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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妙手天骄-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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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妙手天骄
  作者:李笑佛
  内容简介:
  长沙。 长沙自古多豪杰,自三国时关公关云长以五百校刀手擒黄忠,被长沙后,长沙遂为天下名城。 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长沙城中,早已融入这片春光之中。 今天的长沙城,似乎和以前不太一样。 每一家客店都是张灯结彩……
  正文
  第一部
  第一回 名师高徒
  长沙。
  长沙自古多豪杰,自三国时关公关云长以五百校刀手擒黄忠,被长沙后,长沙遂为天下名城。
  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长沙城中,早已融入这片春光之中。
  今天的长沙城,似乎和以前不太一样。
  每一家客店都是张灯结彩,就像过节一样热闹,可是,今天并不是什么节日。
  今天是长沙名人“破云刀”温正豪开山收徒的大日子。
  温正豪的确很有名,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有一身极为可观的武功,更重要的是它的交游非常广阔。
  少林寺的悟心大师是它的至交好友,南北豪杰大多和温正豪有不小的交情,这是因为温正豪生性磊落,仗义疏财,别人的事情,他总是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
  只要他插手的事,总是可以得到圆满的解决,就算最凶恶的人物,甚至连“黑蝎子帮”的飘把子“见血魔君”萧一霸,也要卖温正豪几分面子的。
  子午岭“金龙社”的大当家卫紫衣对所谓的白道人物大多嗤之以鼻,以为这些白道英雄是披着仁义表皮,怀着狼虎之心的人物,但他对温正豪的评价却很高。
  他认为温正豪算是一个真正的豪杰。
  卫紫衣自视很高,是介于白道和黑道间的矛盾人物,但人们一提到卫紫衣,却总认为他是一个枭雄之雄,这样一个人物,被他看得上眼的人自然很少。
  温正豪却是其中的一个。
  温正豪今年五十有七,虽有一妻一妾,却并无子息,他的一身武功,可惜无人继承,所以,他十余年来,总是在江湖中的青年俊彦中细心挑选接班人。
  他的择徒要求很高,第一要求出身清白,第二要求毫无劣迹,第三要求具备练武的素质。
  他的前两点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很多,可是第三点要求则有点麻烦了,就算你自认素质很不错,但温正豪若看不上眼也是白搭。
  不过,今天这个幸运儿终于让温正豪找到了,这个人正是江湖中的后起之秀,人称“玉郎君”的柳随云。
  柳随云今年二十有三,相貌宛若女子,但脾气却性烈如火,他出道仅一年,就闯出了不小的名头。
  老一辈的江湖中人,都一致认为,柳随云是江湖中最有潜力,最有前途的青年侠士,这就是为什么温正豪这几天总是喜气洋洋的原因了。
  不过温正豪并没有马上就收柳随云为徒,他限定时间令柳随云做三件事,如果这三件事都能够按时办好,温正豪才会正式纳徒。
  这三件事中的前两件,温正豪已从飞鸽传书中得知柳随云已经办好,而第三件事却迟迟没有消息。
  今天是温正豪限定时间的最后一天,如果柳随云按时归来,他则必可成为温正豪之徒,如果柳随云今天没有来,那温正豪则会紧闭山门,拒柳随云于门外了。
  正午。
  温正豪的大宅中,真是众英聚集,人才济济,南北的豪杰,只要是能来的大多已来了,他们一是前来贺喜,二是想亲睹一下温正豪的授徒大典。
  宾客们聚集在大厅中,酒肉如流水般地端了上来,又流水般地进入人们的肚子中大厅的中央,铺着一条长长的,直达大门台阶的猩红地毯,地毯的两边是十八桌酒席。
  地毯的尽头,则端坐着一个红袍老者,这个人就是名满江湖的“破云刀”温正豪宾客的喧闹声几乎要掀掉屋顶,每一个人都尽量用声音来表达着他们的兴奋,能参加今日的盛会,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大厅中,唯一不开心的人就是温正豪,他的双眉紧锁,眉宇间忧色浓重,因为柳随云到现在还没有来。
  温正豪现在好像有一点后悔了,他后悔不应该给柳随云出这么大的难题。
  他出的第一个题目是叫柳随云去排解“飞马镖局”和金顶山群寇的纠纷。
  “飞马镖局”的招牌并不是太硬,这是因为镖局中缺少武功高强、交际广阔的人物,所以,他们的镖车在经过金顶山时,被金顶山群寇所劫。
  “飞马镖局”无法凭借自己的实力夺回镖车,只好求助于“破云刀”温正豪。
