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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努尔哈赤评传-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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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哈赤时代,打破了所谓“女真之俗,不相为奴”的旧例,除了战俘沦为阿哈以外,一般的诸申只要违背了努尔哈赤规定的法令,随时都可能降为阿哈,失去人身自由。说明他们的社会地位已经相当低下了。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天命六年)二月,拜德牛录下的一名诸申,在战争中因为丢弃盔甲,败下阵去,事后被追查出来,迫令他作了固山额真家的阿哈[36]。以努尔哈赤为首的八家大奴隶主,把诸申看作财产一样,随意赠送给人或夺取回来。努尔哈赤有个族弟,名叫旺善。当初,努尔哈赤赐给他许多阿哈和诸申。可是,旺善为人华而不实,经常以谎言骗取努尔哈赤的信赖,从来不肯努力作战。后来,努尔哈赤看透了他,亲自决定把从前赐给旺善的阿哈、诸申全部夺取回来[37]。
随着女真社会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发展和阶级斗争的演进,诸申又被置于奴隶主专政的严刑重法之下,他们遭受了种种残酷的刑罚。凡是诸申犯了法的,不是经济上的制裁,就是从事各种苦役,进行惩罚。比如,有的诸申为了谋生,越过了本国的边界,偷偷地进入朝鲜的国境,采取人参、木耳等,被抓住以后,按努尔哈赤的规定,罚耕牛一只。没有牛的罚银十八两。如果家境比较困难,没有力量承担经济上的惩处,就把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捉来,罚做苦役[38]。有的诸申违犯了法令,奴隶主们就命令他们脱掉上衣,光着脊背,跪在地下受箭罚。即用一种“鸣镝箭”射击。罚射多少箭,按照罪过的轻重来定,其刑相当残酷。有的诸申犯了法,还诛连全家,把一家老小一律贬斥为阿哈[39]。有的诸申盗窃了别人的财物,受刑时,更惨不忍睹了,刺耳朵、刺鼻子、刺面部、刺腰或者乱刺全身,直到刺死为止。有时还牵连妻子,让犯者的妻子赤脚,踏上火红的炭,头上再戴上灼热的大锅,折磨致死了事[40]。诸申社会地位的卑下,具体地说明了努尔哈赤时期的奴隶制度,具有早期奴隶制发展的特点,同时,也可以看出阶级之间的对立和严格的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已经成为社会的现实了。
努尔哈赤在起兵的初期,女真社会每个奴隶主所属的阿哈不是很多的,这是个体生产、部落分散、生产力不发达的结果。当时,出兵打仗,奴隶主也不得不自己亲手采薪、喂马[41],参加一定的生产活动。后来,努尔哈赤不断地把统一战争推向前进,阿哈的数量急剧的增加。归纳起来,阿哈的来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在残酷的阶级斗争中,建州本部落自由的社会诸申降为阿哈。他们或者因为越边、逃跑、不积极参战,或者与努尔哈赤的族人殴斗,都可以构成丧失自由的条件[42]。二是从女真其他部落中购买来的阿哈[43]。三是随着战争的向前推进,从其他被征服的女真部落中或者从汉人中俘虏来的。万历二十六年(公元1598年)前后,努尔哈赤开始向东海进军,仅从东海各部中俘获的阿哈就多达数万。以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征额赫库伦一次出兵为例,就俘获一万名阿哈[44],攻克抚顺等城的时候俘获人、畜达三十多万,其中汉人人数不少。抚顺一城被俘虏的就“不减数万”[45],接着下开原、铁岭、北关、叶赫,加上零星掠来的,都使后金社会阿哈的数目急剧的增加,据统计,至少也有四、五十万[46]。
由于耕垦面积不断地扩大,阿哈数量不断地增加,为女真社会庄园经济大批的兴起准备了必要的条件,使女真社会的农业生产开始走出个体家庭、单人单户奴隶主使用少数阿哈耕作的规模。广阔的耕地与大批的阿哈相结合,产生了规模较大的生产组织形式,即托克索(满语为tokso,汉译“庄园”少意)[47]。朝鲜人称为“农幕”[48]。努尔哈赤兄弟及其家族的大批托克索都在今辽宁省新宾旧门、旺清门、双砬子以东和今桓仁县境。在托克索中劳动的阿哈,平时不许自由出入托克索,一般多在内部生产、服役,有时也从事规模较大的集体生产劳动。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天命三年),努尔哈赤命令纳邻、音德率领八贝勒家托克索中的八百人到近边的浑河两岸打谷,这八百人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阿哈[49]。
