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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宋北云-第69章

小说: 宋北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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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本图册翻阅下来,几个御医的表情都不一样了,虽然没有半分医理,但这些图上呈现出来的东西真的是有些颠覆他们的三观的。

    “你们只要记住几个要素,首先喝奶长大、体温几乎恒定、胎生、肌肉腠理间有膈膜、有全部或部分被毛。当然也不全部都是,它还是有特例,那么怎么界定它是同门属的呢,下颌骨。”

    宋北云翻出图册里青蛙、蛇和鸟类的下颌骨透视图对比给他们看:“看,只要是下颌骨闭合的,都是同门属,我们可以称之为哺乳动物。”

    “也就是说,人与猪牛犬,同属一个门属分支,再往下时才分了种。所以很多猪牛羊犬马身上的毛病,我们也会有,甚至很多病会互相传播。”

    超纲了!真的超纲了!但宋北云似乎并不在乎,毕竟他有些年没卖弄自己的知识了,更何况这才是他真正的实力而不是撩妹喝花酒,这是他用十几年的时间一点一点跟着老疯子归纳世界的结果、用未来和现在的知识进行组合的结果。

    这是什么?这就是智慧的瑰宝,这是即便皇权更迭百次千次也不可磨灭的人类的瑰宝,他作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是有责任和义务让这些瑰宝在历史长河里闪烁起来的。

    这个时代死者为尊,挖坟掘墓可是重罪,但为了认真的把解剖学折腾出来,老疯子隔三差五就会去法场花高价买来尸首进行解剖和重组,宋北云是老疯子最得意的门生也是最好的助手,两个人以一种狼狈为奸、世间常理不容的方式将未来数百年之后才出现的东西提前的琢磨了出来。

    在宋北云的提议下,这门学科老疯子将它命名为生物学,这是一门新的也是不被人认可的学科,但它真的会深远的影响到整个人类的进程。而伴随着“生物”学的研究深入,他们自然也点亮一门具有传奇性的医学科属外科医学。

    配合酒精和化学麻醉剂,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胆囊切除手术就诞生在宋北云的手上,老疯子是现场指导,毕竟他老了手抖。

    虽然那次外科手术是给一条狗做的,但他们却想尽了一切办法保住了那条狗的性命,虽然在那条狗成功痊愈之后,为了庆祝手术成功被炖了香肉但宋北云还是将它的骸骨埋了下去并立了一块碑,碑上写着“为了人类伟大医学事业献身的先驱者来福”。

    所以宋北云习惯性的在身上背个包,包里都是最最珍贵的献和资料,用他的话来说,这些东西比十万人的命还重要,而这十万人里自然也包括他。

    在这一堂课之后,几个御医中有人满脑子浆糊也有人双目炯炯,显然走向了两个不同的方面。

    “我知道这些东西都有点离经叛道,甚至你们可以去告发我,但这些东西我希望还是有人能继承下来。”宋北云突然一本正经:“不求现在吧,至少未来你们能理解,我不是说你们是同门还是怎么样,而是你们几乎已经代表了这个时代最优秀的医生。”

    几个御医齐齐起身躬身:“谢师叔。”

    正说话间,老御医从外头走了进来,看到这一幕之后,他有些不明就里,正要开口时却发现宋北云手里那个画册,他好奇的走上去看了几眼,立刻匍下了身子端详起来,这一看就抬不起头来了。

    宋北云也没阻拦,但当老御医要沾口水翻页时,他用尽全力咳嗽了一声,生生把老头给吓得一哆嗦。

    不过老头好像也反应过来了,毫无形象的将手在衣服上用力的擦了个干净才继续翻了起来,一页一页的翻,当翻到人体那段时,他还时不时的摸摸自己的关节肌肉,仿佛在验证似的。

    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老御医浑身都麻了才嚷嚷着让徒弟们把他给搀了起来,但见他双目赤红,抱着图册不肯撒手:“小师弟,这可是师伯留下的遗物?”

    “遗物?”宋北云脖子一伸眼睛一瞪:“他还没死呢!”

    “师伯还活着?”老御医身子不自觉的颤抖了起来:“算起来,师伯也有八十了。”

    “嚯他啊。”宋北云挥挥手:“别提了,喝酒吃肉无所不能,八十大寿刚过就云游天下去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在这个底层劳动人民平均不满四十、皇帝也就五十不到的年代里,八十岁简直就是老神仙好吗。

    就这,还去云游天下老御医深感佩服。

    当然,宋北云还没告诉他,老头看上去邋遢,但脱下衣服一身肌肉的事,那老家伙自从在宋北云那学到健身知识之后,就酷爱折腾那玩意,还骚骚的说要让青楼的小娘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八十岁的童子功。

    “师弟这画册”

    “不行啊。”宋北云果断给拒了:“你在这看就行,这玩意比那笔记还宝贝,笔记我还能凭记忆复制,这个可花了我十年。”

