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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宋北云-第75章

小说: 宋北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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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他肯定只告诉金少爷这么干的好处却没有告诉他这么干会有什么后果,抛弃实业的资本,那就是任人摔打的皮球,金铃儿吃下了他家的实业,之后就能将一个区域产业链进行补全,而补全之后产业自然就会因为太过庞大而必须进行分割,那么良性资产是要被国家吃去一口的。

    这不用想,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一头吞金吐银的巨兽安稳存活在自己的国境之内,届时良性资产被吞下一部分,不良资产就一定会成为金铃儿的负担,那么等金家入股之后,这部分不良资产不就有人给金铃儿分担了么?

    管他扛得住扛不住,扛得住得扛、扛不住也得扛,这资本的坑可不是任他来去如风的,这可是封建社会。更何况他们的良性资产已经转化为资本入股了呀,他们能跑到哪里去?

    只不过这个概念对于这个时代是绝对超前的,他们很难想到这种混合制股份带来的金融风险,而等他们反应过来时,嘎韭菜的刀就已经顶在他们的腚眼子上了。

    脏这个事情,真的不是止步于摸摸抓抓、说些骚话,这文化人的脏那可是体现在方方面面,自古以来就有合纵连横之说,兵法上头也屡见不鲜,只是架不住有人给它转换操作方式罢了。等到时候陈仓一渡,谁管这金家银家的,好则大家都好,不好则金家要饭。

    “你的心是真黑。”

    宋北云把这件事汇报给了楼上的福王和泰王,泰王有感而发说了这么一句,但福王却是满脸笑容的喝酒吃菜。

    “本以为你只是想给金家一个教训,未曾下你是想挖坟掘墓啊。”泰王用筷子点了点宋北云:“坏,坏透了。”

    “其实这也是在帮福王殿下规避风险嘛,风险分摊到越多人头上,就越是能平稳度过,毕竟最多两年之后,庐州府的能量就要超过金陵城了。这时若是不想法子,难不成等挨刀子之后才觉得疼么?”

    宋北云说的理所当然:“不过两位王爷可不能卖我啊,我这真的是要杀头的。”

    “你还知道要杀头啊!”泰王哭笑不得的说道:“你知道你干了多少杀头的事、说了多少杀头的话么?”

    “那”宋北云往旁边一坐,叹了口气:“毕竟年少轻狂嘛。”

    福王这时才缓缓开口:“以后可别怪本王没提点你,有些事少做、有些话少说,谨言慎行。否则最后别说本王,就连官家都难护住你。”

    “这自然是明白的,心惊肉跳。”宋北云点头道:“亏了我还有点自知之明,从不抛头露面,只敢干些扯虎皮做大旗的事。”

    “你啊,嫩生的很。现在还不是你搅动风云的时候,你且安稳一些。”福王欲言又止的,最后叹气道:“州试之后,你便给我异地为官去,好好磨磨你的性子。让你从芝麻绿豆做起,我可不想见你二十出头便被砍了脑袋。”

 113、5月27日 暴雨 晓作狂霖晚又晴

    因为天降大雨,绝大部分的书生都滞留在了庐州城,城中的酒肆、茶楼,一下子就迎来了一波赚钱的狂潮,本就快到了州试的边缘,加上公主这一波召集的人,呼来喝去就是一大堆闲着没事干的书生。

    他们手头上也没什么事可干,游手好闲便成了他们的消遣娱乐,从早晨到傍晚,一刻不得停。

    反倒是最应该忙碌的宋北云此刻却坐在小书桌前用线笔细细的在一张亚麻布上画着画,而给他当模特的人则是坐在那已经一个时辰没动过的俏俏。

    “可是画好了没?我腿脚都麻了。”

    “快了快了,你着什么急。”宋北云一边在用造型奇特的画笔调着矿物颜料,一边不满的说道:“你别动啊,这可是第一次试着画油画,要是成功了,几百年、一千年以后的人都能看到我家悄悄多漂亮。”

    其实说起来,东西方艺术成就其实并不分什么高下,都是美轮美奂的灵感结晶,可如果硬要比起来,东方绘画整体上更注重精神层面的表达、更宏观大气,博大而精深。而西方绘画更加注重个人的目光所及,细节更加出色,颜色的应用也更加大胆,对此宋北云始终觉得这是个缺憾。

    所以他这些日子只要有闲暇就会去折腾颜料这档子事,主要是矿石颜料,毕竟只有矿石颜料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斑驳,将世上最美的女孩子留给后代去瞻仰,告诉他们别尼玛的整天欣赏西方审美了,你祖宗们的漂亮姑娘照样能让你晚上做怪梦。

    “好了没有嘛”俏俏有些不耐烦:“我要去茅厕。”

    “好了好了,就快好了。”宋北云将一层油脂乳液用吹管喷在画作上,然后起身后退了几步,抱着胳膊点头道:“可以可以,你来瞧瞧。”

