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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你的生命如此多情-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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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画着一支丘比特的箭穿过两颗心,还画着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互相对话。男的说小星星你今天过生日,女的说我最最喜欢过生日啦!那种童趣把林星彻底地感染了,她奇怪自己怎么会在一夜之间突然抵达了自己内心最丰富、最柔软的那个深处。
  和吴晓自己干净讲究的穿戴一样,他同时也非常喜欢干净和讲究的环境。林星家的客厅过去作为三个人的公共区域,一向是疏于打扫的。吴晓入住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不仅客厅干净起来,连厨房和卫生间都变得井井有条,一尘不染。开始艾丽和阿欣都感到惊奇和高兴,并在他的感召下,重现女人的本色,个个都分担了部分家务。但她们毕竟都懒惯了,自私惯了,集体意识和卫生习惯对人的约束毕竟不无繁琐,譬如一进客厅就得换鞋;东西和衣服也不能随手乱放,一乱放吴晓必定敲开你的门让你收走,时间一长,怨言四起。看来每件事物都是一样,都有利弊两个方面。
  晚上,林星当然不会再让吴晓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他们进入了正式的同居时代。林星过去和别人睡在一张床上定会烦躁得无法入睡,而现在每夜他们都相拥而眠。吴晓喜欢林星为他挠痒,说是比自己挠的舒服。林星就给他挠,挠痒成了每天睡前必不可少的功课。林星挠的痒痒几乎是一种按摩的艺术,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吴晓每晚则用一通粗重的抚摸作为回报,而这时候林星就肯定会主动问他:你要吗?要就来吧。她这样一问吴晓便背过身去,说那哪儿行啊,医生非杀了我不可。林星挠着他的背,诚心诚意地说:你要要我就给你。只要你舒服就行。可吴晓始终没再像初夜那样进入她的身体。这反倒成了林星的一个隐忧,她真怕他得不到满足会慢慢讨厌自己。她觉得自己必须在性的方面继续对他保持充分的吸引,于是每天不遗余力地花时间打扮和化妆,甚至试着用以前听来的各种方法让他完成生理上的兴奋。这样做很奏效,她自己也没有低贱肮脏的感觉,甚至每次看到吴晓达到高潮时,她的心里也会产生莫大的快感,有一种共振的效果。这一段他们就这样居然过得还挺和谐。
  后来她在一本书上看到,从五十年代开始西方就流行了一个突破性的观念:性爱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生育,而是为了人本身的快乐。她挺认同的。这个观念让她更加理直气壮地把这种事当做基本的人性和人的生活权利。每当她和吴晓赤裸相向时都会在心里满意地对自己说:OK,我们真的很快乐!
  快乐的生活当然更主要是精神上的,是一种无可代替的依托感。每一天,当吴晓出去的时候,林星就会寂寞得手足无措,就会坐立不安地,几乎是数分读秒地等待他回来。她常常在很晚的时候还出去站在街口等候他的身影,哪怕是刮风下雨。吴晓每次都心疼地骂她,不许她再去街上等,但她还是去。她喜欢在街口的行人中,看到他终于出现时的感觉。
  精神上最享受的,还是在她半躺在床上,拥着被子,看吴晓擦地、做饭,里里外外地为自己忙碌的时候。后来她也让他躺在床上看电视、看报纸杂志,由她来端茶倒水,尽心尽力地伺候着,以此来体味两种享受。被爱是一种幸福,爱人也是一种幸福,滋味各有不同。
  幸福确实不是现在人人都趋之若鹜的汽车、房子、金钱和具体的鸡鸭鱼肉,而是一种内心的感觉。她对吴晓的感觉就到了一种迷恋的程度,包括他的缺点。吴晓的缺点主要是太过沉默,但他有时又喜欢争强好胜,争起来甚至不懂得让着女方。有一次睡觉时林星的肚子咕噜作响,她问他听得见吗,可吴晓非说是他自己的肚子响。林星说明明是我的肚子响,我都摸出来了。吴晓说我也摸出来了,我肚子响不响我还不知道吗?两人争执不下,互相摸了对方的肚子也没分出输赢,最后居然都生了气。别看吴晓不爱说话,林星知道他是有脾气的,他发脾气的时候会暴露出那种浑不讲理的少年式的野蛮,平时是看不出来的。有一次他陪她走在街上,迎面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说不清是故意还是无意地在她身上撞了一下,撞完了还回头看她。吴晓立即冲上去厉声理论,三言两语之后竟疯了似的大打出手,她拉都拉不住。好不容易交通警察来了他们才松了手。那人眼睛黑了,吴晓鼻子破了,各有损失。她怕再把他们都带到公安局去处理,急急地拉着吴晓就走,埋怨他:打什么架呀,何必呢。吴晓擦着鼻血叫她住嘴!她就真的住了嘴。毕竟有种受保护的感觉,所以吴晓的犯浑也没让她反感。
