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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丝来婚痒-第7章

小说: 丝来婚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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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偷偷瞄了一眼身旁的白润泽,他正在低着头认真地给李澄澄挑着鱼刺。
“坐,芳依,老同学,真是稀客,我们好多年没见了,我差点都认不出来了,坐啊,”潘华奇回过神来,热情地招呼着,“呵呵,芳依,你看来就来吧,还带什么礼物,见到你,就是今天我最开心的生日礼物啊,我们都七年没见面了吧,芳依,你还是那么漂亮,不,应该是比以前更有味道了,哈哈……仙仙不愧是我的青梅竹马,还真是给我一个特大惊喜啊……”
那一帮人附和着,李澄澄看出潘华奇的不自然,好奇地眨着眼睛小声问道:“白润泽,那是潘华奇的孽债吗?今晚我们是不是有好戏看了?”
白润泽不动声色,指了指她盘子里的菜,李澄澄吐了吐舌头,低头专心地吃起菜来。
柳芳依坐在了白润泽和李澄澄的对面。
“润泽,好久不见啊。”她笑语盈盈,大方从容。
在来到路上她就在心中不断告诫自己,柳芳依,千万不要失态,他早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你应该默默地祝福。
“是啊,柳小姐,的确好久不见了。”白润泽将鱼肉送到李澄澄面前的碟子里之后,才抬头微笑着回应了一句便不再做声。
有些尴尬,有些失望,曾经那么呵护她的人,七年后第一次见面,连一句问候的话都没有吗?
可是,她又有什么资格去失望?当初,他那么哀求她,她不是照样始终无动于衷吗?此时她完全可以理解他的此时的不冷不淡的表现。
柳芳依脸上仍是得体的笑容:“润泽,你身旁的那位女士是嫂夫人吧,嫂子长得真漂亮啊,我都有些嫉妒了。”
她想表现得大度一些,所以语气中多了一丝俏皮。
白润泽刚要张口,这厢潘华奇赶紧接过话茬:“芳依,这是白嫂子,李澄澄:嫂子,这是我和老白的老朋友、老同学——柳芳依。”
李澄澄朝柳芳依抿嘴一笑:“芳依,很高兴认识你。”
柳芳依嘴角微弯,朝李澄澄微笑点头,转而垂下眼眸。
曾经相爱的那个人近在咫尺,短短的不到两米的距离,可是,为什么她感觉他们仿佛了隔了千山万水?分别了不到五年的时间,可是为什么她感觉他们好像历经沧海桑田的岁月?
他们的爱,曾经那么炽热;而如今怎么却如此寂寥?
她还记得,那年,那个冬天,漫天雪飞,热恋中的少男少女紧紧牵着手走在那纯洁世界里。他的那双深邃而睿智的眸子,深情地望着她,让她沉醉;那张棱角分明薄薄的唇,轻轻拂过她的面庞,让她羞涩;他在她的楼下踩出一个大大的心,里面是一枝火红的玫瑰,他说“我爱你”,她幸福的要哭。
可是,现在他早已有了爱人,而她却只能在他们曾经的爱情中挣扎回想,他不知道她强装的微笑包含着多少的凄凉。
春去春会来,花谢花会开。但是人早已不是那个人,爱却已然不是曾经的那段情了。
对面的那个男人,五年不见,他一如从前般英俊帅气,而眉目之间更显刚毅沉稳,他一如从前般温柔体贴,只不过他的身边早就换了别的女人。
从她走进门来之后,他只是谈谈扫了她一眼,眼中没有任何的波澜,然后便不再正眼看她。
十年的感情终究敌不过五年的分离吗?
柳芳依垂眸凝视着殷红的酒杯,眼睛有些涩,从文城回来之后,她只和孙仙仙有联系,这次孙仙仙邀请她参加潘华奇的生日聚会聚会,她本不想参加,但是一想到会遇到他,犹豫再三之后她便答应了。
来之前,她是忐忑的,期待的,尽管知道他已经结婚,她还是想见他一面,知道他过得好便可。但是真的看到他,看到他对妻子关怀备至,她的心如虫啮般疼痛,不是嫉妒,只是痛。
那个人,白润泽,曾经是她发誓要执手一生的良人。
那个人,白润泽,她在高一转学的第一天就注意到他了。
那时,他还是一个青涩的大男孩,就在她的隔壁班。
那日,她和班上的女同学经过他的班级,看到两个男孩站在走廊上热火朝天地讨论着什么。因为两个两个男孩都是瘦瘦高高的个子,很打眼,所以远远地她就注意到他们了。
这样的男孩,以前她也曾经见过,仗着自以为的帅气,下了课就会聚成一团站在走廊的窗口处,其实他们不过是讨论哪个女生漂亮,哪个女生好追,看到漂亮女生经过会静静盯着人家的身影,然后再不怀好意地吹个口哨。如果女孩不理便吧,如果女孩生气,肯定会招来他们的阵阵大笑。
说实话,她很讨厌这样的男生,他们不过是空有其表的绣花枕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已。
在经过男孩身边的时候,她隐约听到两个男孩正在讨论数学题,并没有盯着她看,更没有料想中的口哨声。
回到班上,刚刚的女孩八卦道:“芳依,看到刚才3班窗口站着的那个男生了吗?高个的那个,对,就是短头发的那个,白润泽,他呀,可是我们年级的Number 1,期中考试年级第一名,比第二名高了整整50多分呢。帅吧,他还是校篮球队的主力,好像还没女朋友呢,怎么样?有没有勇气征服他?”