  这种事对温正豪来说,可谓举手之劳,温正豪这一次却没有出面,而是叫柳随云去,他想用这件事来考察柳随云的武功、智慧,因为处理这种事情,武功、智慧是缺一不可的。
  为了安全起见,温正豪在临行前教了柳随云一招刀法,如果柳随云有足够的悟性,那么,学会这一招刀法,就可以解决“飞马镖局”和金顶山群寇的纠纷了。
  这件事柳随云处理得很好,这也说明了他是一个很聪明、很会说话,且悟性不错的人。
  第二件事是去救一个人。
  三个月前,“双手刀”卞子梁因在酒后骂了一声:“黑蝎子帮”的瓢把子“见血魔君”箫一霸是个王八蛋,而被“黑蝎子帮”的人抓住,囚禁在“黑蝎子帮”的一个分舵之中。
  “双手刀”卞子梁算是一个侠义人物,温正豪制订了详细的营救计划,并且派人相助,只要柳随云能做到处变不惊、胆大心细,就可以顺利地营救出来。
  这件事,柳随云也做得很好。
  第三件事则相对困难些,那就是温正豪令柳随云去杀滇边的一个恶霸。
  那个恶霸的武功并不高,但是,恶霸的身边保镖众多,且滇边多蛊术,蛊术是毒药的一种,毒药则是防不胜防的。
  离“双手刀”卞子梁被救出到今天,已经过了十五天,这十五天中,没有一点关于柳随云的消息。
  随着限期的近迫,温正豪开始担心,不管怎么说,这第三件事确实太困难了一点。如果因为这一件事而使柳随云有什么不测的话,温正豪会后悔终生的。
  他在责怪自己,为什么对柳随云这样苛求呢?他前面办的两件事,已证明他很合格了。
  就算柳随云顺利完成任务,但因时间的关系而赶不回来的话,那温正豪也无法将他收为徒弟。
  温正豪是一个武林人,武林人的话,就像铁板上的钉子,一是一,二是二。
  如果真的是因为时间的关系,而使收徒大典无法举行,温正豪也一定会因为得不到这样一个好徒弟而后悔终生的。
  抬头看了看喧闹的人群,温正豪叹了一口气,日头已经偏西了,黄昏很快就要来临,阳光从大厅中一点点退出,直至退到门外猩红的地毯上。
  温正豪紧缩双眉,喃喃地说:“也许我真的错了。”
  随着黄昏的降临,大厅的喧闹声也一点点静了下来,因为大家忽地发现,这场戏的主角还没有来。
  主角来不了,戏当然唱不起来的,大家的热情渐渐有点消退了,都在用疑惑的目光望着温正豪。
  “双手刀”卞子梁今天当然会来的,他走到温正豪的身边,低声道:“温大侠,柳少侠怎么还没有来?”
  面对卞子梁疑问的目光,温正豪不能让他看到自己焦急的心情,便笑了一笑,道:“今天还没有结束,不是吗?柳随云会来的,在子夜前他一定会回来的。”
  卞于梁当然对柳随云充满信心,他也笑道:“柳少侠武功非凡,人又聪明,再大的困难,他都可以解决的。”
  卞子梁叹了一口气,又道:“自从他救出我后,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他,今天,我一定要当面谢谢他。”
  温正豪微微一笑,道:“他救出你是他应该做的事情,你没有必要谢他,他也不会接受你的感谢的。”
  卞子梁又一次叹息不已,对柳随云更增加了好感,他看了看挂在厅角的沙漏,道:“现在才是酉时,离今天的结束,还早得很呢!”
  温正豪微微一笑,从桌子上取过一杯酒,递给卞子梁,笑道:“卞兄,你且饮下这杯酒,就算是为你压惊。”
  卞子梁羞愧地笑了笑,道:“小弟不才,不幸落于敌手,幸得温兄相救。”
  温正豪正色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卞兄一时不察,落入敌手,又何必自惭呢?”
  卞子梁生性豪爽,听了此言哈哈一笑,道:“温兄说的是,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小小挫折,并不能把我怎么样。”
  温正豪微微一笑,道:“这就对了。”
  言谈间,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大厅中已亮起了灯,无数支粗如儿臂的红蜡烛在厅的各个角落亮起,灯亮时,大厅已明如白昼。
  恰是春天,春天的夜晚是迷人的,大厅外的夜色正浓,一弯新月已露出云端。
  望着无边的春夜,温正豪却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星光更明了,夜也更深了,温正豪紧锁双眉,厅上的宾客也在焦急地等待。
  时间过得很慢,好像已经停止了,等人实在是一件不太好受的事情。
  “梆、梆”两声,外面传过来了更声,是二更,再过一个时辰就是子夜了,子夜一过,今天就算结束了。
  温正豪算是一个很能沉得住气的人,他现在能够端坐不动,而不是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已算是很不简单了。
  时光慢慢地流逝了,每一个人都有一些失望了,他们实在已等得不耐烦了。
  若不是看在温正豪的面子上,这些人中的大多数恐怕都要溜走了。
  “双手刀”卞子梁皱了皱眉头,道:“温大侠,现在已经快三更了,柳少侠还没有来。”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又道:“滇边多诡计,柳少侠会不会出事了?”
