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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大明王冠-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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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差旅费,不低了,而且很厚道,先发给黄昏,没有让你归来报账。

    看了金元宝上的印记,发现是朱棣的私房钱。

    心中了然。

    自己钦差这事是秘密,不敢走户部那边,怕走漏风声,所以朱棣索性自掏腰包颇为大方了,须知明朝官员的俸禄是真心低。

    朱元璋管的严,明朝官吏不敢太过分。

    建文之后,明朝的官吏便开始捞外水了,所以这俸禄制度应该改善一下,不说高薪养廉,至少也得让顾佐、向宝之流能达到他们这个地位该有的生活水平。

    徐妙锦出行,当然不用走路。

    徐府马车还是有的。

    许吟将一应物事搬上马车后,当起了他的老本行:车夫。

    因是远行,绯春随同。

    马车就那么点空间,黄昏也不好意思挤进去,况且避嫌,难不成还真和徐妙锦挤在车厢里,传出去不好听,对未来老婆的名誉影响极大。

    黄昏只好和许吟打挤。

    啪的一声。

    许吟驱马,扬尘而去。

    当马车远去之后,徐府大门后露出一道身影,满身醉意一脸沧桑,眸子里带着丝丝讽刺,对门子颔首示意,“近期闭门不见客。”

    说完又回去饕餮豪饮。

    门子无奈叹气。

    大爷徐辉祖是真废了,从被陛下圈禁之后,整日里泡在酒坛子里,再好的身体也熬不住啊,谁都劝不了他,连徐皇后来也一样。

    不管事的徐辉祖就不是徐辉祖了?

    依然是徐家长子,一家之主。

    谁劝得了?!

    为了安全起见,这一路去兴化府,路线完全按照驿站分布状况制定,绝对不在驿站之外住宿不论世道多乱,只要国家一统,有一批人是山贼绝对不敢去动的。

    经行驿站的国家公务员。

    尤其传递军情消息的人。

    在封建时代,土匪和强盗以及绿林人士是非常多的,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敢去抢物资丰富的驿站?

    须知演义里水浒好汉连生辰纲都敢抢。

    原因很简单。

    因为驿站对国家的重要性。

    抢驿站基本上意味着谋反,国家领导人对这种事是零容忍,不论是哪个旮旯,也不管你是谁,只要敢抢驿站,哪怕是翻个底朝天,国家也要弄死你。

    绝对没得商量。

    那么可以抢传送军情的那什么八百里六百里加急?

    毕竟有一匹马。

    然而更不敢抢。

    传递消息的驿卒身上没钱,就那么一封文书或者情报,拼死拼活抢一堆文件回来又有什么用,还要受到国家暴力机器的致命打击,况且这些情报大多涉及边关,土匪山贼们又不傻,大是大非这点B数还是有的。

    所以封建时代,驿站是最安全的地方之一。

    出了城后不久,官道上人烟减少。

    小丫鬟绯春从车厢里出来,没好气的对黄昏努努嘴,“小姐请你进去,有事要问你。”

    出了城,没人知道车厢里有谁。

    自然不用在意世俗眼光。

    黄昏猫腰钻进车厢,在徐妙锦面前坐下,笑眯眯的说,“锦姐姐有什么疑惑,除了一件事,其他事情我都知无不答。”

    徐妙锦盘膝而坐,目光清澈,“朱棣的圣旨,没有提让我去兴化府干什么,只是说随你一同去兴化府,你能否告诉姐姐,究竟有什么事。”

    她对靖难心里还是有结,依然直呼朱棣其名。

    黄昏一拍大腿,“哎哟,什么事都可以说,唯独这件事不可以说。”

    眼咕噜一转,贱笑道:“我被贬了锦姐姐。”

    徐妙锦:“???”

    哪里像被贬的样子,被贬之后,天子还给你个钦差令牌的赠送品,这种好事其他被贬的人怎么没有,就你一个人有?

    黄昏呵呵直乐,说我大概回不到应天了,这辈子都要在兴化府那个穷乡僻壤,朱老板看我可怜,让我可以带家眷,我一想我还没成婚,带什么家眷呢?

    只有锦姐姐你了啊。

    徐妙锦一脸黑线。

    怒斥谁是你家眷,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黄昏呵呵乐,虚心的解释道:“锦姐姐别生气,办什么事我真不能说,不过让你去兴化府,估摸着真是让你帮助打理家事的,你看,咱这天子很亲民啊,百忙之中不忘御赐姻缘。”

    徐妙锦忍无可忍,“滚!”

    黄昏麻溜的滚了。

    对未来老婆怂一点,不丢脸。

    在外面呆了不到半柱香,黄昏又钻进车厢,徐妙锦正侧卧着休憩,已经入夏,衣衫淡薄,于是曼妙曲线尽数落入黄昏眼帘,车厢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胭脂香味,混杂着处子体香,令人神清气爽。

    黄昏心头一颤,这身材真利器啊!

