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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红线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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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现在在哪里?”忘言问。
“英国。”红线连头都没有抬就回答说,“看哪里的警察鸡飞狗跳就知道父亲的行踪了,这一次竟然和爱德华闹到了贝克街,难道他真的打算把福尔摩斯先生的蜡像偷回来作为他的战利品吗?”
爱德华——莫奇罗宾当年亲自挑选的孩子,也由莫奇亲自教导。而忘言嘛

“小子,我这辈子都记得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红线总是气鼓鼓地抱怨,“竟然只有一个字——切!”
“因为如果那是我再不出声,你就要给我起名字叫‘珍珠’了!”忘言一反常态地跳脚,“起的那都是什么名字啊!海王子、珍珠、还珠”
红线捂住嘴笑得浑身发抖,不错,忘言就是用“大海的王子”换回来的那个孩子,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他,清醒后却忘记了一切有关自己的前尘往事。
岁岁年年,日日月月,不知不觉间流年已经抛却了八载。当年的两个孩子已经长大,身体如青竹一般,好似一夜之间就拔高,而容貌就如初春的花蕾一般,生气勃勃。
二十岁的红线依然是短短头发,有着桃子一样的鼓鼓的脸蛋,圆圆的眼睛总是闪着狡黠的光芒;她总是喜欢带上一副黑框眼镜,让人一眼望上去感到雌雄莫辨,伴着她那一米六四的身材,看起来就像一个可爱的高中小男生。
而忘言却越发向一只小狐狸的方向发展,他有着细长迷人的丹凤眼,总喜欢眯着将眼底的光彩小心收藏;他有着白面小包子一般的脸蛋和可爱的笑容,但对于外人却懒于微笑;他的头发是乌黑的,柔顺服帖,常常让人误以为那就是他的性格——可是红线知道,这小家伙会在你疏于防范的时候,露出獠牙吓上你一跳。他今年虽然只有十六岁,却有一丝少年老成的味道,他学会的一切都是红线教出来的,可就算是在熟悉的人面前,人们也往往会忘记红线要比他大的这个事实。
“高烧,折磨,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槽糕了,他身上所背负的一定是可怕的往事。”J偶尔会叹息着对红线说,“忘记了也好,谁说忘却不是神的恩赐?”但他随后又会接着说:“小姐真的相信他失忆?这可不是电视剧。那孩子可不像是”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我为他起这个名字就是想告诉他,最宝贵的东西,都在心里埋藏,不一定要别人倾诉才能证明它们的存在。而且就算他是装的又如何?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像被别人提到的过往,那是我们的底线。就算他会给我带来麻烦或是不可预测的未来,我也绝不会为这些而忧虑,因为从决定救下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有了准备,这是我选择的路,所以我绝不后悔。
我唯一忐忑的,就是把他拖进我的世界。”

【2】
“这一次的工作是什么?”红线问J。
“人骨笛。”J将图片给两人看,“藏传佛教中的法器,藏语称‘罡洞’。长约30厘米,相传是用十六岁少女的小腿骨制成,两端包银,上面还镶宝石,据说这种法器吹起来声音尖利刺耳。”
“听起来真恐怖!”忘言绷起包子脸。
“就像天主教视死亡为神圣的是,死后将尸身献给上帝以象征无上的赞美一般,藏传佛教也认为灵魂是永恒的。”红线表情肃然,“他们认为一旦灵魂由于死亡而脱离了身体,身体便形同于石块、土木之类没有生命的物质。而这些法器所用的骨头都是人死后被僧人送到天葬厂时,按照严格的密教规定举行隆重的天葬仪式后留取的。如今制作人骨法器这种事情已经消失了,而遗留下来的法器都变成了文物,成为了密宗修炼者和工艺品收藏家追求的珍品,因此价格不菲。”
“是吗?可是无论用怎样的理论来武装,对于这些用人的骨骼做成的东西,我还是感到不舒服。”
“不错,我也一样。”红线伸手搂住忘言的肩膀拍了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尘归尘,土归土,去去留留,不带尘埃才是。”
“骨笛的拥有者是个尼泊尔人,我们的雇主正是多次向他购买未果才向老爷下了订单。”J说道,“首期款已付,我们自然要拿钱办事。”
“姐,我们这一次要怎么做?”
“狸猫换太子。”

“我前天在网上向一家在骚河区的骨制品工艺店订做了一个仿制品,用它把真的换掉。像人骨笛这种东西,寻常人也不会闲来没事拿出来吹奏吧!待到主人真的发现有问题,事情大概都过去许久了。不过那店主也真有意思,他竟然问我订做骨笛要做什么。”
“姐,你怎么回答他的?”
“我说要为神吹奏圣歌啊!”
“姐你说假话都不打草稿,你只信奉‘睡觉(教)’,还神呢”忘言不无挪揄,“不过用仿制品替换这一手是不是多此一举啊,为什么不像先生一般留朵梅花或者预告函什么的,然后再直接下手?多拉风啊!”
