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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杀人,原来这么容易!-第5章

小说: 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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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头:不要误会,她可不是我们的班长。班长照例是男同学,关于这一点,我实在不想过多评论。不过,想当初竞选的时候,班头可是铁了心非要当上班长不可的。竞选口号,“班长,To be or not to be!”按照当下时髦的说法,“那啥,刚刚的!”后来退而成为我们班的组织委员,兼任206宿舍舍长。工作一贯积极认真,就是时不时爱打官腔,让人受不了。
  

  ☆、第4章  原形毕露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个人相当爱好和平,抓贼也不想让丝丝大动干戈!
  晚自习过后,同学们陆陆续续地回到宿舍。206宿舍里拉拉、哥拉斯和豆豆各自忙着,听音乐的,看杂志的,读小说的。千人迷照例出去晒月亮,不到半夜是不会回来的。班头照例在教室里死嗑,她的目标是年度的奖学金,跟宿舍里谁都不冲突。而花探长呢,照例满走廊串门,四处传递消息。
  好了,我想,是时候了。
  关上宿舍门,我郑重向大家宣布:宿舍被盗的案子破了,小偷抓到了。整个宿舍一下子就沸腾了,大家的热情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七手八脚,翻箱倒柜的架势比刚进北京的八国联军有过之而无不及。
  “什么?你抓住了小偷?”
  “不是开玩笑吧!?”
  “拉拉,拿体温表!”
  “哥拉斯,准备满清十大酷刑!”
  ……
  在拉拉一脚踢碎墙角的红色暖瓶后,我实在忍不住了。(那是我的,而且我此前已经换过两次暖瓶,也全都是拉拉惹的祸。)
  “统统给我住手!安静!!!
  First of all,我没发烧!
  Secondly,不开玩笑!
  The last but not the least,你们再不安静下来,就不告诉你们了!
  打死也不说!”
  宿舍里终于静了下来,我的耳朵里依然嗡嗡作响,一时还适应不过来。
  “就快十点了,先上网,我跟他约好了的。”我看了一眼手机,解释道。随即取出黝黑的笔记本电脑,IBM的钛合金外壳,虽无亮丽之处,却显厚重。
  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会,父亲问我想要什么奖赏,想也没想就答:笔记本。父亲不屑一顾,那才值几个钱啊,块儿八毛的?我说:晕!什么跟什么啊,是笔记本电脑。听说要一万多一台,父亲吓了一跳,咬咬牙还是给我买了,事实证明我确系他的亲生女儿,妈妈说我是捡来的则明显证据不足。
  “什么?约会?”拉拉讶然问道,本以为她心直肠直,谁料想联想力却极丰富。“跟小偷约会?不是要联手抢银行吧?”
  “他有多高,长得帅不帅?”哥拉斯最白烂了,在她心里,女孩子从来不可能是坏人,男孩子就算是坏人,只要人长得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听到哥拉斯的话,我才真正理解了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大家闺秀都想让楚留香去偷自己家东西。幸亏楚留香不是真人,否则,我们宿舍还不被偷个底朝天?说句不文雅的话,恐怕三角裤也保不住!
  “你口中所说的他,是男的他,还是女的她?”豆豆扶了扶眼镜,一本正经地问道。她一向最为严谨,我甚至怀疑就算是一颗豆子到了她的手里,也得分出公母。
  人多嘴杂,不知道先回答谁的问题,于是我决定统统不理。按下按键开机,熟练地接上了网线,绿色指示灯欢快地闪烁着,一如我的心情。
  Bingo!今天的网络还算畅通,不象前几天,收发E…mail都要一顿饭的时间,有时候甚至是哥斯拉的一顿饭,真是有够变态的!
  牢骚归牢骚,学校里能允许在宿舍上网就算很不错的了,百十号人都是从同一个端口分出来的,所以分到每台电脑带宽少得可怜。反过来想想,也是一件好事,这种网速下玩网络游戏一定不会上瘾,会不会吐血就不敢保证了!
  “嘀嘀嘀……”
  在小企鹅的闪烁中,我登陆了。“轻舞飞雪”,我的网名,初上网的那年冬天,恰逢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满天飞。看完整篇文章,心里不爽,有找个人痛扁一顿的冲动。独自在校园里漫步,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往年来得更晚了一些,我心中一动,“轻舞飞雪”的名字就沿用至今。
  处理完几条来自朋友的问候,有一个名叫“我帅吗”的男生,想要加我好友。这么无聊欠扁的名字,懒得理他,拒之……!谁料到拒了他又要加,我脑中灵光一闪,难道就是他?
  旁边紧盯着屏幕的哥拉斯举手示意,我努努嘴。要问问题就得先举手,要听我的故事就得遵守我的规矩,好不容易有点权力,过期作废了哈!
