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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大宋帝国风云录-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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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过的日子,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投降。
    既不愿掉脑袋又不愿投降,那怎么办?举旗造反,这是最好最明智也是最大程度保障自己利益的办法。很简单,你临阵造反,那就是义军的兄弟,志同道合啊,大家握手言欢,推杯换盏,敌人马上变成朋友,于是脑袋也不会掉了,身份地位也有了,官照当,钱照拿,最最重要的是,军队保住了,有军队就有实力,有实力就有份量,到哪都是大爷,手上有兵,走遍天下都不怕啊。这样一来,义军日子好过,我就在义军里混,义军混不下去了,我摇身一变,受抚到辽军里混,辽军也混不下去了,还有金国啊,我带着军队去金国,金国的皇帝更不会亏待我。
    嗬……这主意,绝妙好计啊。
    众人霍然醒悟,齐齐称赞柴云,不愧是枢密直学士的儿子,这脑袋就是聪明,读人就是不一样,佩服啊。
    有人说了,怪不得你要留下来,原来肚子里早就想好了计策,你是不是想跟我们一去义军,然后做内奸,给皇帝传递消息啊?有你传递消息,义军就算放个屁,皇帝也会知道,那义军还能支撑多久?
    好,高,妙……
    众人赞不绝口。义军败亡,你居首功,将来回到京都,你可要在皇帝面前替我们表表功,也让我们加官升爵啊,兄弟们一定不会忘记你的恩情。
    =
    柴云酒也醒了,暗自后悔害怕,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胆子说出造反的话,这要是没运气,碰上一帮死心塌地效忠皇帝的人,自己早就血溅五步了。冲动是魔鬼啊。
    正当他懊悔不迭,忐忑不安的时候,屋子里的气氛变了,一帮人从造反里面提炼出生存的精华,不但对他赞不绝口,还怀疑他要去义军做内奸。
    柴云哭笑不得。如果你们知道我所犯下的罪孽,就不会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真造反,但你们却把造反变成了曲线生存的保命之策,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重大决策一致通过,接下来的问题是,谁出城与李虎谈判,结共举?
    那还要说,当然是柴云了。众人不假思索,一致推荐柴云。
    柴云大惊,死都不去。
    众人鄙视。瞧,我说这小子居心叵测吧,他鼓动我们造反,结果我们造反了,叫他出城与李虎谈判,他竟然害怕,不去。你害怕还造反啊?明显就是肚子里有鬼嘛。
    柴云肚子里的确有鬼,事情的发展完全超乎他的想象,这都是没有阅历造成的恶果,他想得太简单了。
    这帮人是什么人?军都指挥使,军都虞侯,营指挥使,都是军队里的大官,汉人能做到这个级别的官,尤其在军队里,哪一个不是深谙官场之道的人?你以为他们都是凭军功升职的?笑话,怎么可能?你去拿把刀砍砍,看你要砍多少年才能砍出一个百人都的都头?既然他们都是人精,那出现这种结果也就不以为奇了。什么复汉大业,什么两百年的耻辱,对他们来说,都是狗屁,他们眼里只有利益,只有钱,只有官,其它的,都不在考虑之列。
    这帮人抱成一团,摇身一变成了义军,那不是给义军增加实力,而是给义军带来了一个巨大的隐患。义军出了事,自己也就完了。李虎最初的目的是叫自己进入山城,和他里应外合,打下山城,结果自己自作聪明,给李虎送去了一份“厚礼”。
    这份厚礼李虎愿不愿意接受,目前无法预料,但假如李虎不接受,非要打,自己贸然出城,让李虎的计策泡汤,那李虎可就不客气了,他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和自己的家族送进地狱。
    冲动是魔鬼,冲动是魔鬼啊……柴云后悔也来不及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咬紧牙关,坚决不出城,这样当李虎挥军攻城的时候,自己还能按照原定计策与其里应外合。
    =
    山城外,灯火辉煌,方圆十几里的山野上,一堆堆的篝火耀眼闪烁,就象绚丽的红色星河,蔚为壮观。
    总帅营内,李虎高踞上座,一边抱着脑袋哼哼,一边独自想着心事。
    罗思南兴高采烈地又来了,李虎懒得问她突然生气的原因,她也不说,就象没那么回事一样。
    铁鹰给她介绍了黄涉,总帅张榜招贤招来的人才,现在还有了一个官职,总帅长史。
    罗思南有些厌恶他的长相,仅仅看了一眼,然后就坐在了李虎身边,理都不理他。黄涉倒是看了她好几眼,头一次看到传说中的母大虫,感觉很漂亮,就是太看不起人了,正眼都不瞧自己一下。
    黄涉吃饱喝足了,有精神了,随即口若悬河地说开了,自己没什么显赫的家世,也没有惊鬼神泣天地的本事,全靠这张嘴了。
    李虎对黄涉的一番高论置若罔闻,一个字也没听进去。铁鹰和罗思南倒是越听越惊讶,兴趣盎然,对这位骷髅跛子不禁刮目相看。
    黄涉听到王者归来的消息后就上山了,在山上待了一个多月,然后随义军打懿州,在宁昌城下又待了两个多月,他既然想在义军混出名堂,当然要做足准备,否则谁会收留一个跛子?三个多月的时间,他想出了不少东西,从义军的现在到将来,从官署到军队,从财赋到回易,等等……各方面均有涉猎。
    铁鹰和罗思南一方面惊讶于他渊博的学识,一方面也对他的身份有了怀疑,这样的人会在京城市坊里做衣服?
