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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彩虹公主-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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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舞伴,跳什么舞?”
  “这还不容易?叫莫夫人给你找个舞伴。年青人要合群,彩虹一出门就找到男朋友。”陆太太越想越开心:“哈!那男孩子不错,一脸贵气,出身一定不错!”
  “邵爵士、邵夫人是他的父母!”
  “啊!怪不得,好面善,在哪儿见过?原来是邵夫人的最小的儿子。彩虹几个男朋友,论家庭背景,邵柏基算最好了,豪门公子。外貌、仪表也似他最优异,彩虹终于找到真正的白马王子!”
  “有钱,长得好看,就是白马王子?”
  “应该是了。”陆太太点头:“彩虹年纪还小——织梦的年龄。”
  “人会长大的,也不可能永远织梦。”
  “那就要等好几年了,未满二十一岁,还不到法定年龄。”
  “我二十二了,怪不得我已不再织梦。”
  “想过要个白雪公主吗?”
  “在我眼中,你也不错,白马王子是没有标准的,只要那女孩喜欢你,你就是白马王子,什么时候请宋艾莲回家吃晚饭?”
  “陆伯母!”立德急叫:“我们只是同学!”
  “同学发展下去就是女朋友了,唏,邵夫人……”陆太太和邵夫人见了面,两个人不知道多高兴,最大的原因,彼此的宝贝儿女做了朋友呢!
  10
  初步接触,邵柏基觉得彩虹的外表比他所有的女朋友漂亮,她的性格与众不同,活泼、调皮,他一直缺少这一类娃娃型的女朋友,而令他很意外的,彩虹并不如莫夫人所说的“冷”,她绝对不是冰山,她是个随和又容易相处的人。
  “你有福了!”事后莫夫人补充说:“彩虹不容易喜欢一个人,喜欢一个人之后,她会一心一意的对他,看样子,她是喜欢你了。”
  “我岂不是很荣誉?”
  “当然,难能可贵。很多人要求我介绍彩虹给他做女朋友,彩虹看都不看他。”
  邵柏基昂然颇有自傲感。
  “柏基,”莫夫人忽然又叹气:“我对你和彩虹的发展,并不喜欢!”
  “怎么会?”柏基不高兴。
  “怎么不会?”莫夫人在吃洋荔枝:“你告诉我,你到底有多少个女朋友?一打、两打?”
  “没正式计算过。”柏基耸一耸肩:“大部分是她们追求我。”
  “要是彩虹知道你有那么多女朋友怎么办?”莫夫人吐去果核:“她还没有交过男朋友,太不公平了吧!对吗?”
  “那还不容易,过去的朋友拜拜算了!”
  “你肯为彩虹和以前的女朋友绝交?那么,符明珠呢?你不是最喜欢她吗?”
  一提起符明珠,柏基就矛盾了,他在认识彩虹半个月前认识她的。
  符明珠当然有很好的外表,不过,比彩虹还差了些。但明珠成熟、热情、身材又迷人,这些,是彩虹没有的。
  符明珠的优点,是邵柏基认识她不久,感情迅速发展的原因。
  但条件一一列开,还是彩虹比符明珠优胜。
  外表,彩虹比明珠更配他。
  “怎样了?果然舍不得符明珠?”
  “如果彩虹真的不容许我有一个普通女朋友,我大不了也和符明珠拜拜!”
  “真的那么专一?”
  “我年纪也不小了,总不能长期交一大堆女朋友,一天一个,始终没有结果。我希望找一个好女孩,成家立室。妻子,就要找一个最好的,否则怎能相处一生?”
  “唔!说得对……”
  莫太太去看干女儿,彩虹一看见她,一把抱住她:“干妈,你真好!”
  “不再愁愁闷闷,开心起来了?”
  “当然开心,我认识了柏基。”彩虹禁不住的欢笑,嘴巴一直没有合拢:“干妈你真好计谋,如果你不给我好好安排,就算认识柏基,他也不会这样重视我。”
  “当然。干妈年纪大,诡计多。我故意把你说成瞧不起男孩子的人,但是,你肯和他交朋友,他多荣誉?而且他为怕失去你,当然更加倍小心。”莫夫人捏一下女儿的脸:“如果被他知道你因为乐宾而对他一见钟情,他可就要自高身价了,你反过去追求他还差不多!”
  “很多人追求他?”
  “不多,三十个左右!”
  “哗!”彩虹瞪大了眼:“怪不得他那么神气!”
  “他向你摆架子吗?”
