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俗人-第7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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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琅对此也只是拍了拍他们的肩膀,“吐着吐着就习惯了。”
噶尔东赞也想吐。
他倒不是初次闻这战场的血腥尸臭味,他是被唐军给恶心到了。
两天了,前后伤亡超过了三千,他们连雷关的关墙都没摸到。
几千伤亡,两天时间,就换来一座小土山?
太他娘的恶心了。
最后还得举起白旗,去请求唐人让他们收尸,不收尸这雷关就会成为尸关,他们接下来也不用攻城了,这里会成为蛆蝇的世界。
唐人允许收尸。
但只许收尸,不许捡拾武器、箭支等。
派上来收尸的庸丁赤手空空,可臭味太大,只得拿布蒙住口鼻。
如同修罗场一样的关前,收敛几千具尸体用了快一天时间。
原本跟赞普承诺的三天拿下雷关,结果第三天却一直在收尸。
一具具尸体从血水尸臭中抬出来,有许多甚至还残留着一点生命,只是受伤太重没得到及时的救治。
噶尔东赞下令,对其中是桂的兵丁给予抢救,而对于庸的丁壮和奴隶,重伤者直接补一刀杀掉,若是伤不太重,简单的包扎一下扔一边自生自灭。
为了防止尸体进一步腐烂导致瘟疫等,噶尔东赞只得令人把那些尸体直接焚毁掉。
浓浓的黑烟腾空升起,几千具尸体烧了一天一夜。
第四天,松赞干布派来了使者,询问为何还没拿下雷关。
噶尔东赞羞愧的无以回答。
他只能亲自回了一趟吐蕃大营,向赞普请罪,虽然他很客观的陈述了雷关守兵出人意料的顽强,以及雷关确实地形险要难攻等事实,可这些话并不能让赞普满意。
大相尚囊也对他的无能大声训斥,甚至赏给他一条狐狸尾巴,二相三相更是对他大为嘲讽,甚至连带着他兄长也被嘲讽。
“请赞普把军中工匠都拔给我,再给我些时间赶造一批投石车,我定能拿下雷关。”
松赞干布摇了摇头。
机会已经给过了,但噶尔东赞失败了,这本来是送给他的功劳,谁知却让他搞砸了。
“明日全军拔营,直接兵临雷关之下,直接强攻。”
松赞干布拒绝了噶尔的请求,理由是既然打了几天都没打下,就不能再拖下去了,否则松州肯定会派援军前来,到时只会更难攻。趁现在关上守军还不多,一鼓作气强攻拿下才最重要。
至于噶尔东赞,松赞干布收回了他的领兵之权,还处以贬降官职,削减领地的严重处罚,以示惩戒。
一天后。
松赞干布骑马来到雷关前,认真的打量起这座关城,看了许久后,也不得不承认噶尔东赞说的没错,这关确实很不好攻。
最主要还是关前太狭窄,兵多也发挥不出作用。
不好攻也得攻。
松赞干布迅速与手下制订了新的进攻计划,先用投石索砲砸,再以弓弩手掩护,直接拿攻城槌撞门。
关隘太高,无法攀爬,那就撞门。
关门终究是个防御薄弱之处,虽然唐人肯定重点防御城门,但只要集中全力攻其一点,还是有机会的。
毕竟,吐蕃二十万众,再怎么施展不开,就是车轮战也能累死守军。
战鼓再次响起,吐蕃发起了更凌厉的攻势,这一次,不再派庸丁做炮灰上前送死了,也不再堆什么土山土坡了,直接投石索砲砸,弓箭射,推着攻城槌去撞门。
不惧伤亡,不计代价,就是不停歇的攻击。
猛攻一天,硬是没攻下。
松赞干布皱眉,感觉不对劲了。
“雷关不可能只有一千守军。”
噶尔东赞头盔上挂着条狐狸尾巴,有些失神落魄,当松赞干布叫了他几句,他才回过神来。
“估计是松州派兵增援了。”
松赞干布大感头痛,只得问几位尚论大将等,最后大家商议了半天,认为雷关确实易守难攻,这般强攻实在不好打。
不如分出几支骑兵,另寻其它道路绕过雷关往攻松州,他们相信就算道路难寻,可只要肯找肯定还是有路的,就算绕些远路也没关系。
“这里呢?”
“继续攻,拖住这里的守军,也多吸引些松州军过来。”
“秦琼死了,松州谁主持?”赞普问。
“应当是松州长史、宁远军使韩威,这是秦琼的老部下,打仗很猛,经验丰富。”
松赞干布想了想,沉着脸挥手,“传令收兵。”
吐蕃军暂停攻势,分出几支兵马出去,另寻进攻松州的路线,赞普则率一半大军十万众,继续留在雷关前,一来要吸引松州唐军主力过来,给其它几路兵马提供机会,二来也是还不死心,想要继续进攻夺下此关。
吐蕃军后退十里安营,当天夜里,吐蕃烧尸的火光又照耀了天空一夜,一天强攻,死伤比东赞前几天加一起的还多。
夜里。
看着那焚尸的熊熊火光,秦琅在关隘城头上喝着茶,到此时,他仍然没有让打起自己的旗号。
“吐蕃人分兵了。”
秦琅听了这消息也仅是笑笑,“好戏这才刚开始呢,那位松赞干布还没真正见识到我大唐的厉害呢。”
“要派兵袭营吗?”