“亲爱的,做人要低调,做贼更要低调。至于父亲为什么要留梅花——”红线的脸像是吃了青柠檬一样扭曲了一秒后恢复原状,“那是因为从前他在中国城听了一个关于贼的中国古代故事,然后他认为那个贼很风雅,所以至于预告函,亲爱的,那是你动画片和漫画看多了,只有嫌麻烦不够多,希望警察跟着自己屁股跑的家伙才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广而告之,像你姐姐这种内涵深厚的人当然还是选择低调!”
“我懂了,姐,我也知道你对先生的评价了。”忘言忍俊不禁,包子脸笑得皮薄褶足,“我恰好出门,顺便把仿制品取回来,姐就在家好好享用低调人生吧。”
“好孩子,你深得我心,记得要先换一张皮再出门。”
“姐,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把化装术讲得就像恐怖电影一样!”

【3】
忘言回来的时候表情有些奇怪,他用戴着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地将骨笛递给红线。
“骨制品的表面一般都会处理得很光滑或是涂上明漆,你要把老板的指纹也清理干净,不要留下麻烦。”红线在看书,所以看都没看就吩咐道。
“这个我自然知道,姐,我找你可不是为了这事。”忘言用指尖点点骨头,“骨制品商店的原材料是动物骨、塑胶或是骨粉石膏的合成品,可是这根骨头——你觉得它像动物的骨头吗?”
这句话成功地把红线从书里拉了出来,她接过那支骨笛,观察了一会儿,蹙起了眉头。
“这骨笛的确是严格按照我要求的尺寸样式做成的,原料是真骨。但重量有些重,颜色也太新鲜了些,应该是新骨。我们要替换的骨笛是上百年的旧骨,骨的重量一定会轻,这样的仿制品如果遇到细心的人定然会露出破绽,不过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仿制品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不错了。”
随即她将骨笛递给了忘言,“但问题在于人骨与兽骨有很大差别,用任何一种动物骨骼代替都不太可能有如此合适的。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是做个切片观察一下吧。”
“人骨的哈佛氏管形态规则,多作圆形,管径大而数目较少,骨板层排列显著。兽骨的哈佛氏管形态不规则,多作长圆形,管径小而数目较多,骨板层排列不显著。”忘言将显微镜推给红线,“姐,毫无疑问,我们中奖了——这是人骨。而且骨中的油脂还没有消散干净,我想它离开人体不过两到三年!”
“骨制品商店里竟然真的卖人骨,我的上帝,世界真疯狂!”红线做了个惊愕的表情。
“从前就有人以剔骨 、割肉、挖器官等方式,从殡仪馆里盗取死者遗体器官及组织,大发死人财,这种交易如今在黑市中也并不鲜见。姐,你说有没有必要让我们的人打听一下?”
“嗯,别急,我们先查一下骨店老板的底细吧。一个一辈子跟骨头打交道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手中的原料石什么?无论如何他也脱不了干系。我记得他好像叫麦金蒂弗什么的。”
“麦金蒂弗莱德,至于他的底细——小case!”忘言俏皮地眨了眨眼,拿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我先到警局的资料库去查查这家伙有没有案底,放心,就算这家伙有一次酒后驾车的记录都跑不掉。”
“好家伙,多有名气的人啊!”过了一会儿,忘言就感叹道,“姐,看看我们这位麦金蒂老板的过往吧,他可是曾经荣获了‘曼哈顿蓝胡子’之称的人哪!”
“蓝胡子?”红线挑了挑眉毛,“杀妻者!”
“麦金蒂的四任妻子先后失踪,他的第一任妻子十年前失踪,那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与人私奔确有可能。但是他后几任妻子的人品都是极好的,绝不是那种不负责任抛夫弃家的人,所以接二连三的失踪就显得太奇怪了。顺便说一下,他最后一任妻子在两年前失踪,身高是一米六二。”
“这骨笛用的是人的胫骨,长32厘米,推算起来是用一个约一米六高的女子的腿骨做成的。而这仿制品也是相似的长度,也就是说该死的,他不会把自己老婆的腿骨卖给了我们吧?”红线瞪大了眼睛。
“有流言说他把自己的妻子都做成了骨工艺品,但警方多次突击检查了他的店铺和家——店铺后面就是他的家,那里所有出卖品、半成品和存货,原料都是牛骨、猪骨果实塑胶骨粉一类的东西,并没有人骨制品。在他每位妻子失踪期间,他的行踪并无可疑,只在市内活动,连市郊都没有去过,而家中也没有血迹或是可疑迹象。一宗案件没有证据,仅凭怀疑是无法将人定罪的,这可不是《C。S。L》,警察先生们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无敌。”忘言摇了摇头。
“我们应该去会会这位麦金蒂先生。”红线将视线从忘言的手提电脑上移开,“敢卖给我一根真正的人骨,就要有承受死者与我的怨气的胆量。”
沿百老汇南下的第八街到坚尼街之间就是骚河区,骚河区是艺术家聚居的地区,这里散布着许许多多的书店、画廊和古董店,麦金蒂的骨制品商店就安居于其中一隅。
“我去见他就好,毕竟你今天见过他一次了。”
“嗯,好,麦金蒂先生的两次酒后驾车记录显示,他开的是一款黑色奔驰,车的型号和样子我还记得,我去找找他的座驾。”
“你要做什么?”
