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御夫有术:妖仙宁小闲(宁小闲御神录) >

第80章

御夫有术:妖仙宁小闲(宁小闲御神录)-第80章

小说: 御夫有术:妖仙宁小闲(宁小闲御神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骑上了好马。才真正有“来去如风”的畅快感啊,并且马背上也不那么颠簸了。身后的老马放蹄疾追,勉强能够跟得上。

    她原本担心跟着红衣男会走上回头路。哪知道他选的方向,也正是往西而去。照这样奔跑下去。不出两天就会离开奉州地界了。

    她策马疾奔,而长天正在转述温良羽的看法,显然两人之前已经作过交流了。

    她最想知道,长天刚才所说的“涂山后裔”指的是什么?他此时正在解答:“所谓涂山后裔,就是狐妖一族。上古,夏族的大禹娶涂山族女子为妻,这女子便是九尾白狐。此后,狐妖族就将自己称为涂山后裔,以证明自身血统的高贵。这红衣小狐妖的气息浓烈,显然血统纯正,妖力也不弱。我没见到他的原形,不知道他到底属于哪一支系,但想来天狐的可能性最大。”

    她恍然。怪不得这红衣男生得如此妖媚,原来只公狐狸精。

    “据温小子所说,他从尸体上翻出来的小苗,从形状来看是茶苗。照此推断,多半就是温小子种在岩城里的灵茶茶苗了。这才引得炼神期的狐妖亲自来追。”

    情报有限,长天端出两人研究好的结论:“温小子说,这灵茶是种在一处极偏僻的山坳里的,除了他之外,那里只有温格和吴管家去过。现在温格已死、温小子在逃,这茶苗只可能是吴管家拿出来交给这些人的。”

    “如此看来,岩城内一定发生了重大变故,吴管家才会偷偷托人将茶苗带出。可惜这帮人运气实在太差,走到半路上就被马贼撵上杀掉了。”他顿了顿道,“当然,没遇到马贼也会被这小狐妖逮着。他不知怎么晓得这秘密的。嗯,我推测是他抓到了吴管家,用了什么法子逼他说出来的。”

    温良羽斩钉截铁地说,吴管家对他忠心耿耿,因此这狐妖指不定怎么折磨他了。可是这消息没必要透露给宁小闲知道。

    其实,他们的推测确实接近了事实。自那日温府事变后,附近各大势力纷纷驾临岩城,清虚门不过是个中下游门派,很快就失去了对岩城的掌控力。经过近一天的争吵,各大仙派和妖宗要求清虚门拿出灵茶的种子。然而这东西,清虚门怎么取得出来?

    正在推诿期间,有人发现城外浓烟滚滚。大伙儿赶过去一看,竟是一处不起眼的山坳里,有大片茶田已被烧得一干二净。这放火之人在田里洒满了菜油,岩城最近秋风大起,又有半个月都不曾下雨,空气干燥不少,火借风势,竟然将茶田烧得丁点儿不剩。

    看到这里,众人哪里还不知道这儿种的就是灵茶!如果茶株还在,了不起连根挖回去,以仙家之手段,尤其是手里握有小洞天的仙派或妖宗,等上小几个月也就结籽了。然而这一把火烧掉的,却是所有人的希望!

    当下就有许多宗派咬牙切齿地发布了通缉温良羽的命令,但这狐妖多了一份儿心眼,竟比其他人更早抓到了吴管家。当时老人家自知必死,已经服下了剧毒,正在弥留之际。狐妖不知用了什么法子,还是从老人那里得知,这把火的确是吴管家放的,并且事先刨起的两株茶苗,也交给心腹偷偷带出了岩城!

    可惜,天不从人愿。这帮倒霉蛋偏偏就在野外遇到了马贼,这帮马贼偏偏就把茶苗给翻出来扔在地上,而狼群又偏偏一阵践踏,将这价值连城的灵茶幼苗活活踩死!

