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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失衡的时间-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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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能很难理解,但对于亚历克西斯,陪审团可以这样下判断。他们已经有了清楚的证据表明,剃须刀是怎么到亚历克西斯手上的,而且法官觉得没有必要在布莱特搞错潮汐的问题上给他太大的压力。既然亚历克西斯不刮胡子,如果不是去自杀的话,那他要剃须刀做什么?不过,为了表示公正,法官也列举出一两点自杀推论可疑的地方。亚历克西斯有返程车票的事实,护照的事实,装满黄金的钱袋的事实。这些让人觉得死者曾计划离开这个国家。即便是这样,难道不可能是他在最后一分钟失去了理智,决定用最便捷的方式来离开这个国家,同时也离开自己?死者显然是戴着手套自杀的,这一点很古怪,但自杀这一现象就是以古怪著称的。当然,还有威尔顿夫人(对于她我们感到深深的同情)关于死者心情的证词,但这与威廉·布莱特以及拉法兰克夫人的证词又矛盾。

简单地说,这个从出生和性格特点上都带有典型俄国色彩的男人,因为感情的纠葛和神秘的信件而烦恼,情绪状况很不稳定。他想摆脱世间的纷扰,并得到了一把剃须刀。他的尸体是在一个无人的地方被发现的,由此可见自杀的过程并没有人陪伴。他的身边就躺着一把致命的武器。沙滩除了他的足迹之外没有别的足迹,而且尸体发现人到达现场的时间那么接近死亡时间,所以可以排除凶手顺着沙滩从犯罪现场逃离的可能性。证人波洛克发誓死亡发生的时候,他在远处的深水地带,在附近没有看到别的船只,他的证词也被范内小姐证实了。还有,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任何人有那么一点点动机来除掉死者,除非陪审团愿意去关心一下关于勒索和布尔什维克的那些没有头绪的提议,但这些提议没有证词可以支持。

听完这段简单总结,温西对昂佩尔蒂笑了。总结里没提到那些必要的隐瞒和假设,没有提到礁石上的裂缝,也没有提到马掌或者威尔顿夫人关于财产的安排。陪审团的人一起小声说着话,然后是一段沉默。哈丽雅特看着亨利·威尔顿,他紧紧地皱着眉头,他的母亲正在急促地对着他的耳朵说话,但他根本没在意。

现在,陪审团主席站了起来。他是一个结实的家伙,看起来像是个农场主。

“我们一致认为,”他说,“死者是因为割喉而死的。我们当中的大多数认为他是自己结束了生命。但有些人(他盯着帝国自由贸易者先生)认为这件事和布尔什维克有关。”

“采取大部分人的意见就行了,”法官说,“是不是大部分人都同意是自杀?”

“是的,先生。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嘛,吉米·考布利。”陪审团主席尖锐地低声说道。

“你们的判断是,死者是因为割了自己的喉咙而死的。”

“是的,先生。我们还有一个建议。我们觉得警方关于外国人的规定条款应该严厉一些。死者是一个外国人,不管是自杀或是谋杀,这对一个夏季的旅游热点城镇来说,是件很不愉快的事情。”

“这我不能接受,”法官不耐烦地反对说,“死者在国籍上来说是个英国人。”

“这没有任何区别,”一个陪审团成员严肃地说,“我们真的觉得规章制度应该严厉,我们一直都这么认为。先生,把它写下来,就说这是我们的观点。”

“好吧,”温西说,“帝王是由血缘造就的。当君权进门的时候,理智就飞出了窗外。好吧,我想就这样了。我说,侦探。”

“勋爵阁下?”

“你要拿那张纸干什么?”

“还不是很清楚,勋爵阁下。你觉得我们能从这里查出什么吗?”

“是啊,把它送去伦敦警署,让他们找个电报专家来破译。就算纸张被染了色,也还有许多事情可做。帮我接帕克总探长——他可以把它交到合适的人手上。”

侦探点了点头。

“我们就这么办。我相信那张纸上一定有我们想要的东西,只是能不能找出来的问题。我从没见过比这更奇怪的事。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两个疑点的话,看起来就像是一桩再简单不过的自杀。而且,当你把这些疑点分开来看的时候,它们似乎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比如说布莱特,我还以为能在他身上找到点什么漏洞。我见识过这些从来没见过海的家伙,他们当中十个有九个根本不会注意潮汐是否涨起来了,或者潮汐到了什么位置。我觉得他是在撒谎;你也这么觉得,但你不能指望陪审团会仅仅因为一个人分不清潮汐的高位和低位,就给他定下谋杀的罪名。我们得继续关注这个家伙,但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借口把他继续留在这里。既然陪审团的判决是自杀(这从某种程度来讲对我们也很有好处),那如果布莱特要离开的话,我们就不能拦着他。除非我们付住宿的钱让他留在这里,但还不知道要留他多久,这对那些纳税人来说不合适。他没有固定的地址,你看他所从事的工作,怎么可能有固定地址呢。我们只能发个通告让大家留意着他,除此之外也没有办法了。当然,他还会继续更换名字的。”

“他现在是不是在领失业救济金?”

