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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云去云来-第3章

小说: 云去云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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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这么平和,我却不懂得礼让,心中暗自惭愧。大约走了十分钟这才定下心来欣赏四周的景色。天空是这么样的澄蓝,山上青葱的绿树密密麻麻的,看起来就像是野菜花,山岚围绕着群山,空气清凉而甜美,彩蝶在周围飞舞,大自然里见不到一根电线,我们这些外来客仿佛置身于古代的桃花源。
  不知道骑了多久,好不容易骑到终点,还要再爬七百级楼梯才能到达寺庙,Amy让我们先走,她要留着力气下山,决定不爬了。我们爬的石梯有时往上,有时往下,经过瀑布,跨过溪水,终于到了虎穴寺。原来寺庙并不雄伟,一座座贴着崖壁而建,在这饶有仙气的境界,大家静静地上了虎穴寺,供着莲花生大师雕像的厅不大,信众们轮流上前膜拜,我们也一起虔诚地跪拜。经过了身心的洗礼,轻盈地步出寺庙,靠着栏杆往下望,远远地望见龙哥小小的身影正往回走,心想我们那么困难地爬到了虎穴寺,他怎么不在此感受一下这里的氛围呢?原来他是放心不下他的爱妻,先回去陪她。我回想这一路走来的所见、所闻,突然有所感悟,这不就是人生的历程吗?当你到达了目的地、到达了最高峰,总有下山的时候,上山的路再难走,但是这一路上的过程也是值得回味的。
  下山了,也开始下雨了,一下雨土地泥泞不堪就更难行走了,大家互相照应,小心慢走,扑通一声,小秘书还是滑了一大跤,她一身污泥笑嘻嘻地说:“没关系,没关系,还好是我。”大家看她没什么大碍也都开怀地笑了起来。
  雨下得更大了,简直是倾盆大雨,还好山腰有些亭子可以躲雨。大家坐在那儿等雨停。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
  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龙哥在吟诗。
  对着雨景、对着大山、对着远处的虎穴寺,谁还舍得说话,我想大家都在咀嚼龙哥诗里的意境。这是宋代词人蒋捷的《听雨》,这何尝不是我内心的写照。“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那些年在台湾拍戏拍得火红火绿的。“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立之年,孤身在香港拍戏,一待就是十年,曾经试过,独自守着窗儿,对着美丽绚烂的夜景,寂寞得哭泣。“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而今真是鬓已星星也,到了耳顺之年,历尽人生的甜酸苦辣、生离死别,接受了这些人生必经的过程,心境渐能平和,如今能够看本好书,与朋友交换写作心得,已然满足。
  人生很难有两个甲子,我唯一一个甲子的岁月出了第二本书,当是给自己的一份礼物,也好跟大家分享我这一甲子的人、事、情。
  左起:张薇、狄龙、陶敏明、我、叶童、陈国熹
  白先勇老师在丧失小弟,最悲伤的时刻还要动笔为我赶写一篇长长的序文,那岂是谢字就能表达我对他的感激。我的愚姊章诒和被病魔折磨了好一阵子,身子才刚好又得为我写序,还要被我逼着帮我取书名,她开玩笑说她是被我逼死的女人,其实我是被她感动死的女人。很喜欢愚姊序文引用的元人散曲“水深水浅东西涧,云去云来远近山”,我喜欢这个“云”字,也喜欢看云,有时候在飞机上看一朵朵的云在大自然的宇宙中,会想到逝去的亲人,想象着他们会不会是其中一片云。有时候躺在船的甲板上看云彩的变幻,又感觉到活着的生命力。我的书里有许多云去了,又有许多云来了,就在这云去云来间产生了许多故事。不好意思,愚姊,又要再一次盗用你用过的句子了。我的第二本书就用“云去云来”做书名吧。
  林青霞
  二零一四年八月
  我在不丹
  六个月大的我
  这个小女孩
  这个小女孩
  来到世间只有六个月
  那双好奇的大眼珠在看什么?
  它们似乎没有真正在看什么
  她在想什么?
