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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夜雨百年心-第30章

小说: 夜雨百年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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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的愧疚深深的遗憾。所以后来,他也就自然而然地放弃了续弦的想法。罗启瑞没有母亲,性格比较孤僻,父亲和他相处的时间又少,而且罗耀嘉是一个很理性的人,不会纵容孩子,一有时间就训导儿子,望子成龙。所以罗启瑞和父亲的关系一直紧张,还喜欢亲近比自己年长的女性。

到他十六岁念高中的时候,罗耀嘉生了一场大病,家里请了一个看护,是个二十岁的未婚姑娘。这个时候姐姐已经去了外面念西医书院,那时候的港大的前身,住在书院里,不是天天回家。他和这个姑娘朝夕相处,就萌生了感情。罗家家世显赫,罗启瑞又是独子,于是这个姑娘也使了一些心计。就在两人酿成大错以前,一个偶然的机会被罗耀嘉发现,这个姑娘自然是被遣走了。之后,罗耀嘉在家里大发雷霆,动用家法,他觉得这件事事实上都是儿子的错,是儿子不学好,就算这个姑娘也有错,那儿子做为男方,也应该承担所有的责罚。罗启瑞并不辩解,他本来就不怎么和父亲多说话。他只是默默地承受了一切,最后他对父亲说自己想离开香港。罗耀嘉不允,说如果没有自己在身边管他,他将更加无法无天。罗启瑞就说,你什么时候管过我?我留在香港,你不怕我去找她?这前一句话给了罗耀嘉很大的打击,他对儿子一片赤诚,万般宠爱,就换来这么一句话?这后一句话,也让他深深的顾虑,儿子执拗的性格,他不是不知道,他也担心他再去和这个护士纠缠不清。他在妻子的遗照前默默地流泪。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他决定把儿子送去英国。罗美卿见父亲和弟弟闹得很僵,心里也很着急,爸爸既然想把弟弟送走,她觉得两个人分开一下也好。可她没想到,弟弟自从去了英国以后,就再也没有回过香港。

罗启瑞最初住在罗耀嘉一个英国的朋友家里,因为罗耀嘉不舍得儿子去住寄宿学校。这个朋友是英国人,夫贵妻贤,子女众多,其乐融融,给了罗启瑞很大的温暖。他念了牛津以后,闲暇还时常回这个家里,他们也把他当作一家人。但是他从来没有给父亲写过一封信。他和姐姐一直联系,他相信他的情况姐姐都会告诉父亲。他和父亲的感情不深,虽然他知道父亲都是为了他好。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也不想回香港再去面对父亲。而且他少年就出来,早就养成了独立的习惯,他如果回香港,就是罗耀嘉的儿子,而不是罗启瑞,他并不稀罕,尤其是这么一个严酷的父亲。他自己本身也很西化,香港的落后,他不是不知道,他不想回去。后来他就留在了伦敦做事,他娶的是原来罗耀嘉那个朋友家里的一个女儿,比他长两岁,生的两子两女,虽然姓罗,但都是混血。这一点又伤透了罗耀嘉的心,他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娶英国人,他不仅觉得自己和罗家被损害了,他还觉得自己和罗家被侮辱了。自然他和那个英国朋友也不再联系了。

所以宝姿姐弟每次去伦敦就住在舅舅家里,放大假过大节也在舅舅家度过,倩余是她的密友,自然也被邀去过。宝姿和舅舅共同话题非常的多。她知道外公是怎么想的,但这些是长辈间的恩怨,她不好评价和置喙。舅母不会说中文,但人很好,对他们姐弟也关怀备至。她和舅舅的子女也都谈的来,他们都有中文名字,中文说得也不错,从这一点上,她觉得舅舅至少没有忘记香港,没有忘记自己是中国人,但是她也不好在外公面前说这些,因为在唐家,在罗耀嘉的面前,从来没有人提罗启瑞这个名字以及和他有关的任何事。她和母亲罗美卿私下里倒常会谈论舅舅及舅舅的家人。她和弟弟还有这次倩余从英国回来,舅舅舅母都有给罗美卿带一些东西,是一些上好的英国的家居用品和洋货。罗美卿自己收了,写了回信,也不告诉父亲,但是她知道父亲知道。





第二部 (三十)

凌小珊在第二年的春节过后不久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就像老太太希望她的那样,也像她自己希望的那样。她给儿子取名叫丁爱伟。丁力嫌这个名字还不够气派,但是老太太喜欢,觉得名字就是要简单点儿好养活,丁力这个名字就是这样,所以如今你还活得好好的。丁力就郁闷了,说,妈,这都是哪跟哪儿,现在别说一个儿子,就是十个儿子我也好养活!凌小珊就笑倒了。这个孩子长得比较像丁力,也是虎头虎脑的。丁力在文华大摆满月宴,请的都是显贵巨贾,洋人也都送来了贺信。他抱孩子出来给瞧,人都说孩子长得像爸爸。丁力呵呵一笑,说,他是我儿子,当然像我啦!但是慢慢地,老太太和凌小珊发现,小伟比较安静,这点就比较像凌小珊了。照老太太的说法,丁力像小伟这么大的时候,哪里肯有一刻安静呢,不是要抱,就是要闹,她那时候白天黑夜都没睡过安生觉儿,天天抹泪儿。

