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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宋北云-第101章

小说: 宋北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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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王也是头疼的很,毕竟这带兵打仗的事,真的不是说谁来都行,这需天赋,而面前这人显然还没展现出他的天赋。

    “说说你的想法。”福王终于绷不住了:“我身为大宋亲王,此事需以国为重,帮不得你许多。但与国我为王,在家我为父,天底下谁不想要个两全其美。”

    宋北云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不知该如何,已是乱了步伐。”

    “士族、文人、地主、权贵如铁桶一块,牵一发动全身。大宋危难不在金辽、不在草原,就是在这田垄之间、在这书页之间、在这江湖之间、在这市井之间。”福王靠在椅子上:“我斗不动。”

    宋北云坐在那撑着脑袋想了半天,然后突然眯起眼睛一副贱人的模样笑了起来。

    福王不明所以,但看到他的样子,却也是知道这厮肚子里应该是又开始往外翻坏水了。

    “福王爷,可听过攘外必先安内啊?”

    福王:“???”

    “王爷,我们都想岔了路子。”宋北云轻轻敲打着桌子:“我刚才突然就想到了一个法子,虽然有点阴损而且可能会造成难以估算的后果,但其实这也算很好的一个法子了。”

    “你倒是说。”

    “这样啊……”宋北云搓着手:“王爷,可曾听过土改啊?”

 152、9月3日 阴 女子低头不见脚,方为世间真绝色。

    “混账法子,乱了!全乱了!到时揭竿而起时,你如何招架?”

    福王气得胡子都炸开了,宋北云这法子简直就是混账说法,这跟那绿林好汉的杀富济贫有何异样,到头来绝非叫好一片反而是弄得土地主们包裹民意揭竿而起。

    乱了……就全乱了。

    “乱才好。”宋北云翘起二郎腿:“这地主不乱,哪里来的揭竿而起,没有这揭竿而起,哪里来的攘外必先安内。天底下都知道,带兵打仗唯您福王殿下不可。可不出些乱子,享了太平福的他们都以为自己又行了,那既是如此……”

    宋北云靠在椅子上:“什么官不官的,我不在乎了,带着金铃儿,咱爷俩平叛去。”

    爷俩……福王撇了一眼对面这个心黑的小畜生,这阴损的招数他真的是难以想象居然是从一个十岁的后辈口中说出来了。

    在他解释一番之后,福王其实是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斗不过天下那就不斗天下,去斗斗地主就好了,去个偏远的地方随便找个理由为名革了地主的命,那些人定然是不服,不服怎么办?揭竿而起呗,总不能老老实实的坐以待毙吧?朝中的文人最怕的是什么?不就是那揭竿而起,届时福王一拍胸脯说“事情因老子起,老子去给你们摆平”。

    这一句话自己把自己贬到了山沟沟里平叛去了,这既是一种让步也是一种妥协。而且既然有叛乱嘛,兵权就没办法撤,兵权撤不下来,谈和亲都是放你娘的屁。

    “五年,只要五年,我能让福王殿下成一块天下最难啃的骨头。”宋北云伸出五根手指:“五年,你给我五年,别说守襄阳了,到时您带兵去打辽国首都都行。”

    福王对这话就权当玩笑了,这么一个完全不会带兵的人说这种话是有些可笑,但他的想法却极其诱人。

    若是真的一切都太平了,兵权不要就不要了,作为一个嫡亲王,他只要不造反,怎么的都能有个美满结局,但如果连女儿都护不住的话,他一个是没脸面再一个也没法子交代,毕竟金铃儿是泰王兄唯一的骨肉了,护不住真就……

    “你小兔崽子,真的毒。”

    “嗨,可不是呢。要是能选,谁愿意干这种事。”宋北云摊开手无奈的说道:“要不这样,您给我开条路,我带着金铃儿远走他国,我其实没问题的,我在哪都能吃香喝辣。不过王爷到时真的在金陵城破的那一天您见着我了,可别骂我就完了。毕竟这大宋,将心比心一下您是能理解的。”

    这小子说的话虽然大逆不道,甚至有点离经叛道,可若不用一个亲王的角度来判断,的确是那么回事的。就连天选之子的福王都不知道大宋还有多久的命数,反正就是不容乐观,外戚、文臣、老氏族,哪一个不是虎视眈眈,这帮人是指望不上的。

    “可叛乱总有平定的一天,若是……”

    “围三阙一。”

    四个字解决福王心中的忧虑,他转念一想可不就是围三阙一么,杀而不绝、生生不息,这乱是平是不平,就是一念之间的事,啥玩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将势力对峙起来,之后是圆的是扁都是在掌握中了。

    “若是真当如此,有朝一日朝中遣人来替换本王,该如何?”