    俏俏才不理他,一听到解散的口号,拔腿就冲了出去便钻进了茅厕中,而宋北云则还在那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反正不管怎么样吧,这大概就算这颗星球上第一幅油画了吧,论艺术价值也许比蒙娜丽莎是不如的,毕竟人家那画用了十几年,而宋北云这画只用了一上午。

    但在历史意义上,这可就不得了了,他已经要想办法将这个手艺给传播出去,让所有人都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创作,毕竟这玩意就跟在无主地上插旗一样,甭管你规划的多好,地皮始终属于第一个插旗人的。

    一想到千年之后,人们在艺术史上这样写这样一句“人类第一幅真正意义上的油画诞生于公元1000年左右的中国宋代,这幅画现在被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是永不外出展览的化瑰宝”时,宋北云就觉得自己似乎是干了一件贼尼玛了不起的事情。

    过了一会儿,悄悄回来看到宋北云的油画,她皱着眉头就像是在看一坨狗屎

    “唉!你这什么表情啊。”

    “为何如此丑?”

    “丑?”宋北云心虚的哈哈大笑起来:“你行你上啊。”

    悄悄哼了一声:“你教我先。”

    “行,我今天就教你了。”

    说罢,他开始一点点的教俏俏怎样调颜色、怎样使画笔,大概一个时辰左右,艺术天赋爆炸的俏俏就已经掌握了这门并不算太难的技巧。

    “红加蓝是绿”

    “不对,是紫!”宋北云纠正道:“你这样还画画呢,呵呵。”

    俏俏横了他一眼,并没有反驳,只是继续在那块桐木板上尝试着调和颜色,宋北云则在旁边说风凉话:“这样,要是你能让它变漂亮,我答应你个条件。要是不能嘛,你知道的。”

    “行。”俏俏也有些不服输,本身两人在一起相处时早就没什么羞不羞的了,俏俏这些日子胆子也逐渐是磨练出来了:“不就是咽下去么,听你的便是了。”

    “好好好,笔给你,你来。”

    宋北云满怀期待的站在俏俏身后,看着她一点点的找到色感,然后开始在这副丑兮兮的油画上进行修改。

    刚开始时,她还有些笨拙,但半个时辰之后,宋北云就开始有些慌了,这天赋也太好了点吧?真的一个别说系统学习了,就连接触这新东西也只有一两个小时的人,居然能把色彩玩得如此漂亮,这简直就是

    天才。

    除了天才两个字,宋北云完全想不到其他的词来解释俏俏的天赋,她最开始还会去看几眼调色板,但后来她完全就不再看那上头的颜色了,直接就开始进阶在画布上调色。

    相比较宋北云那种瞎鸡儿画的艺术风格,俏俏就显得细腻太多了,她因为之前并没有接触过水墨丹青之类的东西,原本就没什么东西干扰她的艺术灵感,所以她现在就真的是化身为一张画布一样,尽情的往自己脑海里填充色彩灿烂的颜色。

    她在画画时,时不时还回头看一眼旁边的铜镜,仔细端详片刻之后才会继续动笔,就这么折腾了六七个小时,宋北云都睡了一觉醒之后,她才算彻底将笔放了下来。

    “画好了?我来瞧瞧。”

    宋北云走过去时,发现她的面前不光是有之前自己留给她的笔,还多出了几只粗细不同的毛笔,看样子应该是在自己睡觉的时候她又有什么灵感迸发出来而去找玉生哥拿的毛笔。

    而当宋北云走到画作前时,他甚至都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本自己那野兽派路子的油画已经在俏俏的修改下完全变了模样。

    画作里的人就如同照片一般栩栩如生,不管是发丝还是衣服上的褶皱,都精细的让人难以置信。

    而俏俏端坐在画作前面,看上去居然还有点不太满意?

    “你这也太离谱了吧?”宋北云前后左右仔细看了几圈:“不科学啊。”

    “是不够好,撕了撕了。”

    俏俏不满意的伸手要去毁掉这幅画,但却眼明手快的宋北云一把给拦住了:“我都怀疑你是不是下辈子叫达芬奇了,你可别撕了就它,一千年以后能让你在纽约买个写字楼。”

    俏俏:“???”

    宋北云没解释到底谁是达芬奇也没有说纽约是个什么地方,只是不断的注视着这张俏俏认为还不够完美的画作。

    说实话,宋北云真的看不出来哪里有问题,真的是那种超写实的作品,离近了还能看到笔刷的痕迹,可是稍微远一点就真的像是一张影楼里拍出来的艺术照。

    就这么说吧,在上辈子时,宋北云残疾以前去看过一场冷军的油画展,当时那油画上的细节可以说是让人叹为观止,甚至可以和照相机五五开。但即便是那样,宋北云觉得今天俏俏给他带来的震撼绝对远超当时看展览时的感受。

    要知道这是一千多年前啊!这是第一幅油画啊!这是人类第一次以这个方式进行艺术创作啊!而且还诞生在一个完全没有经过艺术教育连字都是自己一个一个教出来的十几岁的女孩子的手上啊!

