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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烈焰红唇-第167章

小说: 烈焰红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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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周的人这才发现,原来眼前这女人不但漂亮,而且还挺能抽人的,你看她就那么一巴掌,一个体重六十多公斤的大男人,就那么被她抽得转起了圈圈不说,还不能站稳,最后裁倒了。

    这种本事,实在是高。

    要是那个娶了她,和她打架甭想占到便宜。

    尽管如此,但四周的男人,除了冯子龙,没有人不想娶到她。

    打就打吧!

    老婆打人就又不会往死里打,打过了,你搂着她,她还不是照样疼你。

    这种老婆,有味!

    就在人们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个人竟然不知死活的把手伸到了冯子青的胸脯前。

    她太美了!

    她就是他心中的女神!

    啊,我的女神!

    当那个把手伸到冯子青胸前的人嘴里发出呓语的时候,冯子青稍微退后了一点点,然后一个漂亮的海底捞鱼,可怜那个人还没有摸到冯子青的胸部,整个人就飞上到了天花板上,然后重重的掉落下来,结结实实的摔到了地上。

    蓬!

    先是脚着地,然后是胸部触地,最后才是脸落地。

    落地三步曲。

    但就是这三步曲,却让他体味到了人生的三重黑暗。

    脚着地,腿骨断了一根。

    胸部触地,肋骨断了一根。

    头落地,颅骨裂开了一条缝。

    三个地方,三个痛点。

    但不知道到底是那个地方痛,因为三个痛点都是麻木的。

    最大的痛是不痛。

    他躺在地上,感觉黑暗正在迅速朝他扑来。

    他感觉,腿不痛,胸不痛,头不痛,最痛的,却是小弟弟。

    男人最怕小弟弟受伤了,可是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看见他小弟弟受伤了。

    小弟弟受的伤,应该致命伤。

    也就是说,他这一辈子,别想再碰女人了。

    碰女人可以,但是要想深入到女人身体之内却不可能了,因为——他已经变成了真正的太监!他,从此只能想女人了。

    男人最大的悲哀,便是小弟弟受到损伤。

    他,从此告诉了爱的缠绵。

    他,从此不敢再靠近女人了。

    他,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已经不是男人了。

    准确说,他虽然长着男人的哭官,但他已经失去了男人的功能。一个失去的男人功能的男人,根本就不是男人。

    不是男人的男人对女人就失去了男人的意义。

    但此刻,大家关心的却不是他还有没有存在的意义,而是她的强悍。

    当一个女人强悍到一定地步的时候,就没有人敢岐视她了。正如清代那个石秀姑,原本是个**的她,却因被海盗抢去了,当她当SH盗的老大时,就再也没有人敢把当着**看了。连那些过去的看不起她的人,也都要高看她了。

    那些刚才还想占她便宜的男人,此刻都退缩到了一边。

    以她为中心的圈子,迅速扩大了不止一倍。

    落到她的身上的眼睛,已经没了此前的淫邪与放浪。

    一种敬畏的心理,正在他们之间漫延。

    冯子青环视周围一眼,就又坐到了她的坐位上。

    蓝球易又给斟了杯红酒。

    红酒在灯光的映照之下,鲜红如血。

    眼睛也赤红如血。

    刚才的淫邪,变成了现在的尊重。

    武功征服人心。

    尤其是那些心高气傲的人,更容易被征服。因为武功所具有的威慑力,永远都是最直接的。世界上有硬骨头,但到底还是软骨头多。

    刚才叫嚣得最凶的男人,此刻都变成了缩头乌龟,躲到了一边去。

    遇到懦弱的女人,他们就欺负。

    碰到冯子青这样强悍的女人,他们就退避。

    欺负与退避之间,是他们卑微的心灵。

    一个人活在世上,见弱不欺,见强不怕,才是一个真正的人,才是一个硬气的人。

    见弱即欺,遇强却避,这样的人其实根本就不配做人。

    但现实世界中,却是这种人多,真正的人和硬气的人少。

    何也?因为利益使然啊!

