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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大陆征战记-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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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为首的,是,两头驴?!
    当前锋的两头驴杀过来,隆美尔普鲁东还有约瑟芬这些孤陋寡闻的民军才知道,原来伟大的卢瓦尔王国军队编制之中还有驴骑兵啊?不过恐怕就是王军军官看见了,恐怕也是跟他们一样目瞪口呆吧,惊叹于来人无穷的创造力吧。
    好消息是任性的刨去写了23章计划外的粘接塑造费尔南德斯之后终于又拐回原来草稿的架构之下,虽然结构还要有点变动
    坏消息是,既然杀回来了,那从未增长过的草稿,就要消耗殆尽了
75驴!驴!
    根据当了一辈子将军,到死也没有混到元帅权仗的倒霉鬼费尔南德斯的传记,我们来看看这个勇敢的驴骑兵早期战争生涯中与另外一个,嗯,几个大人物相交汇的情景吧。对,就是那个最著名的版本,因为它被节选到课本里面作为古代文字的研究资料而被广泛传播。它出自一位遥远的东方文人之手——这家伙一辈子没有走出过他出生的城市,即不会外语也不识外文,只靠转述别人的言语就博得一个专家的名声。所谓“道听途说”,就是这个意思吧。
    这个华夏人(听说他们最近在重大活动中已经不再使用龙的标志了,怕西大陆自由民主的文明人认为那是邪恶的象征。但,那不是两种动物吗)明显是站在共和派所对立的阶级一边,站在贵族阵营里面。但是,那算什么?当很久之后,这个勇敢的人曾经的对手读到那个辗转翻译回卢瓦尔文字的传记,他们也不像其年青的时候那样要将革命的大潮冲击全世界了,那里的革命就让那边的同志负责吧。只是这些可以改变世界的人物看到这个传记,就又都想起很久以前,弗南最先出现在他们的面前,骑着一只驴子,很有气势的冲锋的样子。嗯,从那时起隆美尔的生活中就多了一个即头痛又好笑的敌人。这个家伙很难缠,但也仅此而已。从一开始到最后,他跟铁匠多次交锋,却连一丝便宜都没有占到。
    当时,在夜色下冲锋的队伍给了民兵们很大的震撼。落在后面的那个骑手身材还算正常,而在前面冲锋的那个简直不是人!此人身板跟个小山似的,他需要蜷缩起双腿才能脚不着地,要是将腿伸直了根本就是两腿间夹了一头驴!这人当真不是做骑兵的料,就是非要当骑兵,找马都得找最壮实的,还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要知道就那个身板,能够在他的胯下坚持负重五分钟就可以堪称举重选手般军马,现在却只骑一头可怜的瘦弱驴子,还不停迫使这倒霉驴发动冲锋。不过更重要的是,他竟然靠一头驴子把隆美尔他们的队伍给冲散了。
    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后边最多不到一百人的杂乱队伍立马士气大震,怪叫着冲了过来。那还是声势惊人的缘故,若是在白天可以仔细观察,大约五十人就是这支队伍的上限了。
    可是此刻刚刚取得胜利的阿克苏姆国民军的人都分散开找战利品呢,哪有心思跟人作战?那活动钟楼一般魁伟的大汉冲杀到哪里,人们就分开一条路让开他。多拿些东西要紧,何必跟他硬碰呢?几个来回,民兵队伍彻底乱了,可是一个个都机灵的很,躲得相当灵活,所以尽管来回突击几次,那大汉手头倒没有几条人命。
    隆美尔和普鲁东看他们的手下现在是一门心思要跑,去享受战利品。根本就没有人有什么心思去找这个大汉的麻烦。难道这营地注定不利于它的主人?难道被十分之一的敌人击败的奇迹要再次出现?
    那个驴骑兵现在根本不是骑上坐骑,他是在带动胯下的吐白沫驴走动,好像是骑在上面,实际上是夹着驴使之不会马上瘫倒。
    哎,就是这样一个机动还不如步兵的人,却践踏了整个共和派的部队。
    驴!驴!真驴!
