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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打造女尊国-第8章

小说: 打造女尊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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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没钱也不行吧,又不用专门做商人,可以做别的营生顺便赚点钱啊。”

    天午翻了个白眼问道:“比如?”

    “比如……当医生?”

    “小姐,你跟乔爷学了?”

    “没……我没那时间,练功都练死了。那我们也弄个镖局?”

    “镖局需要的是信义,我们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谁敢把货物托给我们啊?”

    “那……”纭舟使出吃奶的劲拼命想,结果发现头脑中一片荒漠,还长了高高的杂草,光是袪除不切实际的想法就让她忙了半天,不禁哀号道:为什么其他的穿越者不是家有万贯钱财就是发明个肥皂就是日进斗金,她却只能抱着五十两银子无语问苍天!

    “要不,咱开个酒楼做生意?”

    天午漠然的说道:“谁有经验?再说小姐,这不又绕回做生意上了?还是最低等的吃食……”

    纭舟大大的叹了口气:“那好吧,天午,你说怎么个赚钱法……”

    “找个地方买块地,年头好大概能赚一些吧……”

    纭舟立刻打断了天千的说话:“那怎么行!等赚到钱我都成老太婆了!要个一夜暴富的方法啊!”

    “那只有取歪财之道了。”

    “有什么?”

    “杀人放火抢劫做强盗。”天午面无表情的说道,瞬间浇熄了纭舟刚刚燃起的希望之火。

    “不管了,先把货物运去河城再说吧……”纭舟有气无力的挥挥手,暮午即退出了马车,她倒在旁边侍女天月的大腿上,自从发现软绵绵的大腿舒适之处后,纭舟就理解了男人喜欢枕女人大腿这一爱好。

    路途遥远又无聊,唯一能让纭舟找点乐子的就是乔父的医书,有些药引能让她捧着书笑到打滚:比如春秋蚯蚓的肠子,又或者夏至第一场雨的第一滴水,这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嘛!第一场雨的第一滴水和其他的水有什么分别吗?难不成多点维c?

    不时有点子冒出纭舟的脑际,这时候她就会招天午过来商议一番,往往最后被批驳的体无完肤,垂头丧气的爬去角落画圈圈。

    几日后,这种平静被打破了,快马清脆的蹄声从后面传来,护卫们各就各位,紧张的注视着远处迅速靠近的黑点,纭舟眯起眼睛,凭着古威为她打下的良好内功底子,总算看清那枣红骏马上穿着灰色衣着的正是爹爹家镖局的传信使者。

 —贰—

    难道说家门有变!?还是遭到了匪徒?或者说几房联手欺侮爹爹?或者说……

    一个个不好的念头不可抑制的冒了出来,纭舟紧张的跳下马车,制止了做出防备姿态的护卫,然后骑上她的马儿迎了上去。 

    刚一与信使见面,她就问道:“家里没事吧?”

    信使看着紧张兮兮的长小姐,把想说的话又咽回肚子里:“没事,长小姐,其实我是……”

    “爹爹没事?”

    “没事。其实是……”

    “娘亲没事?”

    “没事,那个……”

    “父亲们也没事?”

    “没事……”

    “家里房子没塌吧?”

    “没事。”

    “那你跑来干什么的?”

    这名年轻的信使被噎的说不出话来,追上来的天晨和天钟急忙解围,纭舟才闭上嘴巴让信使说出来意。

    “其实,我要恭喜长小姐。”这名传信使顿了一下,确定长小姐没有再发表她奇怪想法的**后,才流利的说出他所要传达的消息,“姑爷的妻伴正在往这边赶来,将会陪同长小姐一起上京。”

    纭舟保持呆滞的表情半晌,猛的醒起“姑爷的妻伴”是什么意思,那个“人形贞操带”!她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尖叫着逃往夏威夷,把那个“男侍”远远的甩在背后。

    天家长小姐的侍从们和整个贡运车队都见证了纭舟骑在马上一路狂飚至不见踪影,只留下一串长长的嚎叫:“打死我也不要见那个家伙啊啊啊啊啊啊……”

    天晨和天钟找到纭舟时,她正蹲在路边池塘旁,百无聊赖的扔石镖打发时间,两人见到小姐毫发无伤,总算放下心头大石,还是忍不住埋怨道。

    “小姐,你不该一个人乱跑的。”

    “我一个人乱跑也没撞见什么帅哥一枚……”纭舟郁瘁的咕哝着,心里在烦恼怎样甩掉那个“人形贞操带”,“不是说方圆百里都找不到人家愿意嫁给我嘛,这会儿怎么又冒出来一那个人……男侍啊?”

    “小姐,有人愿意嫁给你是好事啊。”

    “好屁……”纭舟忽略侍从话中的意思,爆了一声粗口,在心里比划着中指,“我的丈夫我自己选!”

