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恐怖悬疑电子书 > 中国军事战争通史 >

第646章

中国军事战争通史-第646章

小说: 中国军事战争通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领导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下辖北海、东海、南海舰队和海军航空兵部,各舰队辖基地、舰艇支队、水警区等。

    海军的主要武器装备

    水面舰艇部队的武器装备海军装备的战斗舰艇有多种型号的驱逐舰和护卫舰;以及多种型号的导弹艇、护卫艇、鱼雷艇、导弹护卫艇、猎潜艇、扫雷舰、布雷舰、登陆舰艇、气垫船以及其他专业勤务船(包括运输船、油船、水船、冷藏船、工程船、消磁船、医院船、救生船、侦察船等)。舰艇上的武器装备主要有:各型舰炮、舰艇导弹、反潜武器(包括深水炸弹、鱼雷)和舰空导弹,有的舰上还有舰载直升机。这些舰种各异、大小不同的舰艇,各有优长,各有不同的用途,遂行不同的作战任务。

    潜艇部队的武器装备海军装备有国产的多种型号的普通动力、核动力的鱼雷潜艇和导弹潜艇,以及引进的部分常规动力潜艇。艇上的武器装备有鱼雷、水雷、飞航式导弹、弹道导弹等。

    海军航空兵的武器装备海军舰空兵装备的飞机大部分和空军航空兵基本相同。装备有歼击机、歼击轰炸机、轰炸机、强击机、侦察机、反潜机等。此外,还有各种运输机、直升机和其他特种飞机。机载武器有航炮、航空火箭弹、各种类型的航空炸弹、空空导弹、空舰导弹、鱼雷和深水炸弹等。

    海军岸防兵装备有多种类型的岸舰导弹和自动化火炮。岸舰导弹的特点是飞行高度低,速度快,射程远,威力大,命中精度高。

    海军陆战队装备有自动化的步兵武器、反坦克导弹、防空导弹、各种火炮、火箭炮,还配备有舟桥、冲锋舟、气垫船、水陆两用坦克、装甲输送车及其他特种装备和作战器材。这些装备是按两栖作战的要求而编配的。它具有两栖化、装甲化、自动化、轻型化的特点,具有较强的火力、机动力、突击力和保障能力——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经过7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支具有强大火力、突击力和高度机动能力的诸兵种合成军种。编有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专业兵种,还编有电子对抗、测绘和航空兵部队。

    步兵有山地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步兵是徒步或搭乘装甲输送车、步兵战车实施机动和作战的兵种,是地面作战的主要力量。

    炮兵包括地面炮兵、高射炮兵和地空导弹部队,炮兵是以各种压制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导弹和战役战术导弹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火力突击任务的兵种。

    装甲兵部队在编制上以坦克部队和装甲步兵部队为主体,还编有炮兵、反坦克导弹、防空、防化学、工程及其他勤务保障部(分)队,装备除主战坦克外,还有水陆坦克、轻型坦克、扫雷坦克、反坦克导弹发射车等;

    工程兵由工兵、舟桥、建筑、工程维护、伪装、野战给水工程等专业部(分)队组成;

    通信兵由野战通信、固定台站通信、通信工程和军邮勤务等专业部(分)队组成;

    防化兵由防化、喷火、发烟等部(分)队组成。

    防空兵是以高射炮、地空导弹武器系统为基本装备,遂行对空作战任务的兵种。

    陆军航空兵是装备攻击直升机、运输直升机和其他专用直升机及轻型固定翼飞机,遂行空中机动和支援地面战斗的兵种。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的基本组织层次为:集团军、师(旅)、团、营、连、排、班。团以上大多采用合成编组,如集团军通常辖若干个步兵师(旅)及装甲(坦克)师(旅)、炮兵旅、防空旅、直升机大队、工兵团、通信团及各种保障部(分)队等。陆军按任务还划分为野战部队、边防部队、警卫警备部队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未设置独立的领导机关,由总部有关部门行使领导职能。集团军至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通常设置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部(处)、装备部(处)。

    陆军的主要武器装备

    步兵的武器装备摩托化步兵装备有各种输送汽车,具有快速机动能力,能乘车机动徒步战斗;机械化步兵装备有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具有较强的火力、机动能力和装甲防护能力,便于和坦克配合作战,既可乘车战斗,也可徒步战斗;步兵的武器主要有手枪、自动步枪、冲锋枪、机枪、手榴弹、火箭筒、喷火器、迫击炮和无坐力炮等。这些武器重量轻,便于携带、操作和近战。

    炮兵的武器装备炮兵的武器主要有:多种口径的加农炮、榴弹炮、滑膛炮、加农榴弹炮、火箭炮、迫击炮、无坐力炮和反坦克导弹。上述火炮和导弹,性能特点和用途不同,形成炮兵武器系列。

    装甲兵的武器装备装甲兵的主要武器装备为坦克、装甲车辆和自行火炮。坦克分为主战坦克和特种坦克。人民解放军装备有多种型号的主战坦克和轻型坦克。特种坦克和其他战斗车辆,有水陆坦克、扫雷坦克、侦察坦克、喷火坦克和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装甲侦察车、装甲指挥车等。

