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恐怖悬疑电子书 > 汉明 >

第635章

汉明-第635章

小说: 汉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施琅默默抱拳一礼,出舱接替了吴争指挥。

    ……。

    施琅的性格,其实不完全属于莽撞,恰恰相反,他属于闷骚型。

    因为他的投效,郑森无法再象史书上那般杀他的父亲和兄弟。

    郑森不敢,确实不敢。

    连多尔衮都不敢轻易杀死沈致远和钱翘恭,郑森又怎么敢杀施琅的父兄呢?

    不是吴争有多可怕,吴争最多力敌三、五鞑子,再多恐怕也是饮恨沙场的份。

    但吴争背后,二十万北伐军就是最大的后盾。

    北伐军的构成和编成,与此时的所有军队不同。

    以营为壑,营是基本单位,并非作战单位。

    营,可以是千人,也可以是万人,甚至数万人。

    营,只是一个容器,装盛兵员的容器,它的主将是都指挥使。

    都指挥使的主要职能,是练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一军统帅。

    这不是吴争的首创,事实上,欧洲,特别是英吉利人,首先开创的是团的概念,与北伐军的营编制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也不尽相同,吴争有了一定的改良。

    北伐军真正的掌军者,是各卫指挥使,他们不参与练兵,却掌握着真正的军权。

    曾经张国维、方国安等人提出过异议,认为这种方法会受将不知兵,兵不识将,从而使得战力大减,非善战者所不为。

    但事实证明,吴争的改良是正确的。

    之前的冷兵器战争,崇尚个人武勇,譬如古之无双吕布、关二爷等,他们就是贵族战争的典型代表,寻常人不用说能不能吃成他们的体态,就是寻觅象他们一样合适的兵器,恐怕倾家荡产都得不到。

    那里的战争,就是有钱人的战争,普通民众只是挥旗吆喝的本份。

    可如今的北伐军完全不一样了,他们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就象是后世流水线生产出的产品。

    一样的思想文化教育,一样的体能、战技训练,除了天生的体格,别的,没有什么不同。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句话,被吴争以铁石勒碑,树立在军校大门处。

    所以,北伐军能做到兵不挑将,将不挑兵。

    这彻底颠覆了之前兵随将走,武将挟兵自重的天生缺陷。

    这一路的北伐,证明了吴争的正确,方国安所率军校兵团,和陈胜所率原沥海卫,他们的汇合可谓水乳交融,完全找不出一丝小山头的味道来。

    所以施琅虽然新附,可对舟山水师的掌控,却是得心应手的,因为士兵在乎的不是自己是不是施琅的嫡系,在乎的唯有施琅是不是舟山水师总兵(指挥使)。

    施琅闷骚,说得是他的性格。

    他喜欢标新立异,这在之前,受郑森不喜而被压制。

    可现在,吴争虽然不信任他(这是明面上的事),但吴争确实给了他自主的权力。

    当然,这权力吴争可以随时收回,也不象郑森处,一旦授以一支军队,那这支军队从此姓施。

    如果施琅敢于临阵倒戈,那么有一点可以肯定,他麾下将士,必定哗变。

    北伐军忠诚的对象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以吴争为代表的大汉族利益。

    其实这句话并不准确,原话是,北伐军忠诚的对象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家利益。

    吴争很贼,吴伯昌更“贼”,他偷梁换柱,加上一个的定义,那就是,以吴争为代表的大汉族利益,听起来并无区别,此时的大汉族利益就是国家利益,但,谁能保证,未来的国家,还姓朱?

    当然,民众是分不清楚的,士兵们也分不清楚。

    能分清楚的,是那些饱学鸿儒,但他们,从来不是吴争所赏识、重用的人。

    施琅不是饱学鸿儒,他其实是个二憨子,所以,在他的脑海里,当兵吃粮、用命换功,天经地义,他要立功,就得拿命来换。

    这种思想“觉悟”之下,施琅从根本上不认为吴争将战场指挥权让渡给他,是一种“赏赐”,他感到的更是一种责任……不,不全是责任,更多的,是一种考验。

    所以,施琅决定,拿命来回报吴争的“信任”,这是一种热血上头的负气?

    施琅下达了命令,他在此战中唯一的命令——进攻!

    这与吴争的思想,几乎是一脉相承,但……更决绝!

    施琅此时的瑞安号旗舰,冲在主力舰队的最前沿。

    这让王一林非常恼怒,这个半路投效的二五仔,真他的不知“礼仪”。

    王一林的恼怒,与张名振的不甘落后有着天壤之别。

    一个是针对施琅个人,另一个是考虑全局。

    事实上,水师上下,没有任何一个将领或者水兵,还期待出现奇迹,得到这场海战的胜利。

    但也绝对没有一个人,会去质疑吴王殿下的总攻令。

    这就是新军与旧军的区别,区别在于两个字——信仰!

