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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章

禁区猎人-第7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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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米亚公国是我父亲一手建立的基业,他临终前嘱咐给我了。

    所以一旦涉及到这个事情,我必须要硬起心肠来。

    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很想相信你,可是我被自己的弟弟妹妹们背叛,我不相信自己看人的能力。

    请原谅,这件事情我暂时无法妥协。”

    林朔一听这话,心里当然是失望的。

    不过人家这么做其实也没什么错,于是他也知道摇摇头,打算离开这里了。

    就在林朔转身要走的时候,听到身后的阿尔忒弥斯说道:“不过,你既然是她的儿子,我想我能够相信你。”

    一听这话,林朔眼皮一跳,马上转过身来,盯着阿尔忒弥斯。

    “她其实……就是我的授业恩师。”阿尔忒弥斯说道,“我一岁的时候,曾经随我父亲路过大西洲中土的一个山谷,遭遇异种袭击,护卫全死了,我父亲也身受重伤,是恩师救了我。她说我天赋不错,所以就留我在她身边修行了十年时间,成为了一名念师。”

    林朔听着这番平静的话语,心里那是惊涛骇浪。

    他压制着自己激动的情绪,问道:“你今年多大来着?”

    “三十七。”阿尔忒弥斯说道。

    这个年龄,在大西洲人里算是很年轻的,大致相当于其他地方的二十四五岁,所以她说出来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而林朔也知道她是这个年纪的人,再次去明确,就是觉得事情不太对。

    她今年三十七,一岁的时候遇上了恩师,在恩师身边待了十年时间。

    也就是说,三十六年前到二十六年前,她的那名恩师在大西洲中土的山谷里待着。

    自己今年是二十七,不过西王母那儿还有七年,所以是三十四年前诞生的。

    那她这位恩师,哪儿来的时间在华夏大地上跟自己的老爹谈恋爱,并且在三十四年前生下自己的呢?

    时间合不上。

    于是这就有两种可能,一是这女人的恩师,并不是自己的母亲。

    二是大西洲在天师封印起效的时候,时间流逝的规则跟外界不一样,而这是有先例的,西王母那边也是这个情况。

    林朔在思忖了一会儿,心里越来越没底,于是接着问道:“那你这位恩师,叫什么名字?”

    “她说自己叫云悦心。”阿尔忒弥斯说道。

    听到这个名字,林朔心里总算是一块大石头落地了。

    自己从没在阿尔忒弥斯面前提过母亲的名字,那应该就错不了了。

    那看来确实是大西洲之前的时间规则不一样的缘故,也不知道母亲在大西洲实际上已经待了多久了。

    而眼前这个女人是自己母亲的弟子,那不就是自己的师姐妹么?

    无论是师妹还是师姐都不重要,这就是自己人了。

    于是林朔眼皮子一抖,说道:“你是我师姐妹,然后我这个你恩师的儿子要找妈,你却用你恩师我母亲的消息,跟我做起了买卖。”

    林朔这会儿是真被气到了。

    这女人要是早说这事儿,那根本就没这笔买卖。

    她告诉自己母亲的消息,这是天经地义的,而自己帮她夺回自己理应拥有的东西,也是天经地义的。

    什么叫自己人?门里人拜入一个师门,这就是自己人。

    结果这位师姐妹办事儿还真是厉害,死憋着到现在才说。

    地牢栏杆里面的阿尔忒弥斯,这会儿叹了口气,说道:“师弟,你也不要怪我。

    我恩师当年嘱咐过我和我爹,不要对任何人透露她的存在。

    我爹把已经这个秘密带到棺材里了,现在我是唯一的知情者。

    你这个她的儿子,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我总得观察观察,看看你到底是不是她儿子吧。

    虽然你跟苗成云眉眼确实有些像她,可这世上相像的人多了,万一你们是其他人假扮,有意害她呢?”

    林朔一听,还真有道理,于是心里的气就消了大半,问道:“那你现在怎么确定了,我就是她儿子?”

    阿尔忒弥斯苦涩地笑道:“因为我目前的局面,其实就是个死局。

    哪怕是有了你之前的方案,机会也是很渺茫的。

    不是儿子找妈这样的深情,像你这样的聪明人,怎么会一头撞进这个死局里,一定要救我于水火之中呢?