也就是丁爱伟满月的当天晚上,建中辖下的所有赌场客人的输帐一概不计。因此所有的地方都人山人海,如火如荼。这个夜晚,在上海人的记忆里,是一个非常灿烂又奢靡的夜晚。

很快,凌小珊又和丁力一起出现在客人们的各种活动上。家里有奶妈,保姆,还有老太太和小梅,凌小珊是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她本来是一个人,现在有了丈夫,又有了儿子,还有一大家人。可是她这么快就开始又和丁力一起出去,并不是因为她喜欢,也不是因为丁力喜欢,而是因为需要。

建中自从一年前的古董事件以后,基本上算是得罪了英国领事馆。虽然商人们都是唯利是图,但租界就这么大地方,做生意都是在领事馆的眼皮子底下行事,虽然上面没有说过什么,但英国人和建中以往的买办生意还是渐渐地丟淡了。建中后来继续和法国人,美国人合作来往,如今还有杜邦和摩力士 ‘转让’的地产生意和自来水厂代理,在华商里算是实力相当的雄厚了。文强走了以后,日本人对建中的芥蒂是少了很多,只是他们现在有聂人王,也不必再找别人合作。丁力也不想和他们再攀关系,冯先生和精武门满门的惨死,丁力看了也心惊,不论是亲日本人的还是反日本人的都没有好下场。而且就算想攀关系,可能难以避免要和聂人王起冲突。丁力并不糊涂,虽然建中现在在道儿上的力量也不弱,但是想取代聂人王又是另当别论,就算能取代,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他老觉得心里不够踏实。于是凌小珊就说,让他见见葡萄牙人斯瓦先生。

斯瓦先生是凌小珊以前的常客。只是因为那时候,建中忙着复仇的事,主要是和英国人法国人做生意,找美国人,是因为他们的实力也很强,可以起到制衡作用。葡萄牙在租界里的势力要比上面这三个国家弱得多,人数也比较少,可是也是老牌的在华势力。虽然葡萄牙是位于欧洲西南尽头的小国,但在大西洋区域,葡萄牙是前线国家,这个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大航海时代它的重要作用,它在海外拥有大量殖民地。葡萄牙早在中国明朝的时候就已经‘伸手’进来了。葡萄牙还是一个时时保持中立的国家,因此和租界里各国领事馆的关系都久远而和谐。葡萄牙人在租界的英美机构中多数担任低级职务。但是斯瓦先生是葡萄牙总领事,在洋人圈子里的地位和作用还是举足轻重的。

凌小珊当然不知道这些,但是她知道斯瓦先生是谁,而且知道他和各国人关系都好,别人都给他面子。斯瓦先生又对凌小珊的印象很好,因为他喜欢安静的姑娘,他邀凌小珊都是因为很多时候需要一个女伴,比如应酬需要上赌场或是俱乐部,而他的夫人有时不便或不愿前往,而且他很多时候需要的是中国女伴。他的夫人也和凌小珊见过面。后来凌小珊结婚的时候,他的夫人还送了一条烹饪好的鳕鱼来。鳕鱼是葡萄牙的特产,葡萄牙人非常钟情于鳕鱼,在公共租界里的葡萄牙餐馆里可以点到这个菜,但是这个来自领事馆的礼物当然是很名贵的。





第二部 (三十一)

于是丁力夫妇新婚的时候就在某高级会所单独回请了斯瓦夫妇。北欧人比较保守傲慢,但是南欧人就比较热情好客,如今葡萄牙国力也没有那么强了,自然架子也小一些,加上凌小珊的一点渊源,他们也就欣然应邀了。丁力的性格比较符合斯瓦先生的脾胃。斯瓦先生肤色不像北边的白人那么白,长相也有着南欧的人特质。丁力也比较喜欢他。 回家以后,他对凌小珊说,斯瓦先生不像我以前认识的洋人。后来他们就开始时时地往来。当然,建中的码头和赌场生意给葡萄牙人也带来了不少方便和利益。

凌小珊还有一个本事,她很会挑酒喝酒,当然不是日本的清酒,而是西洋葡萄酒。这也是斯瓦先生时不时指点她,她再自己一直用心学习的。葡萄牙的葡萄酒自罗马时期就已经开始出口,罗马人将他们的酒神巴克斯与葡萄牙联系起来,所以葡萄牙人对于葡萄酒的研究和鉴赏是这个小国源远流长的传统,举世闻名。这也是以前为什么好多洋人,特别是法国人喜欢凌小珊的其中一个原因。凌小珊的这个特点让她在以后的岁月里为丁力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好处。只是从他们认识直到成婚,这个优点没有派上什么特别的用处,所以丁力那时并不知道。他自己也喝洋酒,包括葡萄酒,但是他就是捡贵的喝,不知道里面的门道,所以他在凌小珊家喝的那些葡萄酒,虽然都是上品,但他也没有觉出有什么不一样。但是婚后,丁力就慢慢地发现凌小珊依然在洋人的交际圈里受到普遍的欢迎。洋人又都比较开放,没有说女人结了婚就不能再出来交际,或是再不便和别的男人跳舞了,成熟的女人有成熟的女人的魅力。他们在社交场合都非常地‘尊敬’女人,更何况是凌小珊这样的漂亮有品位的中国女人,而且她原来就活跃在他们的圈子里。

