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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绝代之初终-第63章

小说: 绝代之初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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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当然要焚烧,血渍也要清理干净,避免瘟疫。
只是人情不似军法,熟人死去却连尸体也无法留下入殓归乡,活下来的新兵虽经历初次鲜血战火,可无论如何也不能认同如此残酷的军法。归乡归乡,游子归家……满身鲜血的年轻少年和善后的兵丁小旗十夫长争论,沙哑的嗓腺声声啼血,沙哑干涩。
军法不容情,感性的少年恨不得对军官挥拳,却还是一拳捶打在地面,泣不成声。
战场游荡的活人,就像游魂。
生不得安宁,死不能归乡。
燃烧的尸体焦臭,善后的兵丁收起遗落战场的军旗、兵器、甲胄。俗称秃鹫狗鼻子的发死人财的游民,衣衫破烂的游荡在战场边缘。鞑靼多马,这一场小规模的战役就缴获了几十匹,战场边,游民贪婪的盯着不敢嘶鸣的战马,顾及的瞧战马旁边手持利刃的兵士,眼睛都绿了。
霍零默默的擦着枪。
同旗的秦沐已经吐不出什么,活了三年的老兵郭癸走到他的身后,轻轻的拍了拍秦秀才单薄的肩膀。生生死死,三年的从军生涯经历的太多了,同旗的战友变了一次又一次。郭癸清诚的双眼已习惯了淡漠。
霍零默默擦着枪,鲜血和尘土站在她的甲胄、凝在她的发梢。脸上别人的血凝成了痂,霍零动了动眉毛,就星星点点的落下。
枪是什么?
刀乃霸主,剑乃君子。两者经久不衰,江湖人擅用两者,赞誉不休。
枪是什么?
自古秦时先有矛兵后有枪兵,拒马之首选亦是长枪兵。
枪,无名。自古便是战场凶器。不如刀,使刀者霍狂刀狂狷不羁,一壶酒笑杀人;不如剑,使剑者燕南天义薄云天,一侠字无人否。枪没有狂名,亦没有侠名;只是战场的凶器,只是杀人的兵器……
“霍初……”
霍零淡淡的念着自己的名讳,霍狂刀起的名讳。意为出头,只为了身怀必死信念和剑客燕南天的一战,为了一柄霸气的刀而战。
“是弟弟的名字吗?”
额前沾血,郭癸走上前拍了拍霍零的肩膀,歪着清秀犹如少年的脸庞:“别想了,总有可以回家的一天。可以写家书的时候;或者,代表我们……的名牌寄回去的时候。”
“不是弟弟。”霍零拔出长期,甩了甩满头满脸凝结的鲜血。
“想不到你小子很强嘛,会功夫?”另一个老兵也走过来,豪爽的拍了拍霍零的肩膀:“你的背后就交给我们吧。有你的话,放心多了!”
“为什么……”呕吐的秦沐反应过来,难受的皱起眉,捂住肚子:“边疆,明明该是上供天朝的,为什么还有……”
为什么还有战争和死亡?
“小子。”第三个老兵脸有刀疤,他依旧是拍了拍秦沐的肩头,似乎要把满身胆气传达给入伍的新兵,“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伸出脑袋和爪子试探,我们就狠狠打回去,打疼了他们,老家的老娘婆娘儿子女儿,就安全了!”
“……”
回到营地,炊烟升起。脱掉染血的甲胄,几个大男人勾肩搭背的要洗去一身鲜血,除了战事来后,军中并无多余的水源为他们洗漱。朝廷没落,恐怕死后连名牌寄回去的抚恤金,也不会剩下多少。
郭癸回头看向长枪平放盘腿静坐的霍零,问道:“伙计,你一身血比我们加起来还多,还不去洗个澡,坐这里干什么?”