    懂老御医当然懂,看着光滑的纸张、看着五彩斑斓的涂料和细致的如同实物的画面,这可不是用钱能衡量的宝贝。

    “那师弟,师兄可否在庐州停留些时日,好好跟师弟多多讨教。”老御医倒也好学,只是有些拉不下脸皮:“这可算是师门宝物了,我”

    “那倒是可以,而且我希望你能多叫点年轻的徒子徒孙,这个可能年纪大了真的不好接受。”宋北云说的诚恳:“毕竟它就是一门新的东西,跟我们认识的医术完全不同。”

    老御医重重的点头:“是极,可说是离经叛道。然自古以来,我门下可是专为这离经叛道之事。师弟果然是天纵奇才,好好好真是极好,我已派人去叫来门下子弟来拜见师弟了。”

    “别那么大阵仗我害羞。”

 104、5月24日 阴 闷热 无题(第一更)

    南方的夏天大概在这个时间点正式到来了,作为穿越者的宋北云最害怕的就是夏天。

    虽然没有因为高楼大厦、高额碳排放等因素形成的城市热岛效应,这个时代的气温整体略低于未来,但三伏天仍然能达到3436摄氏度,而现在则是端午之前的南方最难受的梅雨季。

    不见太阳但蒸笼似的天气让人哪怕不动都是一身燥汗,黏糊糊、湿哒哒,在这种天气下,连可爱的小姐姐都不可爱了,最舒服的方式就是脱得光溜溜的躺在竹床上喝冰水。

    不过这两天宋北云甚至连夏天躺尸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这个比自己大了快有五十岁的师兄天天大早就会亲自跑来敲门,把宋北云喊起来叫到河边去操练五禽戏

    “师弟,作为医者,自身就得强健体魄,你看师兄花甲之后仍然健硕,虽是比不得师伯那般神仙体质,可若是等闲人不管是王公贵族还是贩夫走卒都是比之不过的。”

    老御医一遍一遍练着五禽戏一边对宋北云说:“师弟,业精于勤荒于嬉,你还年轻,我等这一脉振兴大任可就在师弟身上了。”

    宋北云惺忪着睡眼在那打着哈欠学着鸟扇翅膀,听到这句话之后,啊了一声,侧过头:“师兄,你那么多弟子呢?怎么就是我啊?”

    “他们唉榆木脑袋,一个个都是榆木脑袋。”

    老御医却气愤的说了一句,然后径直脱下了外套,打起了赤膊,只穿一条兜裆的布就跳入了河水中,像游鱼一般在水中上下翻飞起来。

    “哇,师兄你这体能厉害啊,平时那颤颤巍巍的样子都是装的?”

    “不装,若是不装那些榆木脑袋更是不肯学!”老御医在河中探出头来:“我三年前就告诉他们我大限将至,这才让他们能继承我的衣钵,不然还不知要混上多少年。那些个榆木!好了,不讲他们了,师弟一并来,这清晨入水,正是阴阳调和之理,强身健体。”

    游泳的确是强身健体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宋北云寻思吧,要让自己跟这个老头一起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洗个鸳鸯浴,生理上的反感。

    “师兄,你作为御医,不知道点宫里的秘密?”

    “倒也是知道一些,不过乏味的很,还不如跟我这师弟纵情山水来的畅快。”老御医说着突然一个海豚跳从水中跃出,然后重重的扎入了深水区,许久都不见人。

    怕不是淹死了吧?宋北云算算时间,发现已经有三分钟之久了他连忙起身查看,却没想老头子居然从河对岸唰的一声钻了出来,那架势比专业的还专业。

    “师弟,我们来比比谁游得快啊。”

    “不了不了”宋北云连连摆手:“我还有个病人,等会要去给他喂药。”

    老御医颇为失落的又一个猛子扎了回来,上岸抹干净身子穿上衣裳,再次变回那个慢腾腾颤巍巍的糟老头,然后一边整理头发一边对宋北云说:“对了师弟,前日我几个弟子受邀去为一个少年诊病,倒是见了一桩奇事,近乎不治之症被用离奇之法医治,之前我还诧异是哪位神医,如今看来相比就是师弟你了。”

    “少年,你说是北坡吧,安刺史的儿子。”

    “似乎是。”

    “师兄去看一眼不就行了,师兄的道行可比我高多了。”

    这个还真的不是恭维,这个老头虽然古古怪怪,但整个大宋甚至金辽草原,这个老头的名声都是顶顶的,祖师爷级别。他是御医不假,但一般不治病,就当个吉祥物摆在那,遇到徒子徒孙摆不平的事,他出手帮帮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折腾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他这次肯不辞辛劳来庐州,一个么是听说有人成功防治了瘟疫,要知道这个年代处理瘟疫最常见的方法是不管感染没感染,找个地方一围,让人在里头自生自灭,怎样防治、怎样阻隔、怎样诊断都是难题中的难题,所以他决定亲自来瞧瞧。