    =
    黄涉首先建议李虎称王。当年李弘自称汉王,李虎完全可以继承嘛,这样会有更大的号召力。
    李虎懒得和他啰嗦,一句话就把他说得哑口无言,“我老爹前头称王,后头就死了,你嫌我不得死是吧?”
    接着他又说了句话,“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你懂不?”
    这句话顿时把黄涉听呆了,愣了半天。这个猪头是什么玩意?怎么这么厉害?小看了,有眼不识泰山,睁眼瞎啊,这位是明主,真正的明主,能想出此等策略的人,必定有惊世之材,看样子我转运了,转大运了,这辈子啥事不做,就把他的大腿抱紧就行了。
    李虎觉得这个黄涉才智有限,和自己这个天才比起来,不是一点点差距,而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没法比,所以他不再听了,一个人想心事去了。
    总帅既然有全局策略,而且非常高明,符合义军当前的处境,自己也没有必要操心了,说点具体的吧,于是黄涉又建议,立总帅府,独揽义军的军、政、财三大权,集权于总帅一身。
    这个事情经过他的阐述后,铁鹰和罗思南觉得很对,现在义军就是一盘散沙,如同张开五指的大手,打人打不死,非要把五指合拢了,变成拳头,则锋锐无敌。道理谁都懂,但现实很残酷。铁鹰和罗思南随即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这个跛子要坏事。
    义军五路会,重在这个“”字,说白了大家都是老大,有酒一起喝,有钱一起分,不分大小,平起平坐,至于主,总帅,也是老大之一,有实力的话,他说话有份量,没实力的话,像李虎这样,也就是个摆设,主要任务是扛大旗,喊口号,有事的时候召集各位老大坐在一起聊聊,大家商量个主意,没事的时候你爱干啥干啥去,不要碍眼。
    现在五路会有成效,连打两个胜仗,解决了过冬的粮食,很好啊,为什么一定要挑起是非,打破平衡,端起架子做老大的老大?军政财三权,那是老大们赖以生存的东西,你把它们收到自己手上,让这些老大们改做老二,可能吗?除非你活腻味了,想死了,可以去试一试。
    黄涉还没说完,李虎就发火了,抓起案几上的大海碗就砸了过去,“你个狗娘养的,吃饱喝足了,在这里放什么屁?给我滚……”
    黄涉不敢不滚,抱着脑袋就跑,还没跑几步,方进匆匆进来了,和他撞了个满怀。
    “总帅,城里来人了,说要见你。”
    城里?李虎愣了片刻,我屁股还没坐热,城里就来人了?干什么?要投降?还有这样的好事?天上掉金蛤蟆?
第七十三章 我把脑袋还给你
           几个铁卫带着一个人走了进来,那人三十多岁,长得很壮实,黑褐色的一张方脸,胡须浓密,眼神犀利,并无任何惧色,看到李虎后他稍显错愣,大概没想到传言中的王者之子是个猪头,接着他的目光就被罗思南吸引了。
    罗思南穿着红色襦裙,长发披洒,秀丽可人,腰间佩着一把刀,柔美中透出一股英气,魅力十足。
    那人眼露贪婪之色,盯着罗思南看了又看,忽然,眼前那张迷人的面孔变成了一个恐怖的黑骷髅,形如鬼魅,那人暗自惊骇,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凝神再看,原来是一个身穿儒服的干瘦中年人,他一直躲在暗影之中,此刻突然走出来,把人魂都吓飞了。
    他不敢再看,急忙移开视线,猪头的旁边坐着一位面目狞狰的武将,此人脸上不但有两道醒目的伤疤,还断了一只胳膊,是个残废。
    这就是义军的首领?那人脸上露出一丝失望之色,眼神里有些不屑,也有些恐惧,不用说,坐在总帅营里的这些人,都是义军的首脑,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一个猪头,一个骷髅,一个残废,还有一个美女,这种不可思议的组合大概只有在匪帮中才会出现。柴云那小子真是疯了,这些人能干什么大业?我们岂能屈身于这些土匪之下?
    李虎看来人没有下跪的意思,也不想难为他,也许人家是来投降的,要客气一点,所以他伸手指了指案几前的草垫,笑着说道:“你个子高,我仰着头看你太累,坐下吧。你叫高缘?”