霍零摇了摇头,指了指长枪没说话。说多错多,徒增怀疑。
“呵呵。怕做噩梦吗?”郭癸叹了半声,幼嫩的脸神色沧桑老成:“我们这种人一辈子就这样了,杀得多了也就麻木了。噩梦做着做着也就没了……算了,你静一静吧。饭我们可带不回来,否则要挨板子的,记得去吃了再静。”
“……嗯。”霍点头。
军法不容情。
入伍后第四个月,同旗的少年因为想家,拖秀才秦沐写了封家书,寄出。边卫有固定的家书寄出的一段时日,除此之外皆算泄露军机。少年被人举报,硬生生挨了百数鞭子之后,晒死饿死在了广场上。
少年被放下来时,初次见血吐得肠胃萎缩都未曾流泪的秦沐,泪流满面。
这,便是军纪。
边疆的战事很多,和宋朝玉门关乃是阻拦外敌入侵的要塞般,军队补给的要塞不大,却足足养了三万兵丁。所谓兵丁,不是中原地区冬夏操练春秋种田的农民,乃是专业的暴力机构。霍零所在编制,更是暴力中的暴力,负责平原阻击,以人命挫鞑靼的锐气。
战场的人命真真正正是薄如纸。
初次上战场为血腥呕吐愣怔的秦沐,以极快的速度成长起来。提把精铁长枪,编制解散的几个人边说说笑笑,边向营地走去。天色微暗,霍零抹了把脸上鲜血,凝视简陋拒马搭出的南门出神。南门刚被移开的拒马逐渐回笼,一小队以枣红马军士为首,骑兵营派遣出小队鱼贯而行。战马哒哒哒的小步踢他,掀起一块块被血染湿的泥。
安稳腐败的朝廷内,主战的将军稀少,每每派人认真巡视战场而不固守城池的将军,更少。霍零所在要地无山、无险可守,而驻守的主帅风格,正能带领军士兵丁拿下朝廷内稀少的胜利。
主帅负责,兵丁一旦粮饷充足,便敢于拼命。
“怎么了?”老兵郭癸后退三步,顺霍零目光看去:“南门怎么了?发现了啥个不好的情况?”
“没有。”只是路过的人背影似乎眼熟。
霍零摇摇头,向营地走。
“真奇了怪了,最近怎么那么频繁——要有大阵仗了?”
郭癸嘟囔着,凑到小旗里唯一的读书人秦沐身边,两个人窃窃私语猜测起大将军的想法。秦沐当初读的多是四书五经,对于兵法行军,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霍零放下枪,转身撩开帐幕出了营地。正是晚餐时间,凭军牌进出也未免多了些巡检,可偏偏此时的溪流最是清幽,无人洗漱。相处半年,霍零常以厌血的借口独自洗漱,同旗的秦沐也多多少少有此毛病。平日霍零不甚在意脏污,故此未曾惹人生疑。
溪水清澈。平日饮水多取用于上流。
主帅扎营之地有所讲究,不能太低,不能离水,不能易燃,更不能视野闭塞。故此方圆百里,便仅有此处了。
撩水洗脸,使人变体生寒的冷泉扑面,炎炎夏日的燥热被洗净。霍零脱下累赘的皮甲,脱掉里衬,在水里一荡。挥手运气内力蒸干衣物,霍零半裸身走入水面。清洁不过盏茶功夫,并不会碰巧出现路经打扰者,传记里的几率,毕竟稀少。
漱口之后,霍零重新穿上清洁后的皮甲,脚下接力一蹬跃上树梢,接连接力几次,在枝桠间游走。鸟窝常筑于枝叶繁茂的枝干间,郁郁葱葱之中不易觉察。霍零归营后,又过了时段,火头军可不会静候。
林间巡查几次,霍零连掏了几个鸟窝,取出雏鸟落在地面。捡了枯枝,生火拔毛。江湖人多多少少会面临野外露宿,怀中常被火石。野外并未有调料,干巴巴的烧烤吃腻了,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入城的。
野炊,或是野外露宿,不过是迫不得已的权宜之妥。
鸟肉鲜嫩,虽比不上城中餐宴,也别有一番野味之美。霍零刚吃完半只,削尖木枝上串的另一只就被拿走。那是一只黝黑布满老茧的手,其主人姓张名青青,性别男。据说张青青出生那年,六月初六,他目不识丁的老父观芳草茵茵,便起名张青青。
“吃着呢。”
张青青打了声招呼,大口大口撕咬起烤雏鸟。军队伙食还算尚可,却不会丰盛到餐餐有肉。边境苦寒,若粮饷能按时分发毫不克扣,就如过年般值得庆贺了。
霍零应声,打了个哈欠。
“嘿,霍啊。瞧你眉清目秀爽爽脆脆的,家里也不像个没钱的。怎么来这地方?别是得罪了啥个不该得罪的人?”递去件衣服,乱发纠结的张青青笑了,一口微黄的牙齿还粘沾了肉沫:“你还饿不?我掏两个鸟蛋子去。”
接过衣服,霍零疑道:“这是?”