“不急,慢慢来。”
秦琅对着那火光照耀的吐蕃营地方向举起了手中茶杯,“干!”
第1065章 横刀立马大将军
通往松州的道路当然不只一条。
只是秦琅也并不惧怕吐蕃分兵,雷关只是一座比较重要的松州门户,但不是唯一一座。可就算其它关隘没有雷关这么险要,可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松州西面,是起伏的甘松山,千沟万壑,但真正能让大军通行的山谷河道也就是那么几条,而在那几条能通行的谷道上的险要之处,还都有松州宁远军的关隘城堡把守着。
吐蕃要寇松州,始终是绕不过去这些关隘的。
雷关这边是大门,秦琅在这里聚集了宁远军和团练等五万众,而其它关隘也各有守军,他这里也还能根据需要,随时再调动兵马过去增援。
总的来说,吐蕃千里来寇,秦琅是以逸待劳,可以据守而守。
吐蕃要想打到松州城下,必须把这一座座关隘、堡垒拿下,否则根本到不了松州城下,而要拿下这些依山扼险的要塞堡垒,那可是得崩掉好多牙的。
雷关这里打了几天,吐蕃已经死伤了七八千了,而关上守军却战死不过百,伤数百人而已。
这就是据险而守的优势所在,秦琅手里有的是本钱,所以他根本不急。
从始至终,他连旗号都没让打出来。
就是要让吐蕃人云里雾里的搞不清楚才好,要不然他怕自己帅旗一举,到时真把这些吐蕃人给吓退了。
对着那夜火冷笑了几声,秦琅下城去。
到了关内,秦琅先去伤兵营巡视了一番,看望了下受伤的士兵们,然后去了兄弟俩的营帐。
秦理和秦珪已经终于适应了这战场的残酷,吐着吐着真的已经习惯了,现在闻着那些血腥尸臭也没事了。
“四弟伤口还好吧?”
老四秦理秦怀道白天在关上作战时被射了几箭,好在只是抛射上来的流疾,身上又有坚甲保护,内外几层防御下,吐蕃人的几支箭只有一支穿透,可也仅是造成了点皮肉伤,其它几支箭甚至连皮都没破。
“不碍事,就是破了些皮。”
“我检查下。”
伤口处还有些红肿,不过没有感染的迹像,吐蕃人的那支箭也不是什么毒箭,只是一支较普通的箭,伤口也较好缝合。
“以后这里会留下一个疤,不会有什么大事的。”秦琅笑笑。
秦六郎甚至还有些羡慕四哥受的这伤呢,挂彩了才像是真正上过战场的。
“怎么样,怕过吗?”
老四摇头。
“说实话,刚开始那两天是兴奋,光顾激动了,然后就是恶心,吐的肚都空了,现在嘛,好像已经习惯了。怕什么的也没想过。”
秦琅笑笑,虽然他让兄弟俩也参加战斗,可毕竟只是守城战,站在六丈高的关隘上,身上还披着几层精良的好甲,确实不太容易出事。
贵族子弟从军还是有很大优势的,不说装备上的优越,他们本身也是打小习练骑射武艺的,本事也确实不错,上了战场,又有精良的装备护身,甚至好些贵族勋戚子弟一开始都是进三卫五府,呆了五年八年的外放授职,基本上直接就是军官了。
他们上战场,多数已经不需要直接顶在最前面了,而且往往都还有家兵部曲护卫等,除非是打到那种崩溃的战役,相比起完全得拼命的平民出身的士兵,那就强太多了。
“你们想好了,以后真的要从军?”
“阿兄,我们是将门子弟,阿爷是大唐战神,阿兄你也是战神,我们自然当继承家族之风,五郎是立志要从的,这个我们管不了,可是我们俩个是打小就拿阿爷和阿兄做榜样的,将来也是要战场建功立业,当个大将军的。”
老四和老六都是很认真的答道。
虽然初上战场的他们,已经感受到了战场的残酷一面,但却没有打消二人的志向。
秦琅既感叹兄弟俩的这番志向勇武,又有些小意外。
勋戚贵族子弟,打小也是锦衣玉食了,可还能有这份雄心壮志,尤其是这种直面战争毫无畏惧的勇气,确实难能可贵的,这是真正的雏鹰,而非那种草鸡二代可比的了。
只是心底里,其实秦琅也宁愿他们不这么勇武。
“其实你们并不一定要从军的,你看你们俩个,一个现在是济南郡公,一个是历城县公,还都推恩得了世封县令,什么都不用做,其实这一生也算是大富大贵了,对吧?”