    晨钟对于小姐会有这种反应一点也不惊奇,他们现在需要听命的是纭舟,当主夫确立后,就会转换敬献忠诚的对象,但如果主夫要求他们去伤害小姐,这种事他们是绝不会做的,当然,也有形形色色的主仆关系,其中不乏怨恨女方,成亲后唆使主夫害死原来主人的事,目前看来,晨暮钟午和他们的妻子,都对这个小女主人相当满意。

    “小姐,不管怎样,现在那人仅是男侍而已,他不会做什么的,况且还有我们保护您呢。”

    “可是我烦个人盯在旁边,这样子我还怎么拈花惹草!还怎么去逛青楼!”

    “小姐,侍爷不会阻止您逛青楼的。”

    纭舟闻听此言,立刻竖起了双耳:“什么?他不会阻止我逛青楼?”

    “是啊,他只会跟您一起去。”

    天纭舟抽搐了下嘴角,心里思付着然后是不是大闹青楼,让人家把她列为拒绝来往户……?

    虽然想象点有偏颇,可是她现在并不知道这种猜测倒是歪打正着,等她发现后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目前迫在眉睫的是解决追在屁股后面的吊死鬼。

    “不管怎样,一定要甩掉那个家伙!天晨天钟,过来,让本小姐给你们面授机宜!”

    三人一阵鬼鬼崇崇的对话,晨钟听完互相对视一眼,都看出对方眼中的跃跃欲试,小姐发话,侍卫们哪敢不从,再说都是年轻人,胆子大性子冲,做些出格的事也在常理之间,如果是天暮在场估计还能压一压,可惜作为天家七人小队中最稳重的人,他必须担负起外交的重责,呆在车队里迎接未来姑爷的妻伴。

    半个时辰后,焦虑的献贡车队迎来了令他们大为紧张的人,三个心怀鬼胎的失踪者跑了回来,天暮正要斥责两名同伴一通,在看清几人的模样后大吃一惊。

    纭舟全身都是粘稠的血液,东一块西一块的,有少数都已经干燥结块,嘴角带着一块乌青,天钟的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身上湿搭搭的,水混合和血在地上拖出了长长的血迹,天晨则是趴在马背上似乎晕了过去,不知死活。

    护卫急忙迎了上来,天月更是惨白着脸扑上来,天晨天钟是她的丈夫,少女情怀总是诗,虽然是被主家指定,但是两人都是青年俊俏,地位也算不错,对贴身丫环来说实为良伴,天晨天钟对娇妻也是百依百顺,呵护备至,叫她这二八年华的女孩子想不喜欢也难,这会儿可怜眼见两名丈夫俱是浑身浴血,处处带伤,没有当场哭出来也得益出天家对下人训练之严格,这会儿她仍然能够保持冷静的行动把两名伤者扶进马车看护。

    纭舟用嘶哑的声音对领头的护卫说:“我们跑去前方,遇上山贼,恐怕此刻正寻着我们的血迹追来,护卫大人,让车队快快绕道而行吧!”

    护卫头领大概有四十来岁,没有传说中的太阳穴鼓起的“动脉瘤”,只有双手如铁般黝黑坚实,纭舟知道被那手掌拍一下,不死也得断骨头,如果好巧不巧拍到大动脉,等着看血喷泉吧。

    只见他双眼一睁,含怒吼道:“居然敢伤献贡车队的人!是哪里来的毛贼,吃了豹子胆!路线不变!”

    纭舟简直想揪着头领的衣服一边摇着他一边大叫:“老娘叫你绕路就绕!快绕路!身上的兽血太难闻了!我想换衣服啊啊啊啊啊!”

    不过她此时只有摆出一付愁眉苦脸的模样,用惨兮兮的声音说道:“大人,你有所不知,那些毛贼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些铁器利剑,人多势众,不然我和侍从三人也不会铩羽而归,况且,人可以跑掉,是以他们如果一横起来,烧了献贡车队可就麻烦了啊。”

    头领男子心中一凛,虽然他觉得眼前的小女孩肯定吹牛,毛贼顶多两三人,但是如果万一是真的,救出人是没关系,救出货可就难了,这一失手,他在门派中的地位越发尴尬了。

    寻宝集由武林中人共同举行,护卫的选举相当于一场武试会,各门派里多有倾轧,能够当上这个差,无不是实力与人缘缺一不可的精英,如果被几个毛贼抢了献贡,他的脸可是要着地了。

    高下比较一番,自然是听从了纭舟的意见,掉转车头,往另一条路疾驰而去,心中窃喜的纭舟嚷嚷着伤口疼,迅速钻进了马车里,一掀帘就看见天月哭哭啼啼的把天晨的脑袋搁在腿上,细心擦拭他脸上的伤痕,看见自家小姐进来了,急忙请求道:“小姐您也学过几天乔父神医皮毛吧,求您救救晨吧!”

