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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生死河-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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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岳梦见自己被这个人用刀刺死。

鲜血在眼皮底下奔流,迅速染红整件衣服,倒在街头被众人围观,就像一条被车撞死的中华田园犬。

每次这样醒来,他都会冲到镜子前,看着自己四十多岁的脸,看着额头与眼角的皱纹,日渐稀少的头发,还有布满血丝的眼睛。

那个人的名字叫申明。

路中岳第一次见到他,两人都只有十五岁。1985年的南明高级中学,记忆中无比荒芜,除了旁边的钢铁厂,似乎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唯独教学楼与宿舍都是新的,那年头无数人打破头都要挤进去——中考成绩一般的路中岳,通过老爸走教育局的后门,多交了些赞助费,这才被塞进了南明高中。

申明刚来学校报道,穿着土得掉渣的白衬衫蓝裤子,跑鞋都洗得发灰,书包一看就是旧的,很像别人用剩下来的那种。但他的目光很特别,尽管总是故意躲避别人,但只要一跟人四目相对,就会令对方望而生畏。

与其他同学相比,他的脸有些过分的成熟。

他们被分配到同一间寝室,六个室友中就属申明最为寒酸,身上只有几毛零用钱,平常连买根冰棍都舍不得。但他的功课确实好,读书极其勤奋,每晚在蚊帐里挑灯夜战。他的领悟力特别强,老师说的话一点就透,尤其语文与英语更是出类拔萃。除了年轻的数学老师张鸣松,几乎每个老师都很喜欢他。

相比之下,路中岳就寒碜许多了,若非理科成绩还行,恐怕都有留级的可能。

他却是申明最好的朋友。

平时申明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只有单独跟路中岳在一起时,才有说不完的话,申明有句口头禅“来不及投胎吗?”让路中岳记忆犹新。任何时候路中岳遇到困难,申明都会出手相助。同样他经济拮据之时,路中岳也会慷慨解囊。

高二那年,他拖着申明去药水弄打台球,遇到流氓抢劫,申明帮他打跑了那些混蛋,头却被打破血流如注。路中岳陪他去了医院,忙前忙后了一整夜,结果申明被缝了七针,回到学校只能谎称不小心摔跤。

那天晚上,申明躺在路中岳的大腿上,双眼清澈地看着满天星斗。他说自己从小没尝过过一天好日子,记忆里都是被人欺负,没有小朋友愿意跟他一起玩,就连写作业的铅笔都是外婆从东家要来的。考进南明高中,他才有机会每天吃到肉。

最后,他冷冷地说了一句:“不甘心一辈子就这样过去。”

高考前夕,申明总是愁眉不展,他填的第一志愿是北大,将要面对全国成千上万的竞争者,心里毫无把握。

路中岳更在担心是否会高考落榜。

六月的某一晚,学校对面流浪汉的棚户区发生火灾,路中岳跟着同学们出来看热闹,没想到申明像个疯子样冲进火场,最终变成一团火焰冲了出来,结果救出了一个小女孩。

路中岳并不知道,不久以前,这个小女孩几乎就被他害死。

终于,申明得到了被保送北大的机会,成为万中挑一的幸运儿。

高考过后,他即将奔赴未名湖畔,路中岳留在本市的理科大学读书。在南明路上依依惜别,两人拥抱着大哭一场,申明唱了一首歌,是李叔同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那是二十六年前的往事。

此刻,路中岳是一个逃亡的通缉犯,隐身在人群深处,回想这辈子所有的起伏坎坷,不都是拜这个死于二十五岁的好朋友所赐吗?

而他之所以来到这里,是为了另一个人——他叫路继宗,今年十九岁,是路中岳的亲生儿子,唯一的。

这辈子注定不可能再有了。

他在这座南方小城隐藏了一年,时不时观察陈香甜与路继宗母子。当年喜欢过的女子,早已不能再看了,差点被自己扼杀的孽种,却如同春天的野草般茁壮——最要紧的是,这孩子的相貌完全遗传自路中岳。

路继宗每天闲着,要么无所事事地看A片,要么去网吧通宵打游戏,却给自己赚了几十把砍刀,直到妈妈揪着他的耳朵拎回来。他很少主动跟人说话,也没有朋友——除了游戏里的战友们。

不会有女生喜欢他。

他总是低下头,露出额头上浅浅的青斑,冷酷地压着眼神看别人,令对方产生某种畏惧。有一晚,他在网吧里打DOTA,旁边有个家伙骂了他两句,说他是没有爸爸的野种,妈妈是个烂货。他立刻变了个人样,宛如凶神恶煞附体,冲上去痛打了对方一顿。那家伙是黑社会流氓,在小城横行霸道惯了,没人敢动一根毫毛,这回却被打得满地找牙,以后再也不敢出现在他面前。

