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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孤才不要做太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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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是武德九年,距离唐朝建立,虽然已经过去了九年时间,可是这九年间,唐王朝的征战也一直没有停止,自隋朝覆灭以来,战火四起,百姓根本得不到休养生息的机会。初立的大唐,百废俱兴。

    如果不是因为他病号的身份,堂堂秦王世子,中山郡王,也得吃小米饭,全鸡?有个鸡腿都算挺不错的了。

    “吃吧,本王胃口一般,有鸡腿鸡翅就够了,剩下的你都吃掉吧。”

    把感动的一塌糊涂的长孙宝庆赶到一边,李承乾开始吃饭。

    白米饭还好些,毕竟是吃习惯的东西,可是鸡腿,就有点那啥了。

    把咬了一口的鸡腿放到盘子里,李承乾忍不住问长孙宝庆:“本王又没有高血压,为什么鸡腿连盐都没放?”

    长孙宝庆把鸡肉鸡骨头塞了满嘴,好不容易咽下去后才说:“禀世子,这两年,咱们大唐各处都缺盐,本来,山东那边的盐场,产量丰富,可是突厥截断了商道,别处的盐场产量又不行。多种原因影响下,就算是咱们秦王府,也没有足够的盐用,就连秦王清晨刷牙,都没有青盐用了。而平民小户,估计半年都难得吃一回盐。”

    “啧。”

    听到长孙宝庆这么说,李承乾忍不住的咋舌。

    虽然对初唐时期的情况有所准备,可是真的见识到后,反而觉得实在是惨了点。

    炒菜是宋朝以后才出现的,唐朝的伙食,跟原始人没什么区别。就是鸡,也只是放水里煮熟就能吃,了不起加一点点盐。

    没调料也就算了,连盐都没有就过分了啊。

    看到长孙宝庆疑惑的眼神,李承乾叹了一口气,把鸡腿鸡翅膀都给了他。

    实在是吃不下去啊。

    长孙宝庆想不明白主子为什么把一整只鸡都给他了,怯懦的问:“世子,您是不是胃口不好?要不要传御医给您看看?”

    李承乾摆了摆手,他实在不知道怎么跟他讲。

    对唐朝人来说,只要是肉就是香的。可是对吃惯了奥尔良烤翅之类的李承乾来说,简直

    啊啊啊,想要吃点好东西怎么就这么难?

    窗外,长孙王妃照例过来偷看。

    对李承乾将鸡肉分给长孙宝庆的做法,她还是比较赞可的,这是笼络人心的必要手段。

    可是看到他自始至终只吃了一口,不由得又担心起来。

    干脆,她推开了房门,走了进去。

    看到长孙过来,李承乾赶紧站起身来:“母妃。”

    而长孙宝庆,差点吓坏,出溜一下就跪在了地上。

    吃鸡心虚。

    长孙走到桌前,叹了一口气,问:“承乾,你是胃口不好吗?连鸡肉都不吃?”

    李承乾苦笑着说:“不是胃口不好,实在是这鸡肉一点滋味都没有,不好吃啊!母妃,您看我现在已经能走路了,能不能让我出府,自己找点吃的?”

    想来想去,也只有出去走走了。

    按理说,好多调料,诸如八角花椒之类,都是华夏大地上一直有的调料,仔细找找肯定能找到的。

    虽然没法弄出奥尔良烤翅之类的饮食,但是让味蕾好受一点也是好的。

    “不好吃?”

    长孙哭笑不得的看看长孙宝庆满嘴的油,再看看李承乾愁眉苦脸的样子,无奈道:“行吧,出去走走也好,长安市面上也有不少好吃的。”

 第六章 出府

    得到长孙许可的李承乾高兴的跳了起来:“真的?”

    见李承乾这么开心,长孙也笑了:“不过,你必须要带足护卫,懂吗?”

    自从直到儿子失忆后,长孙一直都在偷看李承乾。她发现,以前很喜欢笑的孩子,自从失忆后,基本都不怎么笑了。

    这怎么行?

    考虑到太子李建成,虽然出府游玩是很危险的事情,但是为了让李承乾开心一点,长孙还是一口答应下来。

    只不过是带护卫而已,李承乾自然点头答应。

    用手指头点了点侄子的脑门后,长孙才带着随身侍女走了出去。

    长孙宝庆很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虽然他已经临近三十了,可是面对肥鸡的诱惑,居然没有把持住。

    长孙走后不久,就有一队侍卫到李承乾这里报道,领队的是一个叫于泰的家伙。

    看到于泰的第一眼,李承乾就认定这一位一定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无他,这家伙身上的伤疤实在是太多了。