    防空兵的武器装备主要有高射机枪和各种口径的高射炮。这些高炮射界大,死角小,瞄准和发射速度快,射击精度较高,具有密集、猛烈的火力和较高的机动能力。防空导弹有单兵肩射式低空导弹,用以攻击能目视发现的空中目标。还有车载四联装防空导弹,用以对付低空、超低空目标,可同时对付多批目标。装备的第三代野战防空导弹能有效拦截当代先进的作战飞机及巡航导弹等精确制导武器,单车能独立作战,具有快速机动和伴随掩护能力。

    陆军航空兵的武器装备主要装备有多种攻击直升机(也称武装直升机)、运输直升机和其他类专用直升机。部分直升机除装备航空枪炮外,还可携载多种航空炸弹、航空火箭弹、导弹等。

    其他兵种的装备电子对抗兵装备有多种类型的电子侦察设备、电子干扰机和电子伪装器材;工程兵装备有地雷战、爆破、筑路、渡河、桥梁、伪装、野战供水、工程侦察等器材和工程机械设备;防化兵装备有防化(核观测、化学侦察、洗消)、喷火和发烟等技术器材和设备;通信兵装备有多种型号的短波、超短波电台,单边带电台,超短波接力机,载波电话机、收讯机等通信联络和自动化指挥的器材和设备。

兵种 '中国现代'中国民兵

    中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随着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民兵组织已由单一的步兵发展成为包括高炮、地炮、通信、工兵、防化、侦察以及海军、空军等专业技术分队在内的基干民兵队伍。

    中国民兵初建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民族的解放、为赶走日本侵略者、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民兵在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民兵是国家的后备武装力量。中国国防法规定:“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为确保完成这一任务,必须确立有关民兵的各项基本制度。新时期的中国民兵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的民兵组织领导体制。全国的民兵工作由总参谋部主管;各大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民兵领导指挥机关;乡、镇、部分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设有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和兵役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民兵工作实施原则领导,对民兵工作实施组织和监督。

    民兵的任务是: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工作的任务是:

    (一)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二)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组织民兵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1987年全国边海防民兵工作会议之后,开始组建民兵应急分队。民兵应急分队是一支应付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拳头力量。经过10多年的建设在大中城市和边海防等重点地区组建的民兵应急分队已步人正规化的建设轨道,基本实现了武器装备现代化、通信工具现代化,成为一支素质优良、动员快速、战斗力强的队伍。在加强民兵应急部队建设的同时,加强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建设。

    目前,全国共组建对口专业分队近万个,编组民兵数万人,在平时的生产建设、抢险救灾和军事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后备军的作用。

    民兵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以外,均应编人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其余18—35岁任命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民兵必须是身体素质良好,政治可靠的人员。

    兵役法规定,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一是规定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二是把参加民兵组织和服预备役年龄、政治、身体条件一致起来;三是在有民兵组织的地方,在基层工作上把两者结合起来,使基层民兵组织成为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对于未编入民兵组织,但符合民兵条件的,进行预备役登记。

    民兵的编组

    一般以乡(镇)、行政村和厂矿企业为单位,按照民兵人数多少,分别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普通民兵,男民兵、女民兵,应分别编组。行政村一般编民兵连(营),领导本村的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县、乡(镇)所属企业单位,凡人员比较稳定,行政、党团组织比较健全,可建立民兵组织,属乡(镇)武装部直接领导。乡镇编基干民兵营或连,领导全乡的基干民兵。城市民兵的编组,大型厂矿企业可以车间、分厂为单位编组,中小企业可实行跨车间、班组编组。

    民兵训练

    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根据训练大纲的要求,干部训练时间为30天,一般在一年内完成;民兵训练时间为15天,一次完成。通过训练,干部具备相应的军事技能和组织指挥能力,并提高开展本职工作的能力;民兵学会使用手中武器装备,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分队能担负一般战斗任务。民兵干部主要进行本级指挥和教学法训练,基干民兵主要进行技术和战术基础训练。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根据训练发民兵需要,一般目前已建设了许多县级民兵训练基地,民兵大部在基地实施集中训练。根据需要,还组建了一批专业技术训练中心。这些基地和中心都达到了能吃、能住、能训练的要求。在训练手段上,大力推广电化教学和模拟训练,实施形象、直观教学,训练质量有较大提高。在训练中注意突出重点,民兵干部、应急分队和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兵种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是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其组建于1983年,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按统一编制为战时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而组建起来的部队。其师团已纳入军队建制序列,授有番号、军旗。预备役部队平时隶属省军区,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预备役军官中,有些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部队的基本任务是:努力提高部队的军政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和作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转为现役部队,执行作战任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按照训练大纲的规定进行。根据部队担负任务的需要,每年在完成军官、士兵基本训练的基础上,安排一些应用课目训练。通过训练,使预备役军官和士兵掌握必备的技术、战术技能,提高部队快速动员和整体遂行任务的能力,做到一声令下,能收得拢,拉得出,会打仗。组建预备役部队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的好形式,是提高储备质量的好办法,是节约军费开支、加强国防建设的好措施。

    从1983年开始,各军区及军兵种普遍组建预备役部队。经过10多年的建设,现已成为一支具有数十个师兵力,包括步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和舟桥部队以及海、空军等专业技术兵种在内的诸军兵种合成的新型预备役部队。各预备役师、团在加强基本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教育、训练、管理生活制度,狠抓军事训练,不断增强了在现代高技术条件下的快速动员能力的遂行作战任务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军衔等级基本与现役军官相同,最高编制军衔为预备役少将。从1997年1月1日起,预备役军官在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