“人可以说谎,但是机器却不会。如果他车上有GPS导航仪,便可以调出车子以往的行驶路线,GPS导航仪对驾车人来说非常实用,当然对警方和我们也很实用,科技进步的最大好处是我们越来越没有所谓的隐私了。如果他开车去取骨或是买骨的话,那我们便能知道大致的地点在哪里。”
“好吧,我的电子天才,你在搞到数据时小心不要弄响车子的报警器。”
“如果连开车门这样的小事都搞不定的话,我会亲自到那位调到我们布鲁克林区重案组的伍德探长那里报到的。”忘言摆摆手,带上了他那顶黑色绒线帽离开了。
骨制品商店的名字叫“Kutan Hora”。红线知道这名字的由来,Kutan Hora是位于布拉格以东约70公里的小镇,而世界上著名的人骨教堂就在那里。
推开Kutan Hora厚重的门,扑入红线眼帘的是陈列在店铺里的各种各样的骨工艺品,一颤一颤的蛇骨玩具、蹲坐的青蛙骨骼标本墙上装饰了很多骷髅头骨,角落里会有蓝光朦朦胧胧地照出来,在屋子的某个梁上或是货架的某个角落里,会有一两只伸出的手骨在微微颤动,平添几分阴森凄惨。不得不承认,店铺装修得很有创意,但是面对这琳琅满目的森森白骨,实在是让人心生恐惧。
红线走到柜台前,上面摆放了一个骷髅烛台,而它的旁边放着一串骨念珠和一个腿骨做的十字架。红线用手指小心地触了触烛台的头盖骨,然后瘪了瘪嘴,看了一下它们的旁边,不仅微笑起来。
一株种在白瓷盆里的兔耳花(即仙客来)向红线俏皮地招摇着,唯一让她遗憾的是,这漂亮精灵的叶子已经有些发黄打蔫了。
“真是可爱的存在,怪不得忘言说花朵是精灵为上帝绽放它们的笑颜,有了你,连死亡的气息都能被冲淡啊!”只是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养好花,红线不无遗憾地用手挑逗着它的花瓣。
身后突然有声音传来。“头骨中最灵的就是头盖骨,它是天与人之间交流的中介,它并不完全代表死亡,而是代表对灵魂、对生死的冥想。我的小姐,看着它的双眸,你不这么想吗?”
红线吓了一跳,从兔耳花身上移开视线,饶是她艺高人胆大,但那一刹那,这突然出现沙哑语音还是让她抖了一下。麦金蒂弗莱德Kutan Hora的店主,绰号“曼哈顿的蓝胡子”。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身形有些发胖,看真人并没有他留在警局的照片上那种阴郁的感觉,看起来更和气得多。
从他那个角度,认为红线注视着的是那骷髅烛台。
“是。”红线微笑,推了推自己的黑框眼镜,“我一直认为,死亡与生命对立,并相辅相承。因为生与死毕竟都是我们无从选择和不可预知的。看到您的作品,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
麦金蒂惊愕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在红线口中能听到这样的回答,他笑了:“你真的是我所见过的最有趣的客人,可爱的东方小姐,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的?你是要挑成品,还是订做?当然,也可以在指导下自己动手做出作品来。”
“我想挑一个头骨制品,您有什么好的推荐?不过,您怎么看得出我是女孩子?”红线扫了一眼自己,自己可是一副男孩装扮。
“衣服和发式可以骗人,但是骨骼是骗不了人的!我看人可是看骨的,失礼的说,小姐你的骨骼就是不错的,很纤细,但也很漂亮。”麦金蒂微笑着,看红线瑟缩着后退了一步,继续说道;“想要头骨制品,那个骷髅烛台就不错,或者传说中维京海盗饮酒用的头骨杯也不错”
“在宗教寓意中,头盖骨代表着殉道者的圣洁和虔诚,象征着神灵至高无上的权威。我想要一个可以供奉在神前的东西。”
“奉献给神啊,我听说从前的宗教祭祀中,曾点燃过一千盏童男童女的头盖骨做的灯。想想看,那是一个多么盛大而神圣地景象啊!”麦金蒂一脸神往,迷离的眼神看着柜台上的那骷髅烛台,“人骨是造型最为精美的自然艺术,就如黑夜与白天共存一样,死之艺术与生之艺术石相辅相承的,死亡艺术繁生于宗教之树,拥有着无上的崇高与华丽!所以用人骨供奉神真的是最恰当的选择啊!”
真是个疯子,红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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