    高缘坐下,点头,不卑不亢。
    “说吧,啥事?”李虎问道。
    “我们这支军队原来隶属于东京道宾州怀化军节度使司,自从女真人造反后,我们一直往西退……”高缘开始述说这支军队几年来所经历过的血战和重重磨难。
    明白了。李虎和众人互相看看,知道耶律马哥为什么把这支军队丢在山城了。这支军队不是耶律马哥的嫡系,败亡就败亡,无足轻重,但它打了很多年的仗,实力很强悍,同时它和女真人又有血海深仇,轻易不会投降,所以把它留下来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高缘越说越激动,尤其说到耶律马哥无视怀化军多年战功,把怀化军整体丢弃,甚至连颗种子都不留的时候,更是义愤填膺,拳头连连挥舞,好象恨不得一拳打死耶律马哥。
    至此,李虎和众人大概都听出来了,这小子是来投降的,好事啊,欢迎投降,你也不要啰里巴嗦的了,我们听懂了,你赶紧说投降吧。
    “我们要造反,我们要杀虏复汉,我们要跟在总帅的后面杀回辽东去。”高缘总算把目的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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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虎喜笑颜开,嘴巴都笑歪了,好,好,欢迎欢迎……嗯?不对,你说什么?你要造反?
    造反是造反,投降是投降,这是两回事啊。李虎脑子一转,想明白了,狗娘养的杂种,胆子不小,骗到我头上来了。你造反,拉大旗,那你岂不是老大?你是老大,那我是什么?我头上已经有五个老大了,已经背不动了,正在想办法把他们撂到地上,你倒好,你也要做老大,也要蹲在我头上拉屎,你他娘的活腻味了?你本来是我嘴里的肥肉,有了你这块肥肉,老子长力气了,才能一口气把五个老大扔到地上,你个狗娘养的杂种,竟然异想天开要做老大?嘿,直娘贼,你不想想老子是谁,敢算计我?去死吧你。
    铁鹰和罗思南也感觉不对,但没有想明白。黄涉则匆忙走到李虎身边,俯身说道:“总帅,此乃缓兵之计,不可信。”
    李虎瞪了他一眼,笨蛋,这也叫缓兵之计?你有没有脑子?他要做老大,要在背后砍我一刀,你看不出来?
    “造反?”李虎笑了起来,“造反好啊,请问你打算何时造反?”
    “三天后,怀化军举旗起事,自此追随总帅,杀虏复汉。”高缘马上回道。
    “三天?”李虎大笑,“举个旗子要三天?”他转头看看铁鹰,“大叔,我们举旗用了多长时间?”
    铁鹰伸出一个手指头。
    “我用了一个时辰?”李虎惊讶地问道。
    “一碗饭。”铁鹰说道,“你用了一碗饭的时间。”
    罗思南想起当日旧事,莞尔一笑。黄涉则瞅着李虎,满脸疑惑,猪头这么差劲?举个旗子还要一口饭时间?那要多大的旗子啊?
    “总帅,怀化军有汉蕃兵五千人,举旗一事必须筹划周全,否则可能横生枝节。”高缘急忙解释。
    “是不是耶律马哥要你们坚守三天?”李虎笑眯眯地问道。
    高缘神情一窒,哑住了。这个猪头不简单啦,这么聪明?
    “跛子,距离子时还有多少时间?”李虎转头问黄涉。黄涉想都不想,张口就来,“半个时辰。”
    “好吧,我给你半个时辰的时间。”李虎依旧笑容满面,“子时,你们举旗起事。一刻钟后,出城,在我指定的地点扎营,记住,不准带武器,不准穿铠甲,不准穿靴子,如果让我看到有人私藏武器或者有人穿鞋,全体格杀,一个不留。”
    高缘的脸色霎时就变了,“总帅,我们举旗起事,也是义军兄弟……”
    “等你举旗再说。”李虎笑道,“我三十万大军就在城外,子时开始进攻。粘罕和兀术的大军就在三十里外,明天早上,他们也将开始进攻,所以,我没有时间等你,你若想做我的兄弟,就快一点,迟了,你就是我仇人。”
    高缘傻了,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于预料,一时不知如何应对,惊惶失措,“总帅,请你听我解释……”
    “我不是傻子。”李虎指指自己的猪头,“你不要看我头大就以为我无脑,这是契丹人的狼牙棒打的,受伤了,所以看上去很大,其实我头不大,你心里想什么我一清二楚,我之所以愿意接受你们临阵起事,主要因为怀化军大部分是汉人,我不想杀汉人,不想残杀无辜,所以给你半个时辰。你们起事后,可以继续统率军队,但得听我的,若想在背后给我下黑手,你们就等死吧。”
    “总帅……”高缘挣扎欲起,打算做最后的努力。
    “在我这里,造反和投降的区别只有一个。”李虎手指高缘,“那就是你的脑袋。你现在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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