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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皇帝新脑-第59章

小说: 皇帝新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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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不是和逻辑运算有关。而且,电脑记忆总是可以从外界在本质上无限地扩展。随着平行运算的增加,比现在正常情形下更多的晶体管可直接涉及逻辑运算。

  9.在德义奇的描述中喜欢用量子理论“多世界”观点。但是要紧的是要明白,了解采取什么观点不是主要的。不管人们采用哪一种标准量子力学观点,量子电脑的概念一样合适。

  10.如果允许“经典”构件为整个齿轮、轴等等,则这个评论不适用。

  我在这里是取通常的(例如,点状或球状的)粒子为构件。

  第十章精神物理的寻求精神是做什么的?

  在讨论精神――身体问题时,通常有两个不同的问题受到关注:“物质物体(头脑)实际上如何引发意识?”以及相反的命题,‘意识的意志行为在实际上如何影响(显然由体力驱动的)物质物体的动作?”这些是精神――身体问题被动和主动两方向。我们的“头脑”(毋宁讲“意识”)中显然有种非物质的“东西”,一方面它受物质世界召唤,另一方面又能影响物质世界。然而在这最后一章的初步讨论中,我宁愿考虑有点不同或许却更科学的问题,它和主动及被动的问题都有关系,希冀我们的探索能进一步理解这些根本的古老哲学难题。我的问题是:“意识赋予实际拥有它的人们哪些选择性上的好处?”

  在以这种方式表达该问题时,涉及到几个隐含的假设。首先,有人相信意识实际上是一种可以科学描述的“东西”。这里假定这个“东西”实际上“会做一些事情”,而且其作为对拥有它的生物有助,所以其他没有意识的同等生物行为就不是那么有效。另一方面,人们也许相信,意识只不过是在足够复杂的控制系统中被动的伴随, 而它自身实际上并无任何作为。(例如,强人工智能支持者就采取这种观点。)另外的看法是,在意识现象中或许存在某种神圣或神秘的目的,可能是还未被我们揭示的目的。仅仅按照自然选择的思想去讨论这个现象会完全忽视这个“目的”。我的思考方式有点倾向于这种论证的更科学的形式,即是所谓的人择原理。该原理断言,我们存在其中的宇宙的性质受到如下强烈的限制,即必须存在像我们这样有知觉的生物以便对它进行观察。(在第八章410页已经稍微提到了这个原理,下面还要进一步讨论。)

  我将依序讨论这些问题的大部分。但是,我们首先应该注意到,“精神”这个术语在我们提及“精神―身体”问题时也许有点误导。人们经常讲到“无意识的头脑(精神)”。这表明我们认为“精神”和“意识”两个术语不是同义词。也许当我们提到无意识的精神时,我们有个模糊印象认为“后面有人”在幕后活动,但他通常不直接触及我们的感知“也许除在睡梦、幻觉、着迷或佛洛伊德事故以外)。也许无意识的精神实际上自己有知觉,但是在正常情况下这知觉和平常我们所指头脑中“我”的那部分完全分离。这也许不像初看起来那么强词夺理。某些实验指出,甚至病人在全麻醉状态下被动手术时,还存在某种“知觉”。例如,当时进行的谈话会在以后“无意识地”影响病人,以后在催眠下有时能回忆起这些谈话,如同当时实际“体验到”似的。此外,被催眠暗示阻挡于意识外的知觉在进一步催眠之后可以当做好像“体验过的”被回忆起来,但似乎是“处于不同的意识轨道上”(参阅奥克利和伊蒙斯1985)。尽管我猜想,赋予无意识精神任何通常的“知觉”是不正确的,我对这些问题一点也不清楚,而且我也不想在这里讨论这些猜测。尽管如此,在意识和无意识的精神之间进行划分,肯定是一个既微妙又复杂的问题,我们以后还要涉及。让我们尽可能直截了当地讨论,我们所指的“意识”是什么以及我们相信它在什么场合存在。在目前理解的程度上,我认为试图为意识提供一个准确的定义是不明智的。但是,我们可以充分仰仗我们主观印象和直觉常识来解释这个术语的含义,以及何时这种意识的特质会呈现出来。当我自己处于意识状态时,我或多或少是知道的,而且我认为其他人也有相同的经验。我处于有意识时,我似乎必须意识到某种东西,也许是感觉,诸如痛、温暖或者彩色风景、音乐之声;或者我意识到诸如迷惑、沮丧或快乐的感情;或者我可以意识到某些过去经验的回忆;或者理解其他人讲什么或是自己的一个新思想;或者我意识地想发言或采取行动如从座位上站起来。我还可以“后退一步”意识到这些企图、或者自己痛的感觉、或者自己记忆的经验、或者自己获取的理解、或者甚至只是对自己意识的意识。