大规模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出现,为容纳更多的耕田阿哈提供了场所。使女真奴隶制的在发展和繁荣奠定在更新的基础之上。有权势的大奴隶主,通过占有托克索的办法,拥有大批的阿哈。有的人占有托克索竟达五十多所[50]。一个托克索少则三丁、四丁,多则七丁、九丁,所以一个大奴隶主常常拥有阿哈多达数百丁。因此,努尔哈赤时代女真社会的奴隶制就大不同于从前了,而是以大批奴隶制托克索生产为基础,使奴隶制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阿哈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成为主要的生产人员。这一切都是女真社会奴隶主贵族占有制关系最后确立、奴隶制发展进入繁荣时期的重要标志及其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可见,“奴婢耕作以输其主”[51]的生产关系已经成为女真社会空前的、完全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了。因此,阿哈与奴隶主的关系是社会上既对立又统一的阶级关系。奴隶主的享用完全建筑在阿哈辛勤劳动的基础上,以致形成“奴尽则主何以存”的社会现实[52]。
以努尔哈赤为代表的八家奴隶主是后金社会的最高统治者,一切重大的事件都由努尔哈赤及八和硕贝勒[53]决断。他们由努尔哈赤的弟、子、侄组成[54]。他们都围绕在努尔哈赤的周围,组成以家族为核心的最高奴隶主集团。这个集团握有经济、政治和军事大权,所以后金的政权是具有家族统治性质的政权,而努尔哈赤又是这个政权利益的最高代表者。一切社会财富,在没有得到努尔哈赤允许以前,八贝勒也没有权力支配[55],一切经济、政治、军事等大权都完全操在努尔哈赤一个人的手中[56]。因此可以说,后金奴隶主政权又具有家长专断的性质,是奴隶制度下的君主专政。
在努尔哈赤时代,女真社会在军事征战中,在社会的大变革中,最后确立了以国家为组织形式的奴隶制生产方式。在这一生产方式下,少数奴隶主富裕起来,成为新兴的奴隶主集团成员,这个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奴隶主集团十分贪婪,他们连一貂、一雉、一兔、一珠、一参也不肯轻易的放过,不论财物好坏,均不许任何人擅自触动,否则就必然惹来杀身大祸[57]。而那些在奴隶制度下生活的广大诸申,却陷于极其贫困的境地,有的甚至沦为阿哈。
奴隶主阶级的贪婪、人民的贫困,极需要改善社会的生产和供求关系,可是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天命三年)时,努尔哈赤又断绝了对明廷的互市贸易,使社会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日益严重。尽管努尔哈赤想尽各种办法,积极发展本地区的手工业生产,银、革、木、铁各种工匠,加紧制造产品,麻布、锦绣匠人奋力督织[58],尽管努尔哈赤连续攻克抚、清、开、铁、北关叶赫等处,拚命抢掠,以充实社会上的需求,然而,手工业产品仍然供应失调,出现了“银贱而诸物腾贵”的现象。蟒缎一匹由战前四、五两,上涨至二百两,贵达四、五十倍。人参、貂皮等无处销售,变成了无用之物[59],社会的供求关系被引到了严重失调的深渊。奴隶主没有缎、帛可衣,贫民、阿哈没有布匹可穿[60]。战前的粮食供应,不足的部分多半靠清河、抚顺的市籴。战后由于人口的迅速增加,国内供不应求,不断地攻夺辽沈城堡,虽把野谷窖藏,抢掠一空,还是仍深感不足。因此,如果不进军辽沈,后金奴隶主政权就难于长久的维持下去[61]。这是满族奴隶制繁荣发展中的一个急待解决的严重问题,也是满族民族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弱点,所以进军辽沈到了势所必行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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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建:《皇明通辑纪要》卷19。
[2]《满文老档·太祖,卷13。
[3]傅国,《辽广实录》卷上。
[4]《明神宗实录》卷519,卷517。
[5]申忠一:《建州图录》,参见《旧老城》页83。
[6]程令名:《东夷奴儿哈赤考》,参见《筹辽硕画》卷首。
[7]黄石斋:《博物典汇》卷20,陈仁锡:《山海纪闻》二,参见《无梦圆初集》卷4。
[8]《朝鲜李朝实录·宣祖》卷208。
[9]《明神宗实录》,卷455。
[10]陈仁锡:《山海纪闻》二,参见《无梦园初集》卷4。
[11]程令名:《东夷奴儿哈赤考》,参见《筹辽硕画》卷首。
[12]《武录》卷1。
[13]章炳麟:《清建国别记》页34…35。
[14]牛维曜〈摘目前急务疏》,参见《筹辽硕画》卷40。
[15]毕恭:《辽东志〉卷3。
[16]《熊经略集》卷1。
[17]张鼐:《辽夷略》(叙言)页1。
[18]官应震:《合词恳发多金疏》,参见《筹辽硕画》卷5。
[19]张涛:《竟陈辽左遇计疏》,参见《筹辽硕画》卷2。酋是指建州各个部落的酋长。
[20]《满文老档·太祖》卷43载:努尔哈赤对蒙古莽古尔岱说:我等之子不似汝等生于野,吾子住于楼阁之上,得作则著,得献则食而生也。”《明清史料》乙编第二本页110…111载:“达子所住皆高堂大厦,所衣被皆装花锦绣,且日逐男女二班扮戏。”
[21]《满文老档·太祖》卷3。
[22]王先谦:《东华录·崇德四》页4下。
