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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重生之兽语建筑师-第58章

小说: 重生之兽语建筑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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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温卫海一见到温国威吃饭不利索,他就会皱着眉头说:“你个老东西,该吃饭的时候就好好吃饭,有什么就吃,有的吃就不错了,我们两口子大清早的去买菜,专挑新鲜的,你还这么挑剔。怎么,是想吃鲍参翅肚啊,也要看看你有没有这个钱买啊。”
    温国威听了这话,他是一万个不乐意了,老大这两口子住进他家里来,每个月的水电,是他给的,菜钱,是他给的,老大两口子,要是没钱花了,还会找他要。
    他每个月的退休工资,统共只有那么点钱。以前他和老太太陈秋华两个人的退休金加起来,每个月能过的舒舒服服,可是如今,他每个月的退休金加起来,一毛钱都不剩,还要动用他用来养老的棺材本。
    他有点想念老太太在家里住着的日子了,老太太这个人脾气好得很,做的饭菜可口极了,还都是按照他的口味做的。
    老大温卫海开始嫌弃温国威吃饭吃不好,还只是开始,老大的媳妇儿,才是真正可怕的瘟神。
    温国威只要稍微着了凉,喉咙里就会起浓痰。所以,他的屋子里,会摆着还几个痰盂,方便他到了哪儿,都好吐痰。可是,他感冒了好几次,老大的媳妇儿就会哇哇的乱叫起来,还把他的痰盂踢翻了。
    温国威问她为什么踢翻他的痰盂。
    老大的媳妇儿才懒得理会温国威,一来,是她的舌头出了事,不方便说话了,二来,她是压根就懒得理这个破老头。
    温国威就把这件事情,告诉温卫海,他的意思是,让温卫海好好管教一下自己的老婆。
    温卫海听了这事儿,他瞪着温国威说:“我老婆别说只是踢翻了你的痰盂,我每天都想丢了你的夜壶呢。你这么大的人了,究竟知道不知道,你房间里的那个夜壶,骚味究竟有多大,那味道,传的整个屋子里面都是,我走到哪里都能闻到。”
    “老大,你不是不知道,我晚上总是要起夜小便,卫生间离我的房间远,才会在卧室里放夜壶的。再说了,我每天都会洗夜壶,并没有什么你说的骚味。”温国威说道。
    “真是没用的老头,麻烦。”温卫海念叨了一句,便不想再和温国威浪费时间争辩下去了。
    “喂,温卫海,我是你爹,再说了,难道你就不会老吗?”温国威听到温卫海说他是个没用的老头,他就气的浑身发抖。他当初怎么就没看出来,老大是个混球!

  ☆、第五章:改命之人

C城。
    温顾站在公交站牌前,显然,她对于眼前这只黑色苏格兰折耳猫的兴趣,比对于安的兴趣,要来的更加浓烈一些。毕竟,重生一世,她和动物们打交道的时间更多一些。
    安见温顾盯着自己背包里的猫咪,她问道:“雷(看)什么?”
    温顾笑笑,却并没有再多说些话来。
    安的性子比较冷淡,她见温顾没有再多说些什么,也就转过了身子,面朝马路,等起公交车来。
    安等的公交车先到。
    等安上了车,温顾等待的公交车,很快来了。
    公交车车门打开,温顾上了车,倒吸了一口冷气,果然,车上的乘客,不是一般的多。这可是C城啊,不管是十几年前,还是十几年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永远不会少。这个时候的C城,并没有修建地铁,因此,公交车算是城内出行的唯一公共交通工具。
    温顾站在人群之中,司机吆喝了一声:“后面还空着呢,你们都往里面走。”
    人群动了动,却终究还是走不动了,不过,好歹空出了几个位子。温顾被挤得不得动弹,眉间却带了一抹笑意,这样的场景,她只觉得有趣。
    她还记得上辈子刚从大学毕业,找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紧张的要命,因此从来不敢迟到,总是早上六点就起床洗漱、吃早饭,毕竟,路上堵车的时间,是无法估计的。在公交车上,总是会听到司机喊:“再往里面走,往里面走。”
    那样的日子,似乎已经过去的太久,久到都已经有些模糊了。
    温顾揉了揉眼睛,望向窗外,这是C城,是津南省的省城,比S市要繁华的多,那临街的商铺五花八门,那来往的车水马龙络绎不绝。
    S市的建筑,基本上都是灰蒙蒙的色调,稍微落后一些的郊区,基本上是由红色的土砖房盖出来的。没有太多的装饰性建筑,成为城市的地标。唯一比较惹眼的,恐怕只有全有当年出资,如今还在建的商业广场:城市花园。
    C城的瑰丽建筑,比S市要多,单说商业广场,已经有三家。几个月前,许都曾经带着白树、温顾姐弟,来此考察过。温顾当时对于这三家商业广场进行了分析,并且断言,其中某一个商业中心,将会是C城最大的败笔,断断不会生意兴隆。
