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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凤凰栖梧-第53章

小说: 凤凰栖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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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夜,只是光线变得有些晦暗,天空里忽然下起雨来。

    白云轩背着她在夜雨里奔走,不知什么时候,外衣盖在沈栖梧头上,遮着风雨。

    今夜的雨来势太猛,只凭一把伞无法遮蔽,只是这荒草漫烟的世界,到哪里去找蔽雨的地方。

    就在这时,他们撞破雨帘,看见了一座庙。

    那是一座破旧的小庙,被风雨侵蚀的极为严重,只能从檐上残存着的狼头,隐约看出当初的规制与用途。

    站在雨庙前,白云轩和沈栖梧都没有说话,很安静。

    这是一座祀庙。

    雨水从檐上落下,在断裂的石阶上砸成水花,还没来得及绽放,便被更多的雨吞没。

    庙里燃着火堆,不知搁了几百年的木制神像,被劈成废柴后,烧起来味道有些大。

    白云轩蹲在火堆旁,不停地从里面抽出被打湿的柴火,同时用烛台架翻动火里的那几块根茎。

    沈栖梧靠在草堆上,脸色微白,看着很是虚弱。

    以她的伤势和失血过多的情况,能够撑到现在全靠着白云轩的真气,还能活着已经是奇迹。

    那几块不知是什么野草的根茎烤熟了,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白云轩从灰里拣了出来,撕掉外皮,走到她的身前。

    沈栖梧接过,用手撕着慢慢地吃着。

    白云轩静静看着她。

    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个夜晚,她是怎么救的自己,因为白云轩并没有亲眼见到过。

    没过多长时间,她吃完了,白云轩把打湿了的手帕递了过去,然后开始自己进食。

    沈栖梧拿着湿手帕,轻轻地擦拭着唇角,静静看着坐在火堆旁的他,没有说话。

    一路上,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们很少说话,但为彼此做了很多事情。

    同生共死,不离不弃,这些在世界里最光彩夺目、非常纠连的词汇,就被她和他很简单随意地做到了。

    然后沈栖梧对白云轩说道:“谢谢你救了我。”

    这句话她说的很淡然,但又很认真。

    白云轩看着她笑了笑,说道:“我也是。”

    然后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很抱歉,直到现在才来问你,请问你怎么称呼?”

    沈栖梧微笑说道:“我叫做沈栖梧。”

    真的很有趣,他们两个人到现在,白云轩还从未问过沈栖梧的名字,究竟是谁。

    雨还在不停地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夜空里也看不到星星。

    然而看着她的眼睛,白云轩仿佛已经看到雨停后美丽的夜空,没有一丝雾气,纤尘不染,又因为夜空里的繁星而无比明亮,明亮的有些令人心慌,以至于根本没有办法对着这双眼睛撒谎。

    沈栖梧也在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很于净透亮,能够清晰在里面看到自己,面对着这样一双眼睛,似乎只能做出诚实的回答。

    长夜漫漫,冷雨凄迷,并不是睡觉的好时辰,更何况,这一路上她睡的时间已经足够多了。

    那么便只有闲聊了,而且可以不用消耗精神与体力。只不过他们现在是在逃亡,并不是在相亲,那么自然不会聊到一些太深入的问题,比如你家里有几口人?你爸爸妈妈好吗?你今年二十几了?你眼睛怎么这么好看?你身上是不是残留着什么好吃的?你可曾婚配吗?

    这是真正意义上他们第一次聊天,他们是陌生人,并不是太熟,所以他们只好聊接下去的路途。

    雨庙里的篝火照亮着这对年轻男女的脸,这时候的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方对自己的人生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场生在雨夜破庙里的闲谈,氛围很好。

    寒雨在庙外越来越大,谈话的声音被压的越来越轻,草堆被烘的越来越暖,两个人隔着一尺的距离,靠着墙壁坐着,轻声交谈,偶尔会沉默思考片刻,眉头微蹙,被火光照耀成有趣的形状。

    忽然间感觉到肩头微沉,然后沈栖梧闻到了一道很淡的体息。

    看着靠着自己肩膀酣睡的白云轩,她怔了怔,眼里生出一抹微羞的恼意。她不喜欢被男子接近,更不要说是如此亲密的姿式,这一路行来,她被白云轩背着,已经让她觉得极为负担,更不要说,此时对方竟然靠了过来。

    她伸出手指,缓缓抵住白云轩的眉心,准备把他推开,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用力。

    如雷般的鼾声,响彻旧庙,竟把外面的雨声都压了下去。

    沈栖梧看着沉睡中白云轩,想起来这一路上他的伤势都也曾恢复,随时昏迷,只要有时间,基本上都是闭着眼睛在睡觉,应该是元勇那一拳印在胸口的副作用……今夜想必也不例外,先前他应该早就困的不行,却一直在陪她说话,这让她感觉有些温暖。