    二么,就是他实在有点想家里的乖孙了,听说乖孙已经启程从洪州府启程来庐州参与州试统考,他索性直接就过来了,到时多住些日子,还能见上乖孙几面。

    只不过这一来,惊喜惊吓都接踵而至,师伯一脉再现对于这个人丁稀薄而且到处分散的门派来说,简直就是如获至宝好吗,而且从这个年纪轻轻的师弟展现出来的能力,除了懒散了些,其他真正是符合门派要求的,比自己培养那几个榆木疙瘩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

    “师弟可莫要揶揄为兄。”老头连连摆手,一脸严肃的说道:“医道一途,达者为先,光是师弟那图鉴就够我琢磨半辈子了,可恨可恨师兄我年过花甲,若是能倒回年少时,我定然要琢磨出个所以然。”

    “现在也不晚啊。”宋北云笑道:“走吧,师兄跟我一道去刺史府瞧瞧,若是安家公子今日不再发热,便是好透了。”

    “走走走。”老御医一脸兴奋,像个孩子:“倒是让我也见识见识。”

    在结伴去往刺史府的路上,俩人一起在路边买了块胡饼,喝了碗麻油汤,吃饭的时候老御医还感叹说城外几十万灾民却未影响到城里,这福王的确是一代贤王,理政能力当真世间一流。

    对此,宋北云连连称是。

    他还说,自己家的乖孙最仰慕的就是福王,特别是这场灾民风波之后,福王在外的名声极好,好到都让人有点慌张的地步,因为对比不作为的大宋朝廷,福王所做种种就强了太多太多。

    对此,老御医断定过些日子福王怕是要开始自污求保了,但宋北云觉得这不太可能,因为这不符合赵性的利益,赵性明面上代表的是朝廷但实际上却是和福王穿一条裤子的,他们在共同对抗的敌人是大宋现有的文人集团、氏族集团和乡绅集团。

    这三座大山不除,福王绝对能永保安康。

    不过倒也不是绝对,说不定在文人集团的施压下,福王可能会做出一系列的让步,但谁在意呢,宋北云也不过就是个候补从七品的保送生罢了,上头的神仙打架现在可轮不到他。

    “师弟啊,你身上可有刺青?”

    “刺青?什么刺青?”

    “哦”老头摇摇头:“那便是还未到时候,既然师伯还未告知你,那便是时机还不到,我自是不好说许多。”

    这老头怎么神神叨叨的?宋北云上下打量了他一圈,但也不是很在意,叼着胡饼就敲开了刺史家的门。

    这些日子他基本上天天都过来给北坡送药,刺史府的护卫、下人都对他已是熟识,再加上他对北坡近乎是有再造之恩,前日那些个御医都说北坡是被人从鬼门关里生生扯回来的,所以刺史府从上到下对宋北云那都可以说是恭敬有加,就连刺史本人都极尽客气。

    所以他进后宅,只需要通传一声就行了,没人会也没人敢去刁难。

    进了后宅,刚巧北坡正在吃饭,刺史这个点应该在上班,所以倒就没那么多礼数,北坡见到宋北云之后,连忙站了起来:“贤弟快快快,快坐。小翠,快去给宋公子和这位老先生备茶。”

    宋北云笑着走上前,在他旁边坐下,上下打量了一圈北坡:“北坡兄气色好了许多。”

    “托福托福。”北坡很郑重的放下碗筷对宋北云是说:“若不是贤弟妙手回春,只怕现在为兄只剩下孤坟一缕烟了。”

    “哈哈哈,不会不会,北坡兄福大命大的很,若不是北坡兄跟我那药相性相合,我可也是没什么好办法了。”

    这是真的,如果北坡对青霉素过敏,那宋北云也只能干瞪眼了,他可只有青霉素这一种抗生素,头孢、西林、霉素、硝唑、沙星五大抗生素,几百个种类里,仅仅一个青霉素还差的很远很远。

    “这位老先生是?”

    老御医一脸高冷,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完全没有刚才在河里那副浪里白条的样子,看上去还真是那么回事。

    “这位是御医院供奉,晏御医。”

    听到这个名头,北坡立刻起身朝老御医躬身行礼,这是朝廷封的大医官,虽无实权但却也是实打实的正二品待遇,就连御医院的院长都是他弟子,可想而知他地位有多高。别说北坡,就连他爹见着都得见礼,甚至许多一品二品的大员见了他,只要年纪不超过他,都得行礼。

    要知道,在这个医生地位普遍不高的社会里,出现这样一个人,那用凤毛麟角来形容都不为过,上一个有这种待遇的还是前朝药王爷孙思邈。

    “不用多礼。”老御医端着架子一本正经的说道:“今日便由老夫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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