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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谋杀似水年华-第29章

小说: 谋杀似水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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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点,冬夜早已降临,路边照例挤满了小摊小贩。小麦记得这里的每个细节,包括阳台上挂的东西,所以很快就找到早上的楼道。踏上狭窄的楼梯,她努力调整呼吸,避免因太激动而失态,直到敲响三楼房门。
  等待片刻,门缓缓打开,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这张脸有些陌生,但她很快认了出来。
  不是他,不是她的秋收。
  门里的男人也有些意外。他有双不大的眼睛,平凡的脸上长着青春痘,就跟租住在这里的“蚁族”们一样——他就是第一次见到的“魔女”,曾经被带到公安局的“魔女区”的店主。
  小麦还记得他的名字,他叫古飞。
  “是你?”他也认出了田小麦,这个在公安局审问过他的女子,“是警察给你的地址?”
  她尴尬地摇摇头,不好意思把昨晚在此过夜的事说出来,只能后退一步,轻声问道:“请问,秋收在吗?”
  “你是说阿秋?”
  阿秋?应该就是他吧,小麦点点头:“是,这是他的家吗?”
  “不,这是我租的房子,他不住在这里。”
  小麦心想怪不得屋里乱七八糟,原来是你这小子住的,秋收当年还是很爱干净的。
  “现在呢?”
  他警惕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今天没见过他。”
  “请把他的手机号码告诉我。”
  “不,我不能说。”
  她强迫自己保持礼貌:“对不起,能不能现在给他打个电话?就说小麦想要和他说话。”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不能给他打电话。”
  “那你到底又是什么人?”
  “我是——”古飞搔了搔乱糟糟的头发,“你不需要知道。”
  “求求你!昨晚,我和他就住在这个房间里!”她什么也顾不上了,也不怕被他知道这些,“你一定是他的好朋友,请你也为他想一想。”
  他却冷酷地摇头:“对不起,这一切都是他的意思,你就不要一厢情愿了。”
  “什么?”
  最后那句话刺痛了小麦的心,一厢情愿?
  “请你离开吧,我会告诉阿秋,你来过这里。”
  说罢,古飞无情地关上了房门,把她一个人挡在了门外。
  小麦用力地敲打着门,大声喊道:“请现在就告诉他,他会马上回来的!”
  门内却像坟墓似的,再也没有任何声音了。
  导师对面房门打开,一个年轻人下班回家,再次投来暧昧的目光,觉得她和古飞有一腿?小麦羞愧地低头离去,直冲到楼下剧烈喘气,好像刚才差点就要窒息了。
  在黑夜的小区徘徊片刻,好不容易找到三楼古飞的窗户,除了一盏昏黄的灯光,什么都看不清楚。
  一直等到九点,腹中早已饥饿难耐,她才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去。
  回到家里,小麦一边泡着方便面,一边打开电脑上网。进入淘宝网的“魔女区”,赫然发现店主在线。
  立刻用阿里旺旺打出一行话:“在吗?”
  然而,“魔女”很久都没有回复,仿佛在电脑那端睡着了。
  她忐忑不安地抓着鼠标,等了半个钟头,直到双眼发酸流泪,才跳出“魔女”的回复——
  “在。”
  如此简单的一个字,却仿佛上天恩赐的圣诞礼物,田小麦不假思索地敲动键盘:“你是秋收还是古飞。”
  “秋收。”
  单单看到这个名字,就让她暗自激动起来:“你为什么要逃避我?我现在就想见到你!”
  “可是,你还没有完全回忆起来,你遗漏了对我来说最关键的一件事。”
  小麦要被他弄疯了:“什么?我不知道啊!”
  “既然如此,你还可以买一样东西。”
  出现一条链接,打开是个价值五千元的定制产品。
  迅速用支付宝完成付款,“魔女”却已悄然下线。
  她捧起泡好的面,痴痴地对着屏幕。这样孤独的夜晚,该如何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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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来过了。”
古飞将手机放在耳边,坐在一堆纸箱子中间,似乎闻不到那些陈腐气味。
“你说了什么?”
电话里响起其实的声音。
“什么都没说。”
“谢谢。”秋收停顿了许久,“现在,可以结束了。”
“太好了!”