“没有。”侦探说,“他说自己人穷志不穷。我得说,这件事也非常奇怪。不过,他马上就要领取《晨星报》的悬赏了,也不需要去领失业救济金。但不管有奖赏也好,没有奖赏也好,我们不能强迫他花自己的钱留在威利伍康伯。”

“去找哈迪先生,看看报纸能不能把奖赏发放的时间再拖延一些。如果他不去领奖金的话,我们就可以肯定,一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对钱的蔑视,侦探先生,是所有犯罪的根基,或者再怎么说也是非常明显的疑点。”

侦探笑了。

“你跟我想的一样,勋爵阁下。那个家伙不去领他能拿到的钱,这点很可疑。你说得很对,我会跟哈迪先生说的。而且我还会试着把布莱特多留几天。如果他身上真的有疑点的话,他不会急着跑的,他会害怕落下嫌疑。”

“如果他同意留在这里,看起来就更可疑了。”

“是的,勋爵阁下,但是他不会那么想的。他不想搞出麻烦来。我敢说,他会再多留几天的。我其实在想,如果我们给他安上其他什么小麻烦……我不知道,但他是一个很狡猾的人,我在想我们也许能找到什么理由把他拘留起来。”侦探眨了眨眼。

“侦探,你要陷害他?”

“上帝啊,不是的,勋爵先生。在这个国家,我们可不能这么干。但一个人可能干过许多在某种程度上跟法律不符的小事。比如说当街赌博,酗酒或者闹事,在规定的关店时间之后买东西之类的——这些零碎的事找起来很方便。”

“我的良心啊!”温西说,“头一次听到这么好听的话!好了,我得走了。你好啊,威尔顿!我不知道你在这里。”

“这可真是有趣啊。”威尔顿先生挥了一下手,“人就是喜欢讲蠢话,是不是?你会认定这件事就像馅饼一样平整简单,但我母亲还是在说什么布尔什维克,连法官的裁决都不能让她安静下来。女人啊!你跟她们讲道理会把自己气死,她们所能干的事只是一遍一遍诉说同样的废话。她们说的话你一句都不能相信,是不是?”

“不是所有的女人都一样。”

“她们也是这么说的,但这也是废话的一部分。现在,就说这个范内小姐吧。一个好姑娘,真的,看她处理麻烦事的样子,还真有模有样——”

“范内小姐怎么了?”温西赶紧问道。然后他又想,爱上一个人真是糟糕!我已经失去了潇洒的风度。

威尔顿笑了。“没有冒犯的意思,”他说,“我只是说,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像那样的女孩,你怎么能指望她对鲜血有什么了解——明白我的意思吗?女人们总是会设想血流得到处都是的场面。她们总是爱读小说,《在血中挣扎》那类东西。这类东西对她们的诱惑力很大。她们只看到她们觉得应该会看到的东西。明白我的意思吧?”

“你似乎学过女性心理学。”温西严肃地说。

“哦,我倒是特别了解女人。”威尔顿先生扬扬得意地说。

“你是说,”温西接着说,“她们想的那一套都是唯心的?”

“嗯?”

“俗套话。‘母性的直觉是独一无二的。’‘狗和孩子无所不知。’‘善良的心比王冠更重要。’‘困难磨炼品格。’这一类的陈词滥调,把所有与之相背的证据都忽略不计。”

“是啊,”威尔顿先生说,“我的意思是,你知道,她们觉得一件事应该是这样的,那么她们就说这事就是这样的。”

“是的,我明白你想说的意思了。”温西在想,如果在地球上,还有一个人可以一遍遍地重复一句俗套话,但脑子里却不知道它的明确意思,那就是威尔顿先生;他还把这些神奇的话语用骄傲的语气朗诵出来,以为是自己发现的真理。

“你真正的意思是,”温西继续说,“我是这么理解的,你认为我们不能完全依赖范内小姐的证词?你的意思是,她听见了一声尖叫,然后发现了一个喉咙被割开的人,还有一把剃须刀就在他旁边。这看起来似乎那个人刚刚自杀,所以她就想当然地认为他就是刚刚自杀的。那么,血液就应该还是流动的。所以,她就自己说服自己,硬说血液当时还是流动的。你是不是这么想的?”

“是的。”威尔顿先生说。

“所以,陪审团裁决这是自杀。但你和我,我们都很了解女人,知道那关于血的证词可能是错的,那么,这还是很有可能是谋杀了。是不是?”