“呵呵,你和秦秀才不是都讨厌血味道?我老家也杀过猪杀过啥的,媳妇儿给我缝的件新衣服,绝对没啥血腥味。”张青青笑呵呵的说道:“霍兄弟,别嫌弃啊。”
“谢谢。”手指划过粗布制成的衣服,霍零将其反递给张青青:“你经常对着它想家吧。没血的衣服战场能弄到,费点劲。”
“霍兄弟,你看不起我老张?!”纯朴的张青青顿时有点怒了。
“……”霍零摇摇头,“她送你的,你还是收着吧。”
边境缺人,无端征召。不知多少妻离子散,新兵又来了一拨,去了一拨,死伤过半,适应战场的终究是少数。
和江湖仇杀不同,更为身不由己。
“呵呵,呵呵呵。”张青青挠挠头皮:“霍兄弟你才多大呀,十六吧?家里也不担心你?”
“虚岁十六。”
作者有话要说:又要出去,估计这章今天码不完了,所以先发上来。
走向是诡异了点,军旅这段本来打算十几章篇幅的。不过大家的意思似乎是打算早点回归主线,于是三章完结。
然后就是跳跃,小鱼儿再见花无缺。欢迎花无缺少年和铁心兰少女以及慕容九少女登场。
秦沐,客串者小灰。
郭癸,客串者扇子。


☆、第七十七章

战场硝烟未灭,营地又起炊烟。三三两两的兵丁油条子蹲在一起,拿着照例分发的军粮,以大饼就着滴水的炒菜,一口一个半圆。霍零靠在固定营地的木柱边,漫不经心的咬着发硬的饼。边境的军粮不比歌舞昇平的城郭,或许吃到一半,就要将其塞进怀里拿上兵器,随冲锋的号角疲于奔命。
未去掉树皮的木柱有些扎人,郭癸挠了挠脖子,和张青青比划了个手势。故意找茬的张青青用力撞到一个新兵的身上,和新兵以及他的同伴们争吵起来。新兵的血是热的,一言不合大有撸胳膊就打的意思。
理所当然,郭癸带着一群兵条子往新兵面前一站,轻易夺了他们的座位。
半个月前,霍零小旗的小旗长军功到了,升为了掌管半百人的总旗。代替离开的他,郭癸的军籍也被调升。还未曾有新兵补充,故此郭癸一直还住在同个帐篷里。
“小霍,过来坐这里。”张青青对霍零招手。
另外九个人早已不客气的占了几个石墩,分了秦沐打来的菜,稀溜溜地吃得有滋有味。霍点头,找了个石墩同样坐下。
“让开让开——给大人让座,你们这群二癞子!”
“嘿……见鬼的大人!”
“你说什么?!小子!”
