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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圆舞-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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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过来扶着我,很镇静地说:“承钰你中暑了。”他立即打电话叫司机来接。
  在小小会客室中,他细声说:“这不是你的地方。”我靠在他肩膀上,紧闭着眼睛,没有言语。
  乌云集在天空,豆大的雨点落下来,一阵雷雨风吹得会客室中几份旧报纸七零八落。
  校园中受雨淋的学生都涌进来躲避,有人架起康乐棋台子。
  人一多有股体臭味,是汗味,像胶鞋味,也许有谁的头发已多天没洗了。
  约翰轻声说:“这不是你的地方。”对同学姐妹来说,巴不得有群体生活的热闹经验,因为在某处,另一个温暖的家,关心她们的父母永远在等她们。
  这里,这里不过是学生营罢了,衣服,周未捧回去洗,爱吃什么,吩咐母亲预早煮下……
  我不行。
  我什么都没有。
  傅于琛知道,曾约翰也知道。
  车子到了。
  约翰用手臂遮护着我出去,但雨实在太大,我俩还是淋湿了身子。
  司机备着大毛巾,是约翰叫他带来的,约翰没有顾自己,先将我紧紧裹在毛巾内,然后狠狠打几个喷嚏。
  回到家中,傅于琛与马小姐刚刚在商量不知什么。
  马小姐诧异问:“到什么地方去玩了,淋得如两只落汤的鸡。”傅于琛不出声,假装没看见。
  我在心中叹息一声,稍后约翰定会把一切告诉他。
  我没有病,约翰病了。
  那种面筋般粗的大雨,连接下了一个礼拜。
  可以想象公路车上兵荒马乱的情况,多少学生要在那条斜路上淋湿身子。
  中学时就有同学到家政室借熨斗,熨干滴水的裙子。
  而我,坐在司机开的宾利里面,隔着车窗,一切不相干,大雨是大雨,我自捧着本书在车内读。
  这倒无所谓,然而不应天真到以为能够到外面世界生活。
  因为惭愧,整整一星期没有说话。
  想去探访约翰,被他郑重拒绝,等雨停时,他的寒热也退了。
  我们办妥一切手续。
  选的是间私校,念英国文学,一班只得十来二十个学生,与讲师的比率是一点五比一。
  学校在马利兰,春天一市樱花,校园内几乎看不到别种植物,春风一吹,花瓣密密落下,行人一头一身都沾满粉红色。
  我将在那里度过数年。
  约翰为我在附近租了小公寓,独门独户,环境雅致,他自己住宿舍里,但每日来管接送。
  但我仍觉寂寞悲哀。
  为什么不能咬紧牙关度过那两年呢,有同学作伴,不会太难过,她们可以,我也应该可以。
  傅于琛说:“但你有选择,她们没有。”临走那夜,我们谈到深夜。
  “但这条路不是我应走的。”“告诉我为什么。”“我有什么资格领这个情。”“曾约翰却没有这种想法。”傅于琛说。
  “他同我说,他打算偿还你。”我说。
  “是吗,你认为他做得到吗?”“至少他为你做我的保姆,这是他的职责。”“你也有职责。”“那是什么?”“你令我快乐,完全无价。”“也事过情迁,现在你要把我遣走,好同马小姐结婚。”“说到哪里去了。”“那为什么要我走?”“让你去进修,过数年你会感激我,知道有文凭与无文凭的分别。承钰,你的聪明全走错了筋脉,你看曾约翰多么精灵。”我微笑,“是的,你说得对,我没有半分打算,不懂得安排。”“到了陌生环境,你可以有机会去接受别人的爱。”“有人给你她终身的爱,难道不好。”他沉默许久,没有回答,坐在他喜欢的固定的椅子上,动都不动,人似一尊蜡像。
  我缓缓走过去,想伏在他膝上。
  已经长大了,我慨叹,手长腿长,不比以前了,只得呆立着。
  带到马利兰的行李之多,连傅于琛都吃一惊。
  他问:“里面都放些什么?”我不回答。
  他摇摇头。