多少次路中岳都忍住了冲动,不敢出现在儿子面前,担心只要暴露自己身份,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有个女子偶尔会去路继宗家里,每次提着各种水果与礼盒。她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穿着打扮看似朴素,气质却格外出众,仔细看她的脸是真心漂亮——路中岳不认为陈香甜能交这样的朋友。

她似乎很得路继宗的信任,两人有时会一起逛街,让人有种姐弟恋的错觉。

不过,路中岳断定她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某个大城市。他有几次悄悄跟踪那个女子,发现她是在城外苗寨支教的老师,又从寨子附近打听到了她的名字——欧阳小枝。

最近让他疑惑的是,快一个月都没见过路继宗了,同时姓欧阳的女子也消失了。

我的儿子去哪了?

这个疑问憋了许多天,路中岳终于按捺不住,在某个春天里的深夜,敲响了陈香甜的房门。

“你是谁?”

将近二十年过去,这个女人早已认不出他来了。

路中岳低着头,把脸藏在门外的阴影中:“你儿子去哪里了?”

“啊?”这个中年女人顿时慌了,“继宗在外面闯了什么祸?”

“没有。”

他又往里走了一步,整张脸暴露在灯光下,尤其是额头上那块青色印记。

陈香甜后退半步,眯起眼睛盯着他,有些恍惚地摇摇头:“你是——不可能!”

“就是我。”

反手把门关上,他小心地走入房间,屋里乱七八糟的,散发着油烟味。

“路中岳?”女人抓着他的肩膀,仔仔细细端详这张脸,又惊恐地松开手,躲藏到角落中,“冤家!”

“久别重逢,你不高兴吗?”

陈香甜浑身颤抖:“我……我……只是没想到……”

“你以为我早就死了吗?”路中岳伸手抚摸她略显粗糙与松弛的脸,“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你的——1995年,在酒吧里第一次见到你,那时候的感觉真好啊。”

“放开你的手!”

“那么多年了,你不想我吗?”

女人却打了他一个耳光:“我恨你!”

“对不起。”他捡了块干净地方坐下,“但我还是要感激你!为我生下了一个儿子。”

“你不配做他的爸爸!”

“继宗在哪里?”

他掐住了陈香甜的脖子,她喘着粗气说:“一个月前,这孩子出去打工了。”

“去了什么地方?”

“就是我跟你认识的那座城市!他说在那里可以找到爸爸。”

“他是去找我的?”

路中岳下意识地松开手,女人痛苦地咳嗽几下:“是的,他一直想要看到自己的爸爸长什么样?我告诉儿子,他的爸爸额头上也有块青色的印子。”

“把他的电话号码给我!”

“儿子刚走不到几天,他的手机号就停机了,也没打电话回来过,已经失去联系几个星期,我非常担心他!”

“不会吧!”路中岳焦虑地在屋里徘徊几步,“那个女人呢?经常来这里的年轻女人,她是怎么回事?”

“你是说小枝?她不是你的表妹吗?”

“表妹?”

路中岳根本就没有过表妹,难道是那个人?不,明显对不上啊。

“你有她的电话吗?”

“有。”陈香甜掏出手机,把小枝的电话号码报给这个男人,“我也打电话问过她,关于继宗的下落,小枝说她也不清楚。”

“她在说谎。”

就当路中岳要开门离去,陈香甜在身后低声说:“中岳,请你不要去找我的儿子。”

他转身狠狠盯着这个女人,发现她的目光闪着无法掩饰的恐惧——虽然,小城里没有他的通缉令,但陈香甜似乎知道他是个逃犯,从刚才认出他的那刻起,她就沉浸在恐惧与犹豫中。

或许,这是欧阳小枝告诉她的?

如果自己就这样离开,这个女人会不会立刻打电话报警?结果还没走出几步远,就作为通缉犯被逮捕了?

路中岳露出难得的微笑,转到陈香甜的身后,抚摸着她的后颈说:“香甜,不管你有没有想念过我,但我时常还会想起你的好。”

“别说了。”

“当年是我抛弃了你,真的很抱歉!”

当他说完最后一个字,双手掐紧了陈香甜的脖子。

这双曾经杀过人的手,十指关节粗大有力,就像自行车的防盗环。

女人开始挣扎与反抗,双腿竭尽全力地乱蹬,窒息的喉咙深处,发出类似蛇爬行的声音,直到浑身抽搐与大小便失禁。

她死了。

在她曾经爱过的男人手中,渐渐变成一具僵硬的尸体,最后横倒在肮脏的地板上。

路中岳后退半步,抽了根烟看着死去的陈香甜,忽然觉得她的死样好难看。

对不起,我儿子的妈妈。

他往尸体身上掸了掸烟头,拿起家里的固定电话,拨通陈香甜给他的那个手机号。

“喂,请问是欧阳小枝吗?”