这话说得很是兴奋,说完古飞又怅然若失。
“晚安。”
挂断电话,古飞依然陷在纸箱中间,摆弄一个即将发货的长毛绒玩偶。他觉得这玩偶很像多年前的自己——那个充满自信的十八岁少年,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走向捉摸不定的人生道路。
他的家乡在冰天雪地的东北,他好不容易考入上海的一所大学,虽是最普通的经管专业,但他相信未来可以大展宏图,在这里牢牢扎下根来,实现许多儿时的梦想。然而,当他真的走出大学,却发现找工作实在太难,连续投了数月简历,参加了至少二十次面试,才幸运地被一家公司录取。他在那里干了一年,开始只有两千元月薪,原以为第二年可以加到三千,未曾想老板压根就没想过加薪,继续让他干最苦最累的销售。他果断递交了辞职书,又经历几个月的挫折与磨难,耗尽了原本不多的积蓄,才找到一家贸易公司。因为有一年工作经验,收入比过去提高了五百元,工作强度却毫不逊色。但他觉得这家公司有更好的前途,才又咬牙坚持了一年。
自从大学毕业的第一天起,古飞就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只能跟同病相怜的外地同学们合租——就在这片小区的另一套单元房,因为大学就在附近,可以经常去蹭学生食堂,当他找到工作并切换了工作,依然没能搬出这个地方,因为以他微薄的月薪,若真租下一个独居房,差不多就只剩下伙食费了。至于那些报纸上的楼盘广告,对他来说等于糊墙的纸——那些哭着吵着买不起房的本地年轻人,要比古飞这些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却从来想都不敢想买房这事的人幸福许多倍!
一年半前,公司以经济危机为由,突然把他裁员了,他毫无准备的被赶出公司,只拿到三千块钱的补偿金,继续四处投简历的生涯,原本那些宏大的理想,如今都已成了漂亮的肥皂泡,轻轻飘散到被污染的天空去了。
他看不到希望。
就在最苦难的时刻,古飞接到老家打来的电话,说是父亲生病住院继续很多钱。而他一直骗父母说自己在上海混得很好,每年至少能挣十万元,住在很宽敞的房子里,还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这些都是他的梦想,或者说是用来安慰自己的幻觉。
他绝望了。
那时,刚失业的古飞为节约房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职业,只见他大多数时间泡在网上,偶尔出门一两个钟头,每个月都要离开上海好几天,偶尔还在狭窄的陋室里弹吉他。
其实很快知道了古飞的烦恼,便主动借给他五万块钱。古飞极其惊讶,为何一个没有正当工作的人,而且是住在这种合租房里,竟会借这么多钱给一个并不相熟的室友?
他不敢要这笔钱,因为知道起码一年内还不了,其实就让他跟着自己干活——原来是在淘宝网上开店,几乎什么东西都卖。秋收总能找到最便宜最好的进货渠道,又能长时间在线应付买家,所以生意出奇的好,很快就忙不过来,需要找个帮手。
古飞有了一份新工作,其实每月付给他五千元工资,店的利润则以每月翻倍的速度增长。
不久,秋收决定开一家新店,名字叫“魔女区”,这家店的Logo就是“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这家店是用古飞的身份证注册的,所以在淘宝网的资料里,店主的姓名显示为古飞。
古飞只是秋收的助手,主要帮助他进货和发货,能让他有更多时间在线客服。秋收也从不隐瞒经营状况,每个季度都会分给古飞几万元。这让他有能力单独租下这套一室一厅,顺利还清了从前的债务,还能经常往东北老家汇钱。
不过,现在可以结束了。
。。/
对于秋收来说,一切还没有结束,只剩下最后那条丝巾。
刚接完古飞打来的电话,他平静地坐在门后的地板上,喝着冰箱里拿出来的汽水,却丝毫感觉不到冰冷。傍晚来敲门的是房东,他已结清了房租,几天之内就会搬走。
忽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是外地的固话,他随意的接起来:“喂。”
“阿秋?”
是个女人的声音,头一秒钟的迷惘之后,第二秒,秋收的心揪了一下。
他沉默了。
“阿秋!是你吗?”
没错,就是她……他还记得她的声音,下意识地回答:“是我。”
“你听出我的声音来了?阿秋?”
“是。”他握着手机叹息了一声,“你终于找到我了。”
“是啊,找的好苦,不知道问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打错了多少个电话,直到五分钟前,我还以为这个号码也是错的,没想到……真的是你。”
“对不起,我不会回去的。”
“阿秋,我没有让你回来,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过几天就要结婚了。”
这句话让他尴尬的停顿了一下,随后才说:“恭喜你!”
“好了,我只说这些,没有别的事。”
“你……不恨我?”
“现在不恨了。”
“谢谢。”
电话那头却等了几秒钟:“你呢?现在怎么样?”