    好吧,我承认这个草稿很古老
    大约是06年吧,那时候对于奥运吉祥物不是龙,甚至不是虎赶到很有怨念
    嗯,隆美尔和古德里安的爱好者,这两章章节名绝对不是对《坦克!坦克》和别的著名著作的恶搞,你看我主角的名字就知道了
    祝大家端午节快乐
76反击!打脸就要挨耳光
    好在,上帝是吝啬的,大自然是公平的……虽然把这两个掺合到一起是逻辑混乱的,不过,按照概率计算,一天里奇迹是不会发生两次了。
    因为隆美尔没有跑。约瑟芬没有跑。普鲁东没有跑。比绍的线膛枪手和阿克苏姆的盗贼们也没有跑。
    “逃命就会被他们杀死,只有奋战才能活命!”在混乱成一团无限于接近溃乱的部队后面,小偷们不停大喊,打消了共和国军撤退的念头。当然,很大的原因是这些共和派还对能在营地里找到更多钱财抱有很大期望,所以才不会想早就把财产打包的阿利奥子爵那样跑路。穷人和惜命的贵族就是不一样啊。小偷们也都是苦出身,自然明白穷汉们想的是什么。他们的鼓动发挥了坚定军心的作用。很重要的作用。
    至于隆美尔,他什么也没说,带着比绍线膛枪小队去攻击敌人了。
    攻入保王党营地的共和军已经失去阵型,勉强算是侧翼的地方被这伙不知道哪里来的敌人猛攻冲击,自然十分混乱。可是正因为已经没有了队形,所以倍打击侧翼反而没有阵型严谨的时候损失那么大。而铁匠则带领他的兄弟组成一支临时队伍攻击他们敌人的侧翼。人,最重要的是公平吗。当你刺向敌人的时候,很自然就把自己的空档暴露出来了。
    三十支火枪一起怒吼的声势相当惊人。尽管在夜色之下瞄准不是太好,只倒下几个敌人,倒有不少自己人受了伤,但是敌人的士气马上就弱下去了。这些疯子,连自己人都能下手啊。
    突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隆美尔慷慨激昂的发出了命令。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放完枪之后这个半路出家的骑兵控制不住马了。他虽然弄到一匹好马,毕竟不是一个好骑手,更不是正规骑兵。此后隆美尔在某个私下的场合不得不很不好意思的承认,他生命中第一次冲锋,骑兵生涯里头一回进攻,是因为马惊了。
    一匹惊马有多大的威力?
    反正吓跑一队训练不足的敌人是足够了。
    骑士吓跑这堆敌人的不仅仅是一匹好马和上面一个暴怒到面孔都扭曲的大汉——王军,或者说前盖尔内西自卫团的兵士们不知道,哪丑陋到狰狞的面容多半是因为吓的——还有一票精锐的骑兵:这种荷叶还能控马冲锋的,自然是骑兵精锐了。要知道费尔南德斯和他的朋友,那些骑士老爷就可以这样人马合一的进退自如呢。
    这些人不知道的是,如果真的能够掌控胯下坐骑,包括指挥官在内的这些骑兵都会跑到一边上子弹在射击,而不是发动勇猛的冲锋。
    当然,哪满天的菜刀斧头擀面杖对于盖尔内西自卫团前成员的转进肯定也起了不少作用。国民军的人反应过来之后,依照先进的饭骑兵经验,把不值钱的家什全倾斜到敌人头上了。这些人啊,不是自己的东西是真不心痛啊。
    我的病又严重了
    懒病
77或许这就是斯巴达米斯达
    这些曾经的小市民,后来的共和国战士,在洗劫保王党营地的时候发挥了他们原本的勤俭精神,就连一个破锅盖都能争抢半天。可是人力终究是有限度的,所以,等又发现了好东西,原来的看上去不错的玩意就显得没什么好留的,可是真要放弃还有些不甘心……得,正好这些讨厌的家伙打扰继续搜寻的坏蛋来了,全招呼过去,要不给这些破烂绑住了,还没法换个地方继续翻腾呢。至于倍两个骑兵搅动过的阵型混乱的地方,更是毫不吝啬的把别人没挪动的破烂使劲的扔啊砸啊,一点都不留手。这里面虽然也有一些杀伤力基本为零的,比如破锅烂木头什么的,可是也有不值几个钱的大杀器好像断剑残戟缺了杆的矛头剩一半的斧子,好家伙这一顿火力覆盖,罗姆鲁斯帝国时期方阵的标枪雨也不过如此吧?于是,当隆美尔费劲全身解数控制住马的时候,他发现,眼前的敌人,只剩下了两个。
    就是那两个驴骑兵。虽然紧紧拥有可怜的小毛驴作为坐骑,但是,这,不能成为放弃骑士荣誉的借口。
    此时,那大汉已经站在地上,舞动着他的军刀。在战场之上他没有余力再装模作样的半骑半跨的把自己弄到一个四条腿的生命上面,这个壮汉站在地上,虽然只有一个人却好像一支步兵,一队训练有素的步兵方阵,一列打着火的火枪手,一门将要怒吼的火炮……对,这就是一门即将发射的火炮,没有人敢靠近他,即使这边有五百人,那边只有两人。嗯,认真计较的话,那就还有两头驴子。
    当然,五百多个国民军,可都是敢于向数倍人数拥有坚固工事的敌人进攻的家伙,不是什么胆小之辈。只不过现在胜利已经在手,当前最重要的是抢战利品。如果他们可以选择杆三件事情,估计是找钱,找钱,找更多的钱!这都打了半天了,甚至还有人压根就不知道有一批来的快溃退的更快的敌人发动过一次不成功的突袭。可是,即使只有两个人,或许这两个人也不过是因为跑的太快以至于来不及及时转进,隆美尔也得赶紧打发了他们。因为,如果铁匠不赶快料理了这来年规格家伙,一会就是求小偷们帮忙,也捡不到什么好东西了。没办法。比绍的兄弟们,射击,线膛枪小队齐射!