    这一连串的巧合,就迫得狐妖白跑一趟。以他的本事还吃了这么大憋屈,只能叹声“天命”了事。

    宁小闲暗自叹了口气。既然岩城局势动荡,不知云虎商队怎样了,不知哨子和谈清荷怎样了。想到这里,她心中一懔。奉天府既能查到她去过府衙,就能查出谈清荷当时是陪着她一起去的。这妖宗顺藤摸瓜的本事如此厉害,怎会不去搜寻谈姐?幸好她和哨子早搬去外庄住了,就是不知道岩城起变之后,他俩有没有出去避一避风头?

    哨子是那么谨慎的人,又有大把的逃命经验,应该能将谈清荷保护周全吧?应该能吧?

    唉,说到底,还是自己太弱了,在这搅动风云的局势里面,只能打打游击,占占小便宜,却无力去左右大局,无法保护想要保护之人。

    奔跑了小半天,这红衣狐妖总算在一条小河边停了下来。

    “休息下吧。”他下了马,缓步走到河边,不使用清洁术,却掬起一捧水洗了洗脸。

    正是近午时分,她刚装模作样地将两只小蝠妖抱下马,冷不防肚子里“咕噜咕噜”几声长响。

    在场的,包括神魔狱内的,没有一个耳力是不好的。莫说这红衣狐妖了,就连两只小蝠妖都看了过来。

    她闹了个大红脸。人是铁,饭是钢啊,姑奶奶是正常人类,能和你们这些不知道腹饥的妖怪相比么?她自离开浅水村之后,三顿饭吃得极有规律,不过这回从昨晚到今午都没有水米沾牙,自然肠胃就抗议得尤其愤怒了。

    幸好白洪很体贴地给她解围道:“姐姐,我饿了!”

    她怯怯地看向红衣男,后者已经在河边的树荫里坐了下来,闻言慵懒道:“我也饿了,你做饭吧。”听他的语气,似乎她做饭是天经地义一般。

    做饭,她拿什么做饭,空气么?神魔狱里倒是有风干的腊肉野味,灵泉里还有几尾呆头呆脑的肥鱼,可是她能当着这陌生妖怪的面进去取么?

    想是看到她手足无措的模样,红衣狐妖在地上揪起十几根嫩草,随手一根一根丢了出去。他人长得美,这漫不经心的动作也充满了闲适悠然的味道。

    不过他丢出去的草茎可就没那么友好了,十几道绿光飞入身边的河水之中,接着“嗤嗤”声接连响起,河中浪花四溅,乃是十几尾最肥大的鱼儿挣扎带出的水花。原来,这妖怪投出的每一根草茎都像利箭,洞穿了一尾鱼儿!

    看他老人家稳坐钓鱼台的模样,就知道接下来的事儿要她全包圆儿了。宁小闲脱了鞋趟入水中,抓住这些倒霉的鱼儿扔上了岸,然后吩咐两只小蝠妖:“去捡些柴禾来,要干燥些的,细一些的。”这荒野中到处都是巨木掉下来的枯枝败叶,要捡些回来不要太简单。

第142章 烤河豚() 
趁着这会儿功夫,她在溪边捡了几块石头,但都不趁手。

    储物袋中藏着獠牙,但她哪里敢拿出来用?那可是法器!这狐妖识货一点,说不定还能认出这是神兽之牙制成的宝贝。到时任她浑身是嘴也休想解释清楚了。

    红衣狐妖背靠老槐树坐着,一腿伸直,一膝屈起,这姿势就和长天的坐姿一模一样,他又拔了根草茎放在口中,细细咬着,眼睛望着天边出神,却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拿着两块石头走到他身边,嚅嗫半天没说出话。

    “怎么了?”狐妖斜睨了她一眼。从来没人敢靠得这么近,这个女孩却并不惹他讨厌。

    她嘿嘿干笑两声:“我要刮鱼鳞,这里的石头都不够尖利,恩公您看,您能不能……?”巧妇难为无刀之炊,除非他愿意连鱼鳞一起吃下去!