  假如我正在做梦的话,在睡觉中也可以具有某种程度的意识;或许当我快醒过来时,我有意识地影响那个梦的发展方向。我预备相信,意识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不是全部无或全部有。我把“意识”这个词和“知觉”基本上当成同义词(虽然“知觉”也许只比我所指的“意识”被动一点),而“精神”和“灵魂”则有更多内涵。目前这两词的定义更加不清楚一些。

  我们在解释“意识”时就够麻烦的,所以如果我不触及“精神”和“灵魂”

  更深入的问题的话,希望读者能够原谅!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智慧”这个术语表明什么。毕竟是人工智能专家要关心的是智慧,而不是更模糊的“意识”的问题。阿伦?图灵(1950)在其著名的论文中(参阅第一章第5页)没有这么直接地提到“意识”,但是提到了“思维”并且在标题上用“智慧”这个词。依我自己看待事物的方法,智慧的问题属于意识的问题范围内。我相信,如果没有意识相伴随,真正的智慧是不会呈现的。另一方面,如果人工智能专家最终能模拟不存在意识的智慧,则在定义术语“智慧”时应该包括这种模拟智慧才会令人满意。在这情形下我真正关心的不是“智慧”问题。我首先要关心的是“意识”。当我断言自己相信真正的智慧需要意识时(由于我不相信强人工智能的只要制定一个算法即能召唤起意识的论点),根据我们现在术语的意义,我的意见暗示智慧不能用算法的方法,也就是电脑,正确地模拟智慧。 (参见第一章关于图灵机的讨论。)因为我很快就要有力地论证(特别是参看第480页以下三节有关数学思维的讨论),在意识行为中必须有本质的非算法成份。下面让我们讨论,某种有意识的东西和另一种在其他方面都“等效”

  而无意识的东西是否有操作上的差异。某些意识的物体永远会呈现它的存在吗?我想,对这个问题必须回答“是”。然而,因为对动物王国中何者有意识完全缺乏共识,所以我的信念几乎得不到任何赞同。有些人根本不允许非人类动物拥有意识(还有人甚至不允许早于公元前一千年左右的人类拥有意识,参阅琼恩斯1980),而另外的人则赋予昆虫、蛆虫甚至砖头意识!至于我自己则怀疑蛆虫或昆虫会有、而岩石肯定不会具备这种品质。

  但是,一般来讲,我觉得哺乳动物真的具有一些知觉。我们由缺乏共识至少可以推论,没有一般可以接受的呈现意识的标准。不过仍然可能存在一种意识行为的标志,只是还没被普遍承认而已。尽管如此,这也只是标明意识的主动作用。若没有相关活动的对象,很难看出何以直接确定知觉的存在。这是从以下悲惨的事实中得知的。在本世纪四十年代,对年幼孩子动手术时用箭毒来进行“麻醉”,而箭毒的实际效用是麻痹肌肉上的运动神经, 所以这些不幸的孩子实际经历了在当时外科医生不可能知道的灾难(参阅德涅特1978,209页)。让我们转向意识可能具有的主动作用。意识有时候的确能够具有操作上辨别得出的主动作用,但必须如此吗?我相信这种说法的原因有点与众不同。首先,利用我们的“常识”,我们经常觉得能直接知觉到他人实际上有意识。那个印象不太可能会错①。虽然有时候一个有意识的人(正如受了箭毒的小孩)看起来不明显,但是一个无意识的人更不可能显得有意识!

  所以必须有一种行为模式作为意识的特征(尽管不一定被意识所证实),而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常识直觉”可以敏锐地感觉到它。第二点,考虑到自然选择的无情过程。正如我们在上一章所看到的,意识不能通达至头脑所有的活动。的确,“较老的”小脑中神经元的局部密度极大,小脑似乎进行着意识根本不直接参与的非常复杂的行为。然而大自然已经选择演化像我们这样有知觉的生物,而不愿演化利用完全无意识的控制机制来指示行为的生物。如果意识没有选择的目的,而像小脑这样没有知觉的“自动”头脑似乎也能达到目的时,大自然为何要这么不厌其烦地去演化意识的头脑呢?