    同时,她还是觉得有些羞,这是她除开赵慕以外和别的男性如此亲近。

    而且她和赵慕并没有夫妻之实。(。)

第一百十九章 黄沙大漠() 
死亡之海罗布泊,起自祁连山脉。自大庆府右城敦煌向南蔓延。直至高昌、天山脚下。其北依天山余脉。南临阿尔金山北路麓与昆仓山山脉东北角。东接敦煌。西连金国最出名的大沙漠。

    死亡之海中,处处都是奇形怪状的形地沙丘。屹立于平原中,高可达数百丈。大漠狂风将这些沙墙吹起。高度可再升数倍。

    便如大山倒塌。甚是恐怖吓人。罗布泊里一年四季干旱。

    几乎从不下雨。这种条件下。

    极少有动植物能够生存。故名“死亡之海”。自草原进入罗布泊。已经是丝绸之路的开端了。

    但是在茫茫地沙漠里接连行进了三天,放眼望去,依然是黄沙漫天飞舞。看不见日月星辰,更看不到一丝绿色。

    若不是白云轩始终记得方向不断地行走在正确的方位,沈栖梧几乎都要怀疑是不是走错路了。

    “这条路真的可以走到贺兰山去吗?”沈栖梧抹着额头上的汗,有些气喘吁吁。

    白云轩终是找到了医治外伤的草药,为沈栖梧敷下后,没过几天便又生龙活虎了,这不得不让沈栖梧开始佩服起了白云轩的医术。

    黄沙上传来地灼热高温。让他们二人都汗流浃背,两个人皆脱下了外衣行走大漠。

    白云轩抹了抹额头上滚滚地汗珠,打开用狼皮做成的水囊舔了舔,又小心翼翼地将那珍若生命的水囊挂在腰间。

    “白云轩,这就是你说的什么丝绸之路吗——”沈栖梧四处望了一眼,风声呼啸,黄沙淼淼,虽已是夜幕渐渐降临,黄沙散发出的热量仍是炙烤着脚掌像火一般发烫,湿透的衣衫紧紧贴在背上,极是难受。

    沙漠行走不比平原,为免烈日灼晒无故的消耗体力和水分,二人都是昼伏夜出,日头正盛的时候就停下休息,太阳西落的时候启程前进、宿夜穿行。

    饶是如此,沙漠之海的威力也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像,这才走了一个多时辰,就不得不停下来歇息一阵。

    “——既不见丝绸。又不见路。这名字起地,也太名不副实了吧!”沈栖梧脸色热地通红,叹息着满是疑惑的问了声。

    “这叫丝绸之路不假,可这丝绸之路不是你想像中那样、到处铺着丝绸的道路——”白云轩笑着摇了摇头:“简单点说,这丝绸之路,是金国人,通向另一个大陆的贸易交通线。因为金国和大周的丝绸光滑美丽、人见人爱。来往于其他大陆之间的商人,最喜欢将丝绸驼上马背驼背,贩卖到世界的另一端,因此,这条道路才有了一个美丽地名字,叫做丝绸之路。”

    沈栖梧白了他一眼,心想这些知识又不是没学过。只是她也没想到,这个时代和自己时空里的古代竟然有这么多的相似之处。

    白云轩和沈栖梧走的累了,索性也不走了,一屁股坐到地上,沈栖梧笑着道:“既然休息,那就歇个彻底。你也坐下吧,正好听你摆摆龙门阵!”

    沈栖梧屁股方挨到地上,却是唉哟一声,龇牙咧嘴地跳了起来。白云轩笑道:“你可真够胆色,这么烫的沙子,你也敢往地上坐。”

    “跟沙子无关,是地上有东西!”沈栖梧恨恨骂了声,朝方才坐下地地方踢了一脚。

    砰的轻响传来,两个人同时睁大了眼睛,满面惊骇。

    沈栖梧没骗人,沙子下竟然真的有东西。白云轩蹲下身去,也顾不得烫手,急急扒开那沙子,沈栖梧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动作。

    那银沙层层拨开,竟是一截干瘪的树桩。这树桩原本有两个壮汉的腰肢粗细,只是失去了水分渐渐枯萎,缩小的只剩几个巴掌见方,瘪的就像箩卜干!“胡杨树?”沈栖梧和白云轩异口同声的喊了出来,像是各自炫耀一般……沈栖梧缓缓蹲下身,与白云轩并排伸出手去,缓缓抚摸那苍老的树干。

    白云轩长长嘘了口气:“这胡杨树,乃是世界上生命力最顽强地树种。我大周曾有先人赞其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枯一千年,意喻其生命力之顽强,无人可敌。”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沈栖梧轻轻摩挲着那枯朽地树干,摇头微叹:“生而不死,死而不倒,倒而不枯。三千年的性命,却也敌不过这这大漠一般的死亡之海,可怜,可叹。”