“我……我现在很好。”
“那就好啊。”她的声音似乎有些哽咽,“对不起,打扰你了。”
“应该我说对不起。”
“阿秋,再见。”
电话挂断了。
秋收的身体僵硬了许久,才轻轻地放下手机,开始回忆刚才与他通话的那张脸。
他抓紧了拳头,又放开了。本来,这拳头是要打到自己身上的。
是的,他想起了那张脸。
2005年初,东莞的那场大火之后,他带着阿春的骨灰去了一趟贵州,见到了她的父亲与母亲。那是个海拔两千米的山村,偏远到徒步数小时才能进入,全村人在山间梯田种些玉米。阿春不到五十岁的父母,因为常年在山间艰苦的劳动,已经老的像七十岁的人了。他们的眼睛差不多接近失明,误把秋收当做出门多年的亲生儿子,而他将计就计没有否认。秋收打工几年下来的积蓄,只有五千多元,几乎全都给了阿春的父母。他继续假扮成阿春的哥哥,陪伴他们度过了春节。
过完正月十五,秋收告别阿春的故乡,再度回到广州打工。
他没有再回那些工厂,而是去了天河区的一家花店,每天开着轻摩出去送花。花店老板叫冬姐,是个二十九岁的广州女人,长得颇有几分像松岛菜菜子。她大学刚毕业就嫁给了一个小混混,不到半年女儿出生,还没断奶那小混混就进了监狱。离婚以后,她独自抚养女儿,为了生存才经营起花店。没想到这几年生意不错,他买了房子和车子,把女儿送进最好的幼儿园,花店里也雇了五六个人,直到她遇到这个叫阿秋的二十三岁的男人。
阿秋沉默寡言,每天闷头开轻摩送花,没想到好几次他送花过去以后,别人订花的电话又接踵而至,指名还要阿秋再把花送过来,原来是接收鲜花的女孩子们,发现了送花的男孩是个帅哥,甚至有些客户留给她电话号码,想要约他出去吃饭,可是没都被他拒绝了,冬姐因而特别注意他,有时也会单独与他聊天,常常一聊就是两三个钟头。晚上花店关门以后,当他一个人清点剩余的货时,秋收也会留下来帮着她干活。因为他的车骑得很稳,有几次她来不及开车去幼儿园接女儿,就让秋收代替自己骑轻摩去。
有天晚上,冬姐刚走出花店大门,就被一个骑摩托的飞贼拽走了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正好秋收骑轻摩送花回来,马不停蹄追了上去,他的车子骑得飞快,居然在三个路口之外,追上了那辆摩托车,一把将其揪下来。飞贼当即扔掉项链,从附近的小巷逃跑了。当秋收把白金项链拿回来,花店里只剩下冬姐一个人了,她露出感激羞怯的表情,让他帮忙把项链带到她的脖子上。虽然,他万分不好意思,但在老板的命令之下,还是轻轻的把手绕到她的背后,在她洁白的后颈上系紧搭扣。他能感到冬姐呼出的气息,重重的扑打在自己的脸上。接着,冬姐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紧紧抱住了他结实有力的后背……
花店的清晨,当他从一堆被压扁的百合花中醒来,鼻息里全是各种各样的香味,冬姐抚摸着他的胸口说:“秋收,我喜欢你,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秋收明白,经历过一次离婚,身为单亲妈妈的她,绝非一个轻率的人,她所说的“在一起”,就是法律上承认的在一起。
他却说出了一个虽然真实,却很愚蠢的理由:“可是,我的身份证是假的。”
“没关系,只要你是真的。”
“可是,我也不是真的。”他离开冬姐的怀抱,迅速穿上衣服,“因为,我是一个死人。”
这才是他真正的理由。
秋收走出花店大门前,回头亲吻了这个大他六岁的女人,有几分留恋的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脸,却又断然的摇了摇头。
忽然,耳边响起一阵熟悉的旋律——
“苦海,泛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原来是隔壁卖盗版碟的音像店,正在放这首卢冠廷的《一生所爱》。在广东打工好几年的秋收,已经会说结结巴巴的粤语了,这才听懂这段歌词的意思。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秋收跨上轻摩,带上吉他,再也没回过广州。
。。/
第二天。
下午,田小麦从上班开始就魂不守舍,手指不停的旋转着圆珠笔——这是他在高中时代养成的坏习惯,大学时代费了好大得劲才改掉了,没想这几天又重新捡回来了,就像上瘾那样再也无法戒除。
果然,小麦遭到了老板的批评,他只能口是心非的接受,心却还在那个人的身上。
“田小麦!”
前台小姐再次不耐烦的叫起来。
这是今天最有价值的声音!她飞快地冲到公司门口,接到一份薄薄的快递,发件人果然是“魔女区”。田小麦飞速签完字,戴着头盔的快递员刚要转身离去,她却感到某种熟悉的气味,前天半夜在他身上闻到的气味,还有十年前不变的气味——
“等一等!”
她大声地喊道,快递员却加快脚步向电梯冲去。
小麦牢牢将快递捏在手中,不顾一切的追到电梯口。正好电梯在这层开门,她和快递员同时进了电梯,里面还站着好几个人,都是穿戴整齐的白领,对突然闯入的快递员,投来轻蔑和厌恶的目光。田小麦就当周围人都不存在,粗暴的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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