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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门不当户不对-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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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妈无言地点点头,这世道,一个女孩子怎么活才能好好的?虽是如此想的,但是张妈还是选择相信她家小姐。那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那份倔强和聪慧她是最清楚的,“小姐,老奴送你出去吧。”
顾盼儿戴上帷幔,随着张妈一起出了房间。

顾盼儿只让张妈送她到顾家门口。
顾家两老都没出来看顾盼儿一眼。
虽然不是亲生爹娘,可毕竟叫了十六年的爹娘啊,顾盼儿还是没有想到他们是如此的狠心。
也好。顾盼儿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从此,除了张妈,她再无其他亲人。
即使经历了一次轮回,她还是那个拿得起放得下的沈慢,再也不是什么顾家的女儿!


顾盼儿也就是沈慢,按着过路的大婶的指点,找到了留县城内的富贵钱庄。把银票兑现,取了三十两银子,剩余的又存了回去。这辈子虽然一直待在闺阁,可上辈子毕竟是一个人自食其力。虽然两辈子所在的社会截然不同,但是,沈慢觉得,财不外露这道理应该是任何时空都通用的。
出了钱庄,去成衣铺挑了几件普通的布衣换上。从陈家带出来的衣裳都是上等绫罗绸缎做成的,想来再也不适合她这样的身份穿了,便都给了成衣铺的掌柜。掌柜看这些衣服都很新,料子也好,就抵了那几件布衣的钱。小地方的人,即使是商人,也都不失善良的本性。沈慢再三谢过掌柜,出了成衣铺。
步行很是不方便,走了这两个地方,就近晌午了。沈慢随意找了个小摊吃了点东西,买了几个馒头做干粮,便在城门口雇了一辆马车。

“姑娘啊,真是谢谢你啊,要不是你,今天怕又拉不上生意了。”这已经是赶车的老李第五次向沈慢道谢了。
老李是个年近五十的老人,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因为长时间在烈阳下暴晒,皮肤黑得发亮,更衬得头发雪白,老态龙钟。一开始沈慢觉得老李大概有六十多岁了,结果一问,才发现,他才四十九。
“李大叔,别再谢了。说白了这就是买卖,没什么谢不谢的。”况且,会挑上老李给自己赶车,沈慢也有自己的考虑。她毕竟是个柔弱的女儿家,一个人出门在外,带个老人家总比带个壮年安全多了。
老李习惯性地掏出烟斗,吸了两口烟,“好好,老头我就不再说谢了。”回头看了看靠做在马车里的沈慢,马车很是颠簸,可那坐姿是老李没有见过的优雅,“姑娘,你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吧?”
沈慢轻轻的笑了声,“李大叔怎么这么说?”
“坐咱们这种破马车还能坐得这么好看的,头一遭见啊。”
看来,这十六年的生活对她影响真不小,以后得好好改改。 “大叔,这马车真是颠簸的厉害。”陈家的马车又快又稳,坐垫还软软的。这马车虽然垫了许多稻草,还是让沈慢觉得身子要散架了。
“这就受不住了?你要去的地方还远着呢。”
“要多久?”
“咱们这速度,至少要月余。”
“这么久,我只买了十个馒头。”
“没事儿,路上会路过几个小镇子,到时候姑娘可以去买些。对了,姑娘,你一个人跑那么大老远的,是去寻亲吗?”这个本不该问,不过老李见沈慢也是个健谈的人,便不避讳的问了问。
“恩。”沈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就模糊的应了一声。
“呵,这就好,我还怕姑娘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一个人偷偷溜出来的。”
真是个精明的老头。“李大爷真会说笑,要是能被好吃好喝的供着,我才懒得出来。”况且,她真怕自己的小身板受不住这样月余的颠簸。好在她也不是非要去江南燕城,实在受不住了,就就近找个地方住下。只要是冬暖夏凉的气候,人住着舒服就行了。

沈慢受不了太过颠簸,所以天黑的时候,老李也没能把车赶到最近的县城。无奈之下,只能露宿一晚。
春末时节,白天暖和,可夜晚还是带着丝丝凉意。
沈慢拿了个馒头递给老李,在老李左侧一臂开外席地而坐,“李大叔,真不好意思,今晚要害你睡草地了。”
老李见沈慢递过来的白面馒头,本不好意思接,可实在馋了,“一般咱们赶车的都自带吃食。”狠狠地咬了一大口,细细地嚼了许久才舍得咽下,“真是美味啊,这都多少年没吃过白面馒头了。”
沈慢带着帷幔吃得很不方便。
老李也发现了,“姑娘,大晚上还是把帷幔摘了吧。”
沈慢听了老李的话,微微怔了怔。
“哎,姑娘,你可别多想,我都这么大把年纪的人了。”
沈慢摇了摇头,“李大叔真是说笑,我怎么会这么想,只是。。。。。。是怕吓着大叔。”
老李差点被馒头给噎着,好不容易顺了气,“姑娘这说的什么话,心善的人,都丑不到哪里去。”
沈慢慢慢地摘下了帷幔,月光下的景色变得清亮了许多,笑着道,“果然还是这样舒服。”
老李手中的半个馒头掉在了地上,又被他迅速捡了回去,“乖乖,敢情姑娘是拿老头打趣呢!不过也是,出门在外,长得太好看才危险,还是带着帷幔好。”
沈慢闻言偏过头,让老李看到自己右侧烫伤的脸。
老李瞬间噤了声,深深的吸了两口烟,“还是那句话,姑娘,心善会有好报的。”
沈慢不甚在意的笑了笑,“我知道。”
那份洒脱,竟连老李这把年纪的人,都感觉自叹不如。