  无论是亲和还是吵嘴,彼此有同有异,但生活在一起就是快乐的。开始确实有些清苦。后来吴晓果然在另一个酒吧里又谋到了一份演出合同,拮据的状况马上有所缓解。自从陈美小提琴音乐会轰动京城之后,这年头找一个青春少年来演奏一件古老的乐器就成了一种流行时尚。这样吴晓每月就可以挣到五千多块钱了,加上林星的工资和从艾丽阿欣那里拿到的房租,一半用于给林星治病,另一半,供给着他们知足常乐的生活。
  有时,艾丽会拉他们出去下馆子,会拉林星到吴晓演出的酒吧里喝一杯鸡尾酒。林星看得出来,艾丽和吴晓之间,彼此都有着些好奇。在艾丽交往的所有的男人中,吴晓是一个异类,在艾丽眼中,他好像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艾丽表面上喜欢有钱的男人,但在本质上,却羡慕林星。当然也仅是羡慕而已,并不想仿效和克隆,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她的本质早已经埋葬在每天夜晚的醉生梦死之中了。
  在吴晓看来,艾丽则是一个悲惨的少女。他很认真地问过艾丽:为什么背井离乡出外漂泊,为什么甘于对那些嫖客一样的男人言不由衷。问得艾丽双泪直流。艾丽告诉他自己过去也有一位像他这样的少年爱人,可那少年最终移情别恋,使她从此以后失望沉沦,失去了好好生活的愿望。吴晓被深深感动了,他的过分的同情心使林星不得不告诫他,艾丽和阿欣在北京实际上是做“小姐”的。这种做“小姐”的人最常见的就是向新认识的男人讲述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一个单纯美丽的少女被负心的男人抛弃,导致对爱情和人生的灰心绝望……既是为博取同情和宽容,也是给自己保全面子。她对吴晓说,别听她们念这套俗掉牙的苦经了,你看她们和那些有钱人在一起吃喝玩乐有多开心,其实她们现在什么都可以离舍,就是离不开这个了。
  后来林星就不大接受艾丽她们的邀请了,她隐隐觉得吴晓和她们接触多了并不是好事。直到有一天她去医院做透析回来,一推门看见艾丽和吴晓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起翻看一本画报,艾丽纤细的涂了玫瑰色指甲油的手正搭在吴晓的肩头,而吴晓正迷恋于画报上的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女歌手,对艾丽得寸进尺的亲昵浑然不觉,让人占了便宜还看着林星傻笑呢。林星脸都白了,她知道是到了该请这两位小姐搬出去的时候了。
  当天晚上吴晓一走她就叫住了也要出门的艾丽和阿欣。她提出了收回房子的要求。艾丽和阿欣当然感到突然,问她是发财了还是变着法的想要提租。她力图委婉地解释:我生病了你们都知道,医生说这种病要有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艾丽阿欣说我们一到晚上就出去了,常常是在外面过夜,我们怎么吵你了?林星只好换一个理由,她说:我和吴晓,你们知道的,肯定要同居一阵子,再和你们住在一起就不太方便了。可艾丽和阿欣还是异口同声:当初我们提出房租一个月一交,是你非得要求起码交一年的。现在半年刚过你就要赶我们走,打官司你也输着理呢。谈了半天谈不通,大家面子上都闹得有些不开心了。
  没办法,她们不走只能自己走。林星第二天便拉着吴晓看着报纸上的广告去找房子。租房单住是吴晓早就提出过的想法,当然他一百个赞成。他们非常投入地,甚至带着几分幸福感地在城区各处一家一家地看房,与房主讨价还价,偶尔自己之间也发生争执。看房使吴晓有机会去想象和设计未来两人世界的生活空间,他喜欢这个。而林星更关注价钱和地理位置是否合适。两人的争执通常就发生在各自侧重点和出发点的不同上。最后幻想总是让位于经济现实——有多少钱、离单位远近等等。而林星作为记者的善辩本能和吴晓天生的沉默少言也使两人的争执不可能势均力敌,一方占据优势有利于尽快形成决议。到了晚上一回家他们就开始收拾东西,并且开始商量如何把这间即将搬出的卧室也尽快地租出去。
  他们选定的,是扬州胡同里的一幢孤楼。有一个一房一厅的老旧的单元。不带家具,没有电话,但有煤气和暖气,位置适中。他们正好就不想用别人的家具,睡别人的床该多别扭啊。没有电话也不要紧,他们要找的就是这种大隐于市、离群索居的感觉。以前吴晓是有一部爱立信手持电话的,可惜和父亲吵架离家出走那天忘记带出来了。