  “我知道有人要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之类的话,不过我现在活着,箱子里面,都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东西。”约翰取笑我,“那又何用板着脸。”傅于琛说:“约翰,你要当心承钰,她非常古怪。”“是傅先生把她宠坏的。”“是吗,我宠坏她?”他退后一步打量我,“抑或是她宠坏了我?”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说出这么暧昧的话。
  约翰非常识趣,即时噤声,没作出任何反应。
  我问:“你可会来看我?”“我很少经波士顿那一头。”“你可以特地来一趟。”“还没走就不舍得,怎么读书?”“我巴不得一辈子不离开。”“是吗,前几个星期才要去过独立的生活。”他没有忘记,没有原谅我。
  “只有独立的生活,才可以使我永远不离开你。”“青春期的少女,说话越来越玄。”“你故意不要懂得。”曾约翰装作检查行李,越离越远。
  “你是大人了,几乎有我这么高,”傅于琛伸手比一比,“只较我矮数厘米。”“不,马小姐才是大人。”傅于琛微笑,“那自然,我们都是中年人。”“哼。”“如果我没听错,那可是一声冷笑。”“我们仍在舞池中,生活本身是一场表演,活一日做一日,给自己看,也给观众看,舞蹈的名称叫圆舞,我不担心,我终归会回到你身边,你是我最初的舞伴,由你领我入场,记得吗?”傅于琛拉一拉我头发,“这番话原先是我说的。”“你所说的,我都记得。”我与约翰上了飞机。
  曾约翰像是知道很多,又像是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有时间有兴趣去发掘他的内心世界,未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我们认识有一段日子,双方也很熟络,但他不让我到他家去,不知又有什么事要隐瞒。
  我们两人都有心事。
  飞机在大都会上空兜了个圈子飞离,座上存几个去升学的学生已经双眼发红哭出来。
  是因为不舍得,由此可知家是多么温暖。
  我的感觉是麻木,无论走到哪里,我所认识的。人,只得一个傅于琛。
  斜眼看曾约翰,他一脸兴奋之情,难以抑止,看来想脱离牢笼已有一段日子。
  同样是十七八九岁的青年人,对一件事的感受各有不同,甚至极端相异,都是因为命运安排有差距吧。
  飞机旅途永远是第四空间,我们都飘浮在舱内,窗外一片云海,一不小心摔下来也就是摔下来了。
  青年人坐得超过三小时便心烦,到处走动,吸烟,玩纸牌,聊天。
  只有我同曾约翰不喜移动。
  我看小说,他打盹。
  有一个男生过来打招呼:“喂,好吗,你的目的地是何处?”我连头都不抬。
  “架子好大,”他索性蹲在我身边,“不爱说话?”他是个很高大的年轻人,样子也过得去,他们说,朋友就是这样结交的,但我没有兴致,心中只有一宗事一个人,除此之外,万念俱灰。
  我目光仍在那本小说上。
  大个子把我手中的书本按下,“不如聊聊天。”身边的约翰开口了:“小姐不睬你就是不睬你,还不滚开!”他的声音如闷雷。
  我仍然没有抬头。
  “喂,关你什么事?”大个子不服气。
  “我跟她一起,你说关不关我事。”约翰霍地站起来,与大个子试比高。
  大个子说:“信不信我揍你。”约翰冷笑,“我把你甩出飞机。”对白越来越滑稽,像卡通一样。
  侍应生闻声前来排解。
  我放下手中的《红楼梦》,对大个子说:“你,走开!”又对约翰说:“你,坐下。”大块头讪讪地让路,碰了不大不小的钉子。
  约翰面孔涨得通红,连脖子也如是,像喝醉酒似的,看上去有点可怕。
  “何必呢,大家都是学生。”约翰悻悻地说:“将来不知要应付多少这种人。”我把书遮住面孔,假寐,不去睬他。
  没想到他发起疯来这么疯。
  在等候行李时,看见大块头,约翰还要扑过去理论,那大个子怪叫起来。
  我用全力拉住约翰,“再这样就不睬你,你以为你是谁!”这句话深深刺伤他的心,他静止下来。
  接着几天忙着布置公寓,两人的手尽管忙,嘴巴却紧闭。
  没有约翰还真不行,他什么都会做,我只会弄红茶咖啡与鲔鱼三文治。
  傅于琛选对了人。
  唉,傅于琛几时错过呢?