秦理红着脸道,“那我们也不能躺在父兄的功绩簿上过一辈啊,我们的爵位和世封,那都是父兄功绩余荫,我们安能心安理得的坐享其成?否则将来,我们又如何将这些传续给我们的子孙呢?”
“我们虽是庶子,可也想如阿兄你一样出息。”
“可是从军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战场上凶危莫测,也不是总有那么好运气的。”
老六笑笑。
“三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们都懂,可我们不怕。我知道我没阿爷和三兄这样的本事,可我也不想当个混吃等死的纨绔,爵位和世封都是父兄你们的余荫,我只想凭自己的能力,也为自己的子孙留些余荫。”
“混吃等死的日子其实不也挺好?”秦琅笑骂。
“那三兄当初为何不直接娶了五姓郑氏女,何必非要冒险去从龙靖乱呢?”
“算了,人各有志,既然你们想好了,那我也不干涉你们,只是自己选择的路,就得自己一路走下去,将来如果遇到难处,想想今日的决定,咬牙也要坚持下去,切不可半途而废。”
“一定。”兄弟俩一起道。
秦琅当天晚上留下来跟兄弟俩个一起睡,其实兄弟俩个平时相处的时间不多,秦琅当初离开亲仁坊齐国公府时,这兄弟俩还只是小娃娃,这些年他也是东奔西走个没停,转眼间那两个小娃娃如今都已经成了大人,上了战场,开始杀敌挣功,不想坠家族之名。
“你们睡过女子没?”
秦琅躺在黑暗里笑问。
哥俩顿时来劲,说早睡过了,然后兄弟俩互相爆料,这个说老四在长安平康坊里有相好,那个说老六早就收了自已院里的丫头
终究只是少年,说到这些都很兴奋。
然后又聊到两人的未婚妻,老四的未婚妻是高祖长驸马冯少师的女儿,老六的未婚妻是应国公武士彟的大女儿,先前来松州的半路上在剑州已经见过了。
两人对于未婚妻的家世和模样等都还是很满意的。
本来也是快到大婚成亲年纪了,如今却因父亲去逝得再等三年了。
“五郎对长孙家的小娘好像一直不太满意。”老四说。
“是崔娘子一直不太满意长孙家的小娘子。”老六道。
老五当年与长孙无忌的女儿订下了婚,这门婚事是长孙无忌主动提起,然后秦琼一口答应下来的,当时崔氏还十分不愿意,她更想在五姓七家为儿子寻个五姓女为妻。
但秦琼难得硬气一回,坚决作主,再加上秦琅当时也是同意这门婚事的,所以也就订下了。
“你们见过长孙家小娘?”
“陪五郎一起偷偷去见过,其实长的还不错的,据说还会琴棋书画,能写诗作词,还会舞刀击剑骑马射箭呢,就是长的吧有些高大,五郎觉得不好。”
长孙家那可是鲜卑人,虽说也是跟汉代联姻融合多代了,但鲜卑人的血统还是较多的,长孙无忌的女儿就长的很高大丰满,加上从小也学骑射这些,所以很丰腴,其实很健美的。
只是老五打小学厌武,人就比较弱,虽然也比较高,却很瘦,他的审美也就喜欢那种弱可怜的女子,对于长孙家那位小娘就有些不喜欢。
秦琅其实也一直不太喜欢老五,觉得大唐战神家族里出了这样一个弱书生,总有些怪怪的,可崔氏坚持要让老五习,他也没法干涉,习就习吧,可也不能习的这么弱。
长孙家的姑娘也是不错的,虽说家教礼数等可能不如五姓女,但人家也是顶级勋戚名门啊。
秦琅也见过那位长孙娘子,原因是皇帝当初准备长乐公主出嫁一事时,长孙家和高家都是要按古礼陪嫁女子为媵的,长孙无忌和高士廉各选了一女一侄女给长乐陪嫁,准备嫁给秦琅的。
这事当然最后也是跟秦家商议过的,秦琅也见过长孙和高家小娘的画像,甚至也还特意找机会见了真人,要陪嫁给他的那位长孙娘子,也就是老五未婚妻的同父异母妹妹,他一起都见过,其实都很不错。
反正在秦琅的审美里,觉得长孙家的姑娘很好,高挑健美。
兄弟三个同榻而眠,聊了快一夜。
直到第二天早上,号角声将他们吵醒,吐蕃人再次发起了攻击,这次吐蕃人不举出动投石索砲和攻城槌,还弄出了许多简易的长梯,终究还是搞起了蚁附攻城之法。
朝阳下,战鼓如雷,两军攻守厮杀,毫无花样的真刀真枪拼命厮杀。
从日出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