    师弟,我恩师就在中土森林的迷雾峡谷里隐居,你和苗公子去找她吧,你们今晚就走。

    米亚公国的事情到此为止,你们不要继续搀和了。”

    林朔听着这番话,心里其实并不感动。

    作为猎门的总魁首,门里的话术他听多了,煽情到这个程度的很普遍,早适应了。

    他只是觉得奇怪。

    这个自己母亲的弟子,阿尔忒弥斯,其实就是自己到大西洲之后,第一个进行正常交流的本土人士。

    这未免也太巧合了。

    而母亲自从之前给他托了个梦之后,就再也没消息传给他了。

    那阿尔忒弥斯这个人,到底母亲“送”到自己面前的,还是其他人送到自己面前的。

    这事儿问当然问不出来,人家肯定也不会说,只是这事情透着古怪,让林朔此时的感觉不太好。

    只是阿尔忒弥斯有一点说得没错,儿子找娘,这事儿没得矫情。

    当年自己父亲何等英雄,脑子的活络程度还在自己之上,为了找老婆哪怕明知昆仑山可能是火坑,他也二话不说就跳了。

    自己不敢跟父亲相比,可在这件事上,他林朔同样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

    哪怕只有一丁点儿的机会,他都要争取,更何况此时的机会看上去无限大。

    于是猎门总魁首深深吸了口气,点了点头:

    “你别急,无论有什么事情,明天我们见个分晓。”

    ……

 第七百九十五章 断首屠良

    在整个米亚公国,北山伯爵领是公爵府的所在地,也就是首府。

    只是跟其他伯爵领,尤其是西岚和南陵两个大的伯爵领相比,北山虽然有一片很不错的河谷,可山地面积更多,平均算下来土地算是贫瘠的,所以人口比较少。

    当年米亚公爵之所以定公国首都在北山,主要是军事方面的考量。

    因为整个米亚公国的水系在北山和南山之间的河谷一端交汇,这儿可以作为漕运的枢纽。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个道理搁在哪儿都是一样的,谁控制了漕运也就等于控制了粮草,在对外战争时期这是核心优势。

    只可惜老公爵壮志未酬,攻打领国的时候被一位封号高手重创。

    更倒霉的是,他拖着重伤之躯回来,好不容易在病榻前把后事交待了这才去世,结果他交待的事儿,也没什么人听。

    说好是长女阿尔忒弥斯继位的,结果二儿子涅墨亚把这个位置篡过去了。

    然后就在今天,老公爵的长女阿尔忒弥斯,将被绑在火刑柱上,被活活烧死。

    这个消息早就散出去了,公国十七个伯爵领路人皆知,所以这天一大早,公国里但凡手头有富裕,能雇得起马车的,基本都在赶路。

    烧个人,这事儿在大西洲并不罕见,对付异教徒的常用手段,隔三差五的事儿。

    烧女人,那就少一点儿,烧漂亮女人那就更少。

    而像阿尔忒弥斯这种贵族层里芳名远播的女子,这是整个大西洲的顶级美女,身份又尊贵,不仅是公国继承人,还差点成为皇帝儿媳妇。

    这样的女人烧起来,想必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而且以她的罪名,那不是简单一把火烧了就完事儿的。

    在烧死之前,刽子手必然极尽羞辱之能事,爱看这出的人可不少。

    在以前的华夏,刽子手算是半个门里人,是有师承的,办事儿知道规矩分寸。

    大西洲,尤其是天澜帝国这边,林朔这会儿才知道,风气不太一样。

    这儿的法律其实无从谈起,维持社会道德秩序的主要是宗教力量。

    所以这儿的刽子手,是海神教的神职人员,有点儿像以前欧洲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意思。

    他们在行刑的时候,就跟当年苏冬冬的刺客信条刺杀似的,不是按规矩走的流程,而是一场即兴的表演。

    为了起到最好的教义宣传效果,杀人行刑那是怎么残暴怎么来,大西洲民风彪悍,越是血腥大伙儿越是爱看。

    而且刽子手之间还有竞争,谁杀人杀得漂亮,围观的反响好,这人活儿就多,出场的价码也高。

    这次涅墨亚请到的刽子手,是整个天澜帝国在这方面首屈一指的高人,名叫屠良。

    这人是业界明星,近十年来,但凡是他主刀的刑场,附近的旅店肯定是三天前就爆满了。

    行刑的时候,那更是人山人海,别说刑场附近的位置了,哪怕是附近民居的屋顶都是寸土寸金,不掏钱提前预定,到时候根本站不上去。

    今天阿尔忒弥斯领刑的地方,就在北山城镇的镇中心,从林朔目前所在的北山城堡城墙顶上往下看,远是远了点儿,可依然是一目了然的。

    这会儿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晚上有事儿晚饭会耽搁,涅墨亚特地在城墙上摆了一个小茶桌备下了酒食,把林朔叫了上来一起喝酒。

    这种应酬林朔真不爱去,不过事情到今天就差这最后一哆嗦了,倒也没什么所谓。

    于是林朔和涅墨亚两人一边在城墙上喝酒,一边就看着山下的城镇。

    涅墨亚显然心情很好,把屠良的事儿跟林朔说了。

    “林兄弟。”涅墨亚微微笑道,“你猜猜看,我这次请这位高人过来,出了多少价码?”