    再看其他的高楼大厦,S市最高的大厦,不过才二十一层,还是托了保险公司的福,才盖了一栋这么高的办公大楼。保险公司的福利待遇好,一张纸,便能将别人的银子,装进自己的口袋里,自然是财大气粗,盖上这样一栋大楼。
    C城的大楼不在少数,四五层的房子经过城市的规划和拆迁,基本上已经灭迹。取而代之是十几层、二十几层的大楼。在建筑的外部装饰上,使用了大胆亮丽的色彩,以及各种各样的灯饰、及其其他材质的装饰。
    S市要发展成C城如今的规模,不经过统一的城市规划和铁血的调整,加快步调,需要等上至少十年。
    温顾摸了摸下巴,不过,这一次,S市不需要等这么多年……她热爱她的家乡,她的故土,她期待故乡能够用最快的速度、以最稳健的步伐穿上新衣。
    不知不觉,公交车已经开了许久。
    二十站的路程,说近不近,说远不远。
    听到喇叭报站,温顾站在车门后,等待车身停稳,这才下了车。
    她抬头望向眼前一座帆船造型的大厦,嘴角浮起了一丝微笑,那位老爷子,真是有点意思,竟然约她在这样的酒店吃饭。
    温顾观察着四周,迈着稳健的步伐,走进了大厦。
    大厦的大堂宽敞明亮,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油画,正是一艘迎着风浪航行的巨型帆船。油画的色调变化多端,一轮掩藏在云团背后的太阳,似是初生,又似落日。帆船之上,侧身站着一位全副武装、难分雌雄的人。说是男人,可那人有着一头长发,随着乘风破浪,长发飞扬。说是女人,可那人身型高大,不似姑娘家。只是见那人负手而立,那翻滚的海水啊,似乎时刻都会覆灭那船,可那人,似是老僧入定一般,始终气定神闲,抬头凝望着,那霞光一片的灿烂天空。
    温顾踮起脚尖,仔细看了落款:幽谷。
    看清了落款,她这才落下了脚跟,稳稳的站定,思索了好一阵。
    这个时候,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瘦高男子,来到温顾身边。温顾机警的看向来人,来人问道:“是温小姐吗?”
    温顾微微颔首。
    那人便恭恭敬敬弯下了腰,做出了请的手势:“温小姐,李老有请。”
    温顾不疑有诈,本是在S市便接了那老人的帖子,她便与那老人约在今日此处见面。
    乘电梯时,身穿西装的瘦高男子,从西装的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色的卡,往电梯按钮处的一处插了进去,这才按下了30这个按键。
    温顾垂眸,李老这边的安保做的倒是极好。拥有通行卡的人,才能去指定的楼层。只是在今时今日的C城,这套系统,对于平民住房和小型酒店而言过于奢侈,才一直未能普及。
    叮咚。
    30楼到了。
    温顾跟着西装男走出了电梯,走进一间包厢。
    温顾进了包厢,西装男便退了出去,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温顾刚刚踏进包厢,便已经闻到一阵茶香四溢。
    温顾的鼻子微微动了动,这个李老,是个爱茶的。温顾再往里走,便看见那正在斟茶的白胡子老者,原来,传说中的李老,便是他。自从接了李老的帖子,说要约见。李老在C城建筑界属于泰山北斗级别的人物,她便积极的准备着同李老的见面,只是,网上也没有李老的照片,她怎么都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结识这位C城的李老。
    但只要温顾看到这白胡子老者,他眉心上的那颗粉红色的小肉痣,她便一下子想起来了。这不正是,几个月前,她同许都、舅舅白树来参加竞标会时,坐在评委席间的其中一个评委嘛。当时许都在台上宣讲,几个评委饶有兴致的向许都提问,许都一一作答,言辞之间,透露着笨拙,有好几次,说话还结巴了起来。评委们皆微微有些遗憾,原来许都不过是个绣花枕头。评委席的最中间,坐着一白须老者,他摸着胡须,始终未曾问过许都一句话。
    这位白须老者,正是这位李老无疑。
    李老见温顾来了,他放下手中的紫砂茶杯,说道:“温小姐来了,坐吧,喝茶吗?”他抬头望向温顾,这个小姑娘,的确和她这个年纪的其他小姑娘,与众不同一些。
    她比同龄人要长得高一些,从手臂上肌肉可以看得出来,她的生活习惯很好,一直通过保持着锻炼身体。对于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来说,是很难能可贵的好习惯。
    她比同龄人要来的更加沉稳一些,尤记得那日竞标会上,她并不怯场,同人辩论,条理清楚、论据分明,是个聪明的。
    如今再看,她的身上,隐隐透着一股非常静谧的气息。
    李老爱茶,爱的便是沏茶之间,那份宁静致远。
    温顾坐在李老对面,答道:“多谢李老,清水即可。”
    李老的眉间微微松动,他道:“不爱喝茶?”
