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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辈子做女孩-第2章

小说: 一辈子做女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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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所以不想再做这个男人的妻子,涉及种种私人、伤心的原因,难以在此分享。绝大部分涉及我的问题,但我们的困境也很大程度和他有关。这并不奇怪;毕竟婚姻中总是存在两个人——两张票,两个意见,两种相互矛盾的决定、欲求与限制。然而,在我的书中探讨他的问题并不妥当。我也不要求任何人相信我能公正无私地报道我们的故事,因此在此略过讲述我们失败婚姻的前因。我也不愿在此讨论我真的曾经想继续做他妻子、他种种的好、我为何爱他而嫁给他、为何无法想象没有他的生活等一切的原因。我不想打开这些话题。让我们这么说吧,这天晚上,他仍是我的灯塔,也同时是我的包袱。不离开比离开更难以想象;离开比不离开更不可能。我不想毁了任何东西或任何人。我只想从后门悄悄溜走,不惹出任何麻烦或导致任何后果,毫不停歇地奔向世界的尽头。
  这部分的故事并不快乐,我明白。但我之所以在此分享,是因为在浴室地板上即将发生的事,将永久改变我的生命进程——几乎就像一颗行星毫无来由地在太空中猝然翻转这类天文大事一般,其熔心变动、两极迁移、形状大幅变形,使整个行星突然变成长方形,不再是球形。就像这样。
  发生的事情是:我开始祈祷。
  你知道——就是向神祷告那样。
  第三章
  这对我来说可是头一遭。既然我首次把这个沉重的字眼——神——引进本书,既然这个字眼将在本书中重复出现多次,请容我在此停顿片刻,原原本本地解说我提及这个字眼时意指为何,以便让大家能立刻决定自己会被触怒的程度。
  把神是否存在的论点留待稍后(不——我有个更好的主意:干脆跳过这一点),容我先行说明使用“神”这个字的原因,而我原本是可以使用“耶和华”“阿拉”“湿婆”“梵天”“毗湿奴”或“宙斯”等这些名称的。或者我可以把神称为“那东西”,在古梵语经文中正是如此称呼,而我认为这很接近自己时而体验到的那种无所不包、不可名状的实体。然而“那东西”让我觉得没有人味——一种非人的东西——而就我个人而言,我是无法对一个“东西”祈祷的。我需要一个确切的名称,以便能完全感觉到一种随侍在侧、属人的气质。同理,在我祈祷时,祷词的对象并非“宇宙”“太虚”“原力”“至高者”“全灵”“造物主”“灵光”“大能”,或选自诺斯底福音书(Gnosticgospels)、我认为最富诗意的神名:“峰回路转的阴影”。
  我并不反对使用这些词。我觉得它们一律平等,因为其既适用、亦不适用于描述无可名状的东西。不过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功能性的名称,来指称这无可名状之对象。而“神”这个名称,让我觉得最温暖,于是我用它。我也得承认,基本上我把神称作“他”(Him),这对我并不费事,在我脑海里,这只是一种方便的个人化代词,并非某种确切的解剖学描述或革命的理由。当然,若有人称作“她”(Her),我也不介意,我能了解想这么称呼的冲动。我还是要说,这两者对我来说都是平等的词儿,既恰当,也不恰当。不过,我认为两个代词大写是不错的表示,是对神的存在略表敬意。
  就文化上而言,虽然并非从神学上来说,我是基督徒。我生为盎格鲁撒克逊白人的新教教徒。我虽爱名叫耶稣的和平良师,我虽也保留权利,在身处困境之时自问他能做什么,但我却无法忍受基督教的既定规则,坚称基督是通往神的“唯一”途径。因此严格说来,我不能自称基督徒。我认识的大部分基督徒都大方豁达地接受我这种感受。不过我认识的这些大部分基督徒,其关于神的说法也并不严格。对于那些说法(和想法)严格的人,我只能对造成任何情感方面的伤害表示遗憾,并请求他们的原谅。
  通常,我响应每一种宗教的超然神秘仪式。只要哪个人说神不住在教条的经文中或遥远的天边宝座上,而是与我们比邻而居,比我们想象中更接近,在我们的心中生息,向来都令我屏息热切响应。我深深感激那些曾经停靠在那颗心,而后返回世界,向我们报告神是“至爱体验”的所有人士。在世界上的一切宗教传统中,向来有抱持神秘主义的圣徒与仙人,他们所报道的正是这种体验。不幸的是,他们许多人的下场是被捕、丧命,然而我仍认为他们很了不起。