  或许生命如白纸的她
  正想着
  怎么样把白纸画上缤纷的色彩
  林青霞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我与邓丽君于巴黎香榭丽舍大道路边咖啡座
  印象邓丽君
  一九九四年我结婚当天,多想把手上捧着的香槟色花球抛给她,因为我认为她是最适当的人选,我想把这份喜气交到她手上,可是我不知道她在哪里。
  婚后不久,我和朋友在君悦酒店茶叙,接到她打来的电话,“你在哪儿啊?我想把花球抛给你的……”我一连串说了一大堆,她只在电话那头轻轻地笑,“我在清迈,我有一套红宝石的首饰送给你。”那是我和她最后的对话。
  一九八零年,她在洛杉矶,我在三藩市,她开车来看我,我们到Union Square逛百货公司,其实两人也并不真想买东西。临出店门,她要我等一下,原来她跑去买一瓶香水送给我。我们喝了杯饮料,她晚饭都不吃就赶着开车回去。那是我们第一次相约见面,大家都不太熟悉,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是我却被她交我这个朋友所付出的诚意深深地打动。
  和她的交往不算深。她很神秘,如果她不想被打扰,你是联络不到她的。我们互相欣赏。对她欣赏的程度是—男朋友移情别恋如果对象是她,我决不介意。跟她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一九九零年到巴黎旅游,当时她住在巴黎,这段时间是我跟她相处最长的时段。因为身在巴黎,没有名气的包袱,我们都很自在地显出自己的真性情。我会约她到香榭丽舍大道喝路边咖啡,看往来的路人,享受巴黎的浪漫情怀。她也请我去法国餐厅La Tour d’Argent吃那里的招牌鸭子餐。记得那晚我和她都精心地打扮,大家穿上白天shopping回来的新衣裳,我穿的是一件闪着亮光的黑色直身Emporio Armani吊带短裙,颈上戴着一串串Chanel珠链。她穿的那件及膝小礼服,虽然是一身黑,但服装款式和布料层次分明。下摆是蕾丝打褶裙,腰系黑缎带,特点是上身黑雪纺点缀着许多同色绣花小圆点,若隐若现的。最让我惊讶的是,她信心十足地里面竟然什么都不穿,我则整晚都没敢朝她胸前正面直望。我们走进餐厅,还没坐定,就听到背后盘子刀叉当啷当啷跌落一地的声音,我想,这侍应一定为他的不小心而感到懊恼万分。她却忍不住窃笑,“你看,那小男生看到我们惊艳得碗盘都拿不稳了。”
  有几次在餐厅吃饭,听到钢琴师演奏美妙的音乐,她会亲自送上一杯香槟酒,然后对他赞美几句。她对所有服务她的人都彬彬有礼,口袋里总是装满一两百法郎纸钞,随时作小费用。我看她给的次数太多,换一些五十的给她,她坚决不收。
  有次在车上她拿出一盒卡带(那时候还没有盘片)放给我听,里面有她重新录唱的三首成名曲,原来那段时间她在英国学声乐,她很认真地跟我解释如何运用舌头、喉咙和丹田的唱法令歌声更圆润。对于没有音乐细胞的我,虽然听不懂也分辨不出和之前的歌有什么不同,但对她追求完美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深感敬佩。有一天到她家吃午饭,车子停在大厦的地下室停车场,那里空无一人,经过几个回廊,也冷冷清清。走出电梯进入那坐落于巴黎高尚住宅区的公寓,一进门,大厅中间一张圆木桌,地上彩色拼花大理石,天花好像有盏水晶灯。那天吃的是清淡的白色炒米粉,照顾她的是一名中国女佣。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在巴黎有个小公寓,她在巴黎这所公寓比我的梦想更加完美。可是我感受到的却是孤寂。
  那些日子,我们说了些什么不太记得,只记得在巴黎消磨的快乐时光。
  结束了愉快的巴黎之旅,我们一同回港,在机上我问她自己孤身在外,不感到寂寞吗?她说算命的说她命中注定要离乡别井,这样对她比较好。
  飞机缓缓地降落香港,我们的神经线也渐渐地开始绷紧,她提议我们分开来下机,我让她先走。第二天全香港都以大篇幅的头条,报道她回港的消息。
  二零一三年来临的前夕,我在南非度假,因为睡不着,打开窗帘,窗外满天星斗,拱照着蒙上一层层薄雾的橘色月亮,诗意盎然,我想起了她,嘴里轻哼着“月亮代表我的心”。
  她突然的离去,我怅然若失,总觉得我们之间的情谊不该就这样结束了。
  这些年她经常在我梦里出现,梦里的她和现实的她一样—谜一样的女人。奇妙的是,在梦里,世人都以为她去了天国,唯独我知道她还在人间。
  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
  我与张国荣
  忆
  我迟到了五分钟。
  金圣华已经坐定在文华酒店二楼Clipper Lounge长廊边的位置,自从张国荣走后,为了避免伤感,我总是避开这条我跟他曾经坐下来谈心的长廊。
