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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男朋友是买小鱼干送的!-第31章

小说: 男朋友是买小鱼干送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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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价可以随便忽悠的傻蛋。

    走在他斜前方的楚行洲闻言,顿了顿脚步,然后稍稍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无所谓,我就喜欢我的助理穿得好看。”

    “……”沈千帆不能理解,助理好不好看能有什么关系,谁家的总裁天天没事盯着自己小助理看的?

    更何况,他现在的这副皮相,在正常人眼中本来就跟“好看”两个字哪儿哪儿都不沾边。

    而他的同事助理小王,修炼成人形算不上太久,还是海洋动物的审美,对海岸边的人们常穿夏威夷风情印花服饰情有独钟。小王可能是在乌漆嘛黑的深海里单调久了,恨不得身上什么都带点花。

    但楚行洲一片好心,沈千帆没多嘴,只说:“谢谢楚总。”

    两个人并肩走着走着,楚行洲手插在西装裤兜里,银发及腰,五官深邃,整个人的气场活像刚从T台上走下来的模特。

    就在沈千帆悄悄盯着他侧脸看的时候,楚行洲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千帆,以后下班时间就不要叫我楚总了。”

    沈千帆一愣,反问道:“那我应该叫您什么?”

    “你想叫什么都可以。”楚行洲无所谓地说。

    沈千帆呼吸一滞,在那一瞬间,以前看过的乱七八糟的小说情节全都呼啸着涌上了他的脑海——他很笃定,在绿喵文学里,如果霸道总裁说出这句话,基本上就是想听他叫老公了。

    但沈千帆可不敢叫他老公。他皱了皱眉,有点发愁。

    想来除了叫楚总之外,沈千帆还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称呼楚行洲。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长幼和地位次序还是得有的。他总不能对着老板直呼其全名。

    但是如果只称呼他的名字,那样是不是又显得太过于亲密了?

    还没等沈千帆想出答案来,两个人已经走到了车边。楚行洲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示意他说:“我送你。”

    沈千帆心里有鬼,连忙拒绝:“不用了楚总,我自己坐地铁就好!”

    楚行洲扶着车门,默默看着他没说话。沈千帆这才想起了什么,硬着头皮喊了声:“楚……哥。”

    他只能想出来这么个亲切又不失尊敬的叫法了——虽然楚行洲的实际年纪比他小太多了。

    对于这个称呼,楚行洲也不知道是满意还是不满意。他只是点点头说:“上车吧。”

    但是沈千帆哪里敢让他送,奋力狡辩,一通鬼扯:“楚总,真的不用麻烦,我自己乘地铁就好。我们赤水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节能减排、绿色生活,需要我们每一个普通小市民的努力,不能为了我一个人的方便破坏生态环境……”

    楚行洲沉默片刻,无言以对。

    他只好叹了口气,让步说:“那你坐几号线?我送你去地铁站。”

    “最近的应该是一号线。”沈千帆松了口气,坐上了副驾驶。

    楚行洲果真把他送到了最近的地铁口。

    沈千帆抱着一堆衣服袋子,跟老板告别,跳下了车。

    摇摇晃晃地朝着地铁口走了几步,他鬼使神差地回头看见楚行洲的车还停在路灯下。片刻后,车窗打开了,男人随意地把手肘搭了上去,朝沈千帆露出一点蛊惑猫心的帅气笑容。

    “千帆,明天见。”他说。

    那一瞬间,沈千帆恍惚觉得楚行洲好像不是老板了,更像是送他回家的男朋友。

    一直到过完安检,坐上了地铁,他还有点恍恍惚惚的。

    沈千帆看着对面玻璃窗上自己的倒映,揉了揉太阳穴。

    也不知道楚行洲对他做了什么,简直比小狐狸精的媚术还厉害,那看似随意地一笑竟然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作者有话要说:  狠狠心碎了,怎么会有宝子问十权是谁

    我也不知道她是谁: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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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四十四条小鱼干

    地铁快要到站的时候; 沈千帆的手机铃声响了。

    刚接起电话,沈千帆就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嬉皮笑脸的声音:“嗨,小猫咪。”

    “喂,小胡。”沈千帆从座位上站起来; 走到了门边。

    电话那一头; 小胡笑嘻嘻地说:“明天晚上有时间吗?十二点以后来找我; 我带你去见见我干爷爷。”

    沈千帆想了想说:“可以。那我还是去会所找你吗?”