    其实这出自长天的授意。他分析道:“狐性多疑。你既要与他同行,且做回你自己便好,越是自然,越是真实。只看他对凡人的态度,就知道他傲气得很,既一开始不杀你,后面多半也不会。”

    话说,他是由己度人不?

    她好大的胆子,敢支使他做事!狐妖撇了撇嘴,有些愠怒,但还是说“拿过来吧”。他取过石头看了看,随即举起双石互相摩擦,用的力道看起来不大,也没有石头相撞的刺耳声音响起,但石粉却簌簌掉了下来。

    只用了几息的功夫,他将石头还给她:“好了。”

    两块石头已经被磨成了石刃。她轻轻压了压锋面,嗯,很尖利啊!

    “恩公真是神通广大!”她“惊喜”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别再恩公、恩公地叫了。难听得很。”红衣狐妖笑了笑,嘴里的草根翘了翘,给他消去了三分戾气,“我名为汨罗。”

    “汨罗大人!”她这是打蛇随棍上。唉,落在人家手里,识相一点地好。

    她四下里看了看,这儿无锅无鼎。要如何造饭?汨罗这种大妖怪虽有能储物的宝贝。却绝不会在里面存上这种家什。她么,也有,但还是放在神魔狱里了。

    算了吧。用最古老的办法烤鱼!

    幸好这河水清浅,鱼儿也长不了多大。汨罗专挑肥大的下手,每尾也不到一尺长度。这般大小的鱼儿,拿来生烤最合适。

    她三下两下刮去了鱼鳞。掏洗了鱼腹,然后将石刃放平。她一手按住鱼。一手持刃,从背部沿着脊骨轻轻划动,直至整片鱼肉片下,再片另一面。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绝不停顿,这份片取鱼肉的刀功,也叫汨罗侧目。随后她用盐巴均匀涂抹。使鱼肉吃透了盐味儿,复将树枝削尖。穿入鱼身。

    这时,白洪白景已经抱着柴禾跑了回来。俩孩子也不等她吩咐,取了火折子就开始找干树叶点火,等到她将所有鱼儿都穿好之后,这火堆也燃了起来。

    白洪还从怀中掏出一个椭圆形、黄澄澄的东西:“姐姐,这是你喜欢的益母果。”

    她一看,大喜。有了这枚果子,烤鱼的味道还要再上一层楼。

    所谓益母果,其实就是华夏人所称的“柠檬”,味道酸得倒牙,但却是上等的调味料。

    她手不够巧,做不起烤架,只好将穿上了鱼肉的树枝挨个儿插在火堆旁边。与其说是烤,倒更像是熏,因为没有吃着明火儿。不过就烤鱼的手法来说,讲究“河鱼从边,海鱼从身”,河鱼恰好就是从卷边上开始烤起才好吃。

    这河里鳌花鱼居多,汨罗顺手打中的,大部分也是鳌花鱼,这种鱼被美誉为“水豚”,意指其味鲜美如河豚,确实肉质细嫩丰满,结实味美,并且刺也不像普通淡水鱼那么多,无论怎么做都很好吃。另有几尾半大不小的大白鱼,也让她如法炮制了。

    另外一种么,圆头圆脑,浑身还带着细刺儿。她瞪了很久,最后还是没勇气去尝试,将这鱼儿又扔回了河中。

    汨罗听到扑通一声响,转头正好看到鱼儿入水:“怎么了?”

    “这是青郎君。”她皮笑肉不笑,“我没勇气做这种鱼。”

    他奇道:“青郎君怎么了?”

    他一定也是个衣来伸手、饭来格口的阔气妖怪,不然不会连青郎君都不知道。他打上来的鱼里,就有两条是青郎君。“这鱼又名河豚,不仅有毒,毒性还很猛烈。若是处理不好,您身具神通,也许吃了还没什么,我等凡夫俗子却必然要丧命的。”河豚的剧毒不易处理干净,很容易导致食用者中毒。

    “这东西有人吃?”

