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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大明王冠-第2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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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话落,俱静。

    《石灰吟》。

    这首诗其实真的算不上多有才情,用词简单直白,也没有什么大气磅礴的意境,更没有引用典故,就是直扑扑的描写了石灰,然后最后两句点一下忠心思想。

    如果除去平仄和押韵不考量的话,确实像首口水诗。

    但是你要知道,朴实也是文采的一种。

    代表人物是欧阳修。

    欧阳修的闻风便以平易质朴、返璞归真出名,然而就是这样的欧阳修,却一度成为宋朝的文坛盟主,无数人想要学而不能。

    有一说一,反而是这种文采,最是高深。

    堆砌辞藻谁不会。

    可又不是每个人都是苏仙和李白那种大才,你堆砌出来也得有意思,不能只为了华丽而华丽,须知平常言而道非常事,最是为难。

    在座的人,都是读书人,除了个别钻牛角尖的人,大多知晓这个道理。

    初听黄昏这诗,似乎并不出彩。

    然后那位负责记录的尚宝司丞拿起墨汁没干的纸,念了起来:“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念到第三句,这位尚宝司丞反应了过来,声音在颤。

    好诗!

    直到此刻,原本在一条死河畔看着河水毫无生机流淌的众人,面前骤然出现了一条瀑布,清楚瀑流从天而落,化作那九天惊雷,敲击在人心上。

    徐膺绪骤然扬首,满眼震惊。

    袁珙眼中闪耀着光彩,满身老人斑的脸上,肌肤红润起来,颤抖着嘴唇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袁忠彻一声长叹。

    这“转”和“合”……绝了!

    王射成默然起身,对着黄昏施礼,一揖到底。

    敌人还是敌人。

    可是值得尊敬。

    转身离去。

    李懋看着黄昏,脸上充满惭愧,忽的一声大笑,然后扬长而去,声音远远传来:“好一个要留清白在人间,好一个于腐朽之处见神奇!我李时勉自愧不如,无颜再留此地,他日登门为今日谢罪。”

    旋即更是哈哈大笑,声音豪迈,“我等读书人,不就为这一句吗,哈哈哈哈!”

    剩下众人面面相觑。

 第五百六十五章 朕喜欢

    读书人就是这样,大多还是要脸的。

    而一般又都脸皮薄。

    先前都在准备看热闹,虽然言语上没说什么瞧不起黄昏的话,但心里肯定是这么想的,现在黄昏这首石灰吟一出来,大多人都在心里觉得自己被打脸了。

    总觉得在被人看笑话,于是如坐针毡。

    一时间众人纷纷告辞离去。

    那位负责记录的尚宝司丞重新,提笔,问道:“黄指挥,此诗何名?”

    黄昏本想弄个高大上的名字。

    转念一想,这和朴实文风向背,还是用原名的好,笑道:“石灰吟。”

    这是它给人的冲击感。

    于腐朽之处见神奇。

    尚宝司丞提笔记录下来,起身,行礼,“告辞,若是黄指挥大人大量,他日登门谢罪。”

    匆匆而去。

    转眼之间,星隐居就没几个人了。

    连《清明上河图》也没人想再看。

    眼看两位御医都因为尴尬要离开,黄昏急忙请他们留步,难得有机会,今日既然遇见了,那就要把御医们留下,好好商讨下能否砸重金把抗生素弄出来。

    诗会散得很早。

    尚宝司丞离开星隐居时,还在申时,各衙门部门都在当值,尚宝司丞犹豫了一番,于是卷好手中的宣纸,直奔大内。

    一路禀报。

    朱棣今儿个没甚事,在他授意下,尚宝司集体请假,各种重要章印都放在乾清殿内,但他确实没有事情——大多事情都让内阁干了。

    索性拿了北方的地图,仔细研究一下如何收拾漠北。

    鞑靼肯定是要先打。

    然后兀良哈。

    然后瓦剌。

    打鞑靼简单,不过打兀良哈有点麻烦,有可能还需要奴儿干那边让亦失哈出兵配合,采取双线夹击的战法。

    一旦打下了鞑靼和兀良哈,瓦剌就没了退路。

    好收拾。

    但是要谨防鞑靼、瓦剌和兀良哈结盟,所以得想办法分化他们,具体操作办法,可以在攻打鞑靼的时候,封一下瓦剌和兀良哈的首领以达到麻痹效果。

    正思忖间,内侍来报,说尚宝司丞求见。

    朱棣笑着放下手中的图册,“宣。”

    尚宝司丞本来就是自己叮嘱他去参加袁忠彻的诗会,一则是监察臣子,二则朱棣也想知道,黄昏到底用什么手段来从袁忠彻手中得到清明上河图。

    有些不解。

    诗会散得这么早,读书人的诗会,这一通酒喝下来,怎么也得天黑才得散场。

    发生了什么意外吗。

    尚宝司丞入内之后行礼,朱棣示意他起身,问道:“怎的,诗会没有尽兴,怎么如此之早便收拾了,朕赐的酒不好?”