  “是不是你抓到的小偷啊?”哥拉斯疑惑地问道。
  “可是‘你帅吗’只有一个月亮一颗星星而已,你说过他应该是超级网虫的?”拉拉心直口快,才不管什么规矩。
  哥拉斯皱了皱眉头,脸上一副极为不满的神情。不知道是因为拉拉没举手就发言,还是在考虑拉拉的话。
  “俗话说,狡兔三窟。”略一沉思,我已明其理。
  刚一开口,抬头看见豆豆欲言又止,于是我直截了当地问她:“难道你已经明白了?”
  “嗯,……”
  “真的明白了?”我心里还有一丝怀疑。
  “是的。”豆豆沉吟着道,“所谓狡兔三窟,一个浸淫网络多年的网虫怎么会只有一个ID,这不合逻辑,连我这不常上网的都有六个免费邮箱呢!”
  “说得不错。而且……”我有意顿住话头,继续盯着豆豆。
  “做贼心虚!他被你抓到已成了惊弓之鸟,虽然你告诉他,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但是他仍然会心存侥幸。所以才会选用平时最不常用的一个ID,有什么意外可以随时脱身。”
  听完豆豆一席话,我禁不住点点头,不自禁地惊讶于她的眼睛虽然近视,可是她的眼光却并不近视。
  豆豆受到了鼓舞,继续说下去。
  “最不常用的一个ID也有一个月亮一颗星星,更说明了他是如假包换的网虫。”大家一边听,一边注视着屏幕右下角忽明忽暗的电脑图标。这么精辟的讲解竟然无人喝彩,全都因为网络不合时宜的卡壳了。
  好不容易网络通畅,一条条消息相继传过来。
  “请勿飞雪?”
  连声你好都没有,也没有对女性ID的狗腿,甚至连我的ID都打错了。看这急猴猴的架势,来者肯定就是他。我一边想,一边手忙脚乱地打字,就像福尔摩斯也有自己的缺点一样,我并不擅长打字。
  “是我。”
  “你让我来。我来了!”附带一张冷冷的、酷酷的表情图片,一幅视死如归的样子。
  “喂!最起码的礼貌都不懂,你应该说:你好。”最讨厌没有礼貌的人,无论网上、网下都一样,显得特没涵养。
  “你要怎样?”我打出一句,他已经打出两句,“嗯,你好。”
  “你好!”
  “你真的已经知道我是谁了?”问号显示出来是个大大的动画。
  “宝玉只为女人醉,袭凤终究忌其慧!”我逐字逐句地敲入,费时不少。
  豆豆坐在一边旁白上了瘾,“第一句应该是说他利欲熏心吧?第二句难道是说他聪明反被聪明误?”豆豆说完,脸上露出质疑的神色,我没有理她。
  “你打字太慢了,让我来!”这时候班头回来了,听说我在和小偷聊天呢,顾不得换拖鞋,便过来抢班夺权。
  说到班头,她打字的速度会让很多专业秘书汗颜!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有几个专业的秘书是只靠打字混饭吃的?呵呵,扯远了。班头为人不错,常常会帮大家往电脑里录入文字,比如期末考试资料的重点。
  “你有多高?长的帅不帅?”哥拉斯竟然快人快语,一反往日的优柔寡断,可见她还在幻想着,小偷会不会是楚留香一样的帅哥呢。
  班头想也没想,打字的速度飞快。发送完毕一愣,“什么跟什么啊?”白了哥拉斯一眼。
  “你身边有其他人???”对方立即警觉起来。
  “其他的受害人,全是我们宿舍的。”拉拉义愤填膺,她最爱替别人抱不平,说的跟对方杀了人似的。
  对方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在荧屏上闪出一行字。
  “对不起!替我跟她们说。”
  

  ☆、第5章  人怕出名

作者有话要说:  不管你信不信,我就遇到过这样的小偷!
  第5章人怕出名
  朋友,一个多么温暖的词汇!
  我曾经有过各式各样的朋友,其中包括了街头下棋的老人,在巷口疯玩的小孩,饱读诗书的学者,大字不识的鞋匠,还有小白,伴随我初中三年的小狗。而现在,曾经让我愤恨不已的小偷,却也变成了我的朋友,在一番交谈之后。也许应该叫“指谈”,我打字的速度因此快了数倍。因为我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都不喜欢用麦克风。
  也许不该觉得奇怪,因为世上的事情大多是出人意料的。就像我,本来立意决不插手鸡毛蒜皮的案子,直到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当然并非医学专业,而是侦探专业)。但我还是出手了,谁让他偷到我们宿舍来了。按我三岁外甥的话说:生可啃,熟不可啃(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过抓贼也让我有了意外的收获。首先是多了一个朋友,不论他以前做过什么,我在乎的是他以后不会干什么。另外就是,我无意中变成学校里的名人,从而有了第一次侦查凶杀案的经历。当数年之后,我坐在窗明几净的私家侦探事务所里,轻轻搅动咖啡,在午后的暖光里回想这一段经历,仍然不能肯定我当时的决定是否正确。
  如果我没有成为学校里的名人,就不会在还不完全具备当一个合格的侦探资格时,轻率地插手一件凶杀案。而由于我的疏忽,造成了几个人的灾难,甚至其中也包括凶手本人的灾难!