    就像刚才,大家见有色可图,于是纷纷围上来起哄,都想趁乱混水摸鱼,占冯子青的便宜,可是当他们看到冯子青强悍得可怕,于是纷纷退避开去,仿佛他们从来就没有围拢过去过一样。

    冯子青见众人退了,也就不管他们了,自顾自的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她喝酒的姿势很特别,也很美。

    邻桌有人看见了,禁不住又在心里荡动了一下,但也就是动了一下,再也不敢有其他的想法了,因为刚才上演的那一幕,让他们看到了对她动歪念头的下场。

258。精神虐待(上)() 
想占她的便宜,那是要付出代价的。

    因为此前凡是看到她的人,都想占她的便宜,但此刻,没有一个人敢占她的便宜。她就像悬挂在中天的太阳,惹眼,但没有那人敢正视,因为正视她的人,都要付出眼被刺伤的代价。

    离她,最好远点。

    这是周围的人们最真实的想法。

    但也有不怕死的人,仍然在心底打着她的主意。当然,也只是打打主意而已。真要叫他实施,恐怕借他们几个虎胆他们也不敢啊!

    因为她太强悍了!

    一个大男人,一个六十多公斤重的大男人,她只是随便一脚,便将他踢到了天花板上,那得要多大的力气才能做到啊?

    但是她做到了。

    场中能做到这一点,恐怕也没几个人啊!

    事实上,除了她和她哥冯子龙,其他人都做不到。

    她,简直就是个变态一般的存在。

    其他人看她的眼光,此刻都是这样。

    包括蓝球易在内,都对她有了另外的看法。

    过去,他认为她那次在医院踢他,只是一种巧合,其实她并没有那么厉害,但刚才他看到她踢人那一脚,终于让他从内心信服了她踢人的本事。

    一点也不假。

    她就是一种强悍的存在。

    对她,最好的敬而远之。

    至于想娶她做老婆的念头,最好她从此打住。

    当然,如果命中有缘,那就随缘好了,如果命里无缘,那就最好先撤,撤得越远越好,免得被她逮住再来一个飞腿,那就惨了。

    尽管离她而去的念头一个接一个,但在蓝球易的内心深处,仍然觉得她是最美的,是他心中永不凋谢的那一朵玫瑰花,是他心中永不坠落的那个太阳,是他心中最最诱人那个女神。

    花!

    太阳!

    女神!

    离开了她,他就会失去男人的本色。

    离开了她,生活就会变得无味。

    离开了她,人生就会暗然失色。

    她就是花!

    她就太阳!

    她就是女神!

    只有围着她转,心情才会变得舒畅。

    只有看着她,生活才会变得更美好。

    只有想着她,生命才会久长。

    她是他生命的另一半。

    她是他心中的坐标,离开了她,他就会迷失人生的方向。

    他必须抓住她,才能从她身上吸取力量,不断地向前进。

    如果错过了她,就等于错过了最美的人生。

    她是他的希望,是他掌舵易亿万财富的希望。如果失去了她,就算易家那亿万财富由他完全继承了,也将会失去它本身的意义。

    他的一切,都是为她准备的。

    他的一生,都是为她而活的。

    他的全部,都是属于她的。

    如果她答应嫁给他,做他一辈子的妻子,她叫他干什么他就会干什么,绝不推托半点。

    如果她叫她去死,他也不会推拒,因为他觉得这一辈子能娶就是最大的幸福,那怕是死,也是幸福的。

    人啊!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就像此时的蓝球易一样,明明已经准备离开她了,心中却有种割舍不下的痛。

    那痛,像针刺心神经,刻骨铭心,永生不忘。

    也许,追求她原本就是一种错,也就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到了错误的她,可是如果不追求她,又觉得有那么一种割舍不下的情怀。

    但是他不后悔,因为他曾经拥有过,那怕她从来没对承诺过什么,但他始终觉得,不把她追到手,一定是今生最大的遗憾。

    对其队女人,他从业没有过这种强烈的爱恋情绪,但自从在那家医院看到她之后,他就产生了这种割舍不掉的情绪。

    也许,整个心都为她而痛了。

    他定定的看着她的脸庞,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的眉毛,看着她的鼻子,看着她嫩红的嘴唇,看着诱人的下巴,心中的痛,似乎更加刻骨了。

    刻骨的痛!

    钻心的痛!

    一阵紧胜一阵!

