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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空间神舍-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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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多宝哦了一声。无所谓地四下张望。他还年轻,体会不出怀旧的乐趣与神伤。

这仨货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逛到天亮,街上的人流已多起来了,路边卖早餐的纷纷出来霸住最佳位置吆喝叫卖,摊挡上的各式早点飘出阵阵的清香。

受不住诱惑的金多宝忍不住咽咽口水,手肘碰碰秦风:“师叔。吃早餐不?看起来挺香的。”

虽然比不上小屋的灵食,虽然肯定不太干净,但是。身为吃货的少年是不会在乎这些的。品尝各种不同风味的小吃是身为吃货的本质,与义不容辞的责任。

“嗯,你吃吧,我不要!”早过了容易受诱惑的年龄,秦风只淡淡看了一眼便没了兴趣。

金多宝一脸的讪笑:“那么师叔。能给我几块钱么?”没想到会下来玩,所以他身上一毛钱都没有。

秦风默了一会儿。开口说:“没钱,有卡。你要不要先去问问是否能刷卡?”

少年泪了,师叔你能再幽默些么?

去跟这些小摊挡说刷卡,这不是存心捣乱么?又不是大型酒家。

美食能看不能吃!吃货少年一脸的馋相,无可奈何地跟在秦风后面走了。

逛着逛着,不知不觉让他们给逛到效外的一条小道上。

郊外有几个小区,因此比较注重绿化环保。那些行人道铺满了厚实平坦的浅色方砖,路面非常干净清爽。路两边种满了两层楼高的悬铃木,行人走在其中倍感荫凉惬意,人的心情也能放松许多。

可作为陪客的金多宝,此刻的心里却极度郁闷。

身为一个豪气万丈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充满挑战性的事情才是他目前应该做的,例如救世扶贫,例如行侠仗义抱打不平!

可现在他却陪着个娘们在散步遛狗,这叫什么事儿呀!这样不行,太有损他英伟的形象了,还是申请独自闯荡江湖去吧,难得下来一趟。

正想开口,忽然迎面开来两辆面包车。

这是郊区的马路边,有车经过很正常。不正常的是车里面散发出来的戾气,令金多宝觉得很熟悉,可他一时想不起来了。

于是不再理会,待两辆车子从身边驶过去后,对秦风说:“师叔,我……”

话未说完,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刹车声,随后车门被拉开,踏踏地走下来一帮人,并且杀气腾腾地朝他们仨走了过来。

金多宝愕然地回头,咦?发现那帮人中有几张熟悉的面孔,正是昨晚被师叔吓得屁滚尿流的四条呆瓜。

“喂,你们俩个站住!”还没走近,大队伍边的一个身材结实却肥胖如猪的光头,戴着一副墨镜冲秦风两人大声吆喝,阿一被华丽丽地忽略了。

金多宝正想提醒秦风,却见秦风已经听话地站定,她秀眉蹙起,转身面对着来势汹汹的众人。

而本来应该凶猛护主的阿一,面对那些明摆着上门挑衅的人,这回很奇怪地一声不吭,只跟着秦风转身,然后端坐一侧,眼神静默地看着来人。

金多宝心想:我就早看出它的真面目了!这还是狗么?绝对不是,跟秦风混久了,它已经没了狗的品性,却多了人的狡诈。

别以为他眼拙,他刚才分明看到阿一那双明亮的眼睛里,闪着嗜血的凶狠与隐忍,就跟生气前的秦风一模一样。

激灵灵地打了个寒颤,果然是物似主人形!金多宝全身抖了一下,然后将注意力放回来人身上。

那帮人很快来到秦风等人跟前,只见那个明哥绕着秦风转了一个圈,再认真看了看她那条淡青底色的薄棉裙摆。

“大哥,没错!就是这条裙子,还有她身上的香味,救了那小子的就是她!”那个明哥手指几乎碰到了秦风的鼻尖,秦风眼里瞳孔微缩。

骗人的吧?!当时天那么黑,他怎么看得那么清楚?!金多宝惊悚了。

“哼哼哼,臭三八,没想到吧!”看似是为首的一个身材粗壮面目猥琐的男人,一副我是流氓的样子,冷笑着走近秦风说,“我这兄弟曾在一次事故中伤了右眼,因祸得福,成了夜视力超强的阴阳眼!哈哈哈……”

他嚣张地仰天大笑,并好心地向秦风解释:“不是见鬼那种哄人的哦,是左眼看白天的,右眼看晚上的,没听过吧!?哈哈哈,这是异能啊!哈哈哈!”

见秦风依然一脸的木然,以为被他吓着了,便冷笑地说回正题:“敢大晚上跟我兄弟抢人的,自然非一般人物,所以我早就准备好家伙招呼你!”

说罢,他手一扬,刷刷几声,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对上了秦风与金多宝。还有一支对着安静得异常的阿一,好厉害的眼色!有前途!

秦风忽而一笑:“是准备得挺足的!”