  圣华是我婚后认识的朋友,我们的交往过程中经历了SARS的岁月和双方父母相继离世的哀伤,一路在互相扶持中走过人生的困境。她跟我是忘年之交,我们的学问也很悬殊,她早年留学法国,拿了博士学位,曾经是翻译学会会长,在中文大学执教多年,而我们竟然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待我坐下,一派优雅婉约地跟我聊起近况,我极力地集中精神,脑子里浮现的却是国荣在这儿、在我对面跟我说的话:“青霞,不要再拍戏了,也不要打太多麻将……”不一会儿思绪飘到了淘大花园非典(SARS)传染的前夕。当时我们分别与朋友在以前的丽晶酒店喝下午茶,我三缺一想找与他同桌的陈淑芬打牌。她没空,我失望地转身离去。“青霞!”身后有一个清脆的声音叫住我,是国荣,他说:“我跟你打。”我愣了一愣,他怎么会?—那是他跟我打的最后一场麻将,记得那天他“冲”了一把很大的牌,有五十五番,之后又连放了几把炮。我们打的是小牌,输赢不大,但是我知道他性格要强,事后很过意不去。
  那一刻,我脑子里有两条轨道,一条忆着过去,一条机械化地回答圣华的问题。还好她没看出来。好不容易双轨变成单轨,专注地听她问起我写作的近况。迎面走来两位穿着得体大方、有型有款的女子,一中一外,我一眼认出那位穿着墨绿呢子西装外套的中国女人。她保养得宜,面孔和十几、二十年前一样。还是一身Giorgio Armani的型格,她们隔着一桌坐在我前面,我等她坐定,起身走到她身后环抱着她。我抱住的是过去那些迷失的岁月。她是见过世面的人,定了一定:“你系边个?”我操着一口标准广东话:“你永远估唔到我系边个?”她没有动:“再讲多一句!”我抱着她不放,轻笑说:“我再讲多一句你就估中了!”她一回身:“啊呀!青霞!谢谢你的拥抱。”
  圣华喜欢听我说故事,经常我们聊完天,就是我下一篇文章的开始。我重新回到座位,这会儿才真正地回到当下,专注地跟她聊起我刚刚拥抱的往事。
  认识Winnie是一九八五年,我拍《警察故事》、《刀马旦》和《梦中人》那一年。在搬进新世界公寓之前,听朋友说这间公寓住进去会不好,他们所谓的不好是搬进去的人都很孤单寂寞,我心想,这有什么不好,我老早已经孤单寂寞了。Winnie住在我的楼上,她煮得一手好上海菜,我们住在那儿的单身女子经常到她家打牙祭。还记得她家一进门右边小小的开放式厨房,正对着客厅和餐厅,我经常在厨房外欣赏她做菜的样子,只见她轻轻松松,抓盐、倒酱油、炒菜,在那个小方块里面就像在跳华尔兹。现在回想起来,她本事倒真大,一个人烧菜煮饭招呼十个八个客人,一点也不费力。
  有一天不开工,我赖在床上不肯起,赖到下午三点,一边摸着肚子,一边自言自语:“好饿,好饿。”后来实在饿得受不了,起床戴上特大的太阳眼镜到楼下新世界商场吃面。当我正在挑起碗里的面条,张大嘴巴吃的时候,迎面来了一群人,前呼后拥的,走在前面的是邓丽君,她见到我惊奇地问:“你一个人啊?”我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想他们见到我这样的一个画面,一定觉得很可笑。《警察故事》通常是天亮才收工,有一天收工早了,半夜三点,我一点睡意也没有,茫茫然,走进公寓,打开房门,望着窗外的无敌海景,好美啊,这就是东方之珠—香港。心想我应该开心地欣赏这美丽的景色,可是,我一点也开心不起来。这样璀璨的夜景,让我感觉更是孤单。心里一阵酸楚,突然之间嚎啕大哭起来,待我停住哭声,拨了个电话给张叔平,叔平说:“你哭啦?”我一边抽泣一边说:“我好寂寞。”叔平说:“打电话给朋友啊。”
  拍《刀马旦》之前,徐克为了让演员进入角色,提议大家一起围读剧本,正好我们三个女主角叶倩文和钟楚红都住在新世界大厦,我们先到前面两个女主角家去读剧本,最后到我家。一进门叶倩文就找吃的,打开冰箱,空空如也,厨房里也没有零食,她难以置信地问我:“你们家怎么什么吃的都没有?”我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下子给问住了。过一会儿,不知道谁踢到地上的空罐头,又是一阵惊讶:“这是干什么用的?”心想干嘛那么大惊小怪:“天花板漏水,接水用的。”
  虽说香港是个华丽的城市,从一九八四年林岭东请我到香港拍《君子好逑》到一九九四年拍《东邪西毒》,这十年我孤身在港工作,每天不是在公寓里睡觉就是在片场里编织他人的世界,有时候一觉醒来,仿佛一个人置身于孤岛。时光飞逝,蓦然回首,好像不见了十年。就在这个下午,我找回了迷失的十年。
  婚后这十多年,每次出门,车子都会经过新世界公寓。记得爱林才几岁大的时候,我常指着那个方向:“妈妈以前一个人住那儿,好孤单。”“你现在有我就不孤单了。”她心疼地说。
  送圣华回家,车子经过新世界公寓的时候,我们两人都不自觉地往那个方向望去。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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