  新的家给人以新的生活激情,家具的摆放和空间的利用都经过两人兴致勃勃的讨论,力图在一共二十多平米的狭小空间里弄出多种情趣和意境。首先,他们决定把墙壁粉刷一新,最初吴晓大胆地主张刷成红色,把林星吓了一跳。红色代表危险,也过于刺激,人在屋里呆一会儿非头晕不可。可吴晓说红色意味着浪漫,象征着勇气和信念,能提高生活的兴致。林星发现他选择颜色的动机常常不自觉地出自于音乐的理论和感觉,有点太艺术化了,而家里的颜色总不能过于夸张吧。于是她坚持并最终决定将客厅刷成淡黄色,将卧室刷成浅蓝色。黄色同样会使人欢快和振奋,而且是一种与太阳联系最为紧密的颜色。蓝色主安静、很清纯,也能唤起大自然的气息,使你联想到天空与海。但考虑照顾吴晓的情绪,林星和他一起去商场选了一块紫红色的布料做窗帘,以满足他的红色情结。那布料很便宜,色调却恰到好处。林星和吴晓都很满意。无论从心理学还是从音乐的概念上,紫红色都是一种具有内省功能的色彩,又有点罗马式和宗教式的华贵,同时兼具了视觉上的芬芳。
  在家具摆放的大的布局上,林星同样比较坚持己见,而小的摆设方面,则放权给吴晓,尽管他对有些地方的装点并不合林星的心意。比如他在墙面上挂了太多的外国音乐明星的笑脸和酷脸,弄得整个屋子的主题过于明显。在林星看来,家居的主题可以选择某种色调和气氛,如温馨、如夏天、如怀旧,等等,而不应突出某种职业偏好,如音乐。何况林星隐隐地,对音乐有种天然的醋意。她觉得能与她竞争吴晓的,肯定不是艾丽那类风情万种但没多少内涵的女孩,而音乐的魅力,则永远存在。但是看到吴晓在挂那些画片时的兴高采烈,又不忍扫他的兴。她喜欢看吴晓快乐的样子,希望吴晓能在这个属于他们两人的小小的天地里,找到主宰的感觉。更何况吴晓对音乐的那份热情,毕竟不会冷却,一时难以离间。
  乔迁新居让人有了不同以往的心情,林星的病情也渐渐趋于稳定。她开始把一直搁置的关于长天集团的稿子拿出来,按照主任的意见着手修改。她还给远在吉海的那位陪同她采访的年轻人夏卫华去了一封信,希望他能再提供一些资料,好能反映出吴长天以德服众,注重个人和企业的道德形象,形成企业凝聚力的事迹。夏卫华很快回了信,资料提供得很可怜,只讲了吴长天的一些治企格言,事例方面则无多少补充。但是夏卫华用了大量篇幅,回顾了他和林星在吉海相处的日子,并说他给她去过数信都因地址不对退回去了。夏卫华在信中还告诉她一个消息:他已经辞去在长天集团的工作,准备去美国念书了。他在美国有一个中产阶级的舅舅提供了入学的资助。他希望在他去北京办签证的时候,能见到林星。
  林星没再给他回信。她和夏卫华就属于从不同的方向来,到不同的方向去,只在中间的交叉点上会合了短短瞬间的人,如果彼此的感觉不错,多少年后天各一方,也许还能互相回味一下。
  除了继续修改那份稿子,继续按部就班地治病之外,林星主要关心的,还是眼前的生活。他们原来在静源里住的那间屋子也租出去了,是艾丽和阿欣自己租下来的。她们不愿意再让一个陌生人住进来,于是每人加了三百块钱,把这间屋子做了公用的储物室。她们到林星吴晓的新居来参观过一次,对他们布置的每一处小情小调都赞不绝口。特别是艾丽,眼睛里流露着嫉妒的酸劲儿。不知是不是因为这种心理,她悄悄地把林星拉到一边,问她和吴晓的感情到底牢固到什么程度了。林星当然毫不犹豫地说牢不可破!艾丽说那就好。话里有话似的。林星问怎么了,艾丽说没什么,我最近在酒吧里看见他总喜欢和一个女孩儿在一起,一起来一起走,出双入对的。听说那女孩儿是个音乐迷,这一段主要迷的是萨克斯管。
  林星完全可以把艾丽的话当做女人的长舌短见,甚至,可以当做蓄意的挑拨。但艾丽最后的这句说明击中了她,让她的心忽地一下提了起来。能拉走吴晓的是音乐而不是女孩,但如果女孩和音乐结合起来就有点可怕了。她越想越疑心,因为一连好几天了,吴晓整个下午都不在家呆,晚饭也说是和哥们儿一起吃了。他通常每晚十二点就完全可以回到家里,可最近有两天直到凌晨三点才回来,说是被朋友请去吃消夜。她知道经常有一些欣赏他的大款和富婆拉他出去吃饭,认他做干儿子。林星始终认为吴晓是人在江湖逢场做戏,对此一直掉以轻心。她早该想到会有一个年轻的、美貌的、对音乐一往情深的女孩儿,出现在这个音乐王子的身边。
  艾丽和阿欣一走,她就迫不及待地向吴晓核实情况。她问:最近是不是有个年轻女孩儿当了你的乐迷?吴晓疑惑地皱眉:什么时候啊?你说哪个呀?林星更生气了,吴晓的口气听上去这类乐迷还很多似的。林星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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