    “支持!全力支持。”宋北云一脸理所应当:“朝廷这么干,那王爷自然是支持就完事了。只是就看咱这屁股坐在哪一头了,咱也妹说是支持哪头啊。”

    真的是倒吸一口凉气,这人带兵打仗一团糟,但在这事上头简直就是个绝世天才。

    福王自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顺着宋北云的思路走了这么一圈,还真就能把事给掩了过去,虽然治标不治本,但总归是能拖延几年了。

    “那你觉得哪里合适?”

    “我觉得啊……”宋北云摸着下巴说道:“就福建吧,福建之地富庶,水运恒通,但却也是离得远远的地方。福州、建州这两州又是出了名的不听话,福王福王,您倒是不如从这福州开始吧,去与侄子商量商量,让他给您安排一下,退去福州。一个也算是给那帮水太凉些交代,一个也算是让您有个喘息的机会。”

    “水太凉?何解?”

    宋北云挥挥手不屑的笑道:“就说前唐安史之乱时啊,长安城破,城中一书生誓与长安共存亡,说是城破之时便是殒命之际。当日城破,他来到渭水之畔,大呼与国同疆便跳了下去,可不消片刻就起了身来,周遭为他送行的好友问曰为何,他说‘水太凉,择日再死’。”

    这个典故福王没听过,但却似是直接戳中了他的笑点,好好一个王爷就如失心疯一般笑得眼泪都迸了出来。

    外头正要来给父亲请安的金铃儿老远就听见了他的笑声,难以置信的回头看了王妃一眼:“母亲……是不是父王将他一刀砍了,正拎着他的头在狂笑?”

    “你这孩子……”王妃气不打一处来,用手戳了戳金铃儿的脑袋:“整日净是胡思乱想。”

    而在房间里,福王差不多也笑够了,他抬头问道:“那你呢?之后该是如何?”

    “数十万灾民还是得有人盯着,我会尽快往上爬,等到王爷根基稳固时,我便找个机会被贬到那去,届时……”宋北云在墙上的地图中用手画了一个圈:“再次再次,让这汉家不至于落到海中吧。王爷您别误会,其实我不是什么那种雄心壮志的人,我这么干一个是因为您的人品性格我是真的佩服,还有一个是因为金铃儿,主要是因为金铃儿,毕竟……是吧,是时候该干点男人该干的事了。”

    福王对这个家伙也是极宽容了,但听到这话时却也是哭笑不得起来,他无奈摇头道:“你可是得万事小心,没了本王的庇护,你在朝中可是寸步难行。”

    “若是只靠王爷庇护才能往前行,那我跟水太凉们有什么区别?”宋北云竖起一根手指:“您侄子不会让我太难堪的,至少与公与私,我都跟他在这个阶段是穿一条裤子的。起码他知道我是您放在朝廷里的一枚钉子,他如果不想自己过的太不舒坦,他就会死死的护着这枚钉子不让人拔起来,至少前半段我是一路畅通的,而后半段……我他娘的都到福州了,那就是另外一番天地了,谁还在乎亨通不亨通。”

    福王沉思许久,却是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的答复,但有一点他是想明白了,虽然面前这小兔崽子总是说些没谱的话来,但刚才那句话还是有意义的,就是不论如何都要为大宋留下一颗种子。

    不论如何都不至于沦落到让人亡国灭种吧。

    福王看着宋北云,越看越觉得这小子像年轻时的自己,除了兔崽子真的不会带兵,其他的绝对青出于蓝。

    “对了王爷,去福州之前,我可能还有些东西要交给您,不过现在还没有成型,大致就是几个月时间,不过您一时半会也不会走,也不着急。”宋北云扬起头说道:“反正尽人事吧。”

    是啊……听天命尽人事,福王活了这么大,哪里还不知道这万般皆是命的道理,总之先干了再说,不论如何都不会再差了。

    “不过您这一走,庐州刺史恐怕是最大赢家。”

    福王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似是如此。”

    而就在他们刚要讨论下一个话题时,金铃儿突然就破门而入了,急匆匆的问道:“父王,你要去哪?”

    “听见了?”福王缓缓抬起眼,看了看女儿,然后袖子一甩,指着宋北云:“你问他便好了,我乏了。”

    什么乏不乏,宋北云暗暗的啐了一口,这分明就是没脸见女儿就让自己背锅而已,这老匹夫!

    看着一脸茫然的金铃儿朝自己一步步的逼近,宋北云往后退了两步:“你别过来啊,你再过来我就要叫了。”

    “你叫啊。”金铃儿回头看了一眼,发现父母亲都已经离去,她顺手将门给关了起来:“我倒要看看你叫破了喉咙有没有人来救你。”

    “别这样,大白天的。”

    宋北云突然往前走了一步,想要跑开,但却被金铃儿伸手拦住:“你跟我父王到底说了些什么,他要走又是要去哪里!”