  比起同年龄的人,他都遥遥领先,何况是应付两个少年。
  曾约翰强烈的自尊心发挥淋漓尽致,一直扮哑巴。
  “我得罪你?”“不,自己心情不好。”“现在知道我带的是什么了吧。”“把卧室布置得像家一模一样,把那边一切都抬过来了。”“是。”非这样不能入睡。
  约翰又渐渐热回来,恢复言笑。
  我古怪?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来,”我哄他,“过来看我母亲的肖像。”“令尊呢?”“不知道,没人告诉我。”“照片也没有?”“一无所有,一片空白。”“那也好。”我啼笑皆非,“什么叫做也好,你这个人。”他伏在桌子上,下巴枕在手臂上,“我完全知道父母的为人,然而也如隔着一幢墙,岂非更糟。”这话也只有我才听得懂,我知道他家庭生活不愉快。
  我对父亲其实有些依稀的回忆,从前也紧紧地抓着,后来觉得弃不足惜,渐渐淡忘。
  记住来干什么呢?他刻意要把我丢弃,就当没有这件事好了。
  “或许,将来,你与他们会有了解。”约翰笑了,“来,说些有趣的事。”
  第六章
  要入学了。
  考虑很久,他进入工程系,比较有把握,时间缩为四年,同时毕业后容易找事做。
  他说他已是超龄学生,要急起直追。
  一分钟也不浪费,约翰是那种人,他热爱生命,做什么都劲头十足,与我的冷冰冰懒洋洋成为对比。
  每天他都来看我,我总是被他捉到在躲懒。
  不是在沙发上盹着,就是边吃零食边看球赛,要不泡在浴缸中浸泡泡浴。
  约翰说我从不刻薄自己。
  “当然”,我说,“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你永不知道恶运几时来临,不要希企明天,趁今天,享受了才说。”“什么样灰色的论调!”“世界根本是灰色的。”“你的房间却是粉红色。”我哈哈大笑起来,心底却隐隐抽动,似在挣扎。
  “功课如何?”“你有听过读英国文学不及格的学生没有?”“承钰你说话永远不肯好好给人一个确实的答案。”“傅于琛有无与我们联络?”“我每夜与他通一趟电话,”“你们……有无说起我?”“有,每次都说起你,他关心你。”“他有没有说要结婚?”“没有。他不会同我说那样的事。”傅于琛却并没有与我通信。
  “明天下午三时我到史蔑夫图书馆等你。”我点点头。
  约翰走后,回到房内,开了录音机,听傅于琛的声音。
  都是平日闲谈时录下来的——“……这是什么”?
  “录音机。”“干什么?”“录你的声音。”“承钰你举止越来越稀奇。”“随便说几句话。”“对着麦克风声音会发呆。”“傅于琛先生,让我来访问你:请问地产市道在七三年是否会得向上。”“七三七四年尚称平稳,但肯定在七五七六年会得直线上升。”(笑)
  “那么傅先生,你会如何投资?”“廉价购入工业用地皮,可能有一番作为。”“谢谢你接受本报访问,傅先生。”“奇怪,承钰,昨日有一张财经报纸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是吗……”躺在床上,听他的声音,真是一种享受。
  我没有开灯,一直不怕黑,取一枝烟抽,倒杯威士忌。
  留学最大的好处不是追求学问,对我来说,大可趁这段时间名正言顺养成所有坏习惯。
  静静听傅于琛的声音,直至深夜。
  有一段是这样的:“喜欢路加还是约翰多些?”“当然是约翰。”“我也看得出来。”“但不是你想象中的喜欢,总有一种隔膜。”“我一直鼓励你多些约会。”“待我真出去了,又问长问短,查根问底。”“我没有这样差劲吧,不要猜疑。”“你敢说没叫司机盯梢我?”“太无稽了。”“男孩子都不来找我。”“你要给他们适当的指引。”“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这是女性最切身的问题,岂可疏忽。”“你的口气真似位父亲。”他长长叹口气。
  朦胧间在傅于琛叹息声中入睡。
  闹钟响的时候永远起不来,非得约翰补一个电话催。
  走路时从不抬头,很少注意到四周围发生什么。
  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
  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我还没看呢。”“我替你买下它。”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周承钰,你忘记我了。”“阁下是谁?”“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松口气,“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童马可,记得了吧?”我有心与他玩笑,“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他叹口气,“也难怪,你一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揭晓谜底吧。”他才说一个字“惠——”“慢着!”记起来了,唉呀呀,可恶可恶可恶,我马上睁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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