对话那头响起个轻柔悦耳的女声,简直让人怀疑是女大学生。

“是我,你是哪位?”

路中岳挂断了电话,低头走出杀人现场,还不忘把门关好。

他回到出租屋收拾行李,给电器修理店的老板发了条短信告辞,连夜赶到长途汽车站,踏上回乡的旅途。

再过整整两个月,就是申明的十九周年忌日。

第十二章

“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

欧阳小枝在操场上走了几步,回头对跟着她的女学生说。不到两个月后就要高考了,眼前的高三女生,总让她回想起自己的十八岁,尽管没人能猜出她的年龄。

“老师,你为什么喜欢这首辛弃疾的词?”

“春末夏初,是最适合死亡的季节。”

她的脖子上系着条紫色丝巾,迎风吹起满头长发,几根发丝蒙在脸上,被迫露出迷离眼神。

开春不久,欧阳小枝完成了一年的支教任务,告别南方小城与山寨里的苗族孩子,回到这座大城市。她被分配到市区的一所中学,担任高中语文老师,临时顶替带起了高考文科班。

“申敏同学,你干吗总是跟着我?”

“老师,你是个很特别的人。”

这个小女生对她尤感兴趣,大概到了思春伤逝的年纪,对欧阳老师如女神般崇拜。

“呵,每个人都这么说啊,无论男女。”

申敏提出了一个大胆的问题:“老师,你为什么一直不结婚?”

“那么多年以来,心里始终有一个喜欢的人,但他无法娶我为妻。”

“难道他是有夫之妇?”

现在的女孩真是早熟啊,小枝苦笑一声:“因为——他早已经死了。”

高三女生也面色凝重下来:“我也有喜欢的人,但他也不能跟我在一起,因为他说自己是个幽灵。”

欧阳小枝咬着耳朵说:“别相信男生的话!快回自习教室去吧。”

目送春天里小女生窈窕的背影,她捡起花坛边凋落的花瓣,顾影自怜地放到嘴边吹起,看着花瓣被湿润的风卷走,莫名伤感起来。

她没有再与司望见过面,就连一通电话都没打过——他还不知道小枝回来了。

唯一担心的是,会不会哪天在街上跟他偶遇?

小枝也没有回过南明高中,有两次要经过南明路,也是特意绕远路避开。

下午四点,她穿着一身职业装离开学校,坐地铁来到市中心的老街区,路边有各种小店与餐厅,到了晚上尤其热闹,都是附近居民来购物与吃饭。

来到一家沙县小吃门口,招牌与门面还算干净,尚未到晚间饭点,几个伙计在聊天打牌,她坐进去点了碗云吞。

为她把云吞端上桌的,是个瘦高个的小伙子,欧阳小枝把钱放到桌上说:“不忙的话,坐下来聊聊吧。”

对方愣了一下,双颊害羞地绯红,坐下说:“姑姑,原来是你啊。”

“在这里的生活还习惯吗?”

“不错吧。”

男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额头上有道青色印子。他穿着普通的夹克,头发被厨房熏得油腻,气色与精神都还不错,只是表情古怪,似乎有许多要说的话,临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喂!你的漂亮姑姑又来了啊!”有个厨子开他玩笑,拍着他肩膀走过去,“他很喜欢这里,每天干活都很开心,也不知哪来的劲道。”

“继宗,真为你感到高兴啊。”

他害羞地搔搔头:“除了每个月两千块工钱有些少,其余都挺开心的,这些家伙对我很好,我想要再干一两年,就自己挣钱开个小店。”

“太好了,需要帮助的话,到时候姑姑可以借给你点钱,或者算我投资入伙也行!不过,我当老师的工资不高,最多只能出一万块哦。”

“嘿嘿!”

路继宗傻笑了一下,牙齿都露了出来,像个阳光的大男孩,已跟几个月前判若两人。那时他整天打游戏,动不动在街上跟人打架,身边也找不到一个朋友,回到家跟妈妈也说不上半句话,看陌生人的眼神,就像即将被执行死刑的杀人犯。

在南方小城的一年间,欧阳小枝希望通过接近这个少年发现路中岳的蛛丝马迹——假如那个通缉犯还活着的话,眼前这个有着青色胎记的孩子,将是他唯一值得眷恋的人。

事实上她有种感觉,路中岳就在附近徘徊,或许就在某个黑夜的角落里,这使她每次回苗寨的路上都格外小心,包里必须藏一支防狼喷雾剂。

那个人就像鬼魂,从未在她的眼前出现过。

终于,一个多月前,她把路中岳的儿子带出了小城。也是这孩子几次恳求的结果,他再不愿留在这令人窒息的环境中了,他也知道每天混在网吧打游戏等于慢性自杀,他做梦都想再去那遥远的大都市,即便明知要为此而付出代价。他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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