    尚宝司丞立即将诗会过程如此这般一说。

    朱棣听到王射成在为难黄昏时,心中隐隐一动,按说王射成作为钦天监官员,和黄昏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怎么会在大庭广众下为难黄昏。

    莫非王射成也是汉王或者赵王的人?

    有这种可能。

    也无妨。

    区区一个钦天监官员,就算是钦天监监正,也影想不了这种家国大事,由得他去折腾——这年头,培养点钦天监官员真不容易。

    关键是没几个人愿意去钦天监,去了钦天监,意味着祖祖辈辈都得被困束在钦天监里。

    问道:“黄昏怎么应对的?”

    以朱棣对黄昏的了解,自从自己登基之后,黄昏基本上就没怎么看过书了,也许在永乐二年的科举之前看过一段时间,但要知道李懋是永乐二年的科举进士,黄昏这半灌水要压倒李懋,还是很难。

    所以黄昏大概率会逃避。

    尚宝司丞又是如此这般一说,朱棣讶然,“他竟然敢硬着头皮上?”

    问道:“李懋的诗呢?”

    尚宝司丞立即献上。

    朱棣看了看,暗暗点头,“不错,有些才情。”

    这就简在帝心了。

    以后只要稍微有个机会,朱棣能想到李懋,那么这位永乐二年的科举进士,大概率就要青云直上,正式走在仕途的康庄大道上。

    所以这就是诗会的好处。

    之前靖难余晖之中死去的女秀才刘莫邪,也是通过诗会走入朱元璋的视线的,要不然哪能得个女秀才的恩赐功名。

    李懋恐怕也没想到,他会成为本次诗会的最大赢家。

    放下李懋的诗,朱棣问尚宝司丞,“可曾记录黄昏的诗词?”

    估摸着是比不过了。

    李懋那首诗确实还行。

    尚宝司丞不敢说二话,急忙把记录的《石灰吟》递给朱棣。

    朱棣接过一眼,看见了石灰吟三个三字。

    讶然而笑。

    就这?

    那什么石灰有什么写头,你黄昏不会真以为你能写出《卖炭翁》那样的千古佳作罢,那可是白居易,你黄昏再读二十年书也赶不上。

    天赋差距在那里。

    入眼看了两句,暗暗摇头,比不上了,文字太朴实了,毫无出彩之处。

    再看下去。

    朱棣倏然僵滞。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严格来说,这也是写实。

    石灰本来就是要打碎之后再使用,然后留下一片白净,所以这两句从表面上来,还是描写石灰的使用过程及其效果。

    但是,又不仅仅于此。

    这种感觉,朱棣就像先是走在一片荒无人烟的蔓草小道上,看不到丝毫盎然生机,只是无尽的平庸,然后突兀的,前面出现了一座高山,山间有瀑流从天而落。

    迎面而来,敲打着人心。

    写物言志。

    这是诗词要达到的目的。

    那么黄昏做到了。

    而且是于腐朽之处见神奇,于无声处起惊雷。

    简单的两句写实,却酣畅淋漓的将黄昏的心志剖开,没有丝毫隐瞒的裸裎在世人面前,坦荡的显现在朱棣眼前。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哪里是石灰。

    这分明就是一个愿意为了大明天下为了江山社稷为了天下黎民,甘愿奉献无惧险恶也要留下一片清白盛世的明臣之心气。

    为此不惜粉身碎骨!

    这是何等的胸怀和胸襟,这是何等的壮气凛然。

    朱棣深深的震撼了。

    他以为自己了解黄昏,然而看见这首诗后,他发现自己对黄昏的了解还是太少,黄昏心中竟然有如此伟岸的初心和志气。

    朱棣拍案而起,情绪激动,大笑着说:“好一个要留清白在人间!”

    朕喜欢!

    这首诗写的是黄昏自己,但朱棣却又觉得,这何尝不是写自己呢,这不正是自己靖难之后的心中所想吗。

    朕和黄昏果然是同一类人!

 第五百六十六章 名门之后

    朱棣大袖一挥,“磨墨!”

    旋即挥毫泼墨,将这一幅《石灰吟》飞龙走凤泼洒于宣纸之上,拿起私章往上一戳,对狗儿道:“拿去装裱好,送至黄府,让黄昏悬挂于书房!”

    这是你黄昏写的。

    那就悬挂在面前,砥砺你自己。

    想了想,朱棣觉得这事还可以继续操作一下,搞一个形式主义,但自己写又太累,于是对狗儿道:“先别急着装裱,拿去翰林院那边,找几个侍读临慕个几百张,然后发放朝堂所有臣子,并让各公事衙门大厅悬挂。”

    狗儿嘿的一声,“装裱?”

    朱棣理所当然,“除了黄昏那一份,其他的各人自己掏腰包装裱,这点小钱,还要朕给他们出么,不羞臊吗。”

    狗儿暗暗好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好像就是郑大监下西洋、解缙编书之后,陛下在用钱方面,变得精打细算了,能不花钱的绝对不会浪费。

    ……

    ……

    星隐居,尚有六人。

    袁珙父子。

    两位御医。

    徐膺绪和黄昏。

    诗会突然就散了,袁忠彻有些尴尬,觉得自己没尽好地主之谊,袁珙这个岁数早看开了,对此无所谓,依然端坐喝茶。

    两位御医认识黄昏,其中一位御医,就是当初徐妙锦生产时在黄府,拿过大红包的。

    对黄昏感官极好。

    况且这两位御医从始至终都没觉得黄昏没学问,是以《石灰吟》一出,也不觉得打脸,有美酒有好肉,干嘛要走那么早。

    但吃但喝但聊天便是。

    既然来了,总得看看那传名百年的《清明上河图》。

    徐膺绪情绪高涨。

    妹夫才惊四座,自己这个当舅哥与有荣焉。

    喝酒喝酒!

    如那李太白,人生得意须尽欢,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岂不快哉。

    作为让一场本该持续在宵禁之前的诗会提早散伙的罪魁祸首,黄昏毫无觉悟,反而觉得当下境况最适合自己开展工作,端着酒杯来到两位御医面前,对其中一位笑着行礼,道:“先前拙荆产子,多劳先生杏林圣手,在此敬先生一杯。”

    说完一饮而尽。

    那位名叫刘旭忠的御医笑了笑,浅酌一口,笑说职责之内的事情,黄指挥客气了。

    确实职责之内。

    在徐皇后去顺天之前,就徐妙锦生产一事叮嘱过太医院。

    黄昏重新斟满酒,看着旁边那位三十来岁面色红润却已有霜白鬓发的御医,笑着问刘旭忠,“这位是?”

    刘旭忠还没说话,一旁的袁珙笑道:“黄指挥可知吕复?”

    吕复当然知道。

    如果仅是从历史知识的角度,黄昏真不知道吕复,但来到大明永乐年间,很难不知道吕复,这是一位名医,也可以说是元末明初最厉害的医生。

    吕复幼年家贫,先从师学习《周易》等,后因母病而改习医,拜名医郑礼之为师,尽得其传,秘方、色脉、药论,尽皆传授,每日且记以病案。其《群经古方论》,对历代医书均有评论,又作《论诸医》文,评述历代名医颇中肯。另著《内经或问》、《灵枢经脉笺》、《切脉枢要》、《难经附说》、《长沙伤寒十释》、《运气常变释》、《松峰斋杂著》、《五色诊奇眩》、《运气图说》、《养生杂言》等,惜均未见行世。

    从这一排著作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位何等才华横溢的名医。

    当然,这些著作黄昏不知道。

    吕复在大明出名,一者是因为医术精湛,二者博学多才,于经史、诸子、天文地理、刑律历算、经济军事、卜筮佛老均有钻研。

    作词雄奇苍古,多乐府韵味。

    有地方官吏倾慕其才华,荐任仙居教谕及临海、明州教授,吕复皆辞不受,孤傲清高,于是这样的人想不出名都难。

    就如高贤宁,骂了一通朱棣,一下子就名声遍天下。

    吕复也是如此。

    有大才,医术精湛,品行孤高,这样的人在封建时代,就是万众偶像,所以京畿之中的权贵,其实大多听闻过吕复的大名。

    黄昏闻言颇为讶然,元末的人,这吕复应该是耄耋之年了,怎的像个三十来岁的人。

    果然是杏林圣手。

    这养生功夫硬是要得。

    那人却笑着起身,以读书人的礼节行礼,“家父吕复,不才吕芗(xiang)。”

    黄昏恍然,原来是名门之后。

    心中一动。

    吕复作为大明杏林界的泰山北斗,如果有他相助,自己聚拢大明诸多名医在一起,有没有可能研究出抗生素来?

    再差也得把感冒颗粒和退烧药给弄出来。

    顿时来了精神。

    立即还礼,然后伸出手请吕芗落座,笑道:“久闻令尊大名,仰慕甚之,今日得见先生,也是人生幸事,闲暇时刻,我也曾研磨一些杏林相关事宜,比如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从古至今,幼儿早夭率如此之大,深思多年,大概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者,分娩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带来的后果是母子都存在殒命的风险,所以有必要将分娩过程专业化、流程化。”

    吕芗眼睛一亮,“这可是个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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