    服了,真的服了。怪不得人家都说天赋远比勤奋重要,就俏俏这个天赋能力,宋北云觉得自己专心致志画油画三十年未必能达到她这初学者的高度。

    虽说自己的画工绝对不差,解剖图也好、机械制图也好,但那些跟油画完全是两个领域的东西,这大刷子上去,谁特么还管细节啊。

    可俏俏却完全不一样,她真的是又快又好,就是那种天生对线条、色彩以及透视的敏感,这绝对绝对是顶级的天才选手。

    “妈呀”宋北云从后面抱住俏俏的腰:“你真的是太厉害了”

    俏俏被夸奖之后美滋滋的笑了起来,然后仰起头看着宋北云:“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

    “说吧!我这人,愿赌服输。”

    “嗯”俏俏想了想:“从今日开始,不可再乱跑了,专心读书应备州试。”

    还惦记州试呢?宋北云真的不好说自己被保送这事,倒不是不相信俏俏而是实在不好意思,再说万一要让玉生哥知道了,他心里该多难受啊。

    “行吧,我答应你就是了,不过你也不能乱跑,得在这陪我。”

    “嗯。”俏俏点头:“只要公主殿下不来找我,我就哪儿也不去。”

    可这头话还没说完呢,外头的大门就传来砰的一声,宋北云伸过脑袋一看,发现是左柔满脸暴虐的踹门走了进来。

    “这姑奶奶怎么来了?”宋北云松开俏俏,探头出去:“这大雨天的,你要死啊?”

    左柔没说话,只是闷头走进屋里,气冲冲的嚷嚷起来:“我不干了!”

    “什么玩意就不干了?”

    “我说我不想再跟那个姓王的有瓜葛了。你!”左柔一指宋北云:“去宰了他。”

    “你特么的疯了。”宋北云白眼一翻:“你怎么不自己去?”

    可能左柔也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些憨,所以也就没往下接话,只是气哼哼的质问道:“你这一白天死哪里去了,遍寻不着!”

    “我他妈”宋北云哭笑不得的往椅子上一坐:“你受气别找我麻烦啊,昨天我就跟你们说了,福王殿下给我口头警告了,让我这些日子老实点。我能去哪啊,一天我没出门了我。”

    “真的?”

    “你还不信?”宋北云指着俏俏:“你问她。”

    俏俏连连点头:“哪也没去。”

    左柔噘着嘴,满脸不高兴的把头花扯下来,作势还要脱外头的湿衣服,宋北云连忙制止:“唉,兄弟,过份了啊!”

    “我湿透了!要受风寒的!”

    俏俏这时走上前对宋北云小声说道:“你先去找玉生哥,这里我来照应着吧。”

    “行行行,你别招惹这家伙啊,她母夜叉本叉。”宋北云嘱咐一声,就走出门外,顺手还关上了门。

    可刚出去没多久,就见巧云姐匆匆跑来,她焦急问道:“小姐在这吗?”

    “在呢。”宋北云没好气的说道:“出了什么事啊,把她给气成那样。”

    “唉”巧云叹了口气:“等会子细细跟你讲,我先去寻小姐。”

 114、5月27日 暴雨 (为菜的抠J大佬加更)

    “混账东西,当时老娘就该一刀把他给劈了。”

    左柔一边用毛巾擦着头发,一边愤恨的说着:“如此暴雨倾盆,他居然找上门来,让我伴他去看莲花,看莲花!”

    宋北云在旁边都笑出来屁声了,这倒天的雨他居然要去看莲花,这文艺青年的思维模式就是不一样啊,有意思的很。

    不过一想倒是挺有画面的,两个人在风景秀美的湖边,在哗哗的滂沱大雨中肩并肩看着初夏时节刚从水里钻出的清新荷花。

    好好好,好活儿,整挺好!

    “你还笑!”左柔掐住宋北云的脖子:“你再笑,我便掐死你。”

    宋北云把她的手放下,并把手搭在左柔肩膀上,歪着头看了她半天:”嗯,这么看的确是个美人。”

    “啊?”

    面对突如其来的夸奖,左柔显然有点不适应,她缓了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推开宋北云的手,满脸不高兴的说:“我再也不想见他了。”

    “你现在不想见,那你就等着嫁过去吧。”宋北云坐在床边,朝左柔张开手:“来,让爸爸抱抱。”

    左柔噘着嘴,委委屈屈走过去一拳把宋北云锤翻在床上,然后脱下鞋赤着脚踩在他胸口,指着他鼻子说道:“若是到时你不能给我个说法,别怪我取你狗命。”

    宋北云叹了口气,搬开左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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