  此外,有一个简单的“底线”原因令人相信意识必须具备某种主动效应,即使这效应不是一种选择优势。否则为什么像我们这样的生物有时候,尤其是在探索此事时,会被“自我”的问题所烦恼呢?(我可以说:“你为何在读这一章?”或者“为什么起先我会有强烈欲望要写这本论题著作”?)很难想象一台毫无意识的自动机会为这类想法而浪费时间。另一方面,由于意识生物似乎有时以这种滑稽的方式行为,因此他们的行为和如果他们没有意识时不同。这样,意识具有某种主动效应!当然,特意给电脑编一道程序使之显得以这种可笑的方式行为是很容易的事(例如,程序指使它到处乱走并咕哝:“啊,亲爱的,什么是生活的意义?为何我在① 一些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至少黑猩猩能够自我知觉,在允许黑猩猩摆弄镜子的实验显示了这一点,参阅奥克利(1985)第四章和第五章。这里?我所感到的这个‘自我’究竟是什么”?)。显然地,当无情的丛林自由竞争早就应该根除这种无用的废物,可是为何物竞天择却偏爱人类这种生物!对我来说,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即当我们(或许是暂时的)作为哲学家时所热衷的沉思和喃喃自语本身并非由选择而来,而是确实有意识的生物必须背负的“包袱”(从自然选择的观点),并且这生物的意识是经过自然选择而来,不过是由于其它不同而又非常有力的理由。这包袱不太有害,而且很容易背负(即使不很情愿),我猜是因为自然选择不屈不挠的力量所驱使的。也许因为幸运的人类时而享有和平与繁荣,使我们不必总是为求生存而与自然环境(或与邻居)作战,我们才能开始对包袱内的宝藏神迷目眩。一个人正是看到他人用这种奇怪的哲学方式行事,才得以信服他是和除了自己以外确实具有精神的个体打交道。意识究竟是做什么的?

  让我们接受这样的观点,即在生物中意识的存在实际上是使该生物具有某种选择优势。其特别优势会是什么呢?我曾听到这样的观点,一个掠捕者把自己当成猎物以猜想它下一步最有可能做什么,对掠捕者而言,知觉是一种优势。把自己想象成为该猎物,就能得到优势胜过它。这种思想中很可能有一部分真理,但是我对此很难苟同。首先是假定猎物本身方面具有某种预先存在的意识,这样又把自己想象成一台“自动机”根本没有帮助,既然一台自动机按照定义是无意识的,不可能是“活”

  的东西!无论如何,我可以同样容易想象,一个完全无意识的自动掠捕者可以把它的自动猎物的实际程序作为子程序包含在自身的程序之中。我觉得,把意识牵涉到这种掠捕者―猎物的相互关系中根本没有逻辑上的必要。当然,很难了解自然选择的随机过程怎么会聪明得将这猎物的程序完整的复本给予自动机掠捕者。 这听起来与其说是自然选择不如说是间谍活动!而部分程序(图灵机的一段磁带或某种和图灵机磁带近似的东西)对于一个掠捕者没有多大的选择优势。拥有整盘磁带或至少拥有整个自足的部分磁带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另一种可能性是,以下的观念或许具有一些真理,也就是从掠捕者―猎物这思路可以推论出某些意识的因素,而不仅是一个电脑方程式。但是,这里并没有抓住意识行为和“程序”行为之间实际的差别是什么的要点。图10。1对着镜子的录像机在自身中形成自身的模型。 这使它具备自我知觉吗?上面提到的观念和人们经常听到的意识观点相关,也就是一个系统如果本身具有某种东西的模型时才会“知觉”到该东西,而当它本身具有它自己的模型时才能“自我知觉”。但是,在一段电脑程序中包含另一段电脑程序的描述(譬如一段子程序)并没赋予第一段程序对第二段的知觉。电脑程序的自我参照也不会导致自我知觉。尽管经常听到这种断言,我的看法是,这类讨论尚未能触及知觉和自我知觉的真正问题。一台录像机对之所录下的风景没有知觉;对着镜子的录像机也不具备自我知觉(周10。l)。我想沿着不同的思路进展。我们已经看到,我们头脑中进行的活动不是全部伴随着意识知觉的(尤其小脑的活动似乎是没有意识的)。我们意识思维能做而无意识状态所不能做的事情是什么呢?这问题由于以下事实而变得更加无从捉摸,任何原先需要意识的事显然都可学得会并能无意识地(也许由小脑)执行。可以这么讲,当我们必须形成新的判断以及当预先还没形成习惯时,意识是必需的。想很精确地区别何种精神活动需要意识不是很困难的。也许,正如强人工智能的支持者(以及其他人)所坚持的,我们在“形成新判断”时是在应用某些定义得很好的、却难以了解的“高层次的”算法规则,而我们还未能知道其运作的方式。然而,我想认为有些术语,用来区别有意识和无意识精神活动的,至少可作区分非算法和算法的参考:需要意识的 不需要意识的“常识” “自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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