  最终,我对神的信念很简单。类似这样——我养过一条大狗,它来自动物收容所,它是十个品种的混种,但似乎遗传到每个品种的最佳特点。它是棕狗。每逢有人问我“它是哪种狗”的时候,我总是给一样的回答:“它是只棕狗。”同样地,当有人提问“你信哪种神”时,我的回答很简单:“我信仰至高无上的神。”
  第四章
  当然,从在浴室地板上首次直接与神说话的那晚以来,我有许多时间可以阐明我对神的想法。尽管在那黑暗的十一月危机期间,我并无兴趣探明我的神学看法。我只想拯救我的生活。我终于留意到,我似乎已经来到某种无可救药、危及生命的绝望状态之中。我想到,处在此种状态下的人,有时会尝试向神求援。我想我曾在什么书中读过这样的例子。
  在我喘息的呜咽中,我跟神的对话,类似这样:“哈啰,神啊。您好吗?我是小莉。很高兴认识您。”
  没错——我和造物者打招呼,就好像在鸡尾酒派对上刚刚由人介绍认识。我们总是从我们这一生学会的事情开始做起,而我向来在一段关系开始的时候,就这么跟人说话。事实上,我尽量克制自己不说:“我一直很迷您的作品”……
  “很抱歉这么晚打扰您,”我继续说道,“但我面临严重的麻烦。对不起,我从前没直接跟您说过话,但我希望我对您赐予我的一切,可以一直表达万分感激之意。”
  这样的想法使我呜咽得更厉害。神耐心地等待我恢复镇定。我振作起来,继续说下去:“您知道,我不是祈祷的能手。但能不能请您帮个忙?我非常需要协助。我束手无策。我需要答案。请告诉我如何是好。请告诉我如何是好。请告诉我如何是好……”
  于是祷告词缩减至简单的一句——“请告诉我如何是好”——一遍又一遍。我不晓得自己求了多少次。我只晓得我像请命般乞求,始终哭个不停。
  一直到,突然间,我停止哭泣。
  突然间,我发现我不再哭了。事实上,我在呜咽当口上停止哭泣。我内心的痛苦完全被抽空。我从地板上抬起头,惊讶地坐了起来,心想此刻能否看见带走哭泣的伟大神灵。却看不见任何人,只有我独自一人。但也不全然是独自一人。我的四周围绕着某种我只能称作一小块寂静的东西——此种寂静十分罕见,使我屏住呼吸,以免吓跑它。我一动也不动。我从不知道自己何时曾感受过此种寂静。
  而后我听见一个声音。别慌——不是好莱坞老片中的磁性男声,也不是那种叫我在后院建棒球场的声音。那只是我自己的声音,从自己内心说出的声音。却是我过去未曾听过的自己的声音。那是我的声音,却很明智、平静、悲天悯人。倘若我在生命中曾体验过爱与坚定,听起来正是这种声音。该如何描述那声音所流露的温暖之爱呢?它赐予我的答案,永久决定了我对神的信仰。
  这声音说:回床上去,小莉。
  我叹了口气。
  我立刻明白,这是唯一可做的事情。我不会接受其他任何答案。我不会信任任何一副声如洪钟的嗓音说:“你得跟你先生离婚!”或“你不能跟你先生离婚!”因为,那并非真正的智慧。真正的智慧,无论何时仅提供唯一可能的答案,而那天晚上,回床上去是唯一可能的答案。回床上去,无所不知的内在声音说道,因为你无须在十一月某个周四的凌晨三点立即获知最后的答案。回床上去,因为我爱你。回床上去,因为你现在只需要休息,好好照顾自己,直到你得知答案。回床上去,以便风暴来袭时,有足够的力量去应付。而风暴即将来袭,亲爱的。马上就要来袭。但不是今晚。因此:回床上去,小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段小插曲的种种,都标示出典型的基督教皈依体验——灵魂的黑暗之夜;求援;回应的声音;脱胎换骨的感觉。但我不想说这是一次宗教皈依,不是传统方式的获得重生或拯救。我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称作宗教“交谈”的开始。它开启了一段开放式、探索性的对话,终将带领我靠近神灵。
  第五章
  倘若有办法知道情况会比变得更糟之前还糟上许多倍,我无法肯定那天晚上我会睡得怎么样。然而在七个艰苦的月份过后,我确实离开了我先生。我最后下这个决定时,以为最坏的景况已经过去,然而这只表明我对离婚所知甚少。
  《纽约客》杂志曾刊载过一幅漫画。两个女人在讲话,一人对另一人说:“你若真想了解一个人,就得跟他离婚。”当然,我的经验正好相反。我会说,你若想“停止”了解一个人,就得跟他或她离婚。因为这正是我跟我先生之间的情况。我相信我们彼此都惊恐地发现,我们从世界上最了解彼此的两个人,迅速成为史上最不理解对方的一对陌生人。在这种陌生感的底层,存在着一个糟透了的事实:我们两人都在做对方意想不到的事情;他作梦也没想过我会真的离开他,而我也从未料想过他会如此刁难,不让我走。
