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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1955共和国将帅大授衔-第4章

小说: 1955共和国将帅大授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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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师长、副政委、师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军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军分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授予大校至上校军衔;
军区海、空军司、政、后下属处处长授予上校至大校军衔;
团长、政委授予上校军衔;
师副参谋长、总部一级参谋、助理员授予上校至中校军衔;
军司、政各处处长,军兵种及部分军区科长授予中校至上校军衔;
总部、军兵种的副科长;军分区各科科长、二级参谋授予中校至少校军衔;
师司、政各科长,军司、政各副处长,200床位医院院长、政委授予少校至中校;
营长、教导员,空军大队长,团副参谋长、后勤处主任,三级军舰舰长、三级参谋授予少校军衔;
师后勤各科科长授予少校至大尉军衔;
空军团领航主任,四级门诊部主任授予大尉至少校军衔;
连长、指导员授予上尉至大尉军衔;
四级舰艇长,五级参谋授予上尉军衔;
空军大队军械、特设主任授予上尉至中尉军衔;副连长、副指导员授予中尉至上尉军衔;
五级舰艇长,空军中队军械、特设、机械师授予中尉至少尉军衔;
排长授予少尉至中尉军衔;
空军副驾驶,50瓦电台台长授予少尉军衔。
由总干部管理部和总政干部部负责提出名单的少将至上将共有1000余人。他们绝大部分入伍于红军时代,也有少数人入伍于抗日战争时期,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及起义将领。他们战争年代在不同地区作战,立下了战功,为革命事业和军队建设作出了贡献。新中国建立后,任职和级别有高有低,德才表现也有差异。在评定军衔时,对这1000多名部队骨干,如何能做到公平合理,基本上符合本人状况,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党内和军内的团结,是一件意义重大而又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
彭德怀、罗荣桓等主管评衔的领导人,在评衔过程中始终不渝地坚持公道合理、实事求是,又照顾五湖四海的原则。对每人应授什么军衔,主要是根据现任职务,对军队建设的贡献、战功和现实德才表现,并适当考虑个人资历,同时又作全面衡量。罗荣桓要求干部部门按上述原则,首先选出各类人员的标杆,然后按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反复进行衡量比较,最后提出评定军衔等级的意见。对于拟授予中将、上将的234人,罗荣桓亲自主持逐一研究讨论。有了问题随时向军委请示,然后由他亲自提出名单。少将这一级的评定,罗荣桓委托赖传珠、徐立清和萧华、王宗槐等负责,遇到难以确定的问题,再由罗荣桓主持会商解决。
评衔时多种因素都在起着作用,既不是纯粹的“论资排辈”,也不是简单的“论功行赏”。评衔很重要的依据是干部当时的级别和职务。级别基本上按1952年干部评级的结果,职务很显然是考虑1955年授衔前所担任的职务。但相对来说,军衔更依据级别,因为级别主要是一个干部资历和功绩的象征。一般情况,资历深,功绩大,级别就高;不过,也有资历深,功绩小,级别低的情况。同样,级别高,职务也不算低,所以,级别与职务大都能配套。但由于每个干部各自的情况不同,不能完全按当时每人的职务和级别机械地套衔。因此按职级评衔存在一定的伸缩性。例如一些将领因参加革命工作或参加革命军队较晚,在评衔时级别相对略低,但他们在战争年代,尤其是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时贡献大,职务提的也快,达到了评衔所规定的职务标准,那么在评衔时就要适当放宽条件。所以,同为少将,有正师级的,有军级的,还有准兵团级的。另外,有一些将领的级别高而评衔相对偏低,还有少数干部资格较老,有重大战功,但历史上又屡犯错误,评衔也不可能太高。

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横空出世(5)
针对这些情况,中央军委的《军衔指示》规定:“有些干部的级别如确实偏低,在评定军衔前未及调整或者过去尚未确定级别,在评定军衔时应予适当调整和确定,以便统一地依据其级别适当评定军衔等级和合理地解决其待遇问题。有些干部的级别如确实偏高,在评定军衔时,对其军衔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与一般干部的军衔等级适当拉平。”总干部部《关于评定军衔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有些干部政治品质不好,其军衔等级可降低评定;个别干部在革命斗争中曾建有特殊功绩或有特殊代表性者,亦可根据其现有级别酌情评为高一级军衔;有些干部职级悬殊过大,影响到军衔评定过低者,应参照编制军衔适当提高评定,一般以不低于其所任职务编制军衔三级为原则。