    “对。”小胡懒洋洋地说; “小猫咪; 算你走运; 我干爷爷很少见外人的,但是他老人家也对你说的那个图案很感兴趣。”

    沈千帆说:“嗯,那就打扰你们了。”

    “哎; 小事; 我们是好朋友嘛。”小胡跟贰柏武一样自来熟; 在短短一天之内; 已经自动把他和沈千帆的关系升格为“好朋友”了。

    “——不过光口述可不行,你最好把你说的那个图案带过来,让他老人家看看。”

    沈千帆沉默片刻才说:“好。”

    “怎么; 这个有难度吗?”小胡说。

    沈千帆说:“没事,我会想办法。你干爷爷还说了其他什么吗?”

    小胡打了个哈欠:“嗯; 电话里说不清……具体的等咱们见了面再聊吧。千万记得; 把那个图案带来看看。”

    “好。”沈千帆挂掉电话的时候; 地铁正好也到站了。

    他插着裤兜迈出车厢; 出站的时候一直在盘算着该怎么把楚行洲那个纹身图案拿去给小胡的干爷爷看。

    虽然他轻描淡写地承诺可以做到,但想来这着实是个棘手的问题。

    他总不能趁老板洗澡的时候偷拍他吧?非君子所为。

    但小胡说的没错,口说无凭,他确实需要把两种图案放在一起进行比对; 才能弄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

    。。。。。。

    这天夜里,沈千帆没有去偷拍楚行洲洗澡,而是想了个别的注意。

    趁着老板洗澡的时候,沈千帆悄悄往他的水杯里添加了一点助眠的药片。这种药片是从烛阴那里弄来的,入水无色无味,除了让人舒舒服服地一觉睡到天亮之外,没什么副作用。

    社畜压力大,沈千帆偶尔失眠的时候,就把这药拿出来吃一片,能马上倒头一觉睡到天亮。

    心思单纯的楚总怎么可能料到他可爱的小猫咪会在他的水里下…药呢。于是乎,他毫无防备地就中了招。

    小猫咪亲眼目睹着楚行洲把下了药的水喝下去,仍然不敢麻痹大意。上回疗伤的灵药没有对楚行洲起作用,也不知道这次的助眠药片效果如何。

    这天半夜,小猫咪悄悄从窗台爬到楚行洲房间里。

    沈千帆站在他的枕头边,把爪子在楚行洲的面前晃来晃去。

    看着面前毫无反应的男人,他确认楚行洲真的睡熟了,这才变回人形坐到了床头。

    老板还真有裸…睡的习惯,沈千帆跟他待了几个晚上,他都没穿上衣。这也大大降低了沈千帆办事难度。

    沈千帆抱着个本子,一边观察楚行洲肩胛骨上的纹身,一边一笔一划地临摹这个图案。

    很快,纸面上就出现了一个粗糙的轮廓。

    沈千帆本来是画纹身的,但是忍不住多看了老板的睡颜几眼。画着画着,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画纸上已经多了个半裸的睡美男。

    沈千帆连忙把这一页的内容揭了过去,重新在空白的纸页上认真复刻起了纹身。

    从肩膀处的兽首画起,然后是前爪,再是躯干……

    画到最后一部分时,沈千帆一边在心理默念着“阿弥陀佛,楚总得罪了”,一边小心翼翼地掀开了被子,顺利地补齐了最后一点内容。

    沈千帆端详着自己的画作,在心里暗暗惊叹——果真是某种九尾神兽。

    纸上的大猫看上去威风又漂亮,相较之下,小狐狸精肩膀上的那个图案简直是儿童简笔画级别了。

    。。。。。。

    周二晚上,沈千帆如约来到会所找小胡。来了两次,前台的小姐姐都已经认识他了,帮沈千帆把小胡叫了出来。

    两人一起去停车场开车。

    沈千帆坐在副驾驶座上,从包里摸出了自己的速写本,把纹身图案的那一页给他看。

    小胡夸张地“哇哦”了一声,接过去仔细端详了半天:“啧,跟我的纹身还真是有点像……小猫咪,你在谁身上发现的?不会真的是我的远亲吧?”

    沈千帆心虚地说:“没什么,你不认识,就是一个普通朋友。”

    “噢,普通朋友。”小胡翻看着沈千帆的画作,一边顺手往前一翻,就翻出了他随手画的那副裸男图。

    “哇,好东西!”小胡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定睛一看发现这画作上的是何许人也,忽然笑出了声,“你说的那个人不会就是楚总吧?”