[23]《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上,参见《史料丛刊初编》。
[24]《满文老档·太祖》卷10。
[25]《满文老档·太宗天聪》卷48。
[26]《满文老档·太祖》卷16载:“有大功者多赏,小功者少赏。”
[27]《满文老档·太祖》卷10载:“第一等众额真、大臣等各赏银二百两、金各五两。第二等诸固山额真,各赏银一百两,金各二两。第三等诸大臣各赏银三十两。第四等诸大臣各赏银十五两。第五等诸大臣各赏银十两。第六等诸大臣各赏银五两。第七等诸牛录额真,各赏银三两。第八等护军旗主、牛录章京,各赏银二两。
[28]《吉林纪事诗》卷1载:“珲春延吉府有呼尔哈部扎库塔城”,在珲春城西一百二十里,参见《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标注舆图》二排三。
[29]《满文老档·太祖》卷2。
[30]《满文老档·太祖》卷67,卷70。
[31]《满文老档·太祖》卷4。
[32]《满文老档·太祖》卷4。
[33]《满文老档·太祖》卷3,载:“谷课于部众,则苦之,故一牛录出十男四牛,始于空地耕田。自是,勿课于部众,部众亦莫苦。”说明1613年以前,努尔哈赤管事不久,已经向诸申征收赋税了。《朝鲜李朝实录·宣祖》卷71。
[34]《明神宗实录》卷519。
[35]《武录》卷1载,派夫“筑城运石”,《朝鲜李朝实录·宣祖》卷165载:“……皆言老酋旧城向北七里许改筑新城,……自前撤移之胡,非徒怀其故土,厌其役苦,多有叛心云。”
[36][37]《满文老档·太祖》卷17。
[38][39]《朝鲜李朝实录·宣祖》卷69,卷71。
[40]《满文老档·太祖》卷20;卷35。
[41]《清太宗实录》拳30载:皇太极说,“……尔时仆从甚少,人各牧马披鞍,拆薪自焚,如此艰辛,……”。
[42]《朝鲜李朝实录·宣祖》卷78,《满文老档·太祖》卷56,卷33。
[43]《朝鲜李朝实录·宣祖》卷190载:“老酋与忽酋通信,今春忽温卖我国人物于老城甚多云。”
[44]《满文老档·太祖》卷4。
[45]陈王庭:《恭陈军前紧要事宜疏》,参见《筹辽硕画》卷16。
[46]王钟翰:《清史杂考》页22。
[47]羽田亨:《满和辞典》页427。
[48]申忠一:《建州图录》,参见《旧老城》页86载:“小酋农幕”,页87载:“奴酋农幕”、“阿斗农幕”。
[49]《满文老档·太祖》卷7载beisei tokso booi jaku tanggu 
niyalmade”即“诸贝勒庄家里的八百人”,这八百人是“weilere aha”即“耕奴”。
[50]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参见辽宁大学历史系编:《清初史料丛刊第八、九种》页43。
[51]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参见辽宁大学历史系编:《清初史料丛刊第八、九种》页43。
[52]《满文老档·太祖》卷2。
[53]和硕贝勒(hosoi beile)即为“一方之贝勒”,就是固山贝勒、旗主贝勒。参见周远廉著:《后金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论》。
[54]李肯翊:《燃藜室记述》卷21载:1619年,八将有努尔哈赤、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杜度、济尔哈朗、阿敦。《武录》卷3载:1621年,八家有:努尔哈赤以下,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得格类、济尔哈朗、阿济格、岳记。
[55]《满文老档·太祖》卷11载:“亲生执政诸贝勒,亦不得以公众俘虏、财物私与他人。”
[56]《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中载:“予夺厚簿之权实操于一己。”
[57]张涛:《属夷家事互构揭》,参见《筹辽硕画》卷2。
[58]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参见辽宁大学历史系编:《清初史料丛刊第八、九种》页43。
[59]《清太宗实录》卷2,《明清史料》乙编第二本110页。
[60]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参见辽宁大学历史系编:《清初史料丛刊第八、九种》页43,文中载称:“胡中衣服极贵,部落男女殆无以掩体,近日则连有抢掠……;战场僵尸无不赤脱,其贵衣服可知。”
[61]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参见辽宁大学历史系编:《清初史料丛刊第八、九种》页46…47,文中载称:“闻近日将大举收掠禾谷云,此不过坐困之计也。奴酋之每聚会将卒也,戒之曰:前日之捷天也,勿以屡捷为可恃,我必得辽然后可以生活,当以尽死于辽东城下为心云。”
努尔哈赤的战前外交
二、努尔哈赤的战前外交

以努尔哈赤为代表的后金奴隶主集团,要想毫无顾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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