按规定,授予大校军衔者多数是1952年被评为正师级的干部,也有少数抗日时期入伍的准军级和个别副军级干部,还有少部分红军时期入伍的副师级干部。全军首次被授予大校军衔的不足1300人,占准尉以上人数的%,仅为少将人数的倍,可见大校的授衔条件相当严格。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认真执行规定,罗荣桓还亲自找一些干部谈话,做好说服解释工作,说明原委,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照顾大局,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
还有起义、解放的原国民党军官的授衔问题。1955年1月中旬,在总干部部召开的“全军军衔奖励工作会议”上,与会者提出,“起义军官开始评定的级别,都是按其起义时的职务评定的,一般都偏高,有的以后调到学校当教员,级别与职务已不相称,如仍以原定级别来评衔就不够妥当了”。总干部部认为,“这是涉及政策性问题,必须慎重处理……报请军委审查后再作确定”。
不过,早在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向中央军委请示报告过起义军官授衔的问题。报告说:“起义中的领导人物,如陶峙岳、陈明仁、董其武等均已评为正兵团级,在实行军衔制时应按党的政策须予照顾。但如照顾过多,似不合军衔的原则,因为起义部队中尚有部分军官‘吃饭不做事’也干不了事的人,我们认为应提前转业予以安插,否则实行军衔制时其军衔等级难以评定。至于已经改造较好,仍在部队服务者,应与我军所有干部一视同仁地按评定标准授予其军衔。”
1955年1月和3月,两次干部工作会上都又郑重其事地研究确定过这类人员的评衔原则,总的精神是:“对起义军官,凡已评过级,或虽未评级但符合授予军衔条件者均评定军衔。对解放军官,如原系旧军队的尉级军官,经改造后参加我军工作,已经评过级,又符合授予军衔条件者,均评定军衔”。“如原系旧军队中的校以上军官,一般不授予军衔,个别特殊情况需授予军衔者,应由各大单位党委研究,呈报国防部审批。”
1955年4月1日,总干部部在《补充规定》中对“起义或解放”有一个界定:“是指自解放战争以来起义或解放入伍的旧军队之军官,不包括抗日战争时期起义和解放入伍的人员。”建国初期人民解放军的干部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国民党部队的起义和解放官兵,据实行军衔制度前夕统计,我军干部中曾经在国民党部队服过兵役的有万多人,占干部总数的%。其中起义军官基本上都是原职留用,解放军官酌情使用,起义和解放战士经过战斗考验和实践锻炼,很多被提拔为干部。这是在评授军衔中的又一个特殊群体,因此军委领导机关特为他们规定了评授衔政策。


阵容豪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亮相于世(1)
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正规化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此,*中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非常重视。作为主管全军授衔工作的总干部部,更是日夜不停地工作,力争向建军28周年献礼。
1955年初,总干部部制订了《评定军衔的工作计划》,要求“各级军官的军衔经批准后,统应于8月1日前办好授予手续,于8月1日命令授予”。6月28日,总干部部在向中央军委的《关于审批现役军官军衔分批公布的请示》中提出:由于评衔数量甚大,“八·一”前难以如期完成军衔授予任务,建议少将以上军衔,“八·一”前授予,校、尉官军衔,“十·一”前授予。军委第39次会议讨论,同意“分批公布”。但是,由于对军衔评定的复杂性估计不足,修订后的公布计划又一次延期。直到9月初,授予元帅级和将军级军衔人员的名单终于全部拟定,并经军委审查批准通过。
9月3日上午,总干部部罗荣桓部长和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三名副部长署名,向国务院周恩来总理并全国人大刘少奇委员长呈报了履行授予11名军委委员为元帅军衔的法律手续的报告。这11人是朱德、彭德怀、*、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
9月3日下午,在罗荣桓主持下,中央军委召开了授衔工作总结会议。彭德怀、刘伯承、贺龙、陈毅、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都出席了会议。在会上,罗荣桓宣读了少将以上人员名单,赖传珠作了授衔准备工作的总结报告。
9月16日,周恩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授予朱德等1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名单中少了*。*一是主动让衔,二是遵守在地方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军队人员不参加授衔的规定。