    “可以了这胡杨,本来是可以入药的,却成了如今干枯的模样。”白云轩摇头叹息一声,他的伤势虽然有所缓解却依然动用不了武功,只能望洋兴叹。

    说了几句,白云轩将胡杨树地树桩搬开,忽见白光一闪,沈栖梧“啊”地一声惊叫。

    紧紧抱住了白云轩地胳膊,抬眼望去。那树桩下。,竟有一截阴森白骨露了出来。

    沈栖梧吓得脸色发白,搂住白云轩地胳膊,一刻也不敢松开。女人真是很奇怪地动物,她们可以杀人不眨眼,却也可以在蚂蚁蟑螂前抬不起头来。

    白云轩叹了声,自己则将那树桩完全挖开,却见下面密密麻麻,处处是白骨。

    白骨纵横交错,形状凌乱。有马骨,也有人骨。初步数了数,至少有二三十人地样子,也不知死去多少岁月了。“白云轩,这怎,怎么会有人死在这里?!”

    沈栖梧虽然杀狼杀的多,可是在这无边地沙漠里,骤然瞅见这成堆地阴森白骨,却是恐惧起来。

    白云轩长长叹息:“丝绸之路,不仅仅有美丽地丝绸,还有嶙嶙白骨。这些,都是我们的路标。”

    这是丝绸之路上地一个商队,有那将近腐朽地数十根丝绸木卷为证,可能是由于粮草断绝,最终葬身沙漠中。那白骨旁边,还有些残存地碎片零角,似是干枯地羊皮,沈栖梧一言不发,细细地整理着。

    “上面有字?”白云轩看了一眼,有些惊讶的出声。

    “这是曾经齐国的文字吧?”白云轩和沈栖梧一同的看着上面。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第一百二十章 行走大漠间() 
白云轩和沈栖梧一通念了出来,盯着那张羊皮纸仔细辨认了一阵,神情忽然变得古怪,白云轩和沈栖梧对视一眼,都有些沉默起来。

    他们都以为会是一张丝绸之路的地图,却没想到原来是封很古老的情书。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沈栖梧不胜唏嘘,摇头说道。

    天下有情人多不胜数,却终是不能埋骨同地。如今茫茫沙漠中,黄沙之下还深深葬着一对有情人,天可怜见,也不枉同生共死一场缘分。

    白云轩沉默道:“这些都是丝绸之路的先行者,不管他们是不是早就已经死去,他们都具备了无上的勇气和探索的精神,是值得尊敬的。我们,将他们遗骸收好,好好葬了吧。”

    兔死狐悲,这丝绸之路上逝去的白骨,见证了死亡之海的无情,他们和白云轩沈栖梧乃是真正的同路之人。

    气氛一时压抑,两个人也不急着赶路,挖出个大坑,将那皑皑白骨整理下葬。那一对痴情的男女生死相依,难舍难分,两人用流沙为他们筑了一个墓穴,连那封古老的情书,也一同埋了下去。

    望着渐渐被沙尘所覆盖的白骨,不管他们曾经多么的荣华富贵,终是化作黄土一捧,这一刻,无论他们是谁,似乎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随着两人向茫茫沙漠持续深入,空气越来越炙热,气候愈发的干燥。

    茫茫的风沙刮得人眼睛都无法睁开。

    让人答有的还不仅如此,随着渐渐的进入死亡之海的中心地带,沙漠风暴愈发的猛烈起来。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漫天的狂沙遮掩将天空染成一片赤黄的颜色,高高的沙墙像是一个个旋转的陀螺,呼啸着,怒吼着,朝两人席卷冲来,想要将他们掩埋,甚至连呼吸都变得无比的困难。

    越往前走,茫茫大漠越是露出狰狞的面容。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越走越慢,就连剩下的狼肉和水也已经不多了,沈栖梧渐渐的有了脱水的迹象。

    “你确定,真的是这条路吗?”沈栖梧吐着舌头喘气,她甚至觉得自己都口水都变成沙漠一般的颜色,“我实在不行了,要不我们也死在这里算了?”

    白云轩嗓子也在冒烟,他干净的脸颊也被风沙吹得干燥无比,就连咽口水都会感觉生疼,这是缺水的症状。

    “应该不远了,我相信我们不会死的。我一定会带你回去的!”白云轩坚定的看着她,他抹了抹发烫的额头,却是连一滴汗珠都没有。

    “只要出了这沙漠,贺兰山就不会远了。”白云轩鼓励着沈栖梧,一把拉住她的手,渡了些真气为她驱散些热气。

    沈栖梧实在走不动了,取出自己的水囊,往嘴里倒水,却发现早就已经空空如也,甚至连一滴都没有。

    白云轩看着囊口干涸的嘴印,抿了抿干枯的嘴唇,取出自己的水囊递给沈栖梧,“我的还有些,你拿去喝吧。”

    “那你呢?”沈栖梧接过水囊,看了一眼白云轩,“我只喝一半,剩下的一半留给你。没有你,我回不了贺兰山。”说完,打开水囊,轻轻的饮了起来。

    “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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