    哪怕是长裙遮掩。

    也无法遮掩那大长腿,以及那一看就好生养的宽臀,还有一道细如垂柳的蜂腰,就这腰臀比,黄昏只觉洞房花烛夜后,自己得腿软扶墙而出。

    不对

    估摸着第二天是起不了床的。

    绯春叱道:“你进来干嘛。”

    黄昏理直气壮,“口渴。”

    本来口渴是借口,但进来看见这一片春光,不口渴也口渴了。

    徐妙锦睁开眼,发现黄昏的目光甚是肆无忌惮,脸色微红,心里微恼,起身端坐,默默看着黄昏喝水,心中暗暗想着,真应该听绯春的话,给黄昏单独准备一辆马车。

    徐妙锦头疼的很。

    此去兴化府,路途漫漫,男女相对,总会有不小心的时候。

    万一被这家伙揩油,可怎生是好。

    只是她自己都没察觉,想到这些事的时候,她脸上泛着春光,整个人都明艳鲜活了起来,女子那人间四月天的风情张扬,不似人间之美。

    哪有女子不思春。

 第一百一十六章 良辰好景应有佳人月下绮舞

    兴化府很远,车马很慢。

    徐妙锦很近,爱情很远。

    黄昏实在不明白,像自己这么优秀的人,年纪轻轻就简在帝心,长相也是“应天陈冠希”,又生财有道,且“饱读诗书”,未来会在大明十大杰出男青年榜单上排名第二,妥妥的实力派小仙肉一枚。

    徐妙锦明明对自己也有好感,为何总是很排斥?

    出了应天城八十里。

    傍晚时分走入驿站。

    钦差令牌一亮出来,驿丞立即懂事的去备好四间最好的房子,应驿站离京畿很近,各种设施非常完善,算是三星级别的国营酒店。

    已入夏,周围稻田里蛙噪此起彼伏,淡淡的稻香味混杂在泥土气中,让人很是神清气爽,加上天穹上的一轮新月,点点星辰,没来由的想起辛弃疾的那首词。

    七八个星天外。

    极美。

    非常的亲近自然。

    好吧,说人话,就是原始落后。

    饭后无事。

    黄昏不像那些酸儒,到了夜幕降临没事就看书这样会导致人口下降的,古代晚上没娱乐,天一黑就上床,又没有杜蕾斯等设施,所以孩子生的多。

    不过死的也多。

    在封建时代,每一个人能活着长大,都经历了残酷的自然淘汰。

    先要和两亿兄弟赛跑。

    跑赢了,还要面对高达百分之三十的难产率,这是因为古代分娩流程不科学,且女子一般十五六岁就怀孕,正值青春发育期,被胎儿抢了营养,所以分娩时容易出现ydao撕裂、产后大出血等情况。

    运气好,母子平安,你呱呱坠地了,以为可以活下来了?

    天真。

    剪脐带又是一关,条件不好的,消毒不彻底,导致出现破伤风,于是有了这么一句话:“七天风,八天扔。”

    奶水都没吃几口,你挂了。

    好吧,又熬过了这一关,接下来就平安了?

    又天真了。

    古代还有各种传染病,麻疹、天花、猩红热、黄疸、肺炎、伤寒随便一个,都能轻易要了你的小命,何况古代迷信,得病之后第一时间不是找郎中,而是找那什么巫医、神汉、神婆、和尚、道士,让你喝各种莫名其妙的香灰水

    这都不死,恭喜你,你是天命之人。

    黄昏思绪飘到这里,暗暗叹了口气,发展工业势在必行啊,尤其医疗方面,得好好筹谋一下,至少要解决发个炎就死人的难题。

    什么阿司匹林、阿莫西林,都应该弄出来。

    然而现实很残酷。

    我欲一腔热血报华夏,奈何先要闯天下。

    坐在院子里摇着蒲扇驱赶长脚蚊,索性不去多想,敲着节奏哼起歌来:这人间寥寥炊烟,和风花雪月浪漫,痴情人多半贪恋

    黄昏略有陶醉。

    就这嗓音,办个大明好声音,怕不是要拿年度冠军。

    意犹未尽。

    又哼了一首粤语版的喜欢你。

    情绪逐渐高涨。

    索性站了起来,用手敲打着节拍,大声唱起来: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俗世的繁华,年少的我总有些轻狂,如今的你已四海为家

    一曲既罢,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呐。

    黄昏有点飘了。

    暗想着要不在大明发展娱乐事业?

    还可以潜规则女星。

    爽的很。

    身后忽然传来温柔女声,酥软直入人心,“你唱的什么曲儿,怎么从没听过,又如此奇怪,不属于任何一方流派呢?”

    黄昏缓缓回身,笑眯眯看着一袭白底染翠长裙的徐妙锦,“锦姐姐这就不知了,我学究天人,钻研各方流派之后,弃其糟粕取其精华,融合百家之长而创流行乐派。”

    徐妙锦身后的绯春不屑的切了一句。

    吹牛。

    还是不打草稿的那种。

    但心里还是喜欢的紧,刚才哼唱的几首曲儿,怪是怪,但总觉得耳朵怀孕了一样,听得满身心的舒爽音乐无国界。

    大概也能抹平几百年的代沟。

    徐妙锦若有所思,“言词趋近于戏曲,但迥然不同与戏曲,也不是高雅小曲儿,在此之前,从不曾有过,你是怎么创作出来的?”