  “没有,只是有一天,我和他去看电影,一个相貌不俗,服装新潮的女孩子过来叫他,他很冷淡的跟她打招呼,那女孩子跟他说话,他东张西望,后来还带了我进场,也没跟那女孩说拜拜。”
  “就是啰!他的公子哥儿脾气很重,你小心点,别老让他,把他宠坏。”
  “干妈,总有一天,我会被他窥破心事,因为我认识柏基实在很开心,有时候,真的忍不住要让着他呢,我不忍心和他吵。”
  “那不像你的性格,你向来不会主动侵犯别人,可是,你也从来不肯让人。”
  “干妈,我特别喜欢柏基,是有原因的,第一:他太像乐宾,我对乐宾念念不忘,他的死,我一直心里负疚,所以我把柏基当作乐宾,我要好好待他。第二:柏基是我所见的,最迷人的白马王子。我曾经失去两个,这个最最好的,我再也不放手。”
  莫太太正要说什么,彩虹的床头电话铃响。
  “唔!是我。”彩虹向莫太太打了个手势。
  “我很快可以下班,下班后来接你去吃意大利餐?啊!吃饭前还来得及看一场电影。”
  “看电影?”彩虹望莫太太,莫太太猛摇手:“不行啊!今天晚上我没有空,我正在换衣服准备出门。”
  “约了男朋友?”柏基禁不住有点酸意。
  “你知道我是没有男朋友的。”彩虹在莫太太的指示下,说出了违心话:“只不过去看一个女同学。”
  “你还在放暑假,看同学可以明天早上去,我上班,你看同学,刚好!”
  “我的同学要做暑假工,她白天也不在家,去看她也要等她下了班。”
  “明天去不行吗?只不过是女同学。”
  “不行呀!我答应了她,如果我失约,她会很失望的。”
  “你拒绝我的约会,我也会很失望。”
  “对不起!约会要分先后。”
  “那没办法。”柏基是很不开心的,他甚至怀疑自己的魅力。可怜他在彩虹心中的地位,连她一个女同学也比不上,这证明自己还没有占有彩虹的心。否则,她会为他抛弃一切:“约会改在明天好吗?”
  “好的!”她顿一下:“还是明天通电话再决定,我要出门了,再见!”彩虹挂上电话,娇嗔地埋怨莫夫人:“为什么不准我见他,我好想和他看电影、吃晚饭!”
  “这样的日子多着,但是初期必须若即若离,他千辛万苦才得到你,他就会特别珍惜你!”莫夫人拉她起来:“到我家里来,千万不能让他找到你。你年轻不懂事,要得到一个出色而又人见人爱的丈夫,非要花点心思不可。”
  为了将来,彩虹只好听从莫夫人的安排。
  经过柏基一轮疯狂进攻之下,彩虹奉命为自己筑起的围墙全给柏基击破了。
  邵柏基不单只是个出色的男朋友,还是一个好玩伴。
  所有的玩意儿,他几乎都会。
  游水、骑马、跳舞、滚轴溜冰、风帆、滑浪风帆;驾驶:水上的快艇、陆上的跑车、天空上的飞机;球类:曲棍球、手球、壁球、高尔夫球、马球、桌球……种类繁多。
  第一次邵柏基带她去骑马,是匹小马,彩虹吓得叫救命,骑了两天,就爱上了骑马。
  第一次去玩滚轴溜冰,邵柏基拖紧她两双手,她还是慌得冷汗直冒,多玩几晚,她已经开始学玩花式。至于海上运动,她是一点也不怕,因为她游泳底子好,第一次玩滑浪风帆,彩虹摔进水里,彩虹故意吓柏基,潜在水里不浮头,柏基真的怕得要死,边叫边跳进海里,彩虹浮起来,他一把抱住她:“彩虹,你差点把我吓死了,我在意大利爬山滑下几十呎也没有这样惊吓过!”
  彩虹用手抹去脸上的水,听了柏基的话,她好感动、好开心!
  柏基带她到航空学校坐飞机,柏基担心她害怕:“安全带全绑好了,不用担心!”
  “我没有担心,很好玩嘛!就像长了两双翅膀。”彩虹兴奋地到处看。
  “女孩子当中,很少有你这样勇敢的。”
  “飞机又不是我开的,你才勇敢,我最多是大胆,啊!我胆子一向好大的!”
  “将来我带你去非洲森林区,让那儿的土人吃了你!”柏基唬吓她。
  “不会的,顶多留我做酋长之妻。柏基,你真有本事,你哪儿都能去,上天下地。”彩虹从飞机向下望:“照规矩,我没资格坐上这飞机。”
  “规矩是人订的,法律都可以改,规矩为什么不可以改?明天我潜水打鱼,你没牌照,真的不能带你到海底,你只好乖乖的游泳。”
  “我要学潜水的,我一定会学。”
  “你那么聪明,学什么都容易,我不担心你学不会,只是你年纪太小了,不及格,还得等!”
  “下一个星期你去打枪,我也不能打吗?”
  “不能!你还不能做会员!”
  “嘿!欺凌弱小。”
  “打枪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和你去泰国,那儿的度假圣地芭提雅,你喜欢打长枪短枪都可以。”飞机慢慢降落。
  “不限年龄的吗?”