“没错!我既然能拥有异能者,其他人也可能会有!我不可能毫无防范。老实说吧,我实在不想与你们这些异人扯上什么恩怨,只要你将那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交出来,我立马放行!怎么样?”

“人不在了!没法交。”秦风淡淡地说。

男人一听,气得将手下刚递过来的水往地上一扔:“妈的!跟你客气你当放屁是吧?我倒要看看是你的异能强,还是老子的枪厉害!”往后退了几步,抬手正准备下令。

忽然从斜坡上急速冲下来一辆自行车,呼啦一下冲散了他们的队伍,然后嘎吱一声急刹,一条白色的人影从车上窜了下来,随手自行车扔在秦风脚边,冲着像被吓呆了的秦风说:“快走!”

手里挥舞着刚才从车篮里取出的几截短小棍子,呼呼地趁那些人还没回过神来,啪啪地开打起来。

“啊!”“呀!”一连串的惨叫,伴随着一个女声:“眼镜蛇,早跟你说过别欺负我的学生!还在我家附近!活得不耐烦了你们!”然后又是一阵噼啪声。

“又是你!赵百合,别以为你家是武林世家我就不敢动你,现在年代不同了!小的们,把这臭女人一起做了!”被女子故意撞倒在一边的首领气疯了,边爬起来边叫嚷着。

女子的三节棍挥得很好,每一下都准确地打在众人的手腕上,枪支纷纷落下。

但是,蚁多咬死象,而且其中还有几个是专门请来对付武功高手的人。因此在两个高大男人围攻女子时,她就顾不上秦风这边了。

她瞄到秦风仍呆站在原地,不禁气得吐血:“你聋了吗?还不快找人来帮我?想害死我吗?”

所以她最讨厌那些菟丝花般柔弱的女人,动不动就只会尖叫撒娇地依赖他人,累人累己不说,还丢尽了她们这些现代干练女性的脸。

第一一五章林剑之苏醒

武林世家?她好像遇到好玩的事情了。

秦风笑笑,看见有几个人已捡起了枪,便对金多宝说了句:“小宝,废了他们!顺便把有关咱们的记忆抽出来!”

“哎!”在旁围观得热血沸腾的少年欢喜地应了一声,纵身一跃,冲进了打斗中的人群。先把那几个手中有枪的给挑翻了,几脚将枪支踩了个碎,再攻击另三个想走向秦风的大男人。

总算有些符合男人做的事了,金多宝雀跃万分,舍不得太快结束,便一个个地将他们打趴下,等他们爬起来再继续揍。直到他们的体力接不上时,便借机顺手抽出了他们的记忆,他们这才真正得到解脱,倒在地上再也不动了。

有了金多宝的加入,战局很快有了结果。

看着地下那堆呻吟的男人,身穿蓝边白色运动服的女子有些呆了,她手中拿着三节棍,不时看看地上,再看看兴奋过头的少年与淡定的秦风,还有她脚边那条异常冷静的土狗。

“原来我看走眼了,远远看到你们这边被人围着,以为他是我学生才急急赶来,没想到原来是高手啊,献丑了。”女子有些惊喜莫名地对秦风说,刚才还以为她是朵菟丝花呢。虽然她没出手,但那身云淡风轻的姿态,极有可能是朵深藏不露的霸王花吧。

“你们好,我叫赵百合,很高兴能认识你们。”

“你好,我叫秦风。他叫金多宝,是我哥的徒弟,算不上高手,碰巧而已。刚才多谢赵小姐相助了。”不管人是不是赵百合打倒的,关键是她二话不说上前相助的心意,值得人敬佩。

“呵呵。我哪有帮什么忙,没给你们添乱就好。”赵百合爽朗笑着说,饱满的脸蛋因为刚才激烈的战斗被染上了一抹好看的红晕,“对了,听口音你们不像本地人哦,你们住哪儿?改天有空切磋一下?”

这是哪儿来的高手?她们家没听说过附近有陌生人搬来。

“哦,我们今天刚来,打算逛逛看一下环境,还不知道会不会在这里住下呢。”秦风笑着说。

本来没想过的,不过经她这么一说。忽然觉得在这里住下倒也挺好的。

这里既没对她虎视眈眈的人,也没自恃认识父母而摆长辈架子的人,对秦风来说。这里是一个全新的环境。

从头开始的感觉挺新鲜的,令她萌生在此定下来的念头。

“这里的环境还不错,民风算不上很纯朴,但也没那么多歪心眼算计人的人。而且这一带都有小区别墅,住在这里的人的素质普遍偏高。不会太嘈杂热闹。除了这堆垃圾偶尔出现外,也没什么不好的。”

踹了两脚地下那堆破坏环境的垃圾,赵百合出于对高手的好奇亲近与东道主的身份,那是费尽唇舌地挽留秦风。

“呵呵,谢谢你的介绍,不过我还是想看看再说吧。”秦风不敢肯定地说。她很清楚自己多变的性格,很容易做出这边刚答应人家,待会儿就反悔的事来。

“那行。如果你真住下来记得跟我说一声,我家住在那个斜坡上边,骑自行车大概二十几分钟就到了。”