    单单他裸露在外的手部、脸部,就有很多的伤疤,最引人注意的是他脖子上,这家伙脖子上都有一条疤,看这疤痕的位置,当时这家伙距离大动脉出血只有三公分之遥。

    身上留下这么多伤疤还活着的,命硬是一定的,而另一方面,也说明他绝对是有真本事。

    于泰没有穿着铠甲,只是佩戴了一把横刀。

    走到李承乾面前,于泰微微弯腰拱手:“末将于泰,见过世子殿下。世子殿下,王妃安排末将护您周全,您要出门的话,请让末将相随。”

    能够微微弯腰,就说明这家伙的地位绝对不低,恐怕不比尉迟恭等人差多少。

    虽然在这个年代生活才没几天,但是李承乾对一些规矩已经有了了解。

    这是一个封建等级制度森严的不比满清差多少的年代,作为皇族,且是秦王府顺位继承人的他,在这个王府里,排在第三位。除了秦王和秦王妃外,他就是最大的一个。

    可就是这样,于泰也只是对他随便的行了礼。

    换一个普通的禆将过来,最起码也要单膝跪地行礼。

    而于泰这般,绝对不是因为傲慢,而是因为他有资格这么干。

    考虑到这一层,李承乾不由得对于泰高看了一眼。

    秦王李世民,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而且很擅长识人,这两点从他的朝堂就能看出来。

    房谋杜断,长孙无忌,秦琼,尉迟恭,程咬金

    这些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效忠他,且都是各自领域极其出色的。

    于泰奇怪的看着李承乾,自从他自报姓名后,世子就奇怪的看着他。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居然从这个孩子的神色中看到了敬重?

    回过神来的李承乾摆了摆手:“有劳于将军了,只是本王打算布衣出门,咱们的阵仗能不能小一点?”

    于泰还只是带着一把横刀,而他带领的这些护卫,各个都武装到了牙齿上。带着这么一队人出门,碰到个胆小的估计得吓死。

    于泰笑了笑,对着身后一挥手,那些护卫就都卸掉了铠甲,只保留了匕首一类隐蔽的武器。

    脱掉铠甲,换上布衣的护卫们,看起来跟地里的老农一般无二。

    错了,不是一般,而是就是。

    唐朝实行府兵制,寓兵于农,好多士兵其实同时也是农民。

    “世子殿下,您看这样可好?”

    李承乾点了点头,在于泰的带领下走出了自己的小院。

    秦王府坐落于修德坊注1,走出秦王府的大门,向东就能看到巍峨的皇宫。

    不过,李承乾的注意力却没有集中在皇宫上,而是看到了秦王府外墙上那抹不去的烟火色,以及来往衣着破烂的长安住户。

    隋末以来的连番征战,真的给这片大地造成了巨大的损伤。

    走出府门后,那些护卫就自然而然的散开,融入到了人群里,只有于泰和长孙宝庆跟随。

    长孙宝庆是李承乾的陪读,同时也是他的肉盾,不管李承乾干什么,他都要跟随着。

    而于泰,看似依旧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却也同时把左手放到了横刀上,只要出现危险,第一时间就会按开绷簧,抽出横刀。

    修德坊外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想要切实体会到长安的繁华,最直接的地方就是东西两市。

    西市距离修德坊是最近的,所以于泰很自然的带着李承乾朝西市前进。

    在穿过布政坊和颁政坊后,就抵达了西市的北门。

    长安历经战乱,好多坊市就连住满人都有些艰难。途径的坊市,街道上只有零星不多的人走来走去。但是到了西市,人却好像突然间就涌出来了。

    大唐西市,就是长安的商贸市场,因为西域商人比较多的缘故,比起东市来还要热闹。

    市场内,有大胡子、贩卖西域酒的胡人,有衣着清凉、扭着腰肢卖舞的胡姬,有拎着野菜过来贩卖的城外庄户,还有大唐走南北的商人。

    路过一个明显是庄户的摊位,李承乾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他的摊位上不是别的,就是蒲公英。

    早春初生的蒲公英,吃起来还没有那么浓重的苦味,弄一点蘸酱吃也不错。

    蹲到摊位前,李承乾问道:你这蒲公英怎么卖?”

    庄户抬起头奇怪的看了李承乾一眼,见他衣着华丽,身后有带刀的侍卫,就知道是富家子弟。

    抓起一把蒲公英,庄户陪着笑脸说:“回公子的话,这不是什么英,是苦苦菜。您要是想要,随便给几个铜板就好,这野菜不值钱的。”

    李承乾撇了撇嘴,本王虽然身在大城市,但是野菜也不少吃,你这明显不是苦苦菜啊!估计是吃着苦,就给它这么命名了吧!

    看向长孙宝庆,李承乾道:“给他十个铜钱吧,这些野菜本我都要了。”

    这些日子,李承乾也摸清楚了唐朝货币的价格,几块钱买下来这么一大堆蒲公英的事儿,李承乾还是干不出来的。

    见李承乾出价十个铜板,庄户急忙摆手说:“公子给多了,三四个就足够了,小人怎么敢要这么多呢!”