    “有啊,味道很鲜美,据说有人拼死也要吃河豚。”

    “哦?那做一条给我尝尝。”

    “……”

    帅锅,这是你自己找死,可不能怪我。她心里嘀咕了一声,拿起剩下的那尾河豚开始处理起来。虽知区区剧毒肯定是毒不死眼前这大妖怪,但她还是仔细地剔除了肝脾脏、眼睛、皮肤等各种有毒部位,尤其将鱼身中的血放得一干二净。古书对河豚的制法有慎重说明:“凡烹调者,腹之子,目之精,脊之血,必尽弃之。”

    河豚的毒素,甚至还分布在血液里,想吃就得收拾干净。

    汨罗将她的仔细都看在眼里,心中微有触动。他位高权重,身边拍马屁者如云,但这小姑娘明知道他不在乎这点毒素,还是想方设法要处理干净,可见本性是很善良的。“善良”这种品质,几乎只有凡人才会有,他向来很不屑,此时却有一点点莫名的感动。

    至此,所有鱼都开始烤制。她做饭做菜一向全神贯注,今回也不例外,一定会在最恰当的时候翻转鱼身,或者控制火候。过不多时,浓郁的香味儿就开始弥漫在这片河滩上,令人食指大动。

    她自随身的包袱里掏出味瓶,里面装着她自调的椒盐、孜然粉和辣椒粉,开始给鱼肉上味儿。她正抹得欢快,就听汨罗好奇道:“你怎么会随身带这些东西?”他以为蝼蚁们都活得很艰难,哪知她拉开这架式,一看就是平时很在乎自己吃得好不好。

    “我为自己带盐嘛。”她朝天翻了个白眼:“汨罗大人,我是个凡人,饿得很快的!对我来说,吃上好东西就是一种修行了。”民以食为天,这些不思凡间饮食的仙人和妖怪,在她看来其实真是错过了太多好东西。

    “哦!”他若有所思。

    抹了几回调味料,鱼儿就熟了。她很狗腿地先奉上几串进贡给汨罗,然后才和小蝠妖大块朵颐。这鳌花鱼肉本身肥腻而味厚,烤完之后反倒将鱼油逼了出来,配上孜然这类她亲制的独门调味,最后又洒上几滴柠檬汁,只消咬上一口,十余种滋味齐齐在味蕾上绽放出来,以酸开头、以鲜收尾,端的妙不可言。鳌花鱼肉非常结实,本身就呈蒜瓣状,竟还有些许香q弹牙的感觉,也给这烧烤加了分。

    烧烤这门技艺虽简单,却是人类最早掌握的食物烹饪之法。以火敷烤之,味美有奇香,深得全世界人民之热爱。

    美男子吃鱼的姿势也十分优雅,不过他只啃了一口,眉毛就高高扬起,显然这味道大出他的意料。

    “好吃!”他居然毫不讳言地称赞,顿时让她内牛满面。这狐妖可比长天坦诚多了,后者无论吃了多少她苦心烹调的美食,都只会淡淡地说一句“尚可”。到底谁更矫情?谁更!

    其实无论是狐妖还是蝠妖,都用不着进食这种凡物的,这种美味都被他们浪费了。她真想大喊一声“都归我了”然后抢过来统统吃掉。

    毕竟是个大男人,汨罗进食速度极快,三两口就把鱼串吃掉了,正想去尝尝那毒死人不偿命的河豚,却见宁小闲递过来一串椭圆形、黑乎乎的烤物。

    “这是什么?”自从带上这凡人女子上路,他发现自己问出这个问题的频率明显增多了。

    “鱼籽啊!整条鱼的精华都在里面了。我腌了一刻钟才开始烤的,现在刚刚烤好。”她清洗鱼腹时,就发现几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