人各有志,赵百合也不多作纠缠,给秦风留下地址与电话后。扶起自行车就想走。

“哎,赵小姐。那这些人该怎么办呢?要不要报警?”秦风见她要走,连忙叫住她。

以她的性格是任他们自生自灭,但现在她站的是别人的地盘。

“哦,对了,忘了要处理这一堆。”赵百合边说边打电话报警,然后朝秦风等人说,“我已经报警了,你们要有事先去忙吧。这里有我行了,我跟他们熟。”地头蛇么,还武林世家,在本地各部门总有几分薄面。

“那好啊!我们还想到处看看呢,晚了怕没车。那我们先走了,再见!”秦风感激地对赵百合说。

待离开没多远,金多宝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发现那个赵百合正蹲在为首的男人跟前,不时拍拍他的脸,见没动静,稍嫌气愤地站起又踹了他两脚。

“师叔,那个有阴阳眼的,不用废他的眼吗?”少年刚才打得欢,把这个给忘了。

“不用了,每个人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反正不记得咱们了,有什么异能都没关系。”秦风淡淡地说。

“啊!糟了,师叔,刚才咱们打架的地方应该也有电子眼的吧?刚没弄坏被拍了怎么办?”少年担心地问,为自己的后知后觉而忏悔。

“没关系,那里只有一个电子眼拍得到这个角度,而且刚好一片叶子挡住了,什么也没拍到。”秦风笑了。

少年嘴角抽抽:“这样啊,真巧呢。”这种巧合大概只有师叔才能遇到。

“对呀,好巧呢。”秦风也叹道。

“那师叔是真想在这儿住下?”他大概能理解传说中的仙女下凡,当时是啥想法了。

“有点,看到有合适的房子再说吧。”

两人不再逛下去,又不想那么快回小屋,便又回到城里找了间酒店住下。不过阿一属于宠物,不能进店,只好施了个障眼法带进去。

因为小屋现在除了正在炼器的秦雷,再没其他人在,两人不忍心让它独自在上边呆着,便将它留下来了。

秦风喜静,只要一书在手,窝在哪个角落都没问题。

酒店的阳台有张欧式圆桌,坐那儿看书,不但能听到楼下街道的喧嚣,还能感受到周围住户的温馨与吵闹。住在清静的小屋里久了,偶尔身处人气鼎盛的都市里,也别有一番趣味。

可金多宝不一样,他年轻气盛,现在又没有师傅在旁严厉紧盯他练功,更难得下来一趟。见秦风要在房里看书,他哪里还坐得住,便嚷着要出去逛逛,顺便去银行取钱痛快玩上一天。

“少给我惹麻烦!否则让你一人留在这儿。”秦风警告他说。他还处在考验期,不能自由出入小屋。

“知道了知道了。”少年高兴地答应,像出笼的小鸟般飞窜出门。

再说那放在医院门口的林剑之,他被医院的人发现并抬去急救出来后,由于情况特殊,被安置在一间独立病房里。

待他悠悠醒来时已经是次日的早晨,他第一眼看到的,是局里的老警员许平远,他正坐在病房里看报纸。

“平叔……”林剑之沙哑地开口,嗓子火辣辣地痛。

“啊!小林,你醒了!呵呵呵,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对了,想不想吃点什么?都睡一天了。”许平远见受伤的同事醒来,脸上的菊花纹路笑得更深了。

大难不死的林剑之微微摇了摇头,继续用沙哑的声音说:“平叔,眼镜蛇那帮人……水,给我点水喝。”喉咙太干,说不上几个字就涩得生疼。

许平远倒了杯水给他,然后安慰他说:“你先别忙,喝完水歇歇再说啊!”

林剑之太渴了,连带他被识穿那天起,再加上挨打与被活埋的时间,合共也有三天没喝过一滴水了。

“慢点慢点,水多的是。”许平远心疼地说。

对眼前这位年轻的同事,他是打心眼里疼惜的。当听到他被对方识穿,并被打成重伤几近死去时,当时的心里像被绳索绞着一般,紧得他透不过气来。

在现在这种和平年代,在人们都贪图安逸与拼命推搪责任的社会里,能出一个像他这样果敢聪明拼劲十足,坚守为人民服务信条的年轻人,实在是件很难得的事。

许多老警员一直视他为最佳接班人,都乐意传授破案经验给他。

之前没见他一段时间,还以为他在继续追踪那桩五人失踪案呢,没想到原来被派去了卧底,而且还被识穿了,吓了他一大跳。

在收到林剑之已暴露并失踪的消息后,严队长立马派他与其他几个同事过来支援,可惜一直找不到他的下落。

就在大家都以为他已被秘密处决,毫无生还的可能时,忽然接到医院的来电,说收到一名昏迷不醒的年轻男子,全身血迹斑斑,像被人打成重伤,让他们快来处理。

到了医院一看,才发觉原来是林剑之!

医生说,虽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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