    “我们只是在聊什么样的姑娘最好看。”

    “嗯?”金铃儿眉头一皱:“你放……乱讲。”

    “真的……”

    “那你们讲出了个什么?”

    宋北云趁着四下无人,双手抱住了金铃儿的腰,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道:“女子低头不见脚,方为世间真绝色。”

    金铃儿一听,立刻一口就咬在了他肩膀上,咬得宋北云啊啊直叫,好不容易松口之后,她气哼哼的说道:“当我是三岁小儿?你今日若是不给我说清楚,你怕是走不脱了。”

    “你确定你要听?那得先说好。”宋北云晃了晃手指头:“你不许发脾气、不许掉眼泪、不许咬我。”

    “你说。”

 153、9月4日 雨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

    “我不信……”

    可以理解,任何未发生的事情都允许被人相信或者不相信,但乐观者有乐观者的姿态、悲观者有悲观者的想法,这里没有任何对错只有对一件事未来走向的不同估算。

    “你当然可以不信,但我不能啊。”宋北云将满脸震惊的金铃儿抱在腿上:“这种事为什么要赌呢,你爹那么个忠心耿耿的贤王现在都得要去干些天理不容的事了,毕竟怕就怕那个万一。”

    “你说……”金铃儿委屈的转过头:“真的会有这等事?”

    “不一定。”宋北云摇头道:“福王毕竟是福王,若是有军权的福王,自是可以为所欲为,但若是真的被削了兵权,他就是拔了牙的老虎、砍了爪的金龙,除了关在笼子里任人拿捏、摆尾乞食。”

    说完,宋北云突然停了下来:“你想赌一把么?”

    “不想。”金铃儿用力摇头。

    “那就对了,快来叫声好听的。”

    “叫什么嘛……”金铃儿小声问道:“都叫好哥哥了。”

    “再好听一点。”

    金铃儿小声的试探性的问道:“好爸爸?”

    “日……”宋北云差点没憋住笑,他在金铃儿腰上捏了一把:“别乱叫,你爹打死我。”

    金铃儿噘着嘴:“反正这事我不管了,我才不要被拿去和亲。所以此事就交于你来办了,办不好就等着你倒霉吧,你且看看我有没有胆子昭告天下说你宋北云老早就将我糟蹋了,你试试看这天下人是信你的是信我的。大不了验身就好了,验身前找根萝卜又有何不可。”

    呀……这尺度太大了呀,宋北云都被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咳嗽两声:“你对我也太有信心了,还真打算赖上我啊?”

    “不管,就是不管。”金铃儿摇头道:“天塌下来也是你来给我顶着,我就当不知此事,你看着办。”

    宋北云沉默片刻,轻轻把脸埋入金铃儿的头发里,轻嗅了几口:“不过可能你要随福王去外头了,许是穷乡僻壤。”

    “去便去,总归跟着父亲母亲要比去什么金国辽国强上许多。”金铃儿倒也是飒爽:“那你呢?你去不去?”

    “一时半会去不了。”宋北云仰头叹气:“你们真是一步一步把我往我最讨厌的那条路上逼啊。”

    “哈哈……那你倒是说说,你最喜欢的样子是如何?”

    最喜欢?当然是一套安安静静的宅子,无人打扰的后院,家中莺莺燕燕、打打闹闹,养上两只狗一群鸡,生几个崽子衣食无忧。闲来垂钓江河下,日落灶前有鸡鸭。专心摆弄自己的化学试剂,写上基本杂学书影响未来一千年。

    哦,最好还能把心心念念的宋北云化学奖给弄出来,让后世子孙所瞻仰。

    然后慢慢老去,死在风景秀丽的地方,埋骨清幽之境,千多年后有导游带着游客闯入其中,用大喇叭介绍道“各位游客,这里就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化学家、药物学家宋北云先生之墓,他留下的宝藏影响了这个世界一千多年,至今无人能超越”。

    这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可是现在他没的选了,果然就像妙言说的那样,当陷入这个逻辑漩涡之中,人类就没有了选择的余地,逃避既可耻也无用。

    “你说话嘛……”

    “亲我一下。”

    金铃儿虽然对这个要求很迷茫,但却还是听话的凑上前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宋北云笑了笑:“愿意下半辈子都活在我的阴影里么?”

    “嗯?”金铃儿歪着头看着他:“何意?”

    “没什么,就是马上要开始宋北云大冒险了,现在想听听金铃儿真心话。”

    金铃儿似乎没太明白,但这并不影响她的聪明,她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小声说道:“将来要是吵嘴,你可是要让着我些……”

    说完她整个人就扑在了宋北云怀里,抱着他的脖子不再说话了,而宋北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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