“哦,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威尔顿先生反对说,“我感觉这百分之百是自杀。”

“那你现在嘟嘟囔囔什么?这多么显而易见啊。如果那人是在两点钟之后被杀的,范内小姐就应该能看到凶手。她没有看到凶手,那么这就是自杀。自杀与否这完全取决于范内小姐的证词,她的证词表明死者是在两点钟之后死的。是不是?”

威尔顿先生为这令人惊讶的逻辑思考了一会儿,但最终还是没有察觉,这个三段论究竟是前提和结论倒置,还是中词不周延,还是前提本身就不正确。但他的脸明显变轻松了。

“当然啦。”他说,“是的,我明白。这显然就是自杀,范内小姐的证词能证明这一点。所以她应该还是正确的。”

温西想,这段畸形的三段论逻辑甚至比上一个还要拙劣。一个能做出这样结论的男人是不可能想出什么花样的。他给自己建立了一个新的三段论:

那个谋杀的凶手不是傻子。

威尔顿是个傻子。

所以威尔顿不是凶手。

这个推断似乎很有道理,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威尔顿又在为什么烦恼呢?唯一有可能让他担心的就是,他两点钟的时候没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这也同样让温西烦恼:所有最好的嫌疑人在杀人的那个时间段都有不在场证明。

然后,突然地,灵感的闸门打开了,刺穿了他脑子里黑暗的角落,像一道探照灯的光线。上帝啊!如果这是事实的话,威尔顿就绝对不是一个傻子。他是一个侦探一生中能够遇到的最聪明的罪犯。温西观察着威尔顿自以为是的外表。这可能吗?是的,这有可能,而且,如果哈丽雅特·范内没有带着她的证词出现的话,这个计划可能非常成功。

从这点着手来分析,看看结果会怎么样。两点钟的时候,威尔顿在平铁谋杀了亚历克西斯。他早就在什么地方把小母马拴好了,一点半离开三根羽毛餐厅之后,他去了小路,一秒钟都没有耽搁就牵到了马。然后他肯定是让马竭尽全力地奔跑。假设他在二十五分钟之内跑了四英里的路。那么两点钟的时候,他离平铁还有半英里。不,这样不行。把时间再拉紧一些。让他一点三十二分从亨克小路出发,让他把马速赶到九英里每小时——那时间就差不多了。再让他在五分钟之内走到礁石边,那是一点五十五分。然后呢?把马赶回去?在哈丽雅特醒前五分钟,他让马顺着沙滩向回跑,自己步行,在两点的时候到达平铁。

他杀了人。他发现哈丽雅特来了,就藏在礁石的缝隙里。同时,那匹小母马已经跑回家了,或者已经到达路边的某个地方,正往上跑,或者——

不用再想那匹马了;反正它是跑回自己的草地和溪水边去了。时间很紧张,整件事似乎精细得有些不可能,但并不像他最初想的那么绝无可能。假设事实就是这样,那么,如果哈丽雅特当时不在场的话,会怎样呢?几个小时内,潮汐就会盖住尸体。‘停在那里吧,摩洛哥。①’如果威尔顿是凶手的话,他不会希望尸体失踪的,他会希望他的母亲得知亚历克西斯的死讯。是啊,但在一般情况下,尸体很快就会回到沙滩上的。是因为强劲的西南风和三百块小金币的缘故,尸体才一直没被找到。就算这样,尸体最终还是找到了。好,如果哈丽雅特没有在那个时候发现尸体,他们就不能证明,死亡时间不是在更早一些的时候——比如说在十一点和下午一点半之间——这段时间威尔顿已经有不在场证明了。事实上,受害者提早到达了达里关卡,这让死亡时间看起来似乎比起真正的时间要更早一些。为什么你会引诱受害者在十一点半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然后等了两个半小时才把他了结?无非是想让别人推测,你是在更早一些的时候杀了他的。然后,还有一对固执的家伙,波洛克和他的孙子,在他们吝啬的证词里也提到了,他们看见亚历克西斯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躺”在平铁上。那也是计划的一部分。就是这样,肯定是这样。这宗谋杀案本来是想伪装成在早晨发生,这就是为什么威尔顿会在不在场证明上执著得几近可疑,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去威利伍康伯一趟。“总是要怀疑那些有确凿不在场证明的人”,这难道不是侦探守则中的第一真理吗?这个确凿的不在场①引自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

证明就是等着别人来仔细调查的;就是等着能通过任何检验的,因为怎么可能出错呢,这是事实啊!这看起来很奇怪,那是因为它本意就是要看起来奇怪。它是在大吵大闹,央求着别人去调查自己。这个不在场证明简单又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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