    温顾答道:“家父爱茶,我却不喜。茶水苦涩,我这样年纪的孩子,不爱喝。”她说了最简单的理由,只是真实的理由不可为人道罢了,她一旦沾上那茶水,就会想起自己可悲的上辈子,永远都在忙忙碌碌,为了家人团团转,却在最后,被大哥推下了一口井。太苦了,实在太苦。
    “倒是个爽快丫头,那清水岂不是无味,更加难喝?”
    李老的嘴角噙起一丝笑意,他喜欢喝茶,身边的人,便也跟着他一起喝茶,来见他的人,无一不是投他所好,同他聊茶道人生。只是,这其中,究竟有几个人真的爱喝茶,李老一眼便能看出。若是温顾也装作自己爱茶,他反倒觉得无趣。果然这个丫头,是不会让人失望的。
    ……
    当温顾正在见李老的时候,此时此刻的连佩,正赶到了某人的家中。她将温顾的照片啪的按在桌上,对着那人说道:“我只怕是碰上妖怪了!”
    背对着连佩的男子,一直坐在一张破旧的木椅之上,他并不理会连佩,而是低着头掐指算了起来,良久,他这才缓缓站了起来,说道:“天命,天命所归!连佩,师傅曾经说,将会有逆天改命之人出现,那人,终于来了。”
    连佩将那照片握在手中,在男子眼前扬了扬,道:“你说的,不会是她吧!”
    阳光正好。
    那炽热的光线,落在那照片之上,落在那女子的脸颊之侧。空气之中的尘埃,仿佛一颗一颗,慢慢的落在那女子的脸上。
    男子的眉毛挑成了一定的弧度,挥手,拂去了照片四周,所有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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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冷艳妖魔

S市。
    温国威家。
    温卫海的老婆从家里抓了一把瓜子,穿着一双拖鞋,啪啪啪的下楼去了。温国威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老大媳妇儿是到一楼的茶馆打麻将去了。
    温国威气啊,气的浑身颤抖着。他想念老太太,老太太在家里的时候,他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的是神仙的日子。
    他便拿起了电话,给三姑娘温卫宁打了去,并没有说老大一家人如何如何不好,只是说要把女儿把老太太接回家里来住,毕竟,只有女儿一个人知道温卫康一家人住在哪里。
    温卫宁说:“那得看妈自己的意思了,对了,爸,我上回给妈打了电话,她说过的挺好,我觉得,妈在那边多袋一段日子,也是好的。”
    温卫宁不想让妈回到家里去,毕竟,这些年来,爸爸是怎么对妈妈的,她心里清楚得很,只是她一个出嫁的女儿,也不好管得太多。再说了,爸那个脾气,妈回家了又是做牛做马的,她看了真是心疼。
    她还记得很小的时候,家里的三个兄弟不是省心的,总是成天上山爬树,把衣服弄得脏兮兮的,妈妈的十个手指长了冻疮,还要忍着痛洗衣服,爸爸从来不曾帮一点忙,还要骂妈妈做家务事做得不够利索。小时候,家里的脏活累活,都是妈在做,妈的手指,由于长期做家务,都变了形。妈妈在拖地,爸爸只会翘着二郎腿,管都不管。妈妈在缝被子,让爸爸按一下被角,爸爸权当没听见。
    大哥懒惰,就算是平时没什么事情,都从来不肯帮妈妈。
    二哥是个懂事的,等着个子长起来,会帮着妈妈做家务,烧火劈柴样样能行,还会带着年纪最小的四弟上澡堂子洗澡,帮四弟搓背、穿衣服,还能背着四弟回家。
    温国威听了很不是滋味,什么,老太太在温卫康家里过得很好,怎么可能,老二一家人都不是好的,让自己的女儿爬上老板的床去做小三的父母,能对老太太好到哪里去?他说:“你妈是个什么性子,你不清楚吗?她就是过得再难受,跟你吭过一声没有?你去把老太太给我接过来。”
    温卫宁的眼珠子转了转,说道:“爸,妈要是不愿意回家,我一个做女儿的,也不好强迫妈,硬是背着她的意思,把她拉回家,您说对吧。这样吧,我先给妈那边打电话,问问她老人家是个什么意思。我店里来客人了,先不说了。”说着,她啪的挂了电话。
    温国威被女儿挂了电话,他拍着茶几骂道:“卫宁,你也跟我作对了,是吧,一个个都跟我作对,我真是造了什么孽,含辛茹苦把你们养大,早知道当初就把你们丢在山里喂狼,还痛快些。”
    但他还是在温卫宁身上寄予了一丝希望,卫宁那孩子从小就很会说话,会讨人欢心,想来能把老太太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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