当时,她只是轻轻一笑,不要说她刚才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那个白润泽同学,就是看到了她也不会去“征服”他的。因为她是一个听话的孩子,转学之前,父母就叮嘱过她,她年纪还小,而且高中时谈的感情都是不成熟的,所以要以学业为重,切不可因为感情而耽误学习。
只不过在经过他们班的时候,她特意看了一眼,白润泽,确实挺帅的。
两人第一次接触也是很有意思。
柳芳依的物理成绩较差,那日,她拿着物理题到办公室去问老师,因为两个班的老师是一样的,老师正巧有事要离开,便将这个重任交给了作为物理课代表来送作业的白润泽。
柳芳依的心像揣了一只小兔子砰砰砰直跳,她的物理一向不好,而她来问的题目在好学生看来肯定都像小儿科那么简单的,他不会笑话自己这么笨吧?
就在她还胡思乱想的时候,身边的男孩已经开始给她讲起来,他的声音很好听,边说边拿起笔在她的本子上写写画画。
他握着笔的手指纤长有力,指甲修建的整整齐齐。
两人靠的那么近,她甚至闻到了他衣服上香皂的清新味道,还有男孩子特有的阳刚的味道。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吗?”这道题不难,讲完之后,白润泽直起身来问道。
“啊?你,你讲完了吗?”柳芳依抬起头惊诧地看着他,忽然她的脸红了起来,马上有低下。因为她刚才三心二意了,根本没有专心去听他到底讲了些什么。
“那我再讲一遍,好吗?”白润泽歪着头,笑了笑。班上也常有这样的女生,拿着不会的题来问他,也常常是他讲两三遍也不明白,但是他还是会耐心地再讲一遍,只不过她们不会像这个女生那么脸红,这么难为情。
女孩似乎很窘迫地低着头,他只看到女孩的头顶和露出的雪白的脖颈,她的头发很黑很亮很直,乌黑的秀发用一根蓝色的头绳简简单单地扎成一根长长的马尾,不像其他的女孩子一样把头上搞得那么花里胡哨。
“麻烦你了。”柳芳依嘘了一口气,又悄悄抬头望了他一眼,正好看到他专注地盯着她的本子。
在他开口讲题之前,柳芳依想,他真有耐心。
有了这一次接触,柳芳依便开始注意到这个男孩。
课间操,篮球场上总会有他的身影,高大的,矫健的,意气风发的。
她看到他潇洒的扣篮,旁边有女孩叫着他的名字,而他用手指转着球,得意地笑,露出白白的齐齐的牙齿,另一只手则朝那女孩摆出一个胜利的手势。
望着他灿烂的笑,她有些莫名的失落,那是他的女朋友吗?
即使不是,那么优秀的男孩谁不想和他在一起呢?
可是,他那么聪明,而她那么笨,她知道自己根本配不上他。
然而几天后,在举行元旦晚会的那个晚上,在学校的在林荫路上,那个优秀的男孩就站在她的面前,向她表白。
她的心便醉了,早已忘了父母的叮嘱,心中满满的都是男孩帅气的模样,是他给她讲题时好听的声音,是他篮球上意气风发的身影……





、婚结四年有点痒

作者有话要说:桑心呐,菇凉们,怎么内么狠心,为毛收藏一个也不涨?
给大帘提个意见呗。

曾经他们那么相爱,眼中只有对方,恨不得为对方掏心掏肺,而现在连虚伪的应付都不需要。
原来,爱情真的有保质期,不光有保质期,它要讲求条件——“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
她背叛了爱情,抛弃了爱人,他的眼中怎么还会有她?