  他的想法,也是大多数人的想法,温正豪正不知该怎么回答,忽听“梆、梆、梆”三声梆响,竟已到了三更。
  厅上的人都骚动了起来,因为今天已经过去,可是,柳随云还没有来。
  忽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门外抛了进来,落在厅上的地毯上,那是一个包袱,包袱散开,竟滚出一个人头来,在座的虽然都是在刀头上过着舔血生活的好汉,但乍见一个血淋淋的人头,也不禁吃了一惊。
  人头血肉模糊,但被切割处却很平滑,是被人用一把快刀一刀割下的。
  人头抛进来之后,众人的目光很快就看着门外,他们在奇怪,这个人头是谁抛进来的。
  从门外走进来一个身着紫袍的年轻人,烛光照耀下,可以看出他很疲倦,想必已经几天没睡觉了,他的衣服也很脏,想必走了许多的路,眉宇间掩不住风尘之色。
  众人一见到这个年轻人,若不是碍着身份,几乎就要欢呼起来。
  这个年轻人就是柳随云。
  温正豪微微一笑,在心中吁了一口气,彷佛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他看着柳随云,心中充满了自豪。
  柳随云走到温正豪面前,双膝跪倒,禁不住心中的喜悦,道:“弟子幸不辱使命。”
  “劈哩啪啦”,大家都鼓起掌来,这个场面太富戏剧性了,也太有看头了,每一个人都觉得,今天除了白喝一顿酒外,还能看到一出好戏,总算是没白来。
  温正豪也很激动,挥了挥手,道:“排香案。”
  拜师收徒在古代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天地君亲师”,师长是很尊贵的。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拜师就和认个老子差不多,宾客们不敢放肆,都安静下来。
  柳随云从地上站了起来,肃立在一边,宾客们都纷纷让开,但有一个人却没有让开。
  这个人身材很矮,又很瘦,穿着一件破烂的衣服,根本就看不出衣服的本来颜色,他的头发更是乱蓬蓬的,胡乱地塞进一个破烂的帽子里,他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就像个小乞儿。
  他的年纪最多十三、四岁,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总是骨碌碌转个不停,好像整天在打着什么鬼主意。
  温正豪和丐帮的人也有交情,所以以为这小孩是丐帮的人,并没有注意他。
  柳随云的到来,大家都为他高兴,只有这个打扮得像小乞儿的小家伙却满肚子意见。
  别人拜师收徒,又碍了他什么事?
  如果你知道他是谁,就不会奇怪了。
  原来这个小乞儿就是子午岭“金龙社”大当家的弟弟,少林方丈悟心大师的侄儿,四川唐门掌门唐竹的大恩人秦英的宝贝||秦宝宝。
  别人拜师,秦宝宝为什么要生气呢?
  秦宝宝当然是有道理的,最起码他自己认为是很有道理的。
  首先他认为柳随云不应该穿紫袍的,紫袍是“金龙社”兄弟的专利,柳随云凭什么穿?
  你看看,这是什么道理?这是不是有点霸道了,紫袍除了“金龙社”兄弟,别人竟不能穿?
  这只是秦宝宝的第一个理由,他的第二个理由也很充分,就是他看柳随云不顺眼。
  刚才那个人头,差一点就要让秦宝宝昏过去,这种哗众取宠的行径,秦宝宝是最看不惯了。
  不过,他的第三条理由(哇!居然有三条)才是最主要的。
  大厅中的气氛太不活泼,一点都不好玩,如果再加上一点小小的插曲,岂不很有趣?
  看来,秦宝宝的前面两条理由,都是他为第三条理由预备的,他是在给自己找一个胡闹的藉口。
  自从被杀手马婆子劫下山去,又脱险了,秦宝宝好像蛟龙入水,一时半刻不想回子午岭了。
  在子午岭上待得太久,都快把他憋坏了,如今有这样一个机会,正好可以到江湖上透透气。
  他可以透透气,别人可就透不过气了,柳随云实在不幸,居然遇到了秦宝宝。
  看到别人都为柳随云让出地方,秦宝宝就偏不让,不仅不让,而且还将身子向前凑了凑。
  柳随云向后退,秦宝宝向前凑,两个人自然就撞到一起,秦宝宝“扑通”一声,就坐在了地上,这一跤虽然是自己造成的,但屁股毕竟很痛,眉头一竖,秦宝宝叫道:“喂喂,你怎么不长眼睛,撞倒了人!”
  柳随云转身,看见一个小乞儿正从地上爬起来,揉着屁股,口中还骂骂咧咧的。
  柳随云的身后没长眼睛,自然看不到他,不过小乞儿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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