    没有信仰的军队,是没有灵魂的。

    当然,此时北伐军将士的这种信仰与后世不同,差别在于,后世的信仰是人主动的、可以选择的,但此时,除了心中的敬畏,剩下的,恐怕只有盲从。

    与时俱进,不如退而求其次。

    吴争绝不认为,这时的民众能和后世已经开启的民智有一般的觉悟,在尚不能失去头上一个皇帝、天子的时代,讲究纯粹的民权,那不过是个笑话,最多是一个实在不好笑的笑话。

    种下一颗种子,给它的长成定一个框架,这是吴争唯一可以为这世做的一件事,因为吴争不是神,更没将自己当成救世主,他为自己定了个位——他就是一个想让大汉族重显辉煌的……过客,迷恋于世间情的过客。

    施琅自然不明白吴争为何执意要打这一场没有指望胜利的仗,如果换成他是主帅,施琅会毫不犹豫地下令撤退,正如他此时悍不畏死地冲在最前列。

    这很矛盾,但很真实。

    我要赢!

    。

 第一千四百三十七章 能赢

    ps:感谢书友“20200204185512765”投的月票。

    伟人之所以称为伟人,是因为他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

    这不在于他在战场上杀了多少敌人,而是他用了合适的人在战场上杀了多少敌人。

    领袖和勇士最大的区别在于,领袖制人,勇士受制于人。

    克里?索恩错了。

    他很快也知道错了,错得太离谱,在他看见水师主力舰船悍然撞击联合舰队战船,造成双方毁损进水、同归于尽的那一刻。

    最快的战船速度,也无法超越直线距离撞击的速度。

    因为直线撞击不需要转弯,这很啰嗦,但……不可或缺!

    这是一种决然,不拿自己命当命的决然,终究不是视自己为上等人的克里?索恩所能理解和想得通的,但真实发生了。

    任何一艘旗舰以这种决然的方式、自杀的方式进攻,都是愚蠢的!

    但施琅并无悔意,因为他知道,他的身后有那人的存在,神一般地存在……战神!

    敢死的人,终究是占便宜的。

    没有人不怕死,恐怕连吴争也不能免俗,否则,他应该身先士卒,站在施琅现在的位置。

    克里?索恩显然更怕死,当然,用他的话说,尊贵的人绝不与下等的黄皮猴子以命换命,这关乎一种世人无法理解的尊严。

    水师将士无法理解这种尊严,因为在他们眼中,除了军人的荣誉之外,就没有别的。

    施琅更不理解,胜利就是胜利,正如逃跑不能称之为脱离一样。

    所以,当他站在克里?索恩主力舰队原有的位置时,豪气干云地指着远在十里之外的克里?索恩旗舰道:“击沉它……回去,我请儿郎们喝大酒!”

    听听,听听,伟大的荷兰海军主帅的旗舰,在施琅的眼中,就值一顿大酒,但,这显然是参战水师将士们共同的认知。

    击沉联合舰队克里?索恩的旗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没有人将施琅的话当真,甚至舟山水师船舱最低层的桨手,都知道这做不到。

    舷炮射程、战舰速度皆不如敌船,怎么可能去击沉已经有心逃逸的敌军旗舰呢?

    但一样没有人会认为施琅的这道命令有何不妥,这是弥足珍贵的战意!

    有怎么的主帅,必有怎么的将领,这句话,倒哪都没错。

    克里?索恩绝对不指望他麾下的联合舰队士兵们,战斗意志能与水师将士相提并论,所以,他的命令并无任何违和之意——撤退,撤退……离这群疯子越远越好!

    ……。

    是役,三大水师倾尽全力,以高达四成战损的代价,在郑家舰队千余艘战船的合击下,击退了番人联合舰队。

    战果硕大,除了被施琅、王一林在战初啃下的纳布尔所部,联合舰队的另一个巨大损失是在火攻船的自杀式攻击下,他们以七十三艘主力战舰换取了五百七十多艘火攻船。

    听起来,这不划算,但真正懂海战的人都明白,这是一个绝对划算的买卖,虽然,这不怎么人道。

    按王一林的话说,他愿意以一百艘火攻船,换敌人一般主力战舰,乐此而不疲!