  “不限的,十岁八岁的小孩子也可以玩真枪。”
  “听了就开心……飞机停了,不能再开一会吗?我好喜欢在天空……”
  彩虹穿上柏基送给她的情侣网球运动短裤套装——蓝白上衣、白短裤,和柏基在邵家的别墅打网球。柏基的反手抽球、跳跃压球、旋身杀球,实在十分到家,有职业水准,虽然彩虹奋力迎战,仍然败在柏基的手上。
  “我不行啦!累死了!”彩虹双手握着球拍,蹲在地上。
  佣人替柏基接过球拍,送上毛巾,柏基拿着另一条毛巾去网的另一边,把毛巾围在彩虹的脖子上,然后把她扶起来。
  经过一个早上的运动,彩虹头发湿淋淋的,汗在淌着,面颊红扑扑,像个蜜桃。
  柏基替她抹汗,忍不住在她的颊上吻了一下。
  彩虹的脸,更红了。
  他们坐在花园的露天茶座上,喝冰冻的西瓜汁。
  “在我所有……”柏基马上改口:“我所见过的女孩子当中,你打网球算最好。”
  “还算好?”彩虹把额上的蓝白发箍拉下,同时也把马尾的橡皮圈解下,长发散下来:“十球输了八球,实在惭愧。”
  “你能接下我的球,已很不错,何况还赢了两球?你知道吗?念大学时,我一直是校际网球赛的冠、亚军。”柏基为她抹汗:“你的头发好漂亮!”
  彩虹笑笑,韦航也很欣赏她的长发:“一面倒的,你再也没有兴趣跟我打球了。”
  “兴趣才大呢!你是我所遇到最好的女对手。而且,你人聪明,学什么都比别人快,我们再多打几场,形势会改变。”
  “你对我真的那么有信心?”
  “你智商高嘛!胆子又大。我喜欢聪明人,我最讨厌那些笨手笨脚的蠢材。”
  “原因很简单,你自己是聪明人啊!”
  “也许吧!”他笑,他常流露出优越感:“下午我们做些什么好呢?”
  “比赛游泳,我泳技不太差,不会输得那么惨,甚至,我还有机会赢你。”
  柏基拍拍她的苹果脸:“其实,你也很好胜!”
  柏基比彩虹大七岁,在柏基的眼中,彩虹是女朋友,也是小妹妹。
  柏基占住了彩虹的时间,每天送彩虹回家,先约好第二天的见面的时间,一天连一天,彩虹的时间,就全给柏基占住了。
  彩虹自从认识柏基之后,有了改变,她以前对自己的外表、衣饰,都很随便,大部分由陆太太设计,她最多加点意见。
  最近,她不断缝新衣服,特别是晚服。
  过去,她和乐宾在一起,乐宾习惯早睡早起,白天也很少出门,何况晚上?所以,彩虹随便穿条裙子或者牛仔裤,也可以应付过去了。
  韦航就更不用说,和他在一起,有三分之二的时间,他都很穷。彩虹没理由穿件晚礼服和他坐大排档,就算……,陆太太为她缝了那么多漂亮衣服,随便一件,都能登大雅之堂。
  邵柏基就不同了,他是位名公子,出入的地方,都是上流社会。况且,邵柏基本身对服装很有研究,做邵柏基的女朋友,实在一点也不能马虎。
  柏基带她参加慈善餐舞或者是名流集会,那些太太、小姐穿的衣服起码过万,她属于青春派,不必扮得太高贵太豪华,但是一千几百的衣服,无论如何不能穿。
  还有首饰,彩虹不是没有项链、镯子、戒指、别针,但除了由出生一直佩戴到现在的古玉吊坠之外,没有一样超过一万,连只名牌手表也没有,别的就不用说了。
  因此她常要借用母亲的首饰。
  过去她是完全不化妆的,但是,看见参加宴会的人,个个打扮漂亮,因此,她虽然不愿意,但是在柏基的暗示下,她开始涂一些浅色的口红。
  她也开始擦香水,柏基品味高,她不敢擦自己的中等货,于是又得向母亲借用。
  她甚至开始穿第一双高跟鞋。
  这天,她要陪邵柏基参加他的同学会每年的餐舞会,彩虹穿了件新缝的黑色晚装,上身有一层层的纱,腰带阔得像古代欧西女人的腰封,把她的身材衬托得很美,况且她皮肤白里透红,穿黑色衣服特别标致。
  她向母亲借了绿钻石项链。
  她第一次穿上银色三时半高跟鞋。
  她一点也不矮,但是柏基高,而且柏基说女孩子穿高跟鞋,一扭一拧,摇摇生姿,特别好看。
  她拿了个银色晚装手袋到楼下。
  刚巧碰见立德回来。
  他看见彩虹,呆了眼。
  “你怎么这样看人?”彩虹被他看得浑身不自然,忍不住抗议。
  “因为你怪,你看你打扮成什么样子?涂口红,穿那么高的高跟鞋,你当心摔倒了给人笑话,唔!熏死人,还搽香水。”
  彩虹大眼睛一瞪:“涂口红是犯法的吗?我脸上又不是七彩缤纷。我已十八岁了,穿高跟鞋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啊!一天到晚穿双平底鞋蹦蹦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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