    刚才对付一百个骑士也不过是一次齐射,现在对付一个骑士也还是一次齐射。这火药真是不值钱啊。
    这还是半夜,月亮没心情放出太多的光芒,比绍的小伙子们刚才已经进行过一次齐射,这点实践,在夜色下装填好弹药,而马匹没有太激动还在控制的线膛枪手估计没有二十人。好在那壮汉目标很大,距离又不是很远,一阵枪响之后,眼看那家伙是受伤了。这时几个比绍老乡放马过去大概想加个军功,捞个正式的军队编制混混吧,没成想不等近身,那厮竟然还能站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到营地边缘,随手抓棵不值是要用来当劈柴还是拿去做工事的小树不停挥舞,那足有火药桶粗细,两三人高的小树一时间舞动的滴水不漏,那几个骑兵竟无法近身。十几个好事的闲汉思想作祟,着了几十个残破兵刃向那伤兵投去,可是那小树枝叶没有完全除去,四散的枝条挥动起来把那些没有准头的投掷物都给挡住了,一时之间到没法拿下这个倒霉汉子。算了,不管他了,再来一次齐射不值得,玩意这位还是伤而不倒呢?赶紧抢东西去,再晚就没有了。
    好吧,过节,咱要一如既往的保持每天都更新
78书写在历史的留白处
    “隆美尔!你小子跑哪里去了?这个家伙咋整啊?!”见头目都开始继续神圣的发掘工作,很自然几个比绍小伙就自发的跟随阿克苏姆小偷寻觅值钱的东西。但总有几个死心眼反应慢的汉子还在攻击那个骑士还有他的伙伴。这个骑兵也是一条汉子,没丢下不能行动的伤员不管,反而抽出战刀,护住了那大汉的侧翼。
    只是这样一来,凑趣的大妈们扔过去的锅碗瓢勺什么的给那个小树挡住,火枪开了火之后上子弹太费劲,没几个人有闲心在这大挖掘时代不顾自己的收成去干掉这个保王党。而觉得这两个人耽害的想要搜寻那一片的……这个小子手头的刀子在月光之下依然寒光闪闪,可是一把好家伙,犯不上用自己的胳膊腿脖子什么的试探它的锋利。
    “隆美尔哥哥,怎么对付这个讨厌的骑兵啊?”难得胖丫发话,得好好整治一下这个营地里面的人形障碍物了。
    “哥几个让开点,收一收。咱们还得赶紧多划拉点家底不是。放松一下,叫这两个废柴自生自灭吧。就俩骑兵,能搅动多大波浪?”
    比绍小队还有一些提着心的阿克苏姆人离那两个家伙远点。只见那无法移动却能挥舞大树的汉子一口气泄了,将几百斤的兵刃往脚下一扔,眼看着就要跌落尘埃。那个伙伴倒是身体灵便,一下子扶助了这钟楼一般的大汉。此时若是一声号令,大伙并肩子上,这二位就交代在这里了。可是大家都在瓜分战利品,谁会在乎两个不起眼的败兵呢?
    若是隆美尔此时知道了这两个人今后的作为,他还会如此轻易的放一条生路吗?
    这,估计会是养活几十个有良心历史学家的好课题啊。
    在很久很久之后,隆美尔才知道那家伙叫做费尔南德斯,算是一个破落贵族吧。其实他家里蛮有钱的,但是老爸是读过《波斯人信札》、《论法的精神》、《人类不平等起源》的主,虽是贵族但是对忠君护教一点兴趣都没有,成天带着老费尔南的弟弟忙着跟凯尔特和新大陆做生意。不过费尔南德斯却是一脑袋君权神授的纨绔子弟,因此跟家里格格不入,也不去学习做买卖搞生意,每日只在花丛中出没。等到革命爆发,他老子弟弟却都跑到凯尔特了,还做下了一桩好买卖。可是虽然父亲和兄弟都在凯尔特,还混得相当不错,他却死活不走,利用父亲不在的机会把家里的浮财都拿出来招募军队准备保家卫国。可惜这些临时成军的流氓无赖虽然欺压民众还算好手,可是一待共和国正规军杀将过来便马上星散,甚至更有的调过头来跟弗南这个前长官作对。到头来雄心壮志在心中的费尔南德斯沦落到只有一个忠心耿耿的仆人还有一个红颜知己跟他一起逃离家乡的地步。可当那妖娆的女人知道他的父亲已经将在凯尔特的家产全留给了他的弟弟,而在弗南家留在本国的资财全给暴民们瓜分掉之后,还是矢志不渝的跟随着这个世家子弟。而且当天晚上还给主仆二人做了很丰盛的一顿饭,开了几打上等波尔多葡萄酒。只不过等到第二天晚上这二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这忠心耿耿的荡妇已经跟他们的四匹马私奔啦,顺便还拐走了弗南家族在卢瓦尔剩余的所有财产,也就是爵爷大人的全部行李、秘藏的佛罗林还有大老爷随身所有值钱的东西。
    好在弗南子爵有着惊人的毅力。为了卢瓦尔王朝的伟大复兴,受过良好贵族教育的他忍辱负重,偷了店家两头驴子,又拉起一伙自发的保王军。听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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