连着赶了十天的路,只有两晚是睡在了客栈里,其余多是在野外休息了。好在天公垂怜,一路上都是大晴天,沈慢真是觉得无比幸运。
可好运总有用完的时候。
早上还是万里晴空的,午后一过,整个天都灰蒙蒙的,风吹得呼呼作响。
“是要下雨了吗?”沈慢担忧地问着。
“是啊,看样子,这雨还小不了。”老李也很担心,他家的破马车一下大雨渗水太厉害了。
“前面有歇脚的地方吗?”
“有,前面有个小镇,不过还得赶个把时辰。”
“希望赶得及。”
沈慢话音刚落,就开始飘起了雨丝。不一会儿,马车的顶棚就给大雨打得噼叭作响。

马车在客栈门前停下来的时候,沈慢早已全身湿透了,凉风吹得她只打哆嗦。多付了些银子,让小二给她准备了桶热水洗澡,昏昏沉沉的,竟然就这么睡了过去,直到被冻醒。
沈慢让小二给老李准备了些饭菜,自己什么也不想吃,直接窝被子里睡去了。

沈慢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整个人烫得难受,眼皮沉地睁不开。看来是发烧了,沈慢如此想着,耳边聒噪的让她忍不住皱纹。
“哎哟,我的妈呀,怎么丑成这样。。。。。。”那是店小二带点尖锐的声音。
“去,去,去,看什么看。”老李也在房里。
“看看怎么了,长得丑还不能让人看啊。。。。。。”
门被碰的一声给关上了,小二嘈杂的声音也一并关在了门外。
沈慢终于舒展了眉头。
。“这是药方,要麻烦老丈出去抓药了。”安静的房内,突然想起一道清润的男声,生疏冷漠。
看来是老李给自己请了个大夫。不用担心高烧会烧坏了自己,沈慢终于安心地睡去。

沈慢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然西下。
一妇人端着药进来,见沈慢已经自己坐了起来,开心地笑道,“姑娘你可算醒了,可把你爷爷急的。也只有亲孙女才能有那份心啊,大雨天的不知道跑了多远的路才抓得药来。”
“你是?”看这样子,这几天一直是这个妇人在照顾着她。
“我夫家姓楚,这是我家的客栈。”妇人把药碗递给沈慢,“你醒来就好,自己喝了吧,这几天给你灌药可不轻松。”
沈慢闻言立马摸了点碎银塞给妇人,“这几天劳烦楚夫人照顾,楚夫人您别嫌弃。”
楚夫人本来也看不上这点小钱,不过看沈慢倒是会说话,也就开心的收下了。“姑娘倒是伶俐得很,可惜。。。。。。”
沈慢知道楚夫人想说什么,打断道,“其实那不是我家爷爷,可否麻烦大娘帮我叫一下。”
“哎,好。”

老李一听沈慢醒了,就急匆匆的赶来了。“哎哟,你可醒了,真把人急死了。”
“恩,没想到这一场雨,能把人淋成这样。”
“哎,还不是你身子骨太弱,大夫说了,你得静养些日子,不能再赶路了。”沈慢一直带着帷幔,只晚上才摘下来,所以老李也没发现,沈慢的脸色竟然苍白至此。
“对了,那大夫看症多少银子,是李大叔给我垫着的吗?”
“我出门可不带银子。每次赚来的银子给儿子抓药都不够,哪会带着出门。况且那天的雨下得忒大,估计请大夫人家都不一定愿意来。说来也是姑娘运气好,正好有个侠士投宿,听说有人烧的厉害就帮忙给看了看,一文钱都没收。不过这药钱都给老板娘记在账上了,姑娘到时候付房钱一起付了吧。”
“是这样啊。”沈慢了然的点点头,“那一会儿我还得去谢谢人家。”
“不用了,那少侠一大早就走了。”
沈慢取了二十两银子递给老李,“既然我身子一下子好不了,那我就暂时留在镇上了。大叔,你也出门好多天了,回去吧。”
老李看着两定大元宝,摇着头,“不行不行,这太多了,我不能收。五两就够了。”
沈慢昏睡了一整天,身上没多少力气与老李推脱,“大叔你就收下吧,你家儿子不是还等着你的药钱吗?”
老李闻言,神采奕奕的眸子里突然盈满泪水,用干枯的手抹了抹眼睛,终于接了过去,“如果我儿子病能好,一定来给姑娘做牛做马,还姑娘这份恩情。”
“说什么呢。”沈慢有些嗔怒地瞪了老李一眼,“我这条小命,还不是大叔你冒雨救来的。”沈慢其实说不上是个多善良的人,但是,她至少懂得知恩图报。“大叔再别提这事了,而且,我还有一件事情要求大叔呢。”
老李把银子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说什么求,姑娘有事直说就好。”
“若以后有人问起我,大叔就说不记得了,若有人非要追问,就说我去了北方的城市,请大叔一定要记住。”也许根本不会有人问起,但,还是交代着,以防万一吧。她不想再与过去有任何的牵扯。
“哎,记下了。”
第二天一早,老李就走了。






