河道上,节奏很慢,看得出来,这里的人日子很悠闲。

    看来无论是六百多公里外的斯里巴加湾的惨案,还是本地政权的交替,都没有打乱这里的生活节奏。

    不过林朔估摸着,应该也不是完全没有影响。

    因为他发现车队一旦路过这儿的清真寺周边,人群就明显密集了许多。

    当做什么都于事无补的时候,把希望付诸神明,这也是一种选择。

    下午两点多,午饭的点已经过了。

    午饭肯定吃不上了,可住宿还是要安排的。

    既然狩猎地点在城市边上不远,自然是先在城市里安顿下来,定一个据点,同时也打探一下情报。

    投宿的地点,根据金问兰昨晚的建议,并不是这里的宾馆旅店,而是一座寺庙。

    古晋当地的民众信仰,是比较多元化的。

    其中伊斯兰教是马来西亚的国教,刚才林朔也看到了,这儿就属清真寺最多。

    除此之外,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在这儿也有信徒,各自有各自的宗教活动场所。

    今天狩猎队和安保队要投宿的寺庙,是这里的一座佛堂。

    说是佛堂,不过主要供奉的却不是佛祖。

    偏殿里立着送子观音,而大殿供奉的正神,叫做“大伯公”。

    大伯公又叫福德正神,也叫福德老爷,是东南亚华侨最信的一尊神灵。

    据说是有求必应,而且什么都管,无论是个人发财还是家宅安康,拜这尊神就对了。

    而这座庙,在古晋当地也是赫赫有名,叫做寿山亭大伯公庙。

    庙里的主持方丈,是金问兰的父亲,也就是上一代金家家主的故交好友,金家猎人只要来古晋,肯定是住庙里。

    庙里有居士带发修行的住所,有住宿条件。

    林朔并没有反对金问兰的这个安排,因为自己这行人车上都带着武器家伙,去一般的宾馆旅店落脚,确实不太方便。

    结果开到砂拉越河畔,一到地儿,林朔就发现自己估计有误。

    这座寿山亭大伯公庙,比起一般的宾馆旅店,人更多了。

    从寺庙正门出来进去的人,乌泱泱的,看模样都是华人。

    这个情况落在林朔眼里,也算有喜有忧。

    坏处是人多眼杂,可能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好处也很明显,寺庙香火旺盛,这说明财源广进,住宿条件应该是不错的,能照顾到自己这行人的私密性。

    到了市区之后,一直把苗成云那辆车甩在后面的魏行山,终于想起来自己不认路了,把向导金问兰所在的车辆让到了前面去。

    所以现在是苗成云驾车领路,开过寺庙正门没停下来,而是拐进了寺庙旁边的一条巷子。

    巷子不大,六轮大悍马在这里面开,路过个别狭窄之处得把后视镜给折起来,否则会碰到两边的围墙。

    就这么在巷子里走走停停,又拐过一个弯儿来,总算到地儿了。

    这是个院子,五辆悍马车停下来,也就基本上占满了。

    院子旁边,是一幢三层小楼,大体上是中式建筑的风格,不过颜色很艳丽,红墙黛瓦,红墙上还有明黄色的镶边。

    这个建筑配色,跟寺庙本身的风格是一致的。

    金问兰首先从车上下来,跟守着院子的一个年轻僧侣说了几句话,然后这位金家家主又走到林朔这辆车边上,说道:“总魁首,已经安排好了,今天我们就在这儿的居士住所里住下。”

    林朔点了点头,正要下车,却发现金问兰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于是问道:“金魁首,怎么了?”

    “昨天晚上,我跟这儿的主持方丈通个了电话,他老人家听说是您过来了,很高兴,想跟您见一面。”金问兰说道。

    “我们来这儿住宿,算是唠叨了人家,见一面是应该的。”林朔说道。

    “那就今晚吧。”金问兰马上接道,“我让寺庙里安排一桌素斋,您跟方丈先吃个饭,然后慢慢聊。”

    “这个……”林朔眉头皱了皱,摇了摇头,“不太好。”

    “怎么了?”

    “素斋,吃不饱。”林朔低着头,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肚子。

    金问兰被逗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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