    “……”沈千帆默默地把头扭向了车窗外。

    小胡“哈哈”地笑了一会儿,也知趣地不再过问了,开着车带沈千帆去找他干爷爷。

    半夜街道空旷,小胡把车开得飞快。

    沈千帆坐在副驾驶上,玩着手机,忽然刷到他哥刚发的朋友圈,顿时一阵头大。

    他们又在晒沈小鱼了。

    更过分的是,沈千帆昨天明明提醒过他们,要记得送沈小鱼去幼儿园。但是这几个为老不尊的家伙竟然带沈小鱼逃课出去玩了一整天。

    沈千帆默默留言了一串省略号以示抗议。

    赤水市郊外有绵延的丘陵,山倒是不算高,但胜在数量多,山路十八弯。

    车子在山路上绕来绕的,晃得沈千帆有点头晕,很快就没办法玩手机了。他忍不住问小胡:“什么时候才能到?”

    “你忍忍吧,”小胡猛地一打方向盘,“还有好远呢,他老人家住在深山老林里。”

    此刻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沈千帆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打了个哈欠。

    远处的重山都是一模一样黑漆漆的剪影,唯独不周山像一道光柱似的矗立在他们的斜前方,极为惹眼。

    小胡怕自己犯困,就抓着沈千帆聊天,给他讲自己以前的故事。

    “我小时候就跟着家族里的长辈,住在不周山附近的深山里——喏,就是那边的山头。”小狐狸精洋洋得意地说,“我干爷爷是我们这一支狐族的族长,他是只有三条尾巴的狐狸精,可威风了!山里的所有妖怪都怕他,连带着我们这些小辈的在深山老林里边也是横着走……”

    漫长的山路上只有他们一辆车,夜风飕飕刮过,显得有点冷清。而高耸的不周山在这样寂静的夜晚看起来,也就显得格外神秘。

    “……据说,我干爷爷的祖先是在不周山塌的时候,从山上迁下来的。人老了以后都喜欢寻根,狐狸也不例外,他老了以后就举家般回了这不周山附近。”

    沈千帆这还是第一次来不周附近,看着那高耸的山峰,还有山顶的云雾,也有点看呆了。也不知道那蔓延的云雾深处藏着什么。

    小胡神秘兮兮地告诉他:“你知道吗,我干爷爷说,不周山连通着天界,那上面是妖神住的地方。”

    “……”沈千帆略微疑惑。真的有那些东西吗?

    “什么山体滑坡道路封锁,什么活火山,那些都是用来吓唬人类的话术。”小胡说,“我小时候就住在那些山里,抬头就能看见不周山。当时我们这些小狐狸啊,可都好奇地很,发誓总有一天要去不周山上面看看。”

    “后来终于有一天,趁着大人们不在家,我们找到了机会溜出去,拼命地朝着不周山脚下跑——但是奇怪的很,那山看起来近在眼前,走起来却很远。我们花了整整一天一夜的时间,却发现无论怎么也走不到那山脚下。最后饿得受不了了才跑回家,被族里长辈们揪住,挨了人生中的第一顿打……”

    时隔多年,小胡说起这事来还龇牙咧嘴,满脸痛苦。

    沈千抬头看向了那座山。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小胡所说,是常人无法触及的地方。

    。。。。。。。

    又开了半个小时,小胡把车停在了一个小山丘的脚下,带着沈千帆步行上山。

    他在草丛里扒拉了一会儿,似乎在寻找什么,最后带着沈千帆从一个狭窄的山洞里钻进去。

    沈千帆起初犹豫了一下,因为那山洞看起来太普通了,看起来就像是什么野生动物的巢穴。

    进去后,两人往下深入走了几百米,沈千帆才发现这下面别有洞天。

    狭窄的洞穴豁然开朗起来,黑暗中浮现出了几只绿色的眼睛,像是飘动的鬼火。

    “什么人?”是守卫的狐狸。

    “我。”小胡说。

    那几团绿色的鬼火很快消失了,小胡带着沈千帆继续往前走,走进了一间宽敞的石室。

    石室的正中央是一张大圆桌,桌上摆着许许多多的瓜果。许多狐狸精环坐在周围喝茶聊天。

    其中一些狐狸已经修成人形了,也有一些小狐狸宝宝还没有修炼人形,正被人抱着。

    沈千帆注意到,这些狐狸精无论男女老少,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长得很秀气,眉眼之间有股无端慵懒的有点媚态。

    小胡在人类社会里左右逢源,但是把他放在这些大狐狸中间,还是显得嫩了点,差了些火候。

    沈千帆觉得自己应该跟这些狐狸前辈打招呼,但是他一个也不认识,不知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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