空调似乎太冷,她微微颤抖着,她真的是无法镇定,心疼的让她受不了。
自小,父母教导她的礼仪此时发挥了最大的作用,接下来的时间里,柳芳依只感觉自己在机械地微笑,笑道眼睛潮湿。而旁边的人说了什么她全然没有听进去。
白润泽没有抬眼看她,但是他知道她一直在喝酒,似乎也有了些微醉。在他的印象中,她并没有多大的酒量。她很平静,别人和她说话,她也是微微含笑,回答得彬彬有礼。
“澄澄,这个牛肉很好吃,多吃点。”他往李澄澄的盘里夹着。
“白润泽,我从来不吃牛肉的。”李澄澄瞪大眼睛看着他。
“就是,我怎么忘了?可能是喝多了吧。”他端起酒杯大口喝下去
生日聚会终于结束,看着孙仙仙和柳芳依离去的背影,潘华奇如释重负。
他悄悄拉过白润泽眼神,复杂地看着他,半晌踩到:“我真不知道仙仙能把她带来,老白,你没事吧……”
白润泽摆摆手,语气轻松:“潘二,你可别想多了,都过了这么多年了,我什么想法也没有了,就是看到了一个好久不见的老朋友,我挺高兴的。”
“那就好,那就好,澄澄嫂子还在等你呢。”潘华奇揉了揉太阳穴,无奈地说道,“今晚这个生日……哎,啥也不说了。”
回去的路上,因为白润泽喝了酒,李澄澄开着车,她开车不快但稳。
李澄澄似乎有开车恐惧症,除非是白润泽喝了酒,她是绝对不开车的。
第一次开车,那一次也是晚上,也是白润泽喝了酒,十几分钟的路程,她硬是开了一个钟头十几分钟,就像郭德纲的相声里说的,那速度可以和轮椅比赛了。
下了车,她满头满脸都是汗,衣服都湿透了。
……
他的车性能很好,封闭的车厢里静得几乎没有一点声音。
开着车的李澄澄需要十二分的小心,是绝对不多说一句话的。
副驾驶座位上的白润泽很安静,脸色苍白,紧闭双目。
丝毫没有心里准备,他竟会遇到那个曾经熟悉如自己的人。
他的年少青春中无法剥离的那份情感,那个给了他最甜蜜的爱、也给他最痛的伤害的女孩,他以为自己可以坦然地面对他,相逢一笑,无爱无恨。
可是,当这个场真的发生,当再次面对她时,他真的可以如此平静,如此淡定吗?十年,十年的感情,五年,五年的分离。十五年,正好是此时他人生中的一半时光。人的一生生会有几个十年、会有几个五年,人的一生中又有几个十五年呐!
他紧握的手心里有了丝丝的汗意,苍白的脸上也是湿了一片。
那时,白润泽刚考进高中,尽管离家很近,但是他还是选择了住校。爸爸妈妈当然不愿意,不管是吃的还是住的,学校的条件哪里能比得上家里,但是父母的想法拗不过他的执着。离开了家第一次住校,没有同宿舍舍友对家的不舍与思念,相反他是轻松而快乐的。
他的成绩很好,是班里的物理课代表。
他的人缘很好,男生把他当成哥们,女生把他当做偶像。
他喜欢体育,篮球打得很棒。
他还没有女朋友,当然并不是刻意地不谈恋爱,而是没有遇到那个喜欢的人。
而就在学校的元旦晚会上,他在舞台的中央,在那架流淌出潺潺如流水般美妙声音的钢琴旁,他看到了那个干净漂亮的女孩,一身洁白如白的长裙,一头披肩的长发,就如童话里的公主。她修长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轻快的跳跃,仿佛是流水中自由游翔的鱼儿。
他知道她弹的是《月光曲》。小时候他也被妈妈逼着学过一阵钢琴,只不过学了大半年,他也勉强能弹一首《新年好》,后来上了初中,功课紧了,他对钢琴也渐渐生疏了。
潘华奇一脸花痴:“润泽,看见了没有?这可是我们一中的校花啊,上个月刚刚转到我们学校的,高一的,和我们一级,刚入学就轰动了全校,原校花不战而败,新校花兵不血刃!看看,多有气质!这小模样,漂亮!这小身材,窈窕!这钢琴弹得,帅气!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心动了没?哼,我可郑重其事地告诉你啊,有兴趣也得忍着,心动也得别回去,反正,这一次不准和我抢。”
白润泽没有理睬一脸花痴模样的潘华奇,只是静静地看着舞台上的女孩,那个正在专注投入地弹钢琴的女孩。此时的她,是如此的纯净,如此的圣洁。
就在那个月光曲萦绕的晚上,那颗名叫爱情的种子便在如小杨树般在这个男孩的心中扎了根,发了芽。
女孩弹完之后,深深地鞠了一个躬,回到了后台。
白润泽拍了拍潘华奇的肩膀:“潘二,给你十分钟时间,赶紧去把那个女孩的情况打听清楚。姓名,班级,有没有男朋友。”
潘华奇一脸无奈,斜着眼看他一眼,小声嘀咕道:“白润泽,你真不够朋友啊,从光屁股起就和我争。”
白润泽眉毛一挑,拍拍他的后脑勺,无视他的抗议:“潘小二,哪一次我和你争过?不过你争不过倒是真的。”
潘华奇挠着头想了半天,“怎么没有?”只是他的声音是越来越低,想想两人十几年的交往中,他潘华奇还真是没有能争过他的。
小时候,白润泽都奶声奶气地背唐诗了,他还只会叫爸爸妈妈爷爷奶奶。
上幼儿园了吧,白润泽是个听话的孩子,次次都拿小红花;而他潘华奇是个调皮的家伙,次次找家长。
他的个子不矮,但是比白润泽矮了两厘米,他的模样不错,从小就是一个漂亮的男孩,但是他自觉和白润泽比少了一份男人的味道,每次考试,总比白润泽少了那么几分,追他的女孩不少,但是人气总比上白润泽。
不过,潘华奇倒还是够朋友的,速度堪比光速,不到十分钟便满面桃花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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