    现在的情况是,没见着她的时候想见到她,可见到她的时候又害怕看她,因为他怕她像那次突然发飙一样踢他躺上一段时间。

    她漂亮依旧。

    她矜持依旧。

    面对依旧的她,他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在贡嘎街上遇到她并答应陪她来清凉山庄,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258。精神虐待(下)() 
答应她,是对自己进行精神虐待。

    就像慢性毒液浸蚀人体,明明知道时间长了就会毁掉一个人,但就是要吸食它,这是人性的悖论。

    人性是脆弱的。

    由此生发的爱与情,同样也是脆弱的。

    但冯子青却不这样认为,在她心里,爱与情都是神圣的,是不容人亵渎的。正是其于这样的认识,所以只要有人敢向她求爱,都会无一例外的要受到她的打击。

    不是她不想爱,是她不会轻易就答应一个人的爱。

    有些男人,见一个爱个,——这类男人,准确说不应有爱,但恰恰是这类男人,却往往能够获得青春少女的爱,原因很简单,就是他敢表达。

    爱需要表达。

    但表达了不一定会爱。

    就像有男人与女人碰到了一处,彼此之间都说“我爱你”,其实那是假得不能再假的话,因为真爱是不需要用嘴来说的,真爱永远在行动上。

    碰到异性就说“我爱你”的人,没有一个会把爱进行到底。

    或者说得直接一些,那是泛爱。

    爱一旦泛滥,就会给他人造成难以弥合的伤害。

    比如生活中的三角恋,脚踏两只船,小三,出轨等,都属于这种泛爱。其实大家都痛恨这类泛爱的人,但是生活中总不缺这种人,因为这种人一刻也闲不住,只要有机会逮住异性,就会说把从嘴巴里说出来。

    仿佛一说那话,他或她就要死掉一样。

    所以今天爱这个明天又爱那个的人,其实根本就是人,跟畜牲并没有什么区别。畜牲就是这样,只要碰到异性,立刻就会眼放异彩,然后跑到异性的神秘部位闻上一阵,然后仰天裂嘴一阵自我陶醉,然后就……

    这是爱吗?

    这不是爱。

    这是畜牲繁殖后代的使然。

    人不能这样,因为人有思想,有感情,有七情六欲,有与畜牲不一样的生活方式。

    男人和女人结合在一起,并不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如果仅仅是为繁衍后代,就与畜牲并没有什么两样了,因为人与人之间还需要情感交流,需要彼此安慰,需要相扶相携。

    如果男人与女人像畜牲一样,那人活着就会失去本身的意义了。

    正如**卖身,男人嫖妓,完事后付钱大吉,其意义就在于男人是为解决生理需求,女人是为不劳而获,彼与此谁也不欠谁的。

    但作为社会中的人来说,却不能这么做,因为这个社会还需要发展,如果男人与女人都这样做,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毕竟人除了满足基本的生理需求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满足精神需求。动物毕竟不同于人,动物不管做什么,都是本能使然,而人却要考虑社会性。

    就是一个地道的草包,不管他帮事有多么荒堂,他都会都想到一个简单的问题,他做的这件事或是那件事会不会遭到他人反对。

    同样的,当我们说爱一个人的时候,同样应该思考一下,为什么要爱?爱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也不等于说爱就爱,说不爱就不爱。

    如果爱这么简单的话,那么世间上爱就没有人歌颂了。

    爱之所以伟大、崇高而又圣洁,是因为它能启迪一个人的心智,给人以力量。

    翻开历史,随处都可以见到爱的力量到底有多么强大。

    唐玄宗为爱,荒废了一个时代。

    吴三桂为爱,祸乱了一个时代。

    洪秀全为爱,丢掉了一个国家。

    ……爱,不应该轻言,说出来了,就要对它负责。

    唐玄宗是负责的。

    吴三桂是负责的。

    洪秀全是负责的。

    但他们的负责,都是建立在他们的私利上的,他们的爱,本来已经超出了个人的感情,因为他的爱,应该建在为天下人谋福利的基出才会久长,但他们由于只考虑了扩孤独的去爱一个人,结果却天下背判了他们。

    这是小爱。

    他们不懂得大爱。

    小爱娱家。

    大爱护国。

    不管是谁,都应当记住——随着一个人地位的改变,爱也要改变,要学会由爱一个人到爱这个社会,才能保住一个人的小爱,因为没有大爱,自然小爱也就会失去存在的可能。

    乱世的爱,虽然刻骨铭心,但往往都不久长,原因就是大爱不存。

    大爱不存,小爱难持久。

    所以爱一个人的同时,还有学会爱其所爱的人,并由此爱其所在的环境与国家。

    乱世佳人虽然为人所向往,但其中的苦楚,只要从乱世中走过来的人才清楚,至于小说或是电视上看到的那种,却是文人加工的产物,真正乱下的爱,同样也要服从大爱。

    乱世中的爱与和平时期的爱一样,都是伟大的,崇高的,神圣的,更是不容人亵渎的。所以特别是在和平时期,爱一个人,还要容其平淡的。

    平淡才是真。

    爱也如此。

    过分宣染的爱,往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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