  我确信当我离开我先生的时候,我们能够在几个小时内用计算器、一些判断力,以及面对我们曾经爱过的人所表现的诚意,来解决实际事务。我最初提议卖了房子,平分所有财产;我从没想过以其他方式解决。他觉得这个提议不公平。于是我更进一步,甚至建议一种不同的平分方式:财产归他,过错归我,如何?但即使这样的提议,亦未能达成和解。如今我手足无措。想想看,一切都已交付出去,该如何继续谈判?如今我无能为力,只能等候他的回复。离他而去的罪恶感,阻止我考虑保留过去十年内所赚得的任何一分钱。此外,新发现的心灵信仰也使我不愿让我们彼此作战。因此我的立场是——我既不抵抗他,也不去攻击他。很长一段时间,我完全不听从所有关心我的人的劝告,甚至抗拒找律师商量,因为我甚至认为这是一种交锋之举。我想和甘地一样和平解决这一切。我想当曼德拉,当时却没意识到,甘地和曼德拉都是律师。
  几个月过去了,我的生活悬而未决,等待解脱,等待知道自己的刑期。我们已经分居(他已搬进我们的曼哈顿公寓),却未解决任何事情。账单成堆,事业耽误,房子破败不堪;我先生的沉默,只有在偶尔联系时提醒我是个可耻的混账时,才被打破。
  而后大卫出现。
  在那几个难堪的离婚年头,因为大卫——我在告别婚姻之时爱上的家伙——而更节外生枝,倍增创伤。我是不是说我“爱上”大卫?我要说的是,我钻出婚姻,一头钻入大卫怀里,就像卡通里的马戏团演员从高台跳下,钻入一小杯水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紧缠大卫,以摆脱婚姻,仿佛他是撤出西贡的最后一架直升机。我把自己所有的救赎和幸福都投注在大卫身上。是的,我确实爱他。但如果我能想到比“绝望”更强烈的字眼描述我对大卫的爱,我就会用在此处,而绝望的爱向来艰难无比。
  我离开我先生之后,立即搬去和大卫住。他一直是个漂亮的年轻人。生在纽约,一个演员兼作家,一双水汪汪的意大利褐眼(我是否已提过这件事?)令我全身瘫软。机智,独立,素食,满口粗话,性灵,诱人。一个来自纽约郊区的反叛诗人兼瑜伽信徒。神专用的性感游击手,大过于生活,大过于一切。至少这曾是我眼中的他。我的好友苏珊第一次听我谈及他时,看了看我脸上的高烧,对我说:“天啊,姑娘,你麻烦大了。”
  大卫和我的相识,是因为他在根据我的短篇小说改编的戏剧中担任演员。他扮演我捏造出来的角色,这似乎说明了问题症结所在。绝望的爱情不总是如此吗?在绝望的爱中,我们总是捏造伴侣的角色性格,要求他们满足我们的需要。而在他们拒演我们一开始创造的角色时,我们便深受打击。
  然而,我们在头几个月里一起度过多么美妙的时光啊!那时他仍是我的浪漫英雄,我仍是他成真的美梦。我从未想象过能够如此兴奋与协调。我们创造我们独有的语言。我们出游。我们上山下海,计划一同到全世界旅行。我们在监理所一同排队的时候,比度蜜月的大多数佳偶更快乐。我们为了不分你我而为彼此取相同的绰号。我们一起设定目标、立誓、承诺、做晚餐。他念书给我听,而且——他洗我的衣服。(头一次发生时,我打电话给苏珊,惊奇地报告这项奇迹,就像我刚才看见骆驼打公共电话。我说:“刚才有个男人洗我的衣服!他甚至手洗我的内衣!”而苏珊再说一次:“天啊,姑娘,你麻烦大了。”)
  小莉和大卫的第一个夏天,看起来就像每一部浪漫电影中坠入爱河的蒙太奇,从海滩戏水,到携手跑过黄昏时分的金色原野。当时的我依然认为我的离婚进展顺利,尽管我跟我先生没在夏天谈它,为了让彼此冷静下来。不管怎么说,在这样的幸福当中,不去想到失败的婚姻是很容易的事。然后,那个夏天(亦称“苟安时期”)结束了。
  2001年9月9日,我跟我先生最后一次面对面——尚未意识到未来的每次会面都不得不请律师介入调解。我们在餐馆吃晚饭。我试着谈我们的分居,却只是争吵。他告诉我,我是骗子、叛徒,他恨我,再也不跟我说话。过了两天,我在苦恼难眠的一夜后醒来,发现两架遭劫持的客机撞上城里的两栋最高的大楼,曾立于不败的一切,如今成为一堆冒烟的废墟。我打电话给我先生,确定他安然无恙,我们一同为这起灾难痛哭,但我没去见他。那个星期,每个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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