  不过在当时,出名后,我不但没有后悔,心里反而有点沾沾自喜。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你拼命争取的事情并不能够成功,而无意当中做的事情却可以出众。出名并不是我所刻意追求的事情,可是当我的名字一下子传遍校园,还是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以前我跟千人迷一块出去逛街,她是理所当然众人瞩目的焦点,而我只是绿叶,甚或绿叶都不是。不过也好,乐得在一边静心观察经过的男女百味。
  色迷迷的眼光和欣赏的眼光是来自男人的,比如学校里硕果仅存的老督学,虽然已经年近七十,看她一眼就浑身发抖(没有脑中风后遗症的)。羡慕的眼光、嫉妒的眼光来自女人,从十六岁到六十岁都有。
  夏天的时候,还有来自幼儿园小朋友怜悯的目光(老师,我长大了一定挣好多钱,不像那位大姐姐穷的,裙子都露着腚了)和饥渴的目光(老师,我请个假,回家吃口奶就回来)。
  但是现在,无论和谁并肩走在一起,我都会变成众“视”之的,还有窃窃私语尾随左右。
  “听说就是她抓住了小偷,独自一个人……”
  “听说她一只手就擒住了小偷,还牵出了一个犯罪团伙……”
  “听说她一眼就可以把人看穿,心里别装龌龊事,躲着点……”
  “听说她有一项特异功能,据说他爷爷的爷爷跟超人是拍档……”
  ……
  这些离谱的话能传到我的耳朵里,当然全靠了花探长的功劳,但是之所以会在校园里传开,花探长恐怕更是劳苦功高。我乍一听到的时候,简直是不知所谓,这种时候才体味到名人的烦恼,转而宁愿自己的名字只是个人名!
  后来竟连远在五百里之外的父母都知道了。父亲打电话来教训我:“做人要收敛,搞好学习,不准再跑去探案!”后面跟着一大堆做人做事的道理,母亲则更是唠叨个没完没了。我只得是是是、好好好地应付,点头如捣蒜一般。班头恰好经过,关切地叮嘱道,睡觉时枕头低点,脖子又落枕了吧?我无语。
  虽然校园里的盗窃案仍然时有发生,有撬窗户的、也有换门锁的,我却是铁了心,决定再也不管这种闲事了,一次足矣!
  数月后,学校里发生了一件极为轰动的事情,有大三的同学深夜坠楼而亡。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流言四起。据不可靠消息称,警察的初步判断是自杀,似乎也不完全排除其他的可能。
  花探长得到消息,缠着要我带她去侦查一下,也好见识一下。不得以,我决定检测一下她的智商,再作打算。
  “有人报案说在荒山野岭发现男尸,警察来到现场,发现死者的身体被利斧砍为四块,埋在不同的地方,现在请你给侦查一下,死者最可能是因何而死的?”
  “自杀!我敢打赌!”花探长使劲拍了拍脑袋,想了半天,极为肯定地说道。
  我晕!原来她不只是286,脑子里还进了水!
  “不对吗?再给我个机会吧!”花探长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一个劲地哀求。
  “好吧,那你告诉我此人被砍成了几块。”
  “六块!”花探长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兴奋得跟什么似的。随即大喊:“来人啊!救人啊!”因为我已经昏过去了。
  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上衣被撩起一点,肚脐都快被掐破了。正当我迷惑不解的时候……
  “好了,你醒过来就太好了!人家都说晕倒了掐人中急救,还真灵啊!”
  我的脑子刚刚启动,只转了半圈,眼前一黑,差点吐血。
  花探长的提议让我更加坚信不应该插手此事。为了打发空闲的时间,顺手写了一篇文章发在校报上,题目是“穿着与个性”。基本上以身边的人和事为例,比如千人迷、比如拉拉、比如我。
  如果一个人的名字叫雪红,而且最爱的衣服搭配是雪白的羊毛衫,加一件红色的短外套,下身是一件看起来半旧的牛仔裤,足蹬圆头运动鞋。此人的个性不难预料,热情如火,却又自诩洁白如冰,有一点孤芳自赏的味道。从经常穿着运动鞋和短外套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果敢,做事决不至于拖沓!
  其实运动鞋和短外套一直是我的最爱,因为我随时在准备出手。也许你已经看出我的心理弱点,不错,缺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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