小伟出生快三个月时的某一天,是斯瓦夫妇的二十周年结婚纪念酒会,凌小珊当然要陪同丁力去出席,这也是她有了儿子以后第一次到公共场合露面。租界的各国领事馆都有派高层出席。她那天穿的还是旗袍,一件上好质地暗绿色滚细白边的无袖高领旗袍,只在旗袍的左下方缀了几朵大的百合花。她的头发新烫过,还是用一条白色暗纹的小丝巾松松地绑住,只是放在了右肩的一侧,垂到前面来,她除了耳环和自己的戒指,没有带任何的首饰,这对耳环是她两个月前让法国那边订做的,是一副小钻石耳坠,在顶灯地辉映下闪闪发亮。 斯瓦夫妇看见他们很高兴,就像老朋友一样站着聊了两句。斯瓦夫妇没有孩子,领养了两个中国女孩,一个十岁,一个八岁。斯瓦夫人就问起凌小珊的儿子来,然后说,丁太太,恭喜你们,你现在真是比以前还漂亮了,身材又保持得这么好,都看不出来你刚做了母亲。凌小珊就笑道,夫人,我是因为睡不好觉才苗条的,可我宁可睡得着觉!斯瓦夫人也笑了。

确实,过去的三个月,凌小珊睡不好觉,虽然有奶妈和保姆在,这个头生子总是让她感到紧张,虽然小伟不是太闹,但是在前面的几个月,他晚上一定要惊醒两次,凌小珊不拍他,他吃了奶是不肯继续睡的,于是凌小珊也和孩子和奶妈一间房,方便照顾儿子。但是除了前面的六个星期,她一般都是前半夜和丁力在一起,一点钟以后才去儿子的房间。丁力也说,让她别跑来跑去的,累得慌,就别管他自己了。她只是说,反正我白天在家里也没有什么事,可以补觉,我们每天在一起的时间也不多,就让我多陪陪你。所以夜里很折腾。白天也不容易睡很长时间的觉,时间不对,睡不太着,只能躺着休息。她又不用喂奶,不用特别的好吃好喝,本身体质又不是发胖的体质,再注重调养和修饰,自然很快就恢复了身材。以前医生说的她会很容易伤风,倒没有发现,可能是因为生活条件优越的原因。马斯南路和霞飞路一带是当时上海条件设施最高级的住宅区,冬天暖气夏天空调,完备的卫生设施,一应俱全。过了三个月以后,小伟夜里就不醒了,或者偶尔醒一次,奶妈也可以哄他入睡了,凌小珊才没再跑来跑去,可以睡囫囵觉了。





第二部 (三十二)

四月是宝姿的生日。

三月中的一天,唐鹏拿着一个白色的信封进了文强的屋。文强接过来打开一看,是一张宝蓝色的请柬,他没说话,也没合上。唐鹏就说,“家姐说了,你不去也不要紧,她知道你走不开。但是她还是要请你一请。”请柬上是说邀请文强在四月的某个星期日下午去唐家的游艇参加宝姿的生日party,当然收到请柬的人不只他一个,肯定是很多人。文强沉吟的倒不是走不开,因为唐家的这些活动其实并不能完全算是私人活动,这是交际的需要,虽然他个人对罗先生和唐家的众人也喜欢,喜欢和他们来往。他一向礼拜天在家里陪程程,但也不是一个下午都走不开。他顾虑的是另一点。他明白,宝姿过生日,地点选在游艇上,多半是罗美卿想以年轻人为主,给女儿创造交男友的机会,他从来没发现宝姿有男友,唐鹏也提过家姐还没有男友,所以他觉得自己去不太合适,那是未婚男女的活动,他去了和他们也没什么可说的。

自从去年的圣诞茶会以后,其实在他的心里,已经把宝姿当作了自己的朋友,所以他在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不怎么叫她唐小姐了。宝姿这样一个女孩,又对他说了那句话,他当然受落,只是他本来就不善于也不喜欢表露自己的感情,特别是对一个年轻未婚的异性,所以宝姿并没有看出来。这几个月来,他们的接触更多了,他更了解她了,她外面看起来很矜贵很守礼很平淡,其实很勤奋很理性很敏锐,这当然和家庭和职业有关系,但这肯定和天分也有关系,唐家姐弟都是天资聪颖,而且勤奋理性敏锐和他自己本人也一致,还有宝姿是女子,这就更不容易了,所以他就更欣赏她了,作为朋友的欣赏。他们现在见面当然多半还是谈公事,但是偶尔也说几句别的,很表面很简单的别的。所以宝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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