    纭舟翻了个白眼,窜进车里对着装死的天晨就是一脚,在旁人惊讶的眼光中重伤患低嚎一声坐了起来,捂着被踢的地方乱滚,天月睁大了泪眼,看看纭舟,又看看自己的丈夫,一头雾水,倒是天暮思前想后一串场,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他不可能去责备自己的主人,拎起天钟的耳朵,在他唉哟的叫换声中压低声音骂道:

    “你们这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居然唆使小姐玩这种把戏!说!这馊主意谁出的!将来给主爷知道了不打断你们的腿!你们这些……”

    纭舟听着天暮话中有话,不悦的打断他说道:“有我在看谁敢打断他们的腿!主意是我出的,怎么着?”

    天暮知道纭舟最不喜欢他说教,可是作为几人中最年长者,又逼得他不得不经常担任起这一不讨好的差事,他这种行为扩大了说就是那传说中的“死谏”,不管怎样,他也是实称实两的忠仆一枚了。

    “小姐,您这样做,姑爷要生气的……”

    “他生气就生气呗,关我屁事!”纭舟眼睛一瞪,还没过门呢,那男人就拐跑了她的忠仆一只,叫她怎能不愤怒,“再说了,谁说我要娶他了!我偏不娶!我的婚姻我作主!”

    “小姐……”

    “好了,好了,反正现在他也追不上我们了。再说了,他不是只是男侍么!?怎么着?还得我去迁就他啊?我想干嘛就干嘛,想见我,等爷……等我心情好了再来!”

    大道理真好用,谁叫法律条文上白纸黑字写着:要以女子为天!虽然现在大家都不拿这当一回事,但是正正经经的说出来还是没人会反驳的,至少表面上没人会说,说出皇帝新衣真相的只会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传统这种东西,如果不来一场摧枯拉朽的革命是不易改变的,这种情况对纭舟来说,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天暮此刻也无话可说,既然主人已经决定,他这个侍从是无力改变的,况且这件事可大可小,就当是错过得了,想来未来的主夫也不会怪罪什么,想到这里,他也不再去唠叨一些谁都不爱听的大道理,转身去帮助同伴扒下粘在身上的衣服。

 —叁—

    在献贡的大批车队消失在官道上小半个时辰后,一匹黑色骏马载着一名男子出现在车队原先停留的地方,马上的男子穿着普通,身背长剑,面容端秀,却缺乏一种独特的个性,宛如流水线上生产下来的模具,但就算如此也足以让纭舟流下半桶口水了。//  

    剑眉清目,鼻梁意外的挺直,颇有欧美人之风,想起来大概算少数民族了吧,如果在现代保准落个什么混血儿名头,他的眼睛如果在阳光下看,会发现是浅棕色,这也是他为什么头戴斗笠的原因吧,在古中国这个社会,除了那个绚烂如神话的开放唐朝,外族人总是会比别人更多受到警惕的关注,在这个世界也不例外,“非我族类其心必诛”这句妄语仍然流传在社会各个角落,纭舟当初读到时嗤之以鼻,评价道“不过是自卑者抢先开战的借口”,气走了一位先生,下场是吃了好几顿竹笋炒肉丝。

    那种平庸的清秀面容恐怕也是自我克制的结果,没有生气的面具掩盖掉了他的锐利与美,沸腾的内心却透过那双与众不同的眼睛悄悄泄露出来。

    男子看见本该迎接他的地方空无一人时并没有显出意外的神情,作为生死之交的妻伴,他早就从好友口中听过关于她的种种传闻,在“白痴”“弱智”等等名头下,他的好友倒是笑着说“绝对是只不听话的野猪,要驯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干涸的血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翻身下马,用手拈起一点放在鼻下闻闻。

    动物的血,不是人血……

    地上的车轮印犬牙交错,清晰可辨,离开了官道往岔路弛去,男子重回马背,一抖缰绳,长相伴的马儿随即心领神会的顺着车印向前追去,他倒是没有想到,这是纭舟绞尽脑汁布出来的疑魂阵,倒不是男子心智不够,只是大意轻敌,他没想到十三岁的女娃能够指挥得动整支车队,献贡车队的护卫通常会取得整支队伍的指挥权。

    这个错误的决定导致他与献贡队伍越跑越远,等他发现不对劲后,已经拉开了足有三天距离了。再次接近贡献队伍是在七天后,不过他所见到的只是一地黑灰,和战斗过后的片片狼籍,男子有些紧张的下了马,用锐利的眼神搜寻着是否有不详的情景,半晌后,他松了口气,很庆幸没有看见诸如一具女尸之类的,更令他放心的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车队有所损失,大概是碰上了毛贼,或者只是天干物燥走了点小水。

    男子察看完成时,时刻已近黄昏,瞅瞅天上绚烂夺目的夕阳,他还是决定在此地休憩一宿在走,如果碰上什么跟踪而来不怀好意的人,他也可以为未来的妻子收拾好烂摊子,这是一个男侍应尽的责任,也为了报答那个人的救命之恩——很老土的理由,可是,永远不会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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