    联合舰队的第三大损失,来自是施琅的追击,这二憨显然是疯子不怕鬼,就连吴争、郑森也不敢下令追击已经向东逃逸于大洋深处的联合舰队,施琅却发疯般地追击了二百里。

    愣是令克里?索恩在无奈之下,丢下了一百二十艘主力舰断后。

    这等于是撕下了联合舰队最肥的那块肉啊。

    可想而知,需要体面的克里?索恩,怎么可能留下伟大的荷兰海军,徒惹人笑柄?

    他舍得留下的,自然是别番国拿来凑数、以示自己存在的战舰。

    这等于是白白便宜了施琅,在他的战功之中,添上了浓浓的一笔,让王一林无比垂涎的一笔。

    克里?索恩选择方式很简单,在糟糕和更糟之间,他明智地选择了前者。

    不容置疑,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

    “多日未见,吴王风采英姿日盛!”

    “大木兄,来援之情,吴争铭记在心。”

    “举手之劳,吴王不必在意。”

    “投之以桃,投之以李……大木兄不必客气。”

    当吴争与郑森第三次会面时,双方会晤的气氛,非常融洽,融洽到几乎要扑进对方的怀里。

    这是因为海上风大,就算巨舰,也晃动得厉害。

    但这也是滩浒山海战之名从未赢过滩浒山会盟之名的原因。

    不是因为二人“亲密”地几乎扑进对方怀里,而是滩浒山会晤,让三大抗清势力中的两大势力,正式结成北伐同盟。

    是郑森突然想开了,还是吴争欲割肉饲鹰?

    其实都不对,这是双方利益的重合和……妥协。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究必合。

    北伐军江北之战的战果,体现于南面的反应是,清军控制力的衰弱,使得郑军与北伐军必将正面相对。

    双方打一场,这显然会让郑森、吴争二人陷入世人的口诛笔伐之中,没有人会在这个节骨眼上,认为应该暴发一场内战。

    谁也不敢冒此大不韪去开第一枪,重要的是,湖广的李定国,还在率他的大西军,挟二蹶名王大胜之威向北挺进,其势,所向披靡。

    如果郑森、吴争开战,等于间接将李定国推到了大义的顶端,这种事,是郑森绝对不愿意看到的,也是吴争不想看到的。

    郑森想不落李定国之后,凭嘛他是晋王,自己是延平郡王?

    吴争不想看到的是,李定国背后的永历,成为了棋局最后真正的赢家。

    所以,这场会晤与其说是相得益彰,不如说是各取所需。

    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吴争“赠送”了郑森由施琅所俘获的六十三条联合舰队主力舰,以此补偿了郑林之前损失的、被水师“劫掠”五十艘战船,并得到了不菲的“利息”。

    而郑森投桃报李,与吴争击掌盟誓,明年金秋,郑军与北伐军会师罗阳——浙闽第一关。

    最振奋人心的是,双方誓言三年为期,合兵北伐!

    但……具体事宜,且容后细细磋商。

    这倒不是敷衍,相反,这更显得双方合作的诚意。

    因为,两支军队的合作,从来不是双方主帅简单地点头,它需要双方理念、目标的重合。

    各自为战,不叫联合。

 第一千四百三十八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ps:感谢书友“20180616213205983”投的月票。

    这次吴争和郑森的会晤中,有一次不为外人知晓的谈话。

    郑森在当时,问过吴争一个问题:“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吴王殿下将置明室于何地?”

    吴争答曰:“不畏多,畏乱、畏不治、畏无序!若日后天下遵循道德、伦理、权益和尊严,吴争愿拱手让贤!”

    郑森追问:“以何为贤?”

    吴争想都不想,答道:“可令汉族复兴、可令华夏振兴、可令中华之威传至四海、布武天下者,是为贤!”

    “扬武抑文、穷兵黩武……吴王这是想颠覆祖制?”

    吴争沉思了一会,抬头笑道:“何为祖制?对付一个已经不合时宜的传统,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另起炉灶。”

    “果真还是颠覆?”

    “当然,如果架子还有用,尽可以让它继续存在着,它的存在其实并不影响现实。试想,神的存在,就从来没有影响过古往以来的王朝政权……但核心,须重置!如果你坚持认为这是颠覆,那就颠覆吧!”

    架子?

    神?

    重置?

    吴争的话让郑森惊讶、错愕不已。

    “秦失其鹿,吴王欲猎之乎?”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若有人……欲强夺之,吴王又待如何?”

    吴争哈哈大笑起来,看似随意,却豪气万丈的一挥手,道:“在本王眼中,这天下没有什么是一卫北伐军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卫……。”

    郑森随之沉默,但在最后,他同意了吴争关于两军合力共讨满清的倡议!

    史书记载……是日,吴王以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豪情,感染了尚举棋不定的延平郡王,使得北伐大业的成功之日,瞬间提前了不下十年,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