9月20日,总干部部将中央军委最后决定的《元帅、将官名单》,上报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行法律手续。
9月23日和9月27日,通过正规的法定程序,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首次授予的1048名将帅正式诞生。
175名中将依次是(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秋生、万  毅、孔从洲、孔石泉、孔庆德、文年生、方  强、方正平、王  诤、王必成、王近山、王宗槐、王尚荣、王秉璋、王恩茂、王紫峰、王辉球、王道邦、邓逸凡、韦  杰、卢  胜、甘渭汉、田维扬、皮定均、邝任农、刘  飞、刘  忠、刘少文、刘先胜、刘兴元、刘西元、刘志坚、刘昌毅、刘转连、刘金轩、刘浩田、刘培善、刘道生、匡裕民、向仲华、孙  毅、孙继先、庄  田、成  钧、朱  明、朱辉照、
朵噶·彭措饶杰、毕占云、汤  平、何德全、余立金、余秋里、吴先恩、吴克华、吴法宪、吴信泉、吴富善、吴瑞林、张  震、张  藩、张才千、张仁初、张天云、张令彬、张池明、张达志、张国华、张经武、张贤约、张南生、张祖谅、张翼翔、旷伏兆、李  耀、李天焕、李成芳、李作鹏、李寿轩、李雪三、杜  平、杜义德、杨秀山、杨国夫、杨梅生、肖向荣、肖望东、肖新槐、苏  静、邱会作、邱创成、阿沛·阿旺晋美、陈  康、陈仁麒、陈正湘、陈先瑞、陈庆先、冼恒汉、周仁杰、周玉成、周希汉、周志坚、周赤萍、周贯五、周  彪、林维先、欧阳文、欧阳毅、罗元发、罗舜初、范朝利、郑维山、姚  喆、胡奇才、赵  镕、赵启民、钟汉华、钟赤兵、饶子健、饶正锡、饶守坤、倪志亮、唐天际、唐延杰、徐立清、徐深吉、徐斌洲、晏福生、秦基伟、聂凤智、莫文骅、袁子钦、袁升平、郭  鹏、郭化若、钱  钧、陶  勇、顿星云、崔田民、常乾坤、康志强、曹里怀、梁从学、梁必业、梁兴初、阎揆要、黄火星、黄志勇、黄新廷、傅连暲、彭明治、彭  林、彭嘉庆、曾国华、曾泽生、曾绍山、曾思玉、温玉成、程世才、覃  健、谢有法、韩  伟、韩练成、韩振纪、詹才芳、赖  毅、鲍先志、廖汉生、廖容标、蔡顺礼、谭希林、谭甫仁、谭冠三、谭家述、赛福鼎·艾则孜、滕海清。

阵容豪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亮相于世(2)
798名少将,全部按编制单位顺序排列,同一单位内的则以级别高低为序。(名单略)
关于上将及其以下军衔的将军,其名单的排列顺序基本上是以将军们此时在军队的任职职务,按照各大军事单位的顺序排列,依次是国防部、军委各总部(总参谋部、训练总监部、总政治部、总干部部、总后勤部、总财务部、总军械部、武装力量监察部等8大总部)、军种(海军、空军、防空军、公安军等4大军种)、兵种(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等4大兵种)、军事院校、大军区(北京、沈阳、兰州、济南、南京、武汉、广州、成都、昆明、新疆、西藏、内蒙古等12大军区)、志愿军等各大军事单位。其中军事院校和军兵种的次序略有变动。中将和少将的排列顺序在大军区仍按原6大军区:西北军区、西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华北军区、东北军区来进行,同时,少将在系统单位内按照职务级别:准兵团级、正军级、副军级、准军级、正师级等,分别轮次排序。
1955年12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命令:授予周子祯、慕生忠、黄鹄显、凯墨·索南旺堆4名高级军官以少将军衔。
1956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命令:授予沈阳军区副司令员王建安上将军衔,为正兵团级;授予装甲兵副司令员聂鹤亭装甲兵中将军衔,为准兵团级;授予王赤军、孙润华少将军衔。
1957年授予白天、王凤梧少将军衔。
1958年7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命令:授予总后勤部政治委员李聚奎军需上将军衔,为正兵团级;授予总后勤部副部长兼卫生部部长贺诚军医中将军衔,准兵团级;授予桑颇·才旺仁增少将军衔。
至此,中将以上军衔共计授予、补授254名:元帅10名,大将10名,上将57名(首次授衔55名,补授2名),中将177名(首次授衔175名,补授2名)。到1965年取消军衔时再无变化。少将807名(首次授衔798名,补授9名),到1965年取消军衔时,又分若干次授予和晋升少将553名。
从实际授衔结果来看,90%以上的高级干部是按照本人1952年评定的军队级别并参照编制军衔规定执行的。但中央对将帅的名额也是有一定限制的,规定授元帅10名、大将10名、上将55名、中将175名,高级将领合计250名;少将800名左右;将军总数控制在1000名左右。所以,并不是所有够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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