    林朔对这事儿没什么概念,老老实实摇了摇头。

    “这个数。”涅墨亚伸出一个手指头,“一千金币。”

    林朔一听不由得,不由得嘬了个牙花子,心想这人真是个败家子。

    一千金币,那差不多就是一千多万了,这个价码如今搁在大西洲外面,猎门九大魁首都能请到了。

    老贺前阵子就接了不少这个价格的买卖。

    在大西洲请个杀人的屠夫,也要这个钱,这上哪儿说理去。

    结果林朔这个表情一露出来,涅墨亚赶紧解释:“哎,林兄弟你不懂,我这次算是捡到便宜了。人家那是看在我父亲的面子上才来的。”

    “这也叫便宜?”林朔问道。

    “你是皇帝暗卫,平时就在宫里待着,不出来走动,所以外面江湖上的事情你不了解。”涅墨亚说道,“屠良这个人可不简单。

    整个天澜帝国,封号级的高手不多不少怎么也有个百来位,只有这个屠良,是唯一的平民。

    你别看他出身低贱,不过身手那是连我都佩服的。

    知道他是怎么成名的吗?”

    林朔心里虽然多少有了点儿兴趣,可却没搭茬,知道这人自己会说下去。

    涅墨亚脸上有了缅怀之色,说道:“说起来也是巧,当年他的成名之作,我就在现场。

    我那时候十多岁,跟着我父亲去帝国都城办事儿,就有幸目睹了那场行刑。

    我看林兄弟那会儿估计还没出生呢,所以不知道这事儿,当时那是很轰动的。

    罪犯,是南边儿烈日帝国的,名叫查河帖木儿。

    这人厉害,当时这人在烈日帝国,跟我父亲在天澜帝国齐名,都是帝国的军事将领,而且也都是所在帝国的十大封号级高手之一。

    查河帖木儿会被咱天籁帝国抓住,那是他们君主犯浑,中了咱们的离间计了,把这人卖给咱们了。

    可抓是抓住了,要杀不好杀。

    这种敌方将领,自然是要枭首示众,并且传首边疆的。

    而查河帖木儿是个封号级高手,不仅擅长空手搏击,而且一身横练刀枪不入。

    人的脖子硬不过刀刃,可这人偏偏是个例外。

    当时刽子手心里都没底,生怕一刀下去刀刃崩出口子来,哪怕这人最后还是杀了,可杀人杀得那么难看,不仅饭碗砸了,皇帝也不会放过出丑的刽子手。

    所以这趟活儿,没人敢接。

    最后,就是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屠良揭了皇榜,主动请缨。

    那个查河帖木儿你还别说,是条汉子,人被铁链绑着死到临头,还大笑不止,说咱们的刽子手绝对要不了他的脑袋。

    结果屠良上去干净利落的一刀,脑袋都滚在地上了,查河帖木儿那会儿还在笑呢,都不知道刀已经下来了。

    从此,屠良算是成名了,皇帝御赐封号,‘断首’屠良。

    你看,这是两字封号,比我现在这个‘狮鹫领主’四字封号,还强两个档次呢。”

    林朔听完点点头,神情不太满意:“可这次是火刑,他一个擅长砍脑袋的,是不是专业不太对口?”

    “嗐,这你就别担心了。”涅墨亚说道,“杀人他是行家,没有不会的手段。不过有一点,他之前确实没杀过女人,这也是我这次出重金请他过来的原因。”

    “这是为什么?”林朔不解道。

    “‘断首’屠良第一次杀女人,这个女人还是帝国出名的美女阿尔忒弥斯,林老弟你想想,这事儿是不是会很轰动?”涅墨亚一脸得意,指着城墙下的北山镇说道,“你看这从公国各处赶来的人,为什么来的啊?就是这个消息透出去了。”

    林朔叹了口气,说道:“那个阿尔忒弥斯,说到底是公爵大人的姐姐,就算公爵大人为了大业不得不牺牲她,可这么办事儿,是不是有些过了?”

    涅墨亚点点头:“林兄弟你不愧是自己人,提醒得很对。

    这事儿我这么办当然是有我的考虑,不过三皇子哪儿,回头容易不好交代。

    毕竟这是曾经的未婚妻嘛,要是死前还被屠良这种杀人的大师羞辱,然后被大家津津乐道,我估计哪怕我是按照皇命行事,可三皇子心里是不太痛快的。

    所以林兄弟你回去的时候带上一些东西,回头替我送给三皇子,就说是我涅墨亚给他赔罪了。

    另外皇帝哪儿,林兄弟也得替愚兄我美言几句。

    等到我米亚公国舰队一出海,这事儿就算是大功告成。”

    林朔听完这番话,心里也是一阵唏嘘。

    原本看涅墨亚这副傻样子,林朔心里头对他的杀意其实是不浓的。

    林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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