 第七章 魏征

    李承乾没有多废话,见长孙宝庆掏了钱,把蒲公英收起来后,就直接离开了这里,独留下那个庄户僵在原地,一脸不敢置信的样子。

    三个人走出一段距离后,于泰忽然问道:“世子,您为什么要给他十个铜板?这些野菜,三四个铜板就已经很多了啊!”

    想了很久,于泰才憋回了“败家子”这三个字,在他看来,李承乾这分明就是在胡来,有钱也不是这个花法啊!

    从长孙宝庆的布袋里抽出一根蒲公英根茎塞到嘴里,吮吸着里面的苦涩,李承乾道:“本王如何不知十个铜板是给多了。但是,看他骨瘦如柴的样子,就知道他家里粮食不多。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候,一个农民想要吃饱饭,很难。既然他挖到了足以果腹的野菜,却为什么还要到西市来卖,你有想过这个问题吗?”

    于泰挠了挠头,他这才发现这个庄户卖野菜的行为怪异至极。

    按理说,庄户挖到野菜,吃就是了,干嘛到西市来卖,多此一举?

    长孙宝庆脑子转的比较快,想了一会儿就明白过来:“这说明,他家里有吃不了野菜的人,他得卖掉野菜,换成粮食才行。”

    李承乾笑着点头:“没错,只可能是因为这个。现在一斗米值十五钱,三个铜板,能换到多少?给他十个铜板,怎么也能换到大半斗米,虽说不至于让他全家吃饱,至少段时间里能让那个吃不了野菜的幼童或者老人不愁吃了。对本王来说,多出来的七个铜钱,可能只是一时的大手大脚,对这个庄户而言,很有可能值一条命啊。”

    李承乾自顾自的走着,丝毫没有看到于泰和长孙宝庆的表情。

    他们完全没有想到,只是十个铜钱买了价值三个铜钱的野菜,就有这么深层次的故事在里面。

    怎么说呢?

    这真的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吗?

    啪!啪!啪!

    连续三声击掌声传来,李承乾忍不住朝身后看去,只见击掌的是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家伙。

    老家伙一身的破烂布衣,但是偏偏面须白净,最过分的是,他的脚上穿的居然是官靴。

    这就有点蠢了,虽然外形打扮的很破,但是只要有心人注意到,就能推导出他官员的身份。

    于泰的手按到了横刀上,刚刚起他就注意到了这个尾行的家伙,要不是感觉到这人没有恶意,他绝对要抓住盘问一下。

    见吸引到了李承乾的注意,老家伙笑道:“老夫尝闻古有项橐、甘罗之人,虽年幼却聪慧无比,人称神童。只是老夫一直以为这是古人为了吹嘘,瞎记录的而已。不想,今日居然在大唐长安西市,居然见到了不弱古书记载的一位。”

    李承乾推开于泰,露出自己的身形,笑道:“算不上神童,只是胡思乱想而已,如果本王真的是神童的话,见你的第一眼,就能知道你的身份。不是吗?”

    老家伙抚须大笑,明白这是李承乾在问他的身份,随即拱了拱手:“倒是老夫失礼了,老夫太子洗马魏征,见过中山王!”

    “卧槽!魏征!?”

    让魏征想不到的是,得知他的身份后,李承乾居然原地跳了起来,大有直接逃走的意思。

    老夫有这么可怕吗?

    疑惑不已的魏征,差点就要找个镜子看看自己的模样。

    “中山王,老夫很可怕吗?”见李承乾恢复了镇定,魏征才出声问道。

    你不可怕,你只是又臭又硬,一般人惹不起而已。

    李承乾忍不住的腹诽。

    千古人镜魏征,唐朝鼎鼎有名的存在。在李承乾的印象里,这一位绝对是生活在长安的螃蟹,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皇帝,他就没有一个不敢怼的。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几个小故事里,就能看出这一位的胆子有多大。

    惹不起,要是犯了什么事儿落到这一位手里,就算你后台是皇帝也没用。这老家伙怼皇帝也不是一次两次,甚至几乎每回都能怼赢。

    不过,现在的魏征还不是御史大夫,只是一个太子洗马而已。

    想到这里,李承乾偷偷松了一口气,说:“原来是魏大人,只是不知魏大人穿着简陋,穿着官靴混迹于西市,是在干什么?”

    听到李承乾的话,魏征低头看了一眼官靴,随即老脸一红。

    今天出门的急了一点,居然忘记了把官靴换掉,结果还被一个孩子指出,真是丢脸!

    红着脸,魏征苦笑道:“如今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好多平民庄户都要买粮食,老夫怕有粮商蓄意抬高价格,所以才换了衣服来看看。不成想,居然忘了换掉官靴,让中山王见笑了。”

    李承乾:“”

    你一个太子洗马,不好好的辅佐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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