第3章 独自成家
又好好地休息了一晚,脸色虽然还是有些苍白,不过,沈慢觉得人已经精神了很多。
既然决定暂时在这镇上住下了,那么就不能一直住客栈了。她需要去外面走走,了解下镇子里的情形,看看有没有又便宜又好的屋子,可以买下来。
听人说小镇子只有方圆十里大小,名为十里镇。除了镇上唯一的客栈看起来有些规模,其他的房屋,都透着一股陈旧的气息。不过倒是显得别有一番古朴味道。
街上的行人不多,但那些擦身而过的人,虽然衣着破旧,脸上都是一派自得其乐的神情。时不时的,有路人互相打着招呼,也有人在路边攀谈,好像整个镇子的人都是彼此的邻居。
沈慢忽然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不仅仅因为这个拥有古老建筑风格的地方,让她想起了江南水乡的老房子,更让她欣喜的,是这里安静祥和的气息。

沈慢一踏入客栈大门,就见客栈老板娘楚夫人正拎着店小二的耳朵在教训他。
“啊,老板娘,有客人有客人,您放手,小的好去招呼客人。”店小二捂着被楚夫人拎着的耳朵,整张脸都皱在了一起。
“呵,小二哥你可别客气,我都住了这么多天了,可谓是熟门熟路,就不劳烦你了。”沈慢一向奉行有仇必报真女子的人生信条。
楚夫人加重了手上的力道,“老娘的话你也敢不听,叫你把桌子擦擦你竟然当耳旁风!”
“哎呀,老板娘,你再拎,小的这耳朵就要废了。”
看来楚夫人手上的力道真的不小,小二的耳朵红的快滴出血来。
嘶——
门外一声响亮的马鸣,终于把小二从水深火热里解救了出来。
“老板,你可回来了。”店小二急忙挣开老板娘的手,殷勤地冲到门外赶车人面前,不用吩咐,已经自觉地开始把马车后面的货物往里搬。
赶车人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一脸络腮胡子,更显得壮实非常。
“你死哪儿去了,买这么点东西都能逗留这么多天。”楚夫人嘴上说得凶悍,可斟茶递水的动作却是温柔无比。
汉子咧着嘴呵呵笑,从怀里掏出一盒胭脂递给自家老婆,“这是倾城坊新出的胭脂,我等了三天才买到的。”说话间看了看立在大堂内的沈慢,有些不自在的挠挠头。
沈慢想,若不是那汉子满脸的络腮胡子,估计能看得出脸红的样子。
楚夫人这时候才想起沈慢还站在堂里,“让沈姑娘见笑了,这是我家汉子,楚立。”
“楚老板。”
楚立笑着点点头,也和小二一起卸货。
“沈姑娘别见怪,我家汉子不喜与外人交谈。”
沈慢不甚在意地摇头,“楚夫人,其实,我有件事情想向您打听下。”自己在外面走了一上午,虽然对镇子稍微有些了解,但是,哪家有房子要卖或者出租,她是一点都没看出来。
楚夫人亲切地拉沈慢在一旁坐下,“我这客栈啊,来往的都是粗人,难得有个性情温婉的小妹子,我心里可是喜欢的很。所以呀,有事就直说,我可不喜欢弯弯肠子的姑娘。”单看那拉车的老头对这小姑娘的好,就知道,这女孩子心眼不错,而且性情也好,让她止不住的心生欢喜。
沈慢对于楚夫人的爽快倒显得有些意外,不过说起来,她也是喜欢这个妇人爽直的个性,不像她曾经接触的那些人,那样虚伪做作。“是这样的,我想在这镇子上住下来。不知楚夫有没有听说哪家人家要卖房子的?”
“哎,买什么房子啊,咱们客栈多的是屋子,你随便挑一间住下来就行了。平日要是忙的时候,帮把手就行。怎么样,留下了给我做个伴?”
“这。。。。。。”沈慢有些犹豫,虽然这客栈里的人都很好,可是,毕竟都是生人。
“哎哟,我们老板娘难得这么大方你还犹豫个什么劲。”小二不知道什么时候经过,插嘴道。
“去,去,忙你的,这有你说话的份嘛。”楚夫人一看小二又在偷懒,作势要起来揪他耳朵,吓得小二一溜烟的跑了开去,边跑边扯着嗓子喊,“老板,救命啊~~~~”
沈慢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小子就是皮痒。”楚夫人倒了杯水递给沈慢,“怎么说,愿意留下吗?”
沈慢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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