远处的争吵声渐大,兵丁本就为高压热血的职业,一有不合大打出手故为常事。霍零以见怪不怪,仅是和同旗的九人对视半眼,便低下头自顾自事了。
骑兵和步兵总有摩擦。自认为军士子弟出身清白的骑兵往往高人一等,称步兵为兵油子、下三等,并不放入眼中。更为珍稀的神枪队不与两者同桌的前提下,此两者总会有吵不完的话题。今天,便也是如此。
是皮靴触地的响声。
霍零警觉的握紧拳,浑身肌理紧绷。代表骑兵的皮靴声越发接近,其他九人还正说笑打闹。一左半边发鬓被削掉大半的男子快步走了来,凶狠的神色令他脸颊的旧伤盘起,如蜈蚣又如沟痕。他咧开嘴,牙齿少了三颗,咬字却还算清晰:“枪兵?你们另找座位去,这里骑兵征了。”
郭癸和张青青对视一眼。
老兵条子多多少少都沾染过兵痞的恶习,战场生存说易也易,唯独不能缺乏狠辣斗勇二词。故此,老兵们从不怕拼命斗狠。郭癸脸色一变,由随意化为冷笑:“我当是什么人呢,若是个大姑娘爷倒会乖乖红着脸跑。带把的么……嘿嘿。”
“哼。若不是大人不愿意和你们计较……”疤脸骑兵满身煞气,双目一瞪:“你们这些白丁还打算违背百户所大人的命令不成?!”
百户所?!
民不与官斗。郭癸和张青青互相犹豫对视一眼,皆不知该说什么为好。若是寻常兵丁打了也就打了,若是身居要职的军士……怕是被穿了小鞋、改了军籍、变为逃兵都不知道。
霍零看向疤脸骑兵身后。
果真走出个身穿别样甲胄,被几个骑兵簇拥的青年男子。男子脸有面甲,腰挎长剑,是个军官的模样打扮。
郭癸几人更犹豫了。出于同生共死的情谊,目前还未曾有人主动站起让座,皆等着众人中的主心骨郭癸发话。
霍零四下打量,精铁枪在营帐之中。附近能用来代枪使用的仅有个手臂粗的木头棍子,木头棍子还不及霍零个头高。寻常兵丁她徒手倒也能解决,骑兵却往往会上一两手功夫,出于稳妥起见,霍零并不愿徒手对敌。
“你。”青年男子看向戒备的霍零,沉声开口:“跟我来。”
一瞬间,和霍零同旗的另外九人肌肉绷紧。并无娼妓的军旅中,龙阳之好屡见不鲜。同旗的霍零和秦沐又都是长相精致体型纤细的,平日郭癸张青青等人没少拿其玩笑。真到了此刻,这群大咧咧臭烘烘的兵丁,却齐了心。许是,同旗的都是能背后相交的人吧。
“霍零,你先回去。”
上一步挡住霍零,平日和同旗略有腼腆害羞的郭癸冷下脸,强硬瞧着青年男子和处于惊愕中的其他骑兵,口吻不容人拒。郭癸形貌精瘦,五官孩气,可见从军前不过是被家里宠溺的少年。三两年的战火洗礼,他曾为白皙的肌肤褪色,被烟火熏成黑黄。猛然冷脸,挑衅百户所权威,颇有种偏向虎山行的凛冽。
“郭癸。”霍零念出同住屋檐下半年有余的老兵名字,无中生有道:“你的腿在抖。”
“你才腿抖了!老子才不腿抖!”禁不得激的郭癸当即跳起来,面向霍零,恶狠狠的褶起眉毛争辩:“不就是个百户所,老子血海尸山都走过来了才不怕!不怕!”
过激一跳,郭癸让了身,百户所的年青男人和霍零正站了个对面。被激将的郭癸反应过来,向重新挡住时,霍零已然径自推了开他,冷眼瞧着和她对视的百户所青年。寻常兵丁身上的肃杀之气,此时分外明显。一是身经百战依军功上位的百户所,一是自小杀狼杀人不眨眼手染鲜血的武林人。
两者之间的郭癸暗暗的吞了口口水,低声咒骂。
“霍零。”男子沉默半晌,缓缓摘下面甲,重复道:“跟我来。”
此人眉目倒也算清秀,颇有文人大家的书香之气。只可惜双眉锋锐如剑,眼中含煞,天性生冷拒亲,定是乡里家府不合的人。
一年未曾见过,这人形貌有所变化,大体还是相同的。此人,正是苏飞。
苏家应兵部所征,苏家长子苏潭礼一母的胞弟,被迫入伍的舞剑客苏飞。
霍零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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