    黄昏干笑,指着脑袋,“靠这里。”

    又道:“此刻月如钩,又有稻香新花,最是良辰美景,锦姐姐,不若我来唱一曲,你来舞一曲,绯春来弹一曲?”

    齐活!

    徐妙锦羞臊的不行,啐道,“谁要给你舞一曲了!”

    黄昏呵呵暗乐。

    这

    明显的欲拒还迎嘛。

    扯着嗓子对正在厢房里擦拭长剑的许吟喊道:“小许啊,别擦剑了,出来喝酒,去找驿丞要点炒豌豆,再去问问有没有乐器”

    侧首看绯春:“春啊,你会弹什么乐器?”

    绯春不服气的道:“都会。”

    跟着小姐,该会的都会了。

    样样会,可惜样样不精,比不得小姐精通琴棋书画。

    徐妙锦也没阻止。

    她是真心好奇,不知道黄昏还会唱出什么样的歌来。

    片刻后许吟兴致盎然的拿了清酒、炒豌豆,又抱着一座古筝和琵琶而来,说:“这座驿站因为靠近京畿,偶尔有达官显贵携带家眷路过时在此住宿,倒是准备了诸多乐器。”

    许吟看热闹不嫌事大。

    尊敬小姐是一回事,但这辈子能看小姐月下舞一曲,也是无悔了。

    一应物事摆好。

    徐妙锦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在黄昏面前跳一曲可别小看这跳舞,在男子面前绮舞,意味很大,毕竟大明朝的民风不如唐宋来得开放。

    绯春却已落座在古筝后,看向黄昏,“要先练练不?”

    黄昏呃了一声,“你不能根据我唱的声音弹?”

    高手不是可以随机配合么。

    绯春略有不好意思,声音和气势都弱了许多,“我只是个丫鬟,又没有小姐那般冰雪聪慧,会弹就已经很不错啦。”

    黄昏一想也是。

    于是咳嗽了一声,挑了首歌唱了一遍。

    绯春和徐妙锦听得瞠目结舌。

    原来

    歌曲可以这样唱啊。

    黄昏唱完后看向绯春,“能扒出谱了么?”

    绯春点头,“可以。”

    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徐妙锦蹙眉,“这歌不适合男声唱啊,缺乏了词中意境,应由声音空灵的女子来演绎,方能让词中仙灵空寂的琼瑶之感淋漓尽致。”

    黄昏大感惊喜,行家啊。

    一听就知道了。

    唱的这首歌是萨顶顶的左手指月,结合了戏曲和美声的唱腔,确实由声色空灵的女声才能演绎出这首歌词的旋律之美、意境之仙。

    笑着说,“那锦姐姐边唱边舞?”

    这种好事我不拒绝。

 第一百一十七章 左手指月右手舞剑

    徐妙锦沉吟不语,既想又羞涩。

    许吟笑着说小姐莫让国色空对月呀。

    作为护卫,许吟之前大概是不敢如此对徐妙锦说话的,可跟着黄昏混了一段日子,这货渐渐释放出本性,很是配合的推波助澜。

    绯春也乐呵呵的,暂时放下了对黄昏的成见,说小姐让他们羞愧死。

    徐妙锦莞尔。

    乐道:“那你再唱两遍,我先学会。”

    有的东西真是天赋,黄昏又唱了一遍,徐妙锦就已完全掌握左手指月的韵律。

    酒满上。

    黄昏和许吟两人翘着二郎腿,准备欣赏美景。

    徐妙锦思索了一阵,对许吟道:“剑给我一用。”

    如此仙灵的曲儿,当配剑舞。

    握剑,望月起舞。

    随着古筝清脆悠扬的声音响起,仙灵空寂的歌声便若海中鲲鹏扶摇而起,径上九天,仅仅是开口一瞬间,便惊艳了时光。

    空灵而清脆的声色,宛若大珠小珠落玉盘。

    又似琼瑶仙境里,薄雾浓云青松间,清泉石上流,淙淙溪水敲打着满是青苔的石头,流流淌在众人在心底里,叮叮咚咚敲着心扉,一发泛滥不可收拾。

    白裳飘舞,剑光映月照九州。

    有仙子天外而来。

    长袖翻飞,白底染翠的长裙迤逦飘摇,宛若鲜花盛开,粉藕嫩臂若隐若现,欣长美腿回转浅踢,秀发飞舞青丝缭绕。

    但见莺飞,但见燕舞。

    四肢舒展长袖飘悠,一颦一笑皆风情,一撩一拨皆胜景,如白雾山间漾,如仙鹤云中来,如霓虹伴月飞,又似月下精灵。

    世间